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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的存有思维及其对人本位主义的批判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海德格尔的存有思维及其对人本位主义的批判我们为什么要选择海德格尔作为孟子心性论交谈的对手,其实在前言中已约略说明。因此,设计孟子与海德格尔的对谈,其主要用意即在冲破现代性的格局,寻找孟子学新的义理风貌。海德格尔的哲学,素以晦涩著称。这一对人之本质的规定并没有错。

三、海德格尔的存有思维及其对人本位主义的批判

我们为什么要选择海德格尔作为孟子心性论交谈的对手,其实在前言中已约略说明。然而,值得补充的是,除了海德格尔对人性存有者的分析,在西方哲学传统中,具有原创性的地位外,我们认为海德格尔也是在启发后现代(Post-modern)哲学思维方面,最具有前瞻性视野的哲学家。因此,设计孟子与海德格尔的对谈,其主要用意即在冲破现代性的格局,寻找孟子学新的义理风貌。

海德格尔的哲学,素以晦涩著称。但是自从1927年海德格尔发表其代表作《存有与时间》一书之后,已有70余个年头。因此,尽管世人对海德格尔哲学的理解,是否已经成熟到盖棺论定的阶段,恐怕一时还有争议;但是,他环绕“存有”概念所发展的基本课题,像“时间”、“真理”、“语言”、“艺术”、“技术”等,却多已有了共同的理解。一般而言,学者们都会依据海德格尔自己的陈述,认为在1930年海德格尔公开演讲《论真理的本质》(On the Essence of Truth)之后,经历了一次思想重要的“转折”(turn),因此将海德格尔哲学区分为两个阶段,即早期与晚期;并认为两个阶段的差别,主要在于早期强调“此有”(Dasein)的存在分析,晚期则越过“此有”,直接扣紧“存有自身”(being itself)来发言。对于这样的区隔,笔者无意反对,但总觉得太过简略。因为,依据海德格尔晚期核心概念“共现同流”(Ereignis,appropriation)的义涵,存有与此有相需互依、共同隶属,海德格尔显然并未放弃此有。因此,海德格尔思想“转折”前后的差异,与其理解为晚期忽略此有,强调存有自身,毋宁理解为转折后的海德格尔,终于能够彻底地扬弃了主体性形上学的语言,忠于自己对于存有的思维,畅所欲言。明显的例证即是1947年海德格尔发表的《论人本位主义的信简》(Letter on Humanism,以下简称《信简》)[18]

《信简》是一篇三万多字的长篇论文,具有很明显的论辩性格。美国学者David Farrell Krell编辑的《海德格尔基本著作选》(Basic Writings:Martin Heidegger)[19],全文收录,足以表示这篇论文在海德格尔思想的重要性。学者宋祖良,曾经对这篇论文的最初的中文译名《论人道主义的信》,严厉批评,指出这里的humanism不应当翻译为“人道主义”,而应当译为“人类中心论”[20]。宋先生的批评,颇能忠于原著精神,但是“人类中心论”是英文anthropo-centrism的译名,因此笔者目前在本文中一律翻译为“人本位主义”。事实上,这篇论文从头到尾,海德格尔都在标示他的思想是“存有思维”(thinking of being),而非传统意义下的“存有学”、“形上学”或任何一种以人为本位的哲学思考,所以这个翻译应当不会导致误解。

问题是:海德格尔为什么要批判人本位主义?这种批判是不是在贬抑人性尊严、否定文化价值?这就要回到《信简》写作的缘起,才能明了。

1927年海德格尔发表《存有与时间》一书以后,声名鹊起,影响所及,邻近的法国也由萨特(J.P.Satre)领军,开启了存在主义的思潮。1946年萨特在公开演讲《存在主义是一种人本位主义》(Existenialism is a Humanism)之后,海德格尔的法国友人Jean Beaufret,就写信提出了许多问题,而海德格尔为了划清他与萨特之间的界限,特别针对其中的一个问题,即“我们如何能够保有‘humanism’,这个字的意义?”作出回应。于是乎有了《信简》这份重要的文献[21]。我们仔细阅读《信简》这篇长文,可以清楚地看到,海德格尔主要是沿着他的“存有思维”与西方传统“主体性形上学”的差异,反复辨明他自从《存有与时间》提出“基础存有学”以来,就在“人的本质”这个问题上,不但与传统迥然有别,而且只有他的主张才真正捍卫了人性的尊严。

