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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意”忘“象”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日 得“意”忘“象” ——王弼融通《周易》《老子》的玄学体系高 峰易学发展到东汉末年,至少已经形成三个流派:一派是象数系,偏于用象数方法来解释《周易》;另一派是数术系,由民间的方士授受,以具体的占验为主;再一派是义理系,注重《周易》原理的研究。

第三日 得“意”忘“象”
——王弼融通《周易》《老子》的玄学体系

高 峰

易学发展到东汉末年,至少已经形成三个流派:一派是象数系,偏于用象数方法来解释《周易》;另一派是数术系,由民间的方士授受,以具体的占验为主;再一派是义理系,注重《周易》原理的研究。从西汉开始,官家学府中讲《周易》的主要由象数一系把持,因此整个西汉易学不妨说是以象数学为核心的。本来,一部《周易》,阴阳象数原是解释卦爻变化的重要内容,可是讲过头了,就流于荒诞不经,再想把它改正回来,又陷入了繁琐考证;《周易》原是喻示“大道”的,结果却被搞得支离破碎。在这种情况下,青年名士王弼意识到“物无妄然,必由其理”,遂开始参照道家学说来重新研讨《周易》的义理。

据《汉书·艺文志序》记载,最初的道家者流,原是“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所以又称作“君人南面之术”。这就是说,在先秦原始道家的学说中,包含有较多的历史政治内容;作为一种有志于用世的学术,其旨趣固然不乏内在超越的思想成分,但大抵仍以具体的现实人生为尚,并非一味推崇抽象的玄思。西汉初期,所谓文、景之治,便是采用了道家黄老一系的思想为底子,辅之以申、韩的形名法术,于社会政治上颇收无为自然的效果。正因为如此,史学家司马谈在比较了当时盛行的阴阳、儒、墨、名、法和道德六家之学后,对道家的学术思想就不禁大为称叹,一则说,道家“因阴阳之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认为道家之学综合了各家之长,且能顺时通变;再则说,道家之术“以虚无为本,以因循为用。无成势,无常形,故能究万物之情。不为物先,不为物后,故能为万物主。有法无法,因时为业。有度无度,因物与合”(《史记·太史公自序》),认为道家之术一本于虚无,不拘常规,无有常形,随机应变,无为而治。然而,魏晋之际,重新崛起的新道家思想受到了形名学方面的提炼。所谓“玄远之学”,不只是指出其中源于早期道家思想本身的“玄远”意境,更表明了其时新道家注重抽象思辨的学术旨趣;“名理”和“玄远”,从方法与目的两个方面体现了这一时期新道家玄学的学术特质。

一、 正 始 之 音

“正始”,是魏齐王曹芳的年号,指公元240年到公元249年这段时间。前此,魏明帝外勤征役、内务宫室,致使天下百姓不堪重负。甚而,在国力匮乏的情况下大兴土木,以至于“斩伐生民墓上松柏,毁坏碑兽石柱”(《三国志·魏书·曹爽传》注引《世语》)用来修筑宫殿。这些举措,招致了朝野上下的纷纷反对,结果是魏明帝自己也无可奈何,承认“二虏未灭而治宫室,直谏者立名之时也”(《三国志·魏书·辛毗传》)。有鉴于当时政治和社会的动荡不宁,一些有识之士提出了“务在清静”的主张,试图以道家“任万物之自然”的无为之术来舒缓一下民力。果然,曹芳即位后,立刻下诏:“诸所兴作宫室之役,皆以遗诏罢之。”(《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后来的史书,称曹芳时代天下无事,可见这位小皇帝在已然衰象毕呈的曹魏末世,居然开出了一个短暂的平安局面。对于有心反思政治和人生的名士来说,这一相对安定的社会环境应该是个不错的客观条件。事实也的确如此。正始之初,夏侯玄、钟会等人继承刘劭《人物志》的形名学传统,继续在名理学的范围内讨论“才性”问题,以期通过对两者的“同异”之辨深入人性的根本。与此同时,何晏、王弼更进而上契道家玄宗,将思考的重心放在了“有无”、“一多”、“圣人”等等抽象、宏阔的宇宙人生问题上,力求“统之有宗,会之有元”,直探整个世界之为存在的抽象原理,遂由此开创了一代玄风,奏响了“正始之音”。汤用彤先生将这一期玄学与两汉儒、道思想相比较,简要概括了正始玄学的“玄远”特色:“汉代寓天道于物理。魏晋黜天道而究本体,以寡御众,而归于玄极;忘象得意,而游于物外。于是脱离汉代宇宙之论(Cosmology or Cosmogony)而留连于存存本本之真(Ontology or theory of being)。”(《汤用彤学术论文集》,第233页)

1. 正始玄学溯源。民国小学大师黄侃先生曾撰有《汉唐玄学论》一文,因为篇幅不大且又兼涉经学,向来不为讲魏晋玄学的人所注意。不过,也正因为有上述的特点,从汉、魏学术史的角度看《汉唐玄学论》,又能有别于一般偏重玄学本身的论述,而于学统一面见出汉、魏学术思想的沿革。值得注意的是,黄侃先生在文章中提到了与玄学兴盛有关的三部典籍:“论吾土中世玄学之书,以三伪书为最懿。其思想突驾前人,而启辟后来之途径者,不可忽也。”这里的“三伪书”,指的是《列子》、伪《古文尚书》和《孔丛子》。《列子》属道家典籍,后人斥为伪书,至今仍聚讼纷纭,众说不一。倒是伪《古文尚书》和《孔丛子》两书,一般的看法是由曹魏时期的经学家王肃所伪造。王肃学承东汉经学家贾逵和马融,偏于古文经学的一派。这就启发我们从古文经学的一面去深入研究玄学的“出处”。

西汉的学术,除了道家黄老之学仍维系着自己的一脉单传外,基本上是儒家经学一统天下。汉初,便有《五经》博士的设立。从汉文帝到汉宣帝,《诗经》有齐、鲁、韩三家,《书经》有欧阳生和大、小夏侯,《礼经》有大戴和庆普,《易经》有施雠、孟喜、梁丘贺和京房,《春秋公羊传》有严彭祖和颜安乐,先后立于学官,俨然为儒学的正统。这些经文本子,用的是当时通行的隶书,而大义则由师徒父子口耳相传而来。到了西汉末年,围绕“五经”的典籍产生了今、古文的冲突。本来,所谓“今文”,即指上述的隶书文本,而“古文”,则为散在民间、藏于壁中,用汉以前的古文写定的文本。但事实上,古文经学的兴起,不仅仅是与今文经学所据经文的文字字体不同,而且经文的字句、篇章等等也有所不同。更重要的是,两者的学统不同,宗派不同,因而从基本观念到整个的诠释体系都有所区别。这样,在儒家独尊的局面中,居然在儒学内部先起了变化,今、古文经学两派,由攻讦、辩难而至于相互融摄,已然伏下了儒学衰败的隐患。

