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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作措施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时间:2022-09-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将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系统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增强了各级的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各级国税机关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更新理念,创新方法,丰富载体,全方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山东省国家税务

近年来,山东省国税系统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和总局关于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要求,结合山东国税实际,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深化国税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举措来抓。各级国税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突出行业特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省国税系统形成了支部创先进、党员争优秀、党建上水平的良好局面,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国税工作科学发展。

一、加强领导,严把“三关”,夯实创先争优活动基础

省局党组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创先争优活动,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总局的部署要求,以总结“十一五”时期辉煌成就、谋划“十二五”时期良好开局为契机,深入研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思路和措施。各级国税机关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紧紧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国税”的主题,以构建完善税收征管、纳税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内控预防、内部行政管理、国税文化六个体系为主线,着重把好创先争优“三道关”。

(一)把好学习关,打牢思想基础。不断巩固和深化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成果,以思想理论武装为根本,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丰富拓展学习内容,打造便捷多样的学习载体,建立科学完备的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及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全省国税系统大力开展春训教育活动,举办领导干部读书班,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开展“学模范、树四德”活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廉政教育,营造了倡廉、思廉、学廉、守廉的良好氛围,增强了干部廉洁勤政意识。通过广泛深入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坚定了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把好方案关,打牢活动基础。在学习吃透中央和总局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充分发扬民主,组织召开各层面党员干部参加的座谈会,深入分析影响本单位科学发展、创先争优的各类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评选表彰等各个阶段的工作措施,做到活动有目标、实施有计划、阶段有任务,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争先进,促使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菏泽国税局党组对照创先争优活动“五个好、五带头”的要求,提出党组织要做到“三有三让”,即有具体争创目标,让大家都知道;有具体争创活动,让大家齐参加;有具体争创结果,让大家来评价。党员要做到“三比三看”,即比学习,看谁学得深、学得透;比工作,看谁作风好、效率高;比效果,看谁业绩好、贡献大,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比学赶超,在全系统掀起了创先争优活动的热潮。

(三)把好机制关,打牢管理基础。建立健全了《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关于加强国税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谈心交流促进和谐国税建设的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逐级成立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和活动办公室,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群众组织整体联动、系统上下齐抓共管的活动机制。二是健全目标管理机制。将创先争优活动开展情况作为系统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进行量化考核,增强了各级的工作责任感和主动性。三是健全督导检查机制。系统上下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质效,并从地方党委政府、新闻媒体、纳税人中聘请了特邀监察员和义务监督员,强化外部监督,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健康开展。四是健全工作激励机制。制定和落实了严格的奖惩制度和办法,党员干部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红旗就扛、有第一就争”已成为系统上下的共同追求

二、创新形式,丰富载体,优化创先争优活动环境

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建设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各级国税机关积极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国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更新理念,创新方法,丰富载体,全方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一)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省局及各地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在系统内部网站开辟创先争优活动专栏、制作宣传展板、建立学习园地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以及鲜活经验、特色做法、先进典型和取得的成效,积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创先争优活动深入人心。济南市国税局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广泛宣传动员,认真制定方案,扎实组织开展各项具体活动,在实践中提高党员干部素质,促进了国税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枣庄滕州市国税局开展“我给家人写封信”活动,菏泽郓城县国税局开展“身边的感动推介”活动,都为创先争优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全系统妇女干部充分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广泛开展了“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积极争创“巾帼文明示范岗”、“三八红旗集体”,争当“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广大青年干部以争创全国、全省“青年文明号”为载体,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服务月”、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为系统创先争优活动注入了活力和生机。

(二)深化文化建设,丰富实践载体。国税文化建设是近年来山东国税工作主线之一,我们将创先争优活动融入国税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按照“理念引导、制度规范、激励鞭策、环境熏陶”的工作思路,制定了《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完善国税文化体系进一步深化国税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提高队伍素质、规范干部行为、激发工作动力、营造和谐环境、提升部门形象”的工作目标,总结提炼了“忠诚、法治、尽责、创新、和谐、发展”的山东国税核心价值观,建立了《山东国税文化理念体系》和《山东国税行为准则体系》,将文化理念贯穿于税收执法、征收管理、队伍建设、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之中,为全省国税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武装、精神支撑和文化保障。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一局一品”活动,积极创建特色鲜明的在系统内外立得住、叫得响的国税文化品牌,把创建品牌作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税收职能的强大推动力,努力创先争优,赋予品牌以持久的生命力,树立国税系统的良好形象,营造和谐的税收工作环境。如潍坊市国税局的“方圆”品牌、滨州市国税局的“心桥”品牌、聊城市国税局的“一家亲”品牌等,都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作用,产生了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坚持典型引路,切实凝聚力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在全系统进一步开展培养、树立、宣传和学习各类先进典型活动,评选树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群众身边、大家熟悉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引导广大国税干部职工立足本职、建功立业,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落实。我省国税系统现有170多名县级国税局长、770多名基层分局长(税务所长),县局长是基层税收工作的领导者、指挥者,分局长是税收工作一线的组织者、操作者,是兵头将尾,他们的职业道德、思想观念和素养形象必将直接影响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作风,因此我们重点在县局长和分局长层面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产生了张旭慧、于光平等一大批省部级县级国税局长先进个人,涌现出了张群、仲继刚等许多在全国、全省有影响的分局长先模人物。2009年,济宁市泗水县国税局城区分局局长仲继刚被济宁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十佳中层干部”,被国家税务总局、人事部联合表彰为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2010年省局组织举办了仲继刚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在社会各界和全系统产生了强烈反响。我们还组织编写了全省国税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宣传手册——《税徽之光》,大力弘扬先进典型爱岗敬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无私奉献的优良作风,进一步激发广大国税干部职工创先争优的政治热情。广泛开展球类比赛、摄影书画作品征集评选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活跃党员干部的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氛围,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积极参与“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结对帮扶”、“慈心一日捐”等各类社会公益活动,通过国税干部的实际行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困难群众身边。