在罗马,我们碰到了第一个人本位主义。所以,人本位主义本质上始终是一种特殊的罗马现象,这种现象产生于罗马人与晚期希腊教化的相遇。……因此,从历史学上来理解人本位主义,总是包含着一种对人性的探究,而这种探究又以某种特定的方式,回溯到古代,因而总不外乎成为一种对希腊文明的复兴。[22]

每一种人本位主义或者建基于一种形而上学中,或者它本身就成了这样一种形上学的根据。对人的本质的任何一种规定,都已经以那种对存有真理不加追问的情况下,径自以一种存有者的解释为前提;任何这种规定,无论对此情形是知道,还是不知道,均是形上学的。

第一个人本位主义,即罗马人本位主义,以及此后直到当代出现的一切种类的人本位主义,都把人的最普遍“本质”假定为不言自明的。人被看做理性的动物(animal rationale)。……这一对人之本质的规定并没有错。但这一规定是由形而上学来决定的。而在《存有与时间》中,不仅是它的限制,就是它从形上学而来的本质规定,都变得可疑了。[23]

从前引文献中,我们看到海德格尔首先将人本位主义从历史的溯源中,解构为一特殊的偶然的历史现象。接着,又从内涵上指出,各式各样的人本位主义,其本身不是一种形上学,就是植基于某种形上学之上,因为“无论人本位主义的种类形式有如何的不同,……他们对homo humanus(人文化的人)的humanitas(人性),都是从一种已经建立的对自然、历史、世界、世界根据的解释,来规定其义涵,亦即从存有者整体的解释的角度来加以规定”[24]。但问题是,人本位主义作为一种形上学,有什么不妥?它有什么错误?海德格尔的回答是:

虽然形上学将那在其存有中的存有者表象出来,并且依此来思考存有者的存有。但是它却没有思考存有与存有者之区别。形上学也不追问存有自身的真理。甚至它也不追问,在何种方式下,人的本质是属于存有的真理。……形上学从animalitas(动物性)出发来思考人,却没有从人的humanitias(人性)的方向来思考人。[25]

换言之,依照海德格尔观点,人本位主义作为一种形上学,并没有犯什么错误,它的不妥主要在于:它根本没有从人的本质来掌握人。但如何思考人的本质呢?这就必须从人与存有真理的关系来理解。

形上学一直无视于这样一种简单而重要的事实:人唯有在本质中才成其本质,而人的本质又为存有所要求。唯有这种要求中,人才“已经”发现了他本质居住于何处。而唯有从这种居住中,人才“具有”“语言”作为寓所,而这个寓所又为人的本质保持着自身站出来的状态(the ecstatic ofhis essence)。这种在存有之澄明中的站立,我称之为人的存—在(the ek-sistence of man)。只有人才具有这种存有方式。而存—在,依此义理解,不仅是理性(即ratio)之可能性的根据,而且也是人的本质从而得以保持其规定之来源的所在。[26]

什么是人的本质?海德格尔在《存有与时间》中,就曾经表示:人的本质在于他的存在。这个命题,在西方整个哲学史上,无疑是石破天惊的创举[27],不啻宣布所有本质主义在人性探索方面完全是无效的。但是,这句话也是极易遭人误解的,海德格尔在《信简》中,反复厘清他所谓的“本质”、“存在”不是中古哲学所称的esse essentiae、esse exisentiae,并且为了区以别之,更将原来的existence(存在)改写为ek-sistence。他甚至直接重释这句名言,表示:

这句话的意思毋宁是:人就是这个“此”(das“Da”),即,存有之澄明,而成其本质的。这个此之“存有”,而且唯有这个此之“存有”,才具有存—在的基本特征,亦即从自身站出来屹立于存有真理之中。[28]