起初,今、古文经学恪守各自的畛域,并行而不相混淆。东汉末年,经学家郑玄广学博闻,转益多师,兼通了今、古文经学。有见于当时两家的互相问难,郑玄以古文经学为宗,参合今文经学为辅,遂成一家之言。其时,学者正苦于今、古文家法、师法的驳杂繁难,遂翕然相从而师事郑玄。这结果,便如清代经学家皮锡瑞所说的:“郑《易注》行而施、孟、梁丘、京之《易》不行矣;郑《书注》行而欧阳、大小夏侯之《书》不行矣;郑《诗笺》行而鲁、齐、韩之《诗》不行矣;郑《礼注》行而大小戴之《礼》不行矣;郑《论语注》行而齐、鲁《论语》不行矣。”(《经学历史》)由于郑玄学宗古文经学,所以尽管他先学了今文经学的京房《易》,但自己注《易》时仍本诸民间费直一派的古文经学。联系曹魏时期,名士荀爽、王弼注《易》,均承袭费直古文《易》的系统,或者可以看出两者间的隐晦、曲折的联系。更重要的是,在观念上,今文经学家偏于“经”,强调儒家经学的神圣性和不变性;古文经学家则偏于“史”,侧重对经学作历史的理解。由这一面看,从古文经学的兴起至郑玄以古文经学为宗参合今、古文经学,竟是不期然地于两汉大一统儒家政治中激起了一圈不大不小的涟漪。汤用彤先生曾在《王弼之周易论语新义》一文中指出:“魏晋经学之伟绩,首推王弼之《易》、杜预之《左传》,均源出古学。今学本汉代经师之正宗,有古学乃见歧异。歧异既生,思想乃不囿于一方,而自由解释之风始可兴起。”(《汤用彤学术论文集》,第264页)汤先生由两汉今、古文经学的歧异推至魏晋自由解释的风气,见微知著,允为一代大师。

到了曹魏时期,随着东汉政权的瓦解,兼以曹氏父子喜好形名法术,经学果然衰落了。魏明帝时,司徒董昭上疏称:“窃见当今年少,不复以学问为本,专更以交游为业。国士不以孝悌清修为首,乃以趋势游利为先。”(《三国志·魏志·董昭传》)另一位士大夫杜恕也上疏说:“今之学者,师商、韩而上法术,竞以儒家为迂阔,不周世用,此最风俗之流弊,创业者之所致慎也。”(《三国志·魏志·杜恕传》)至此,作为政治原则和道德规范的儒家思想已不复往日的统摄力量,理性遂有更进一步寻找宇宙、社会和人生依据的要求。正始玄学的兴起,便是自觉地顺应了这一要求。

2. 何晏和王弼。东晋时,袁宏曾撰有《名士传》,“以夏侯太初(玄)、何平叔(晏)、王辅嗣(弼)为正始名士”(《世说新语·文学》注引)。夏侯玄其人,前面已有过介绍。至于何晏和王弼,则确乎一代风流名士,尤其是青年才俊的王弼,卓然不群,似是占尽了天地间的逸气。《晋书·王衍传》中有一段记载,简要概括了何晏、王弼大畅玄风的“贵无”思想:“魏正始中,何晏、王弼等祖述老庄,立论以为天地万物皆以无为本。无也者,开物成务,无往不成者也。阴阳恃以化生,万物恃以成形,贤者恃以成德,不肖恃以免身。故无之为用,无爵而贵矣。”不过,具体而言,何晏、王弼的思想也不尽相同,其中不乏才情上的差异,但也有境界的高下之别。

何晏,字平叔,南阳宛人(今河南南阳)。其祖父,便是《三国演义》中那位因刚愎、鲁莽而被杀的大将军何进。作为何进的孙子,何晏似乎表现出偏于阴柔的另一面性格。据《太平御览》引《何晏别传》记载:“晏时小养魏宫,七八岁便慧心大悟,众无愚智,莫不贵异之。”甚至,有史书称,曹操喜欢何晏的聪慧,“欲以为子”,可见其智力、性格的聪明和早熟了。尽管如此,直到魏明帝时代,何晏一直不太得志。当时魏明帝一心要“务绝

浮华谮毁之端”,结果何晏与邓img9、李胜等一班名士均遭抑黜。当然,这里的“浮华”云云,主要不是指何晏生活上的细节,这一点,周一良先生在img10绎各种史料的基础上有明确的注解:“所谓浮华,非指生活上之浮华奢靡,而是从政治着眼,以才能互相标榜,结为朋党,标举名号如‘四窗’、‘八达’之类以自夸。”(《魏晋南北朝史札记》,第35页)直到正始年间,曹爽辅政,何晏这才得到重用,担任吏部尚书,成了曹爽的心腹。不久,曹爽在政治斗争中失败,何晏也因此为司马懿所杀。

撇开政治上的成败不论,那么,何晏在学术方面确实才华出众且又用功颇勤。据《世说新语·文学》注引《魏氏春秋》称,“晏少有异才,善谈《易》《老》”。名士裴徽也曾赞誉何晏说:“吾数与平叔共说老、庄及《易》,常觉其辞妙于理,不能折之。”(《三国志·魏书·管辂传》注引《辂别传》)从有关史料看,何晏曾撰有《道德论》、《周易说》或《周易私记》、《周易讲说》,但都已佚失无存了。他的著作中得以完整流传至今的,是一部《论语集解》。平素,何晏对自己的才学也颇为自负。据《三国志·魏书·曹爽传》注引《魏氏春秋》记载:“初,夏侯玄、何晏等名盛于时,司马景王亦预焉。晏尝曰:‘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夏侯泰初是也。唯几也,故能成天下之务,司马子元是也。唯神也,不疾而速,不行而至,吾闻其语,未见其人。’盖欲以神况诸己也。”这里的司马子元是司马师,亦即司马景王。作为司马懿的儿子,司马懿死后,司马师成了曹魏的实际统治者,于政治上恰好是何晏的对立面。在这种场合下,何晏依旧夸夸其谈,扬己抑人,由此可见其英华外露的性格之一斑了。或者魏明帝的“浮华”之斥,正对了何晏的毛病。

与何晏相比,王弼对政治的兴趣要小得多。王弼,字辅嗣,山阳高平人(今山东金乡)。晋人何劭为其作传称:“弼幼而察慧,年十余,好《老氏》,通辩能言。”(《三国志·魏书·钟会传》注引)正始年间,黄门侍郎一职屡缺,已为吏部尚书的何晏有意提拔王弼,但经过一番波折,仍由丁谧推荐的王黎充任黄门侍郎,而以王弼补台郎。好在王弼究心玄理,于事功一面“雅非所长,益不留意焉”(同上)。也许是同为风流名士的缘故,王弼在个人性格方面表现出与何晏相像的特征。史称王弼“颇以所长笑人,故时为士君子所疾”(同上),可见其平素为人行事的飞扬激越了。何劭说王弼为人“浅而不识物情”(同上),看来是有所依凭的。尽管如此,正始十年,王弼遇疠疫病故,年仅二十四岁,司马师听到这个消息,也不禁为之“嗟叹者累日”(同上)。