三、提升能力,优化服务,擦亮创先争优活动“窗口”

纳税服务是税收工作的核心业务之一,办税服务厅是国税工作面向社会的“窗口”,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阵地。各级国税机关围绕国税中心工作,注重突出行业特点,坚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优化纳税服务相结合,改进服务作风,细化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量,使纳税人在体验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中,自觉提高纳税遵从度,有力促进了征纳和谐。

(一)更新理念,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的现代纳税服务理念,充分发挥“一厅、一网、一线”的基础阵地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咨询和纳税辅导,畅通了征纳交流渠道。结合税收宣传月,全省国税系统组织开展了“对话——国税局长与您面对面”网上访谈系列宣传活动,由省局领导带领有关业务处室负责人做客齐鲁网,围绕纳税服务和税收管理的主题向广大纳税人和网民介绍了有关情况,并现场解答网友的提问。全省国税系统17个市局依托当地政府网站或社会知名网站在同一时间集中开展网上访谈,宣传税收政策,征求网友意见建议,为纳税人释疑解惑,共征集有效问题656个,在线回答488个,浏览量超过20万,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山东省国税局和地税局联合发出《热情服务 快乐纳税 致全省纳税人的公开信》,承诺全省税务系统将进一步转变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为纳税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得到了纳税人与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二)强化培训,提升服务能力。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不断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以全员学习为基础,广泛开展“六员”培训、业务抽考、达标考试、能手竞赛等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着力提升国税干部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技能。按照创先争优活动中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要求,积极发挥党员在纳税服务中的带头作用,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东营市国税局在活动中全面推行“三亮”,激发党员内在动力。党员“亮身份”,增强党员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各党支部和党员“亮承诺”,围绕抓好创先争优活动、提高服务质量、为民办好事等作出公开承诺;各党支部和党员“亮形象”,通过设立党员责任区、示范岗等活动,激励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三)细化措施,提高服务质量。搭建信息化平台,加强国税门户网站建设,不断优化12366纳税服务热线功能,开发应用“税信通”短信平台和自助办税终端(ARM),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改进了服务手段。全面推行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实行“一窗通办”、“一站式服务”和涉税事项“同城通办”,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济南市历下国税局在办税服务厅开辟辅导专区,开设税务“专家门诊”,及时解答纳税人疑难问题;淄博市国税局向纳税人发放“办税绿色通道卡”,在办税服务厅设置“绿色通道”窗口,把纳入当地重点建设项目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A级企业、总局和省局定点联系企业、行动不便的特殊人群等作为“绿色通道”服务对象,纳税人凭卡优先办理涉税事项,享受“随时申报、随时审核、业务代办”等无障碍服务;枣庄市国税局打造“真心服务”纳税服务品牌,为纳税人提供订单式服务,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热烈欢迎。

四、服务中心,推动工作,创先争优活动成效显著

深入扎实的创先争优活动有力推动了全省国税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党建工作与国税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促进了国税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一)促进了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各级国税机关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大力加强税收征管,税收收入实现了持续稳步增长。“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收入从2005年的1430.92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3552.1亿元,年年迈上新台阶;五年共组织税收收入13051.83亿元,年均增长19.94%,是“十五”时期税收收入的2.7倍,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促进了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创先争优活动为基层党建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平台和抓手,有效巩固深化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为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思想保障和组织保障。结合学习《廉政准则》,大力加强内控预防机制建设,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廉洁勤政、防范风险、自我保护的意识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时期,全系统违法案件总数、被追究刑事责任人数分别比“十五”时期下降了24%、55.1%。创先争优活动激发了广大干部的学习积极性,提高了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业务骨干队伍不断壮大,干部学历结构不断优化,省市县三级人才库不断充实。“十一五”时期,全系统“三师”及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人员、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分别比“十五”时期提高了49.41%、86.8%、25.4%。省、市、县三级人才库成员分别达到557名、1780名、2406名。在总局组织的历次业务抽考中,我省国税系统都名列前茅。

(三)促进了税收管理效能的加强。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全省国税系统党员干部坚持依法行政,优化纳税服务,强化内部管理,各项国税工作亮点纷呈,促进了税收管理职能的全面落实。通过宏观税负调查分析,从预防、预警、核查和内部管理四个方面入手,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构建起较为完善的征管长效机制,提高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十一五”期末,全省国税税负率达到9.11%,比“十五”期末提高了1.32个百分点;税收弹性系数为1.23,实现了税收与经济的协调增长。

(四)促进了国税形象的提升。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省局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引导各级积极争创更高级别的荣誉,广大干部职工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在全系统形成了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扩大了国税工作影响力,提升了国税形象。截至目前全省国税系统涌现出省部级以上先进集体670多个、先进个人200多名,省局机关连续15年被评为省直文明机关,连续9年被评为省级文明机关,连续三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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