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笛卡尔和费马的论战

时间:2022-09-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霍布斯和伽森狄虽然站在唯物的经验主义立场上,对笛卡尔的唯心的理性主义进行了认真的批评,但在当时并未在思想界或公众之中得到广泛赞同而取得胜利。因此,斯宾诺莎的认识论从一个侧面看,与培根、霍布斯、伽森狄的唯物主义经验论有某些共同之处;从另一个侧面看,又与他们的唯物主义经验论处于更加尖锐的对立状态,以其唯物的理性主义对经验主义作了全面的否定。

我们这里所说的经验派和理性派论战的第一个阶段,无论就论战的阵营还是就论战的内容看,都是一个相当庞杂的阶段。就论战的阵营看,它可以说以霍布斯、伽森狄与笛卡尔的辩难为主体,但同时也包含着笛卡尔和培根之间的对立以及斯宾诺莎的理性主义对经验主义的否定。就论战的内容看,它不仅涉及认识的方法、起源、途径问题,而且也涉及认识的主体、对象和真理观等问题。下面我们就根据历史发展的顺序依次叙述笛卡尔与培根的对立,霍布斯、伽森狄与笛卡尔的辩难,斯宾诺莎的唯物理性主义对经验主义的否定。

在经验派和理性派的创始阶段,两派在认识的起源、途径和方法诸方面的分歧和对立就尖锐地表现出来了。培根作为经验派的始祖坚信基于实验的对于外物的感觉经验的可靠性和实在性,以为我们只有从这种感觉材料出发,才能渐次达到对事物的本质和发展规律的认识,才能洞悉自然的奥妙;断言经验主义归纳法即从感觉材料渐次上升到普遍原则的方法是我们认识自然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培根是在反对经院哲学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新哲学的。他把经院哲学的认识论学说作为“假相”予以系统的驳斥,他特别厌恶经院哲学抽象空洞的形式主义的推理,并因此而把厌恶倾泻到经院哲学家所运用的三段论式演绎法上。他把以往哲学史上崇尚这种哲理的哲学家称作“诡辩派”,斥责他们的三段论式逻辑只能强人同意命题,而不能把握事物,只会使谬种流传,而不能用来探求真理。比培根稍后的笛卡尔,一方面和培根一样,他的哲学也是在破除经院哲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另一方面又和培根不同甚至正相对立。他以“普遍怀疑的方法”为武器,向中世纪经院哲学发动了攻击。他特别厌恶中世纪哲学家关于“隐秘的质”之类的奇谈,要求把现象和本质区别开来,以为感官接触到的可能只是事物的假相,唯有理性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他因此怀疑乃至否定感官经验的可靠性和真实性,断言感官经验非但不能构成科学知识的稳固基础,反而是我们建立确定不移的判断、寻求真实可靠知识时所应予以排除的“流砂”;断言唯有心中固有的简单自明的观念才是确定的东西,才是我们建立确定不移的判断、寻求真实可靠知识的坚固基地;集数学和逻辑学优点之大成的理性演绎法,才是我们认识自然的唯一正确的方法,只有从心中简单自明的原理出发,依照理性演绎的法则才能逐步达到对事物的本性的认识。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当我们全面细致地来考察时应看到,培根在反对只重抽象推理的“诡辩派”的同时也反对那种只根据少数实验就作出普遍结论的“经验派”,如炼金术士之类的做法,并且也并非完全否定演绎法的作用;笛卡尔也并不完全否认感觉经验在认识中的作用,也承认有些作为演绎推理前提的原理是通过枚举即归纳得来的,但就其思想的主要方面或主要倾向来看,笛卡尔和培根的确分别是理性派和经验派的创始人,他们在几乎所有认识论基本问题上都存在着原则性的分歧。虽然如此,但在他们那里,理性派和经验派的对立却首要地集中地表现为方法论的对立,表现为理性演绎法和经验归纳法的对立。其所以如此,主要的是由于培根和笛卡尔作为近代认识论的创始人都有一个征服自然、造福人类的伟大抱负,都把认识自然看作征服自然的必要前提,因而他们都把提供一个认识自然的正确方法看作自己的主要使命,把方法论看作哲学的首要问题。培根的主要哲学著作名曰《新工具》,笛卡尔的第一部主要哲学著作名为《方法谈》就是明证。

经验派与理性派第一次公开的和短兵相接的论战是在霍布斯、伽森狄为一方与笛卡尔为另一方之间进行的。论战的导火线是笛卡尔的一部当时尚待出版的著作《形而上学的沉思》。1640年笛卡尔在《沉思》脱稿后,曾分别寄送霍布斯、伽森狄等人征询意见。他们分别写了对《沉思》的“诘难”即反对意见。笛卡尔随即对这些“诘难”作了“答辩”,并将他的答辩连同诘难一同付印。霍布斯、伽森狄与笛卡尔的辩难,内容极其广泛,涉及认识主体、认识对象、认识的起源和途径、有无天赋观念以及真理的标准等几乎所有认识论的问题。关于上述诸问题上他们各自的主张和争论的具体内容,我们将在以下各章分别论述,总的来说,笛卡尔持的是唯心的理性主义立场,霍布斯、伽森狄持的是唯物的经验主义立场。因此,霍布斯、伽森狄与笛卡尔的这场论战同时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在一个意义下,它是经验派与理性派之间的论战;在另一个意义下,它又是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论战。这场论战无论对于经验派的发展还是对于理性派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霍布斯和伽森狄虽然站在唯物的经验主义立场上,对笛卡尔的唯心的理性主义进行了认真的批评,但在当时并未在思想界或公众之中得到广泛赞同而取得胜利。相反地,倒是笛卡尔主义在法国乃至大陆各国逐渐成为占支配地位的哲学。这时,在荷兰出现了另一位杰出的理性主义哲学家——斯宾诺莎。斯宾诺莎是一个唯物的理性主义者,他一方面通过把认识的对象规定为客观存在的“实体”及其“属性”与“样式”,即规定为整个物质世界本身以及其中的个体事物而把笛卡尔的认识论引向唯物主义;另一方面他又发展了笛卡尔的理性主义,使之从内容到形式都臻于完备。因此,斯宾诺莎的认识论从一个侧面看,与培根、霍布斯、伽森狄的唯物主义经验论有某些共同之处;从另一个侧面看,又与他们的唯物主义经验论处于更加尖锐的对立状态,以其唯物的理性主义对经验主义作了全面的否定。斯宾诺莎的认识论虽然就其对认识对象的主张而言,有唯物主义性质,但是若就其对认识的起源、途径和真理标准的主张而言,则不仅是理性主义的,而且带有唯心主义的性质,因而是同早期的唯物主义根本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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