至于玄理的探赜索隐、极深研几,青年王弼显示出其邃密玄远的思致,卓然为“正始名士”中的天才领袖。王弼的著作,现存的有《老子道德经注》、《老子指略》、《周易注》和《周易略例》等。其中,《老子道德经注》在《旧唐书·艺文志》中著录为《玄言新纪道德》,在《新唐书·艺文志》中又著录为《新纪玄言道德》。经现代学者刘汝霖先生的考证,王弼《老子道德经注》大约撰于正始四年,时王弼年十七岁(参见《汉晋学术编年》)。《世说新语·文学》注引《弼别传》中还记载了一则故事:据说何晏完成了《老子注》后造访王弼,见到王弼的《老子道德经注》精密玄奥,不由叹伏道:“后生可畏。若斯人者,可与言天人之际矣!”结果回去后将原先的《老子注》删作《道论》和《德论》,改成了两篇文章。由此看来,少年王弼无论在抽象能力方面还是玄理境界方面,都已经要高出何晏一筹了。王弼注释《周易》的著作,除《周易注》外,据《旧唐书·经籍志》、《新唐书·艺文志》著录,还有《周易大演论》或《周易大衍论》,但原文已经佚失。现存韩康伯《周易·系辞上》注文中所引的王弼大衍论,可能就是其中的一段。此外,据《中兴书目》记载,王弼还撰有《易辩》一卷,似乎也与《周易》“大衍之数”有关。

总之,从何晏、王弼“好老氏之学”而倡导“贵无”思想起,一种经过名理学洗礼的新道家学说便开始产生。与原始道家那种内蕴深厚历史感和政治意识的“道论”不同,正始之际的新道家思想表现出“玄远”的思致和抽象的理路。站在哲学角度看,它极大地提高了中国古代学术思想的理论思维能力,并因此开拓了新的一重人生境界。以“正始之音”为标志,经过何晏、王弼等等玄学名士的阐释,从先秦“道论”到西汉“气性论”的中国古代学术传统出现了一个飞跃。玄学,作为一种“玄远之学”,突破了以往具象的大一统宇宙论范围,“它所讨论的中心为‘本末有无’问题,即有关天地万物存在的根据的问题,也就是说关于远离‘世务’和‘事物’的形而上学本体论的问题”(汤一介《郭象与魏晋玄学》,第7页)。

二、 体 用 如 一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起,儒家所本的“五经”便受到特殊的推崇,其中,《周易》更是一跃而为群经之首,在两汉学术思想中占据了一个极其重要的席位。进而,随着气性论的大一统思想的建构,《周易》所涉及的象数之学被予以多方地阐释,智仁互见,终于流为繁复琐碎的境地。最初,由于当时是今文经学一统天下,易学一系,同出田何的施雠、孟喜、梁丘贺三家于汉宣帝时被立为学官,俱属今文《易》的派系。不过,孟喜易学倡卦气说,以《周易》六十四卦配合一年四时、十二月、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从对易学的发展看固然是顺应了汉代气性论的思路,但就系统方面言,已然杂有阴阳家的思想。之后的京房承孟喜易学而又补充发挥,进一步融入五行、星象之学,衍为五星配卦、五行爻位之说,易学一改以往儒家经学的切于人伦日用的特点。到了西汉末年,著名学者刘歆在校勘古籍时发现,民间费直一派传授的古文《周易》经文,要比施、孟、梁丘所传的文本更为可靠。经过刘歆的倡导,古文《易》的研究日趋兴盛。曹魏之际,根据古文易学以《易传》解释《易经》的学统而注重对《周易》义理发挥的,也渐渐成为一派学说。总之,汉末魏初,易学的研究大抵分为三系:一是偏于象数解《易》的学统,属象数系;一是民间方士授受的、以占验为主的数术系;一是本于以《传》解《易》而偏重义理研讨的义理系。如果按牟宗三先生“顺孔门义理入,为显教。顺术数、象数入,为密教”(《才性与玄理》,第101页)的划分,那么,正始之初,王弼等人所深入研讨并竭力阐释的,当为“显教”一派了。

1. 得意忘象。曹魏之初,古文经学已然有了长足的进步。就《周易》而言,当时集古文经学大成的经学家王肃撰有《周易论》,继承费直古文《易》“以传解经”的学统,较为自觉地摈弃了今文《易》学中互体、卦气、卦变、纳甲学等象数之学,开始立足于从《易传》的立场来阐释《周易》所包含的义理。譬如,王肃在解释《坤》卦卦辞“西南得朋,东北丧朋”时,一反卦气说和纳甲说,而归本于《说卦》的方位说,以为“西南阴类故得朋,东北阳类故丧朋”(《汉上易丛说》引)。这种重视解说《周易》大义的学风,在当时蔚然而成一种风气。从这方面看,正始之际,王弼以《老子》思想注《周易》,固然有取于道家的玄旨,但同古文《易》的发展也有着直接的联系。

要全面了解王弼的玄理易学思想,一部《周易注》当然必须受到认真的对待。不过,从玄学体系一面看,王弼易学的中心观念在《周易略例》中有着更为有序和简明的表述。在《周易略例》中,王弼通过对《周易》体例的解析,系统阐释了其玄理《易》的基本观点。概括而言,《周易略例》提出的易例主要有取义说、一爻为主说、爻变说、适时说和辨位说等等,皆是学有所承且又自出机杼,充分显示了玄学精思入微而又意趣玄远的思辨特色。其中,尤以取义说意蕴丰足,通过对言、象、意三重结构的辨析,引出了“得意在忘象”的玄学命题,为玄学的辨名析理开创了一个新的境界。

从一大部易学史来看,取义说并非创自王弼。最初,《易传》中的《彖传》就已经采用了诠释经文大义的方法。就《乾》卦而言,经文称“元亨,利贞”,《彖传》释作:“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行,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云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就是分别从“万物资始”、“品物流形”、“六位时成”和“保合太和”几个方面去诠释“元、亨、利、贞”四字的大义,并未涉及《乾》卦的卦象。后来,费直一系的古文《易》,所谓“以传解经”,便是继承并发展了《易传》中的这一特色。到了王弼这里,取义说被作为玄理《易》的基本原则得到了充分自觉的发挥。除了个别地方,王弼对《周易》六十四卦经传的诠解基本上回避或者融通了取象说,很少有直接依卦象的象征来立论的。不过,《易传》中也有不少地方谈及卦象,并为后世各派象数学引作依据。这里,王弼关于象生于义的解答就显示了其超出一般古文易学“以传解经”的玄学特色:

夫易者,象也。象之所生,生于义也。有斯义,然后明之以其物,故以龙叙乾,以马明坤,随其事义而取象焉。是故初九、九二龙德皆应其义,故可论龙以明之也。至于九三,乾乾夕惕,非龙德也,明以君子当其象矣。统而举之,乾体皆龙;别而叙之,各随其义。(《周易·乾·文言》注)

照王弼的理解,《周易》的卦象应该是根据一定的卦义而生出的;先有某一卦的卦义,然后方有某一卦的卦象以作象征。譬如《乾》《坤》两卦,《乾》是刚健,《坤》为柔顺,是为两卦的卦义。至于取龙之象以明《乾》,取牝马之象以明《坤》,这是依卦义所取的物象,所谓“随其事义而取象”。所以,就《乾》卦而言,从刚健之义说,“乾体皆龙”,《乾》卦六爻都具有共同的卦义;但分而论之,初九爻称“潜龙”、九二爻称“见龙”、九三爻称“君子”等等,则取象的不同又随刚健之德的时位不同而相应有所差异。总之,“象之所生,生于义也”,这是王弼取义说的一条根本原则。

结合具体的辨析看,王弼在注释《周易》文本时,将取义说的原则贯穿于对八经卦乃至六十四别卦的诠释中,颇得简要允当的效果。就八经卦的取义言,《说卦传》有“乾,健也。坤,顺也。震,动也。巽,入也。坎,陷也。离,丽也。艮,止也。兑,说(悦)也”的说法。同样,王弼也以乾为健、坤为顺、震为威惧、巽为申命、坎为险陷、离为丽、艮为止、兑为悦。以《周易·坎》经文中“习坎”一语为例,《彖传》解作:“习坎,重险也。水流而不盈,行险而不失其信。”王弼对《彖传》的这段话按卦义作了一番分析:

坎以险为用,故特名曰“重险”。言习坎者,习乎重险也。险峭之极,故水流而不能盈也。处至险而不失刚中,行险而不失其信者,习坎之谓也。(《周易·坎·彖》注)

本来,“习坎”之“习”有“相重”之义,所以虞翻注称“习,常也”,“常”亦是“重”义。按虞翻的取象说,《坎》卦为水象,所以《彖传》这段话的象征是“两象也。天险、地险故曰‘重险’也。‘信’谓二也。震为行。水性有常,消息与月相应,故不失其‘信’矣”(《周易集解》)。这是从卦象方面将天险、地险两个《坎》卦之象视为“重险”,以《坎》卦所象的水性与月亮的盈虚来解释“行险而不失其信”,又以互体而成的卦象(《震》)来说明水所处的流动状态。然而,王弼上述的注语却将“习”解作“便习之”的“习”,亦即“熟悉”之意。王弼固然承认《彖传》所提到的《坎》卦水象。但他认为水之所以流而不能盈,是因为“险峭之极”所造成的。至于“处至险而不失刚中”又从爻位的角度指明了《坎》卦中阳爻居中位的特征。同样,王弼这种取义立场也反映在他对六十四别卦及其卦爻辞的解释中。《周易·小过》六五爻的爻辞有“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一语。按虞翻从取象说角度的解释是:“密、小也。《晋》坎在天为‘云’,坠地为‘雨’,上来之三,折坎入兑小为‘密’,坤为‘自我’,兑为‘西’,五动乾为‘郊’,故‘密云不雨,自我西郊’也。”(《周易集解》)这里虞翻使用了卦变、互体等等一系列取象方法,以求得爻辞与整个卦爻象的丝丝入扣,由此也可见出汉易质实的特点。但王弼则循取义的途径而另有解说:

小过,小者过于大也。六得五位,阴之盛也,故密云不雨,至于西郊也。夫雨者,阴在于上,而阳薄之而不得通,则img11而为雨,今艮止于下而不交焉,故不雨也。(《周易·小过》注)

王弼认为,《小过》卦的卦义是“过小而难未大作,犹在隐伏者也”。《小过》上卦为震、下卦为艮,六五阴爻居上卦的中位,即是“六得五位,阴之盛也”。阴盛而不雨,原因在于尚未同阳相交,而之所以未能同阳相交,则与《小过》下卦的艮有关;艮为止义,止其相交。总之,王弼立足于取义说对《周易》所作的注解,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原先一直被固定了的《周易》文本而走向观念的解释。从消极方面看,这对两汉易学象数学的发展确实有着一种破坏作用,以至后人发出“辅嗣易行无汉学”的慨叹。但就积极方面而言,王弼这种类似现代解释学的注经方式,转换了两汉象数易学由程式化而至于繁琐的具象思维方式,为从义理方面进一步深入理解《周易》开拓了新的境界;以此而论,也可以说是功在千秋了。况且,王弼虽然宗主取义说,却也有融摄旧有经学的一面。这一点,汤用彤先生在《王弼之周易论语新义》一文中已有所辩证,认为王弼的《周易注》“除黜象数外,文义亦尝援用旧说。如观卦卦辞注即用马融之文,泰之初九全引虞氏易,革卦已日乃孚乃用宋衷之注,颐之六二全用王肃之书。凡此均足证辅嗣治《易》,多读世儒作品,于作注时,并有所取材也”(《汤用彤学术论文集》,第270页)。只是这些方面的内容经过玄言的融贯,非博学精思不容易明了罢了。

不过,如上所述,还只是限于具体的注经方法。王弼之为正始名士,开创一代玄风,要在于玄理的阐释。这仍须回到《周易略例》一文中来。在《周易略例·明象》中,王弼对象生于义这一取义说的基本原则进行了高度抽象的思辨,由此引发了后世一系列的玄学命题,从而从方法论一面规范了玄学的格局。套用冯友兰先生的话说,《周易略例·明象》就是一部“精神现象学”,因为它用思辨的形式从言、象、意三个方面对人类精神进行了哲学反思,其意义,显然已溢出狭义的易学范围了。

从全文的内容看,《周易略例·明象》的直接用意在于驳斥两汉易学中盛行的取象说,同时也涉及对筮法的新的理解。按照筮法,言指卦爻辞,象指卦爻象,意即指卦爻象与卦爻辞所蕴涵的意义或者义理。然而,“得意在忘象”这一命题的提出,将原本颇为专门的讨论提升到一般意义上,因而具有了玄学方法论的意味:

夫象者,出意者也。言者,明象者也。尽意莫若象,尽象莫若言。言生于象,故可寻言以观象;象生于意,故可寻象以观意。意以象尽,象以言著。故言者所以明象,得象而忘言;象者,所以存意,得意而忘象。犹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也;然则,言者,象之蹄也;象者,意之筌也。是故,存言者,非得象者也;存象者,非得意者也。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而画可忘也。(《周易略例·明象》)

