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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和平”的哲学论证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永久和平”的哲学论证□ 丁三东赵明:《康德〈论永久和平〉的法哲学基础》,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2。而“永久和平”的理念正是在此意义上得以建构和阐释的。康德对永久和平的哲学规划实际上从属于他更宏大的一个对法权的哲学规划。一种完全理性状态下的生活将会是永久和平的生活。至此,赵明清晰而完整地按康德的思路勾画出了对永久和平的哲学论证。

“永久和平”的哲学论证

□ 丁三东

赵明:《康德〈论永久和平〉的法哲学基础》,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12。

1795年,当康德写下《走向永久和平——一个哲学规划》[1](zum ewigen Friede:ein philosophischer entwurf)时,他已经72岁了。人们不禁要问,这个老人家在做什么?

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告诉我们的是,战争从来没有停止过。因此,永久和平只不过是一个善良的愿望,也是一个空洞的幻想。尼采就把康德的永久和平、纯粹理性的道德王国等都看做形而上学的幻想。在他看来,从苏格拉底、柏拉图开始,形而上学家们一再地树立起各种偶像,编造出种种关于彼岸的卑劣谎言,掩盖世界的真相——力与力永恒的冲突。其后果乃是对此岸经验世界的否定,对生命力的否定。

正是在尼采这里,赵明得到了提示,[2]要想弄清楚康德永久和平思想的性质,首先就要弄清楚康德与这种经验思考的区别,弄清楚康德哲学的宗旨和立场。赵明准确地抓住了康德哲学的“先验人类学”特质,

康德的批判哲学可以称之为“先验人类学”,而其最终的归宿则是“实用人类学”,要为生存于经验世界并受制于自然法则的生命存在奠定基础,并提供终极性价值关怀。而“永久和平”的理念正是在此意义上得以建构和阐释的。(56)

从经验立场出发的思想在现代的典型表达就是政治之“科学”。[3]政治科学“重视人的感觉,强调人的经验历史事实”(111),它是“描述性的、经验性的,是基于人的感觉、世俗的追求和激情之上的”(113)。在这里,赵明以宽阔的视野追溯了政治科学兴起的反神学背景。不过,赵明同时也指出,这种政治科学其实还是哲学,

问题在于,他们关于“人”的定位和理解,在康德看来是有严重问题的,最根本的问题在于为了建立反神学的所谓政治科学,对“人”所做的这样一种描述,在消解神性的同时也驱除了柏拉图意义上的道德价值,其结果就使得人类无法去面对自己的未来,丧失了走向未来的方向,“人应该做什么”这样一个关涉人类尊严的问题就无从谈起。(114)

所以,历史和现实的经验并不能否证永久和平,因为,它乃是“一项指向未来的具有道德价值和意义的承诺。”(117)而作为承诺,“就必定意味着反思和批判,‘永久和平’就不再是痴人说梦,而是自由的理性精神的展现。”(118)在此,赵明以他深厚的法学功底细致地疏解了《论永久和平》中6条“国与国之间永久和平的临时条款”,旁征博引,纵论古今,颇得施特劳斯学派的解经神韵。

康德对永久和平的哲学规划实际上从属于他更宏大的一个对法权的哲学规划。在2年后的《道德形而上学》这部康德最后的重要之作[4]中,他把法权区分为私人法权(das Privatrecht)和公共法权(9ffentlichen Rechts),而在公共法权中又区分出三个层次,国家法权(das Staatsrecht)、民族法权(das V9lkerrecht)以及世界公民法权(das Weltbürgerrecht)而《走向永久和平》所涉及的内容正包括了国家法权和世界公民法权。Recht这个词既可以指权利也可以指法律。其实这两个意思是相通的,法律乃是权利的客观化、固定化,而只有这样,权利才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捍卫。从而,赵明对康德永久和平的思想自然地走向了对更广阔的康德法权思想的分析。在此,赵明再一次展现了深厚的思想史功底,追溯了从古典的自然法学说到现代的自然权利学说的演变。更重要的是,赵明敏锐地意识到,康德所说的权利绝不仅仅是自然权利,从根本上来说,康德认为权利的基础乃是理性自我的自由意志。

在此,赵明的解释或许会遭到某些人的反对,如果他们质疑自由意志的话。于是,我们又不得不重新回到前面对人的本性的思考。霍布斯等“政治科学”的创立者从人的自然状态入手,把人的自然欲求作为人的根本规定,力图在此基础上建立符合他所理解的人性的生活,追求合乎自然的权利。但什么是人的规定性?康德给出了一个更加全面和深刻的回答,人不仅是生活于经验世界的感性存在者,他还是一个理性存在者——他有着双重的品格!并且,那理性也不是非自然的,它恰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独特规定,在此意义上,它是人的真正的自然。

永久和平的确不是人的历史的和现实的生活。但它在人的本性中有其理性根基。一种完全理性状态下的生活将会是永久和平的生活。用康德的另一个术语讲,就是“目的王国”的生活。在这里,每个人都把自己意志的普遍立法概念作为立足点,把他人作为目的;按能被所有人普遍接受的方式行动,尊重他人,这当然不会有战争,当然会有永久和平。因而,永久和平是人的一种实实在在的可能生活。

更重要的是,永久和平还是一种我们可以接近的生活。[5]在此,赵明的考察转向了康德“目的论历史哲学的理念”。运用反思的判断力,在自然-历史的合目的性的主观视角下,我们可以发现,人类逐渐地进入了合乎法律的关系。并且,我们可以毫无窒碍地