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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此在”

时间:2022-09-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海德格尔的实践哲学思想由“此在”这一概念展开,并以此作为其基本本体论的基础。与存在着重指人的现实性不同的是,此在更加强调人的可能性。与其他存在者不同的是,此在是一种本体论的存在,它在其存在之中是通过生存得到规定的,展现的是一种同存在的本体论关系。第二层,此在具有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同样,各种科学都不能脱离此在而独立存在,它们同样也是此在存在的方式。唯当此在存在,存在者才是被揭示被展开的。

海德格尔的实践哲学思想由“此在”这一概念展开,并以此作为其基本本体论的基础。海德格尔说: “这种存在者,就是我们自己向来所是的存在者,就是除了其它存在的可能性外还能够发问存在的存在者,我们用‘此在’这个术语来称呼这种存在者。”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 译,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第10页。 需要注意的是,此在并不是指具体的人,而是指人存在的形式;它不是实体性的,而是形式性的、抽象性的,它其实就是其他人所说的“自我”,但它既不同于先验的自我也不是绝对精神,更不是现实的客体存在,而是指能发问并追究存在意义的那种性质。海德格尔用“此在”这一概念强调的不是主体性或是自我性,而是自身性,是个体“独有”的特性,因为“此在在这里决不是一般的人或主体,而就是那个时空,或瞬间所在,即真理发生的所在,它是‘我’、‘我们’和一切或低或高的主体性的基础,所以时空从瞬间所在展开(出发)非但不是主体性化,而是它的克服。”张汝伦,《二十世纪德国哲学》,北京: 人民出版社,2008年,第369页。

与存在着重指人的现实性不同的是,此在更加强调人的可能性。一方面,此在是存在者,是本体论意义上的人;而另一方面,此在又不同于一般的存在者,因为它具有优先地位。此在的优先性可以分为三层: 第一层,此在具有存在者状态上的优先地位。与其他存在者不同的是,此在是一种本体论的存在,它在其存在之中是通过生存得到规定的,展现的是一种同存在的本体论关系。“此在是生存着的存在者,它总是为它的生存的种种可能性而存在,总是‘为……之故’而存在。”刘敬鲁,《海德格尔人学思想研究》,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61页。 因此,我们在理解此在的时候,更应当注重它所展现的存在方式,关注它对于存在的意义的发问和领会。第二层,此在具有存在论上的优先地位。此在本身就是存在论的,“而作为生存之领悟的受托者,此在却又同样源始地包含有对一切非此在式的存在者的存在的领会。”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 译,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第17—18页。 也就是说,此在本身就“存在论”地存在着,同时在这种存在方式中它可以理解自身的存在;无论这种理解是清晰的还是模糊的,此在总是处于理解自身存在的含义和意义这一过程之中,“此在在它的存在中无论以任何一种方式、任何一种表述都领会着自身。”同上,第15—16页。 而其他非此在的存在者都不具备这一发问和领会的能力,因而都无法理解自身的存在,必须经由此在才能被说明、被理解。可以看出,此在的优先性体现在它自身就是一种衡量尺度,不需要接受其他任何存在者的询问。第三层,此在是“使一切存在论在存在者暨存在论上都得以可能的条件。”同上,第18页。 也就是说,此在是使一切非此在的存在者得以存在的条件,其他的存在者都必须依赖此在的理解才能证明自身的存在,而这一理解活动又是此在自身的存在方式,也体现了此在的多种可能性及其能动性。正是由于此在具有这样的优先地位,我们在考察其他存在者时,都必须以此在为基础和参照;而要理解存在的意义,也必须通过此在的发问这一形式去实现。同样,各种科学都不能脱离此在而独立存在,它们同样也是此在存在的方式。海德格尔说得很明白: 唯当此在存在,才“有”真理。唯当此在存在,存在者才是被揭示被展开的。唯当此在存在,牛顿定律、矛盾律才在,无论什么真理才在。此在根本不存在之前,任何真理都不曾在,此在根本不存在之后,任何真理都将不在,因为那时真理就不能作为展开状态或揭示活动状态来在。马丁·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陈嘉映、王庆节 译,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7年,第2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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