《周易·系辞传》原有“圣人立象以尽意”一语。上引王弼洋洋洒洒的一段议论,其第一部分便是对“立象以尽意”所作的玄理阐释。照王弼看来,卦象及其象征,是用来表现圣人心意或者卦义的;卦爻辞则是用来说明卦象的。因此,想要穷尽圣人之意或者卦义,只有凭借卦象及其象征;想要穷尽卦象及其象征,只有依靠卦爻辞的表述。循此得出的结论是“意以象尽,象以言著”。也就是说,在这一层次的讨论中,王弼强调了“言”、“象”对于“意”的重要性;“象”能够“尽意”,“言”能够“尽象”,那么,“言”通过“尽象”最终能够达到“尽意”的结果。然而,《庄子·外物》中已有“得意而忘言”的妙喻:“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忘言。”王弼由此悟入,旋即倡导“得象而忘言”、“得意而忘象”的玄旨。王弼认为,既然“言者所以明象”、“象者所以存意”,借用《庄子·外物》的譬喻,“言”就如同是明“象”之“蹄”(捕兔的器具),“象”就等于是得“意”之“筌”(取鱼的竹器)。“存言者”,固然是“非得象者也”,“存象者”,同样也“非得意者也”。站在取义说一面看,“象生于意”,得意之后,自然可以忘“象”,甚而,如果一味执着于卦爻象上,反倒妨碍了对“意”的深入领悟;一味拘守于卦爻辞中,也必然有害于对“象”的生动明察。所以说:“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

从易学史看,王弼是第一个系统讨论了言、象、意三者关系的。作为一部上古占卜典籍,《周易》本身的卦爻象数结构体现出一种原初的具象图式和观念,依此深入,得其一义而阐释,可以导向不同的途径。作为玄学家,王弼选择了忘“言”、忘“象”的抽象思维之路,这当然同他倡导“贵无”的本体论有关。在易学史上,主张取义说的流派不少,并非都因此而提倡忘言、忘象,可见王弼立论的用心,确有很大一部分是放在了玄理的构建上。至少,从现代哲学的角度论,“言”属于名言概念,“象”略当于事物的现象,“意”则近于事物的本质或对本质的认识。这样,“得意在忘象”的命题就既不同于两汉易学的阴阳象数之学,也超越一般古文易学的取义说而导向了本体论问题。

2. 体用如一。中国古代的学术,由先秦到两汉,是纯属本土一系的发展。先秦论“道”,可说是浑灏流转,生生不已。尽管后人将之解析为即用显体、显微无间的“道论”,但克实而论,这一期的学术思想,应该是着重于从“用”的一面作具体而微的阐述,至于“体”的析离,与“道论”并不相应。其中有论及万物本源或本根的,也偏于作气性的诠释,这在两汉,发展成以“元一之气”为本根的大一统宇宙论。魏晋之际,玄学的产生,标志着中国固有学术在抽象性方面出现了重要的转折;对天地万物的逻辑分析代替了阴阳五行的功能分类;“群有”作为最根本的概念从绝对抽象性方面展现为“无”,并代替了兼有物质和功能两重意义的“元一之气”。总之,“本体”而非“实体”才是真正的万有之本,这是王弼于正始年间在新道家的名义下所取得的最杰出的成就,这规范和引导了以后儒、道两家进行本体论思考的理路。

作为一种新道家学说,王弼的玄学本体论当然承袭了《老子》“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思想,但以“无”为本体,王弼于此又颇多发挥和演绎。这一点下文再详细论述。在此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王弼本体论在体、用方面所表现的“体用如一”的特色,这仍与他对《周易》的诠释有关。

《周易·系辞传》在谈到筮法时曾介绍了一种“大衍之数”,称“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img12,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img13而后挂”。原本,这段文字仅仅是介绍了一种以五十根蓍策揲筮成卦的方法,意思是说,占筮时取五十根蓍策,其中一根不用而实用四十九根,将四十九策任意分作左右两份以象征天地两仪,再从中取出一策悬挂于左手小指间以象征天、地、人三才,每束四策地进行揲算以象征四季,又把右份揲算的剩余蓍策附夹在左手无名指间以象征闰月,五年再出现闰月,于是再把左份的揲算剩余夹在左手中指间,然后别起一卦反复揲算,这结果是,“四营而成《易》,十有八变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申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周易·系辞传》),真可谓是包罗万象了。从前些年出土的《周易》帛书本来看,其中并无“大衍之数”这段文字,可见《易传》的形成有一个编集过程,“大衍之数”也并非代表筮法的唯一正确解释。不过,在当时,人们确实相信《易传》全由圣人孔子亲笔撰成,因而对这段文字的注释也颇费了一番心神。如前所说,汉人的思维具有具体而质实的特点,这在对“大衍之数”的解释中就表现得非常明显。据京房称,所谓“大衍之数五十”,其中“五十者,谓十日、十二辰、二十八宿也”,这是从天文、星象一面来进行理解的;至于“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者,天之生气,将欲以虚来实,故用四十九焉”(《周易集解》),这又引入了“元一之气”的概念。同样的倾向在《易纬·乾凿度》中表述得更为具体:“五音、六律、七变,由此作焉。故大衍之数五十,所以成变化而行鬼神也。日十干者,五音也。辰十二者,六律也。星二十八者,七宿也。凡五十,所以大阂物而出之者也。”至于东汉末年颇为盛行的郑玄易学,又与五行学说相附会,另成一个系统:

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以五行气通。凡五行减五,大衍又减一,故四十有九也。衍,演也。天一生水于北,地二生火于南,天三生木于东,地四生金于西,天五生土于中。阳无偶,阴无配,未得相成。地六成水于北,与天一并。天七成火于南,与地二并。地八成木于东,与天三并。天九成金于西,与地四并。地十成土于中,与天五并也。大衍之数五十有五。五行各气并,气并而减五,惟有五十。以五十之数不可以为七、八、九、六卜筮之占以用之,故更减其一,故四十有九也。

(《周易集解》)

在上述被称作五行生成说的体系中,郑玄以天地之数配五行、四方,用来表示一年气候的变化。其中的“天一生水于北”、“地二生火于南”云云,是说阳气始于北方水、阴气始于南方火。同理,“天三生木于东”、“地四生金于西”,喻示阳气兴盛于东、阴气兴盛于西。土居中央、则分管四时而为主。后面一段,进一步在气化论基础上强调阴、阳二气相合的生生化化,总成天地之数五十有五。由于这里涉及的天地之数及方位排列与五代末传出的《河图》完全一致,郑玄此说也有被看成是后世《河图》的所本。其实,郑玄的五行生成说来自战国、秦、汉之际的五行说,固然有其渊源所自。从哲学角度看,其说意在由表现为功能的五行之气配合天地之数解释“大衍之数”,基本立场也不出两汉气性论之外。倒是最后落实于“其用四十有九”上,郑玄较诸前贤要表述得更为直截了当些。在郑玄看来,天地之数五十有五,但由于五行之气各相并,就成了大衍之数五十,又因从五十中不能得出筮法所需的七八九六之数,故而五十减一而为“其用四十有九”。要之,郑玄是将“大衍之数”看作五行之气生化万物的法则,这仍然没能脱离两汉宇宙论的窠臼。

