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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验主体性与内在时间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胡塞尔几乎把先验主体性立场坚持到底,但胡塞尔自始至终是一个描述性的哲学家,立足于直观描述,而不作因果推理、背景解释以及思辨论证一直是现象学最本质的特征。在《观念》Ⅰ以后,胡塞尔思想中的主动综合因素占据了主导地位,也就是说先验主体的意向性构造代替直观的现象学描述而成为胡塞尔思想中的中心话题。

第四节 先验主体性与内在时间

时间问题在西方哲学史上具有不可取代的重要位置,因为它是划分形而上学理念世界与感性流变世界,共时性结构世界和历时性生成世界,先验的知识世界与经验的意见世界,以及彼岸天国的异世性与此岸今生的世俗性的分水岭。西方哲学自从毕达哥拉斯、柏拉图以来就有着一种强烈的异世思维倾向,这种倾向认为处在时间之中的人的感性经验的赫拉克利特之流流变飘忽,不可捉摸和把握,缺乏确定性,因而是阻碍人们认识真理的混沌介质。因此毕达哥拉斯撇开感性物体而追寻世界的数学几何学的确定性,巴门尼德撇开经验感受而追寻存在的语言确定性,柏拉图撇开变灭的直接经验世界而追寻恒定的超验理念世界。而这个数理世界、“存在”世界和理念世界的共同特点就是超越时间的流变性以及生灭性,它是一个非时空的世界、先验的世界和共时性结构的世界,一个形而上学的世界。这个世界在很大意义上并不是一个现实的世界,而仅仅是一个应然设定的世界,如同几何学中“两点之间的直线距离最短”和逻辑学中的“A不等于非A”这些超越具体感知对象的知识,它们不具有现实的实在性但又具有超越现实实在性的更高实在性。而恰恰是这个应然设定的作为直观经验世界的反观尺度的超验形而上学世界,构成了西方文化的本质特征。这个形而上的理念世界被基督教阐释为一个永恒完善的彼岸的天国,与之相应,西方文化中超越经验实用性的逻辑理论体系科学认知系统,规定人们现实行为的相对稳定的法律和社会运作规则,都因为作为西方文化深层基底的超验理念世界而获得了文化和价值的实在性。而与此相对比,中国文化恰恰是因为缺乏这种作为文化基底的超时空的恒定逻辑层面和理念层面,而使中国文化中内在性地难以发展出一种完备的科学体系和法制精神,当然就更难拥有一种超越的宗教意识。因此追求一种超越时空的形而上学世界的永恒性,追求一种普遍必然的先验理性精神,尽管受到西方文化自身不断的反思和批判,但它仍不失为西方文化传统中最本质性的精神。胡塞尔认为在西方哲学史上发生过四次革命性的进展,第一次是由不确定的赫拉克利特经验之流向柏拉图理念确定性的转变,第二次是由客观外在论向笛卡尔主体确定性的转变,第三次是由笛卡尔心理主体向康德先验主体的转变,第四次就是由康德带有人类学局限的主体性向胡塞尔本人绝对先验主体的转变。胡塞尔一直把追求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回复超越欧洲近代科学理性的传统古典理性作为其终生奋斗目标。胡塞尔几乎把先验主体性立场坚持到底,但胡塞尔自始至终是一个描述性的哲学家,立足于直观描述,而不作因果推理、背景解释以及思辨论证一直是现象学最本质的特征。而这种描述方式的基础主要是基于一种静态的、非时间生成性的先验结构,这种先验结构排斥黑格尔辩证法以及伽达默尔解释学(从逻辑意义上而言)对历史意识的重视和依赖,注重一种绝对先验直观自明性的探讨,应当说这种描述现象学与时间问题是没有内在本质联系。

在描述现象学意义上而言,胡塞尔的内在时间仅仅是康德先天直观形式意义上的时间,仅仅是把感性原素纳入到自明直观领域中的一个方式和手段。在康德那里,空间只是一切“外部”直观和现象的先天基础,而时间则不仅是“内部”直观和现象的先天基础,它还是所有一切直观和现象的先天基础。“外感官的现象由空间整理后,还要由内感官最终去感知……作为经验对象的基础,时间比空间更重要,也更直接地体现出人心中认识主体的能动性。”[17]胡塞尔讨论时间问题,从一开始就是与“构成”问题相联系的,构成表明了现象学的描述不是一种被动的直观摹写,而是一种主动的综合,除非有这种主动的综合,否则就没有直观对象可言。这一点与康德是一脉相承的,都同时强调了主体在认知过程中的主动性,而时间就是这种主动构成的最基础性条件。先验哲学所强调的超时间性乃是指主体认知功能的稳定结构性,而不是指对象意识的非流变性。对象世界的日新月异,沧海桑田是有目共睹的常识,从毕达哥拉斯开始的观念论哲学家都是在超验观念的意义上来谈论静止与永恒性,而黑格尔认为观念也是流变的,因而在一种更高的层面上指责观念凝固说为形而上学,而我们的哲学教科书把形而上学斥责成认为对象世界是凝固化和非时间化的学说,实在是没有办法解释像柏拉图这样的大智者怎么会不知道日月更替和世事沧桑。因此先验哲学的非时间性乃是指主体逻辑功能的超流变性,从这种意义上来看,胡塞尔由早期观念自在论转向后期先验主体性就不是一个难以理解的问题了,这完全可以理解成同一种态度中对两个不同侧面的强调,观念自在论所强调的是作为先验主体逻辑整合结果的观念的“客观”和必然的呈现,这种“客观”必然性来源于主体先验整合功能的“客观”必然性。只不过胡塞尔在观念自在论时期把观念自在论看成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结果,没有重点关注这种观念自在性被主体构成的过程和起源,而他在主观转向以后则将这种构造过程作为了其哲学的主要研究对象而已。因此胡塞尔的静态描述现象学包含了主体意向性主动统摄综合的描述,而其主体的意向性构造也是一种先验主体的基于逻辑同一性建构功能的构造。因而两者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同一性,当然也包含着各自侧重点的不同,而两个阶段都内在地包含了基于内在时间的构造问题。

