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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与美和爱的相遇

时间:2022-09-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路德认为,基督教信仰有赖于矛盾而不是和谐。路德因此基本上拒绝了神学中任何审美和谐的观念,他的思想影响深远。巴尔塔萨把基督徒的信仰同佛教徒的信仰进行了对比。信徒只有通过信仰,才能使自己与基督的形式之美相和谐,而这一形式主要表现在他的生命与教义中,尤其是他的死亡与复活中。在信仰行为中,基督把他的形式赋予信徒,主体和客体达到一致,以至于信徒成了基督化形式。

一、信仰与美和爱的相遇

信仰在基督教教义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巴尔塔萨看来,道成肉身,上帝变得可见,应归因于基督教信仰由肉身沉思上帝之荣耀的特征。

通过肉身化了的言的神秘,你智慧的新的光辉照亮了我们心灵的眼睛,从而使我们明白无误地知道了上帝的存在,我们被强大的力量引向不可见事物的爱。(GL1,119-120)

按照巴尔塔萨的观点,基督徒信仰的中心是作为不可见上帝的外现的耶稣基督,“认信”就在于注视耶稣并在他身上静观作为至高之美的圣父的荣耀。信徒必须回到这冥想的泉源,必须持续注视肉身化并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这样才能体悟永恒神性的神秘。基督教神学正是对信仰的眼睛所见对象的反省。这种确信一直是教父时代和中世纪所有神学反省的基础。

信仰首先必须在审美的层面来理解。美的本源在超验的上帝,而上帝也希望他的美能被其所创造的人类认识和喜爱,而对于基督徒个体来说,对神圣之美的体验是把握生命价值和尊严的基本方式,“生命的价值和尊严只有通过美的事物才能揭示。没有美和美的事物的语言和体验,教会将很难表达她的信仰,更不用说对人的尊严的信心”(15)。然而,自路德以来,基督教神学的审美维度就已经失落了。随着宗教改革的兴起,在所听和所见的信仰之间产生了尖锐的矛盾。对于改革者来说,信仰的心灵就是聆听上帝之言,而不是冥想他的外观。对路德而言,中世纪冥想的维度是在基督教中引进错误的新柏拉图主义哲学的结果。路德认为,基督教信仰有赖于矛盾而不是和谐。事实是,高贵的上帝变得谦卑,神圣的上帝等同于罪人,永生的基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所有这些都是矛盾,只能在信仰中被接受。路德因此基本上拒绝了神学中任何审美和谐的观念,他的思想影响深远。

巴尔塔萨试图重新确立信仰的审美维度,其神学的“一个中心主题就是恢复对上帝是至高之美的信仰。基督教信仰的神秘性在于这样的事实,即上帝是如此之美,停驻在遥不可见的光辉中,我们只能在他的圣子耶稣基督身上见到”(16)。巴尔塔萨经常引证他最喜欢的经书作者约翰的话:“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的喜乐充足。”(《约翰一书》1:1—4)在巴尔塔萨看来,这段话首次强调了基督教的信仰维度。

信仰就是爱。对于一个基督徒来说,他的信仰就是基督向他显现的爱,只有在此爱中,他才能相信参与十字架的自我奉献是有意义的。基督教的信仰因而同其他宗教信仰有本质的区别。巴尔塔萨把基督徒的信仰同佛教徒的信仰进行了对比。佛教徒进入寺庙是为了获得智慧,目的是为了通过牺牲世俗的好处,在修行中获得美德。基督徒选择的道路同其在形式上是相似的,但是他不会要求“自我完善”,或“自我满足”,而是无私的奉献,是对成为基督之爱的一部分渴望。人们只有把基督的人类之爱和奉献到死解读为绝对爱的显示的时候,才能理解他的迹象。巴尔塔萨写道:“圣经要求伸出另一边脸的诫命,所包含的不是一个基本的伦理意义——为了战胜自我,或为了给他人一个自我控制的榜样,或为了启蒙——而是爱。”(17)

基督徒的爱同基督的神迹是不可分的,信仰的唯一指向是十字架上作为完整存在的基督。但是,长期以来,基督教信仰走向了两个极端,一些基督徒强调超验的一面,而其他基督徒强调内在的一面。巴尔塔萨对此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在他看来,这两种信仰无异于把基督撕成两半,在两个方向上都使基督的形象不可辨认,也无法理解。巴尔塔萨认为:

纯爱只有一种形式,内在于其完整性中,这既是就婚姻而言,也是就基督徒拒绝婚姻的律法而言,后者可理解为来自基督的更为明确的呼召,以更清醒地(因而也更具有表达效果)追随他。在婚姻的状态中,纯爱的形式在情爱中的一切事物上留下烙印。在家庭秩序上,这形式会在财物的占有方面留下印记;同样在涉及财物的自由处理和负责的决定方面也会留下印记。在作为基督生命形式的“忠告状态”下,人的存在立马从纯爱的原初形式中获得了自身的形式,纯爱存在于新郎基督和新娘教会之间,十字架是他们的婚礼纽带,其主要特征是十字架的贫困和对十字架的顺从。(18)

信仰因而同顺从不能分离。信仰的视角揭示的是对上帝的爱。上帝既是开端,也是永恒的本源。信徒无需上帝存在的证明,也不需要为神圣的计划作辩解,因为基督所发出的神圣光辉已经为其自身的存在提供了证明和辩解。如同一件伟大的艺术作品,上帝的荣耀不能被控制或分类,但它必须在与自身的关系中被接受。耶稣基督这件“上帝最伟大的艺术作品”,是奥秘的神圣光辉最主要的表现。信徒只有通过信仰,才能使自己与基督的形式之美相和谐,而这一形式主要表现在他的生命与教义中,尤其是他的死亡复活中。在信仰行为中,基督把他的形式赋予信徒,主体和客体达到一致,以至于信徒成了基督化形式。信仰的模范是圣母马利亚。在教父传统中,基本的看法是,马利亚在腹中怀上基督之前已经由信仰在心中怀上了他。巴尔塔萨对此教义完全认同,在他看来,信徒以积极的态度向往上帝,类似于妇女积极主动地接受男性的精子以怀上孩子。正是这种积极的接受使信徒获得了基督的形式。

当然,真正的信仰需要接受考验,上帝会给人设置“绊脚石”。但巴尔塔萨认为,任何一个头脑清醒的基督徒都会明白,上帝为他设置的各种考验,所表达的不过是上帝之爱,目的是让他明白两件事:首先,圣爱给予他的,同他认为是爱的任何东西都不同;其次,被绊倒的羞耻的存在是为了让他看到这种新爱的独特性——在其光芒的照耀下,他自己所谓的爱无所遁形,其实根本就没有爱。当人在基督中遇到上帝之爱,他不仅体验到什么是真正的爱,也得面对不可否认的事实,即他,一个自私的罪人,并没拥有真正的爱。他也立刻体验到了动物之爱的有限和其罪恶的冷漠性。因而“绊脚石”实际上是“垫脚石”,他使基督徒能够在一个新的高度看到真正的爱。在这样的信仰中,上帝的爱追寻着信徒,把他拉出深坑,去除他身上的锁链,把他置于神圣的爱的自由之中,使他能够聆听到绝对之爱的信息,并观察到信息指向的至高之美的形象。

巴尔塔萨特别强调信仰同“知识”的区别。在他看来,“知识”属于哲学和科学的领域,而信仰指的是人同圣言的相遇,是个人化的,不能被科学知识之光评判。除非在爱之内,否则没有人能够感知或证实神圣的爱,从科学所谓的“纯粹逻辑”的领域不可能观察到它。它只能在真相自身所在之处,即在爱的戏剧中。圣言“只有在爱允许自身(作为信仰)被引导超越所有自我知识的欲求时才能理解”(19)

巴尔塔萨认为,信仰有其自身的知识,这就是《新约》经常而又急切地提到的“真知”。人们可以在信仰的知识之光的照耀下反省世间的存在物,“正是比照神圣的原型对创造物的特征‘意象’和‘相似性’的反省,持续不断地在每一样创造物和作为一个整体的自然中发现了圣爱的光芒。这种迹象打印在自然上,但只有绝对之爱的迹象出现后才被发现:十字架之光照亮了世间万物,未成型的形式和爱的途径——有可能迷失在无迹可寻的灌木丛中——从而在它们真正超验的层面上获得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一旦‘信仰’同‘知识’的对立斩断了自然和恩典之间的联系,世间的存在物就不可避免地落到被‘知识’持续主导的境地,于是科学、技术、控制论将在世界之内压服并扼杀爱的力量。结果是出现了一个漠视妇女、孩子,没有在谦卑和穷困中对爱之形式的尊重的世界,一个所有事物都用权力来衡量、充斥着利益关系的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任何非功利的、无偿的、无效的事物都受到鄙视、迫害和消灭,甚至艺术也被迫戴上面具并被打上技术的烙印”(20)。显然,巴尔塔萨强调信仰审美维度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为了对抗在“科学”、“理性”名义下窃取了“真理”之名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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