到了正始期间,与名理学相结合的玄学渐成风气,对抽象本体的兴趣明显压倒了对具体本根的探求。于是,原初质朴的“大衍之数”受到了玄理化的思辨和析离,不再与天文、星象或者五行之气相关,而是具有了玄理所谓的“体”“用”意味。看来,王弼对《周易·系辞传》中的这部分内容的确投入了很大的热情,所以特意撰写了《周易大衍论》,可惜此文已佚,今天已无从知晓他的全部论旨。仅靠着韩康伯在《周易·系辞传》注中引用的王弼一段相关论述,才让我们由此略窥其玄论:

王弼曰:演天地之数,所赖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则其一不用也。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数而数以之成,斯易之太极也。四十有九,数之极也。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故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王弼认为,推演天地之数而得七八九六,依赖于大衍之数五十。至于“其用四十有九”,那么显然有“一”数是不在演用之列。从筮法一面说,此“一”不参与揲蓍过程就是“不用”,但其功用却由整个揲蓍过程而得以体现,亦即不用而“用以之通”。就数一面而言,此“一”本身不是数(不作为具体演算的数来看待),而七八九六之数才因此而演成,便是“非数而数以之成”。所以,对“大衍之数”来讲,一方面,不用之“一”即为“易之太极”;另一方面,“四十有九”则是“数之极也”。然而,王弼并未就此止于对筮法作一般的抽象表述。“夫无不可以无明,必因于有”,这一命题将整段议论导向玄理本体论的高潮,表明了王弼大衍义真正的玄旨所在。所谓不用之“一”即《易》之“太极”,亦即天地万有的本体。这个作为本体的“太极”并非如气性论所说的“元一之气”,可以存在于天地万有之外、之先或之后,而是蕴摄万理、孕育万物且为天地万有之宗极。所以,在王弼看来,如果“四十有九”可以看作具体事物及其功用的象征而为具体之“用”,那么,不用之“一”(太极)即是抽象的本体了。而且,这个作为本体的不用之“一”并不因此而外在于天地万有(“四十有九”),恰恰相反,它正在天地万有(“四十有九”)之中;区别在于“四十有九”是“数”(具体之物),而不用之“一”则为“体”(不是具体事物)。因此,“体”“用”之间固然相别但同时又是相即,这便是王弼颇具玄心的体用如一的本体论了。

在魏晋玄学家中,王弼的本体论是倡导贵“无”的。但就其大衍义的发挥看,他虽然贵“无”,却并不因此而贱“有”。也就是说,基于新道家的立场,王弼将天地万有的本体从名理学角度抽象、析离为“无”,即所谓“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老子·一章》注)。同时,这一抽象的“无”作为本体,又不能离开森罗万象的具体之“有”,“无”要通过“有”方能显示其成就万有的统摄性,所以说,“常于有物之极,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牟宗三先生将王弼这篇大衍义概括为“体虚而用实,虚以运实。体无而用有,无以生有。由有而有数,无不可以数论。其一不用者,即象征此‘寂然至无’之体也”(《才性与玄理》,第109页),简洁精妙,颇得玄学“玄远”的理趣。

当然,就《周易》本身而言,无论“大衍之数”抑或整个象数、义理结构,都远未得到彻底的澄清,这仍是一个有待深入研究和诠释的重大问题。但从易学史乃至玄学史上看,王弼归本于玄理的取义说,确实开创了以义理解《易》的新风气,并由此提高了当时易学研究的理论思维层次。唐代经学家孔颖达称:“唯魏世王辅嗣之注,独冠古今。所以江左诸儒,并传其学。河北学者罕能及之。”(《周易正义序》)可见其影响之大。

三、 以“无”为本

西汉初年,政治上一度崇尚道家黄老之学,因此,老子的学说是两汉士大夫所熟悉的,甚至有的多少还保留了相当程度的欣赏。到了汉武帝时代,儒家学者董仲舒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意欲在经历了道家清静无为的消极政治之后,重新积极地振作起儒家制礼作乐的精神。其结果,至少在中央政权的一面,使儒家经学定于一尊了。然而,道家学说并未因此销声匿迹,相反,其于当时的在野派中间仍旧盛行不衰,还不时受到一些地方政权当权者的认同。这里面固然与汉武帝以降朝野间信奉黄老神仙方术有关,但是,始自战国之际,道家便时时与儒家争夺正统地位,其间也自有历史和学理方面的原因。在董仲舒发挥《春秋公羊传》大义并构建起一套天人感应的目的论思想体系后,淮南王刘安招致宾客也相应撰著了一部阐扬道家黄老学精义的大著《淮南子》。由于刘安本人具有浓厚的神仙信仰,这部《淮南子》的思想成分颇为繁杂。据《汉书·艺文志》著录,《淮南子》一书当有《内篇》二十一篇、《外篇》三十三篇,此外还有《中篇》八卷,是谈论“神仙黄白之术”的。尽管如此,一部《淮南子》,本着道家黄老之学内以治身、外以治国的宗旨,仍然有其统一的思想体系。就道家“道论”而言,《淮南子·原道训》称:“夫道者,覆天载地,廓四方,柝八极,高不可际,深不可测,包裹天地,禀授无形,原流泉浡,冲而徐盈,混混滑滑,浊而徐清。”这样的“道”,当然不出汉初气性论的范围,同是指一种混沌未分的元气。但是,《淮南子·天文训》中又说:“天地未形,冯冯翼翼,洞洞img14,故曰太昭。道始于虚廓,虚廓生宇宙,宇宙生气,元气有涯垠滞而为地。”这似乎是将“道”提升到了一种“虚廓”的状态,即所谓“有生于无,实出于虚”(《淮南子·原道训》)。不过,结合《淮南子》的整体思想看,这里的“虚廓”也还是一种实体——一种没有任何事物的、“虚”的时间和空间状态。真正将道家之“道”从名理方面抽象为较为纯粹的逻辑概念,是正始玄学家努力的结果。

1. 寂然之道。正始之初,作为道家思想的倡导者,何晏已然开始祖述老子玄旨,强调对于天地万有之本体的探求。通常,在谈到正始之音“以无为本”的基调时,人们往往先注意到命题所显示的“无”的意趣。其实,这一命题中关于“本”的问题要远为重要和深刻。魏晋玄学“玄远”的超越性,首先表现在它的本体论态度上。站在这一立场上看,何晏的成就便要逊色于其晚辈王弼了。《列子·天瑞》注曾摘引了一段何晏的《道论》,从中不难看出何晏学术思想里仍然留存有的两汉气性论痕迹:

有之为有,待无以生;事而为事,由无以成。夫道之而无语,名之而无名,视之而无形,听之而无声,则道之全焉。故能昭音响而出气物,包形神而章光影;玄以之黑,素以之白,矩以之方,规以之圆。圆方得形而此无形,白黑得名而此无名也。