胡塞尔在《逻辑研究》和《观念》Ⅰ中的现象学分析相对而言都是一种静态的分析,“它只是提供了构成的层次相互依赖并在我们意识中‘构成自己’的顺序。开始是分析诸物质性事物的世界,接着是分析被感知的身体的构成,最后是分析个人生活的世界”[18]。这种立足于描述分析的现象学一般被称为“静态现象学”或“描述的本质学”,这种作为描述的现象学主要“受被意指的对象同一性的引导,并且在意向分析中从区域本体论的‘本体先天’出发回问到作为其基础的‘构造性先天’上,在这里,它并不考虑所有主体之物都具有的‘内在时间性发生’。这种被理解为‘主体先验性规则’的先天还需要在一门发生现象学中得到进一步的回问”[19]。在《观念》Ⅰ以后,胡塞尔思想中的主动综合因素占据了主导地位,也就是说先验主体的意向性构造代替直观的现象学描述而成为胡塞尔思想中的中心话题。胡塞尔现象学进入了“发生现象学”,发生现象学不再局限于静态现象学的描述方法,而是在于分析解释对象的发生结构,即较低层次上的对象如何在时间视域中延伸到较高层次的对象上去。发生现象学着重把意识构造放到历史和时间过程中进行考察。从逻辑上而言,只有在发生现象学中时间问题才会成为胡塞尔所重点关注的理论问题,而在对一种先验共时性本质结构进行描述的静态现象学中,时间问题至少不是关键的问题。胡塞尔早期思想中进行严格的现象学悬置的确有排除主体的主动干预而让预先给予的原始质素(hyle)自动呈现的意图,其晚期生活世界理论再次流露出直探主体先验综合以前的原始感性质素自在呈现的前谓述自明性的意图,如果在纯粹前谓述自明性的意义上讲,即在未被先验主体进行任何加工整理的纯粹感知对象材料的意义上讲,内在时间的统摄功能就应该是要被忽视的东西。但胡塞尔仅仅是在先验主体的基础上来进行现象学悬置和生活世界问题探索的,胡塞尔进行的现象学悬置最终保留了主体,生活世界排除实用科学理念对原初世界的人工裁剪恰恰是要让人们回到先验主体性上来。因此胡塞尔一直将其先验主体性立场坚持到最后,也就是自始至终坚持了内在时间意识对感性原始质素的统摄和综合,只不过在发生现象学中比在描述现象学中更明显地关注了内在时间问题。

而现象学的总体先验倾向与时间生成之间的矛盾还是存在的,胡塞尔的内在时间意识仅仅是先验主体的统摄性构造功能,这种时间与历史和现实意义上的时间是有较大区别的,它甚至不是心理意义上的个人时间,它严格地说只是康德意义上的先天直观构造形式。而胡塞尔要在直观描述的基础上建构其现象学,要把直观自明性作为其哲学的绝对起点和终极标准,以此来避免推理前提的无限推进和思辨概念演进的欺骗,他只能像康德一样寄希望于主体的先验共时性结构与超经验流变性的纯粹意识,而这种现象学最基底的共时结构和纯粹意识在本质上是拒绝时间性和生成性的。海德格尔正是引入了时间而把胡塞尔的超时间的先验主体解构为时间生成流变中的“此在”,这种此在是在世的趋向未来与死亡的当下之物,这就把康德与胡塞尔超越时空的逻辑功能主体还原为此世和当下。伽达默尔也正是通过对时间和历史的强调而把胡塞尔的先验描述改变为一种历史的和辩证的解释。对时间的现实关注必然导致先验哲学向生存论和人文解释过渡,这也是胡塞尔拒绝现实时间包括个人感性时间的缘由。

【注释】

[1]Russell: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p.144,New York 1945.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西方哲学史》中译本此段译文有误。

[2]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2卷,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24页。

[3]Cf,Russell,A History of Western Philosophy,p.354,New York 1945.

[4]参见杨祖陶、邓晓芒:《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湖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80页。

[5]胡塞尔:《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10页。

[6]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03页。

[7]参见倪梁康:《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519页。

[8]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03页。

[9]倪梁康:《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521页。

[10]参见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61页。

[11]参见邓晓芒:《马克思论“存在与时间”》,载《哲学动态》2000年第6期。

[12]胡塞尔:《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15页。

[13]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04~205页。

[14]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05~206页。

[15]胡塞尔:《纯粹现象学通论》,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208页。

[16]倪梁康:《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523页。

[17]杨祖陶、邓晓芒:《康德〈纯粹理性批判〉指要》,湖南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85页。

[18]施皮格伯格:《现象学运动》,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198页。

[19]倪梁康:《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三联书店1999年版,第3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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