现在,为什么海德格尔要铸造“此有”(Dasein)来称谓人,似乎是不言而喻了。显然海德格尔认为真正足以彰显人之所以为人的思维,不能从“存有者”着眼,即将人想为某种“生物”,然后再加上“理性”、“人格”、“精神”这些种差;而是应该从“存有”着手,因为芸芸万物之中,只有人才会探问存有,只有人才具有“存有学的天职”足以承接存有的召唤,开显世界,让一切存有物成其所是。而这个存有学的天职,或探问存有的能力(ability-to-be),作为人的本质,并非恒常不变地、静态地隐身在人的各种活动之后,如传统本质主义所思考的一样;相反地,它是动态的,以不断从自身站出来的方式,迎向各种可能性,从而敞开了一个开放的领域,让存有真理得以显现。因此,当海德格尔表示人的本质即在于他的存—在时,他其实是从存有真理与人的完成,这种互动相依的关系,来揭露人性存有者真正的尊严所在。然而,不免令人疑惑的是,什么是存有?存有以何种方式进入人的存—在中,从而让存有真理显现于“此”?人又应当以何种方式回应存有的召唤,完成他的本质?

但存有——什么是存有呢?存有是存有本身。未来的思维必须学会去经验和言说存有。“存有”——它不是上帝,也不是世界根据。……存有乃是最切近者。[29]

其实,人是被存有本身“抛”到存有之真理中的,人在如此这般的存—在中,守护着存有之真理,以便存有者如其所是地在存有之光中显现出来。至于存有者是否显现,以及存有者如何显现,上帝、诸神、历史和自然,是否以及如何进入存有之澄明中,是否以及如何呈现与离开,凡此种种,都不是由人决定的。存有者的临现乃基于存有之命定。但对人而言,这始终是一个问题:如何在他本质中找到那符合这个命定者?因为依照存有之命定,人作为存—在者,必须守护存有的真理。人乃是存有的守护者[30]

海德格尔终其一生都是在与存有搏斗,但是在他汗牛充栋的著作中,我们始终找不到一个明确的答案。我们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存有在海德格尔的思维中,既不是希腊中古世纪形上学中的上帝,也不是近代哲学中作为说明世界之超越根据的主体性,它甚至不可以用任何原因、原理的概念来表象。海德格尔自己表示:“存有乃是最切近者”,但这个最切近者,我们除了得到“光”(light)的譬喻外,仍然感到模糊。事实上,海德格尔在《存有与时间》及《信简》中,都有进一步的提示。

在这个尚待回答的问题中,我们所要探问的是存有——那个决定存有物为存有物,即,尽管我们对存有物仍可以讨论,但在这个基础上,存有物却早已先被领会了。[31]

……存有如何有,我们唯有从“意义”(Sinn,meaning),亦即存有之真理,才能领会。存有在人从自身站出来的投射(Entwurf,projection)中,对人自行澄明。但是这个投射并没有创造存有。[32]

对海德格尔而言,存有其实就是使一切对存有物的领会成为可能的“意义”,或者用笔者习惯的诠释,“意义的无尽藏”[33]。为什么笔者要用中文“无尽藏”来修饰作为意义整体的存有?主要的理由是,在海德格尔的思维中,是存有使人富有起来,亦即是存有的召唤使人完成他的本质,成为存有的守护者。再者,海德格尔自己曾经表示,“存有就是存有的历史”,在存有真理的自行澄明中,一有开显,即有遮蔽,存有乃一即显即隐的动态过程。人注定了要在历史中承接存有的命定,而存有真理的揭显也将永无穷竭之日。果真如是,那么我们就可以了解到,海德格尔对人的本质的规定,至少在四个方面跨越了传统西方哲学的思考,即:

(1)就人不仅是世界中的存有物,他同时具有存有学的天职、能够向存有探问而言,人的本质,必须从他与存有真理的关系来掌握。

(2)就人的本质在于他的存—在而言,人的本质并非如传统本质主义所设想,一种静态的、完足的先验内容;相反地,它是不断地从自身站出来,倾听存有的召唤,开显世界,使存有物如其所是,让存有真理在“此”显现。