在何晏看来,世间一切可见、可名的事象都是具体的“有”或“事”,这些“有”或“事”虽然也存在,但自身却不具备独立的存在性;它的存在依赖、统一于“无”。同时,为万“有”之所归的“无”本身无形无名,正因为如此,它才能够成为宇宙的大全。也就是说,任何有形有名的事物囿于其“形”、“名”而有各自的具体规定性,这就决定了它们彼此之间不能用来互作说明、互为本源,只有无形无名之道(“无”)才足以说明万有而成为万有的根据。所以何晏又说:“夫道者,惟无所有者也。”(《列子·仲尼》注引《无名论》)然而,类似“玄以之黑,素以之白”等等表述,也存在着语言上不够严谨的地方。照何晏所说,万物有黑白而“道”无黑白,却又为黑白所从出,这就将“道”看成是先于万有现象而存在于时间过程中的实体;如此,抽象出的本体便又具体化为本源了。所以,汤用彤先生在《贵无之学——王弼》一文中,对王弼、何晏的玄学思想作了明确的甄别:“王、何二人并论,其故在何晏地位显贵,为王弼之说鼓吹。且当时玄学家不多,王、何、夏侯玄等同时倡导此风,故常并论也。然何晏实带汉人气味。”(《道家文化研究》第八辑)

与具有贵戚身份的何晏相比,青年王弼在政治上要简单得多。也许正因为如此,王弼才得以更多地用心于纯粹学理方面,因而在玄理的体系构造和概念辨析上达到颇为高明的程度,迈出了道家思想走向抽象化的重要一步。

本来,老子所谓“道”,原始质朴,兼有本根、本体、境界等等数义。原道之“道”,本不宜细为分判。但王弼意在构建本体,于是辨名析理,处处对《老子》之“道”进行抽象的解析,而这种解析,又时时刻刻导向抽象的本体——无。《老子·四十章》曾有“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说法,原无涉于本体。但王弼却稍作阐释,将这番话解作“天下之物,皆以有为生。有之所始,以无为本。将欲全有,必反于无也”(《老子·四十章》注)。这样,“道”之为“无”,就有了本体论的意味。在《老子指略》中,王弼对这层意思作了精密的分析:

夫物之所以生,功之所以成,必生乎无形,由乎无名。无形无名者,万物之宗也;不温不凉,不宫不商;听之不可得而闻,视之不可得而彰;体之不可得而知,味之不可得而尝。故其为物也则混成,为象也则无形,为音也则希声,为味也则无呈,故能为品物之宗主,苞通天地,靡使不经也。

同何晏一样,王弼也认为作为本体的“道”应该是无形无名的;“无”没有任何规定性,唯其如此,它才能决定任何事物而为“万物之宗”。但是,与何晏相比,王弼又有更为“玄远”的思致。一方面,王弼强调指出了“万物之宗”的宗主义。既然是万物的宗主,那么这个宗主本身就不再是万物中的一物,这决定了“万物之宗”具有超越万物的绝对性。另一方面,王弼又照顾到作为“万物之宗”的“无”的本体义。“无”作为本体,实质上等于是寂然无体,换句话说,本体并不是一种实体,这在王弼的《论语释疑》里表述为“道者,无之称也,无不通也,无不由也。况之曰道。寂然无体,不可为象”。从玄学本体论角度看,后一层的厘定并非无关紧要,它真正确立了“万物之宗”的本体意义而与两汉气性论所谓的本源、本根相区别。也正是在这方面,王弼对《老子》之“道”所具的“生成”意味作了巧妙的误解。《老子·四十二章》称:“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王弼的注解是:“万物万形,其归一也,何由致一?由于无也。”显然,在王弼玄学本体论中,作为本体的“无”不再具有“生成”性;它是万物存在的依据,却不再是万物赖以生成的本根。不过,万有作为现象统一于“无”的本体的玄理结构,也使王弼的玄学体系带上了贵“无”贱“有”的特征。

原本,“无”只是对最高之“有”的一种抽象。中国古代学术常将一切事物统称作“群有”或“众有”。从名理学一面看,这种包括一切的“群有”或“众有”是一个最大的类名,因为天地万有的共同之“有”即为“存在”,除此而外就再没有别的共性了。这样抽象的结果是,这个最高类的规定性(有)实际上等于是没有规定性(无)。所以,本体之为本体,原与现象的作用不能分开;离开了“万物”,也就谈不上“万物之宗”了。这本来与王弼“大衍义”中的“体用如一”思想是一致的。在注解《老子·一章》“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时,王弼也的确兼顾了“有”、“无”两方面的意义:

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言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玄之又玄也。

照王弼上述说法,“未形无名”与“有形有名”均是“道”。前者为“道”的“无”性,后者是“道”的“有”性。“无”性为“万物之始”,是返还地抽象而言万有之本体。“有”性为“万物之母”,是前行地抽象而言万有之功用。牟宗三先生解作“以道之‘无’性始万物,以道之‘有’性成万物”(《才性与玄理》,第131页),确乎见出“体用如一”的玄旨。然而,也许是受当时解释《老子》的整个思想的影响,王弼又一再强调“本无”的意义,一则说,“本无”之“道”“混然不可得而知,而万物由之以成,故曰‘混成’。不知其谁之子,故先天地生”(《老子·二十五章》注);再则说,“玄者,冥(也)默(然)无有也,始、因之所出也”(《老子·一章》注)。这样,最后的结论只能是:“《老子》之书,其几乎可一言而蔽之。噫!崇本息末而已矣。”(《老子指略》)“崇本”,则“本体”的意义受到特别的强调;“息末”,则“末有”的功用遭到不该有的忽视。结果,王弼终于没能始终一贯地统一其“体用如一”的玄学本体论,而在邃密的思想体系中留下了“体”、“用”、“本”、“末”相割裂的缺憾。当然,这一缺憾也为后来郭象提倡“崇有”的现象论作了玄理方面的铺陈。

2. 圣人体无。由于“正始之音”表现出鲜明的道家立场,粗粗一看,很容易将这一时期玄学纯然视作是原始道家学术的复兴。然而,且不谈原始儒、道两家未必如后人所想象的那么壁垒分明,单就魏晋之际的新道家玄学而言,实际上一开始就显示出了调和儒、道的思想倾向。这里固然不乏现实社会政治方面的原因,但仔细分析,也自有其学理上的要求。道家思想原出上古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汉书·艺文志序》),如果得其精义,确能秉要执本而与时迁移,与儒家的专明一节之用相比,可说是有着总揽其全的殊胜了。不过,如前所述,本体不能离开现象的功用,就现实中文化、政治方面的制礼作乐而言,儒家思想又卓然有其不可磨灭的人文价值。对此,钱穆先生曾经有过一段意味深长的诠解:“道家偏喜言虚无,明得道家所言之虚无,乃始更易悟入儒家所言之实有。道家言浑沌,日凿一窍,而浑沌死。果能深思明辨,而浑沌仍不死,乃始见儒家之精义。”(《现代中国学术论衡》,第79页)正始名士当然不会有如此深沉的“实有”感,但他们确实见出了儒、道两家的不可偏废,并且着手从玄理的层面上对儒、道思想进行一番调和。

由前述王弼“体用如一”的本体论来看,表现于政治上,无疑有其以道家自然无为之治来挽救名教纲常危机的用意。《老子》称“朴散则为器”,在王弼看来,这一过程具有自然的合理性,所以“圣人因其分散,故为之立官长。以善为师,不善为资,移风易俗,复使归于一也”(《老子·二十八章》注)。在老子那里,立官长原本是不得已而然,但王弼的诠释强调指出了教化的积极意义,就为道家自然之道赋予了名教的内容。这样的思想倾向转到为时人所关注的“圣人”问题上,王弼便借助玄理发挥了一番“老不及圣”的道理:

王辅嗣弱冠诣裴徽,徽问曰:“夫无者,诚万物之所资,圣人莫肯致言,而老子申之无已,何邪?”弼曰:“圣人体无,无又不可以训,故言必及有;老、庄未免于有,恒训其所不足。”(《世说新语·.文学》)

也就是说,王弼认为,“无”作为“万有”之本是超脱形象、难以言表的,孔子真正体会到了“无”,所以“言必及有”;因为“无”和“有”原是“体用如一”、“本末不二”的。相比之下,老子、庄子以“无”立论,其实只是“未免于有”,当然就难以企及孔子圆融的“圣人”之境了。王弼的这一思想,对整个魏晋玄学颇具影响,后来名士乐广批评社会上的放达之风,认为“名教中自有乐地”,就是继承了王弼“圣人体无”的宗旨,将“名教”和“自然”看成是相一致的“体”、“用”关系。不过,王弼的用意只在于调和儒、道,若认为“圣人体无”云云是高抬了儒家,就未免有毫厘之差了;与其说是“圣人”体“无”,不如说是体“无”为“圣”。实际上,这一命题是将道家内容充入儒家的“圣人”名义中了。

无论如何,“老不及圣”的说法总归由“圣人体无”作了解答。但是,关于“圣人”另外还有一个问题:“圣人”有情抑或无情。两汉之际,论及人性通常是作性、情的二分,一般说法是将“性”与“情”对待而言;视“性”为善,视“情”为恶。照何晏看,“性”顺理而与生俱来,“情”纵欲乃为后天感物而生。所以,贤如孔子弟子颜回,能使自己的感情符合于道,做到恰到好处,仍不算是“圣人”,只能说是以情当理,即所谓“凡人任情,喜怒违理;颜回任道,怒不过分”(《论语集释·卫灵公》注)。至于“圣人”,从《老子》“天道无情”的角度看,就只能是“有性而无喜怒哀乐之情”了(《论语集解·公冶长》)。实则,何晏这一看法还是建立在两汉思想关于“天道自然”的基础上;“天地之德无为自然”,“圣人”法天,自然不会有凡夫俗子的喜怒哀乐之情。但在王弼就不然了。王弼固然也承认“圣人”具有不为万物所动的境界,不过这一重境界却不是割裂“性”“情”而专从“性”之自然无为一面去理解。于此,青年王弼同样显示出高出同侪的“玄远”思致,独树一帜地倡导起“圣人有情而无累”,邃密、圆融地照应了其本体论“体用如一”的基本立场。何劭《王弼传》对此曾有一段简要的概述,基本概括了王弼的主张:

何晏以为圣人无喜怒哀乐,其论甚精,钟会等述之。弼与不同,以为圣人茂于人者神明也,同于人者五情也。神明茂,故能体冲和以通无;五情同,故不能无哀乐以应物。然则,圣人之情,应物而无累于物者也。今以其无累,便谓不复应物,失之多矣。

与何晏从善、恶分“性”“情”不同,王弼倾向于从动、静一面立论;“性”为情之未发,“情”为性之已动。“圣人”有“情”,在于“情”乃人的“自然之性”,“性”静“情”动,“圣人”也不能有静而无动。“圣人”又能“应物而无累于物”,在于“圣人”的智慧自备,即所谓“茂于人者神明”,所以能做到“性”其“情”,应万物而不为万物所累。当初,王弼着手注解《周易》,名士荀融曾就王弼的“大衍义”同他进行讨论。王弼答信时提到“颜子之量,孔父之所预在。然遇之不能无乐,丧之不能无哀”(《三国志·魏书·钟会传》注引),也以史例为证,强调了“圣人有情”的观点。

总之,“以无为本”的“贵无”本体论的构建,表明中国古代原始道家思想开始趋于抽象化。本来,如果这个抽象化过程一味追求其纯粹性,那么“无”作为万有之本也可能外在化为“理念世界”,这就接近古希腊哲学的本体论立场了。然而,“圣人体无”、“圣人有情而无累”等等命题又一再地自我消解着这个抽象。显然,在中国古代的道统中,本体论终究不容许外在化为某种客观理念;本体就在现象中,“体用如一”、“本末不二”,这也是后来郭象建立“崇有”的现象论的基本立场。

“正始之音”奏响了魏晋之际思辨玄风的第一个音符,这本是中国古代理论理性发展的一个标志。然而,魏晋六朝,又恰恰是中国古代历史上政治最为黑暗和动荡的时代。这种学术和历史在现实中的不一致现象,使得始倡“玄风”者受到了后人的纷纷议论。其中,“清谈误国”是较为普遍而又具有典型意义的评判。当然,经过名理学疏导了的新道家玄学,自不能比拟原始道家的浑厚深远,也及不上黄老一系的经世致用。然而,正始之际围绕“本、末、有、无”的辨名析理,单就学术思想一面看,确实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方法、新问题和新概念。换句话说,从正始玄学开始,中国古代学术由先秦到两汉的许多理论命题受到了诠释性的转换,从而提高了命题的思辨层次。或许,这便是玄学之为“玄远”之学的无用之用了。况且,一时代的治乱自有其历史必然性,不见得事事处处都与当时的思想观念丝丝入扣。清代经学大师钱大昕曾撰有《何晏论》一文,视何晏“有大儒之风”,王弼“当亦非仅以浮誉重者”,以为“方典午之世,士大夫以清谈为经济,以放达为盛德,竟事虚浮,不修方幅,在家则丧纪废,在朝则公务废,……然以是咎嵇(康)、阮(籍)可,以是罪王(弼)、何(晏)不可”(《潜研堂文集》卷二)。由此可见,“清谈”是一件事,“放达”是一件事,“玄远”则又是一件事。不可单就社会风气和时代政治作一概之论。看来,与当时特定的政治、风俗、伦理、学统等等因素交织得错综复杂的正始玄学,仍然有待于多方的梳理和诠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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