(3)就存有决定存有者是否及如何开显而言,人作为存—在者,也必须依照存有的命定,成为存有真理的守护者,而非存有物世界的宰制者。

(4)就存有真理的自行开显,乃一显隐共呈的动态过程而言,人的本质完成,也注定是历史性的。

因此,我们也可以明白,海德格尔为什么要对西方人本位主义采取批判的立场。因为无论是希腊人将人定义为“理性的动物”,还是近代西方哲学从“主体性”来规定人的本质,在海德格尔看来,都是不彻底的,是在“遗忘存有”的情况下的一种形上学产物。前者之失,固在于肯定得“太少”,盖仅从动物性出发,不够根源性;而后者之过,则在于肯定得“太多”,盖忽略了人的被抛掷性,误以为人果真是万物的主宰。相较之下,海德格尔认为将人理解为存有的守护者,表面上是一种压抑,但是在这个让步中,人反而得以到达存有的真理,取得了人性真正的尊严。但问题是,海德格尔一味地从存有思维来规定人的本质,是否透露出他反价值、反伦理的倾向?

海德格尔的答复当然是否定的,他首先指出,如果我们将文化、艺术、科学、人的尊严、上帝都视为是“价值”的话,就在这个评价中,我们已经剥夺了被评价的事物的尊严。因为,在评价中,被评价的事物仅被容许作为人的对象来看待,但某物在其存有所是的东西,并不限于它的对象性。因此,当我们宣告“上帝”是“最高价值”之时,其实“上帝”的本质已经遭到贬低[34]。换言之,海德格尔认为这种建基在主体性哲学基础上的价值观,不但预设了主客二分,略过了人“在世存有”(being-in-the-world)的基本特征;更不足取的是,它在不能忠于存有物的存有情况下,造成了20世纪宰制性的科技文明。然而,这是否意味着我们现代人的生活可以不要律法及规范呢?海德格尔在《信简》的后段文字中,提出了“根源性的伦理学”的构想。

Ethos意味着居留、居住之所。这个字指示着人居住于其中的那个敞开的区域。人在居留中所敞开的领域,让那属于人的本质在其接近之际,显现出来。人的居留包含并保存着人在其本质中所属于的那个东西的到来。[35]

如果伦理学这个名称依照ethos的基本涵义来看,伦理学应该被说成是对人之居留的深思,那么,那个将存有真理的思维视为存—在之人的根本要素的思想,其本身就是根源性的伦理学了。[36]

只有当人从自身站出来,进入存有真理之中,并将自己归属于存有之际,存有自身才会派发出那些必然成为人的律令及规范的指令。在希腊文中,指派就是nemein。规范不仅是律令,而且其派发更根源地包含在存有的发送中。只有这种派发才能将人派遣到存有中。只有这种派遣才能够承荷与维系。此外一切律令仅只是人类理性的制作品而已。比制作律令更重要的是,人找到了居留于存有真理的处所。这种居留产生了我们可以依靠的经验。存有的真理为一切行为提供了依靠。“依靠”(Halt,hold)在我们德文中的意思,就是“守护”(Hut,protective heed)。……[37]

海德格尔一贯的思想作风就是追本溯源。他不愿在学院的知识区分下,思考“存有学”与“伦理学”的关系,他要回溯到“伦理学”的字源-ethos,指出它原始字义“居存”(abode,dwelling place)与“存有真理”的关联。在海德格尔的思想里,伦理学如果依赖理性的抽象或计算能力来定制人间规范,是没有约束力的。因为人的存在处境一直在变迁中,即使我们能够建立具有普通性义务的标准或幸福的计算公式,我们仍不能在这些形式化的规范之前找到可靠的律令。行为规范的可靠性,只有人在忠于他的本质,在不断地从自我站出来的情况下,承接存有命定的差遣,才能找到人安身立命的规范。海德格尔心目中的“根源性伦理学”,其实就是他所谓的“存有思维”,只是不同于传统西方哲学的是,这种思维也同时是一种行动,不过这个行动超越“理论”与“实践”的区分,将“真”与“善”在“存有”的名义下,完全交由人的本质的历史性之完成,不着痕迹地道说出来。从中国哲学的观点看来,海德格尔的存有思维,不仅彻底地颠覆了西方哲学的知识分类,诸如形上学、知识论、存有学与伦理学的区分;而且更有趣的是,他的想法似乎与传统中国哲学“天道性命相贯通”的智慧,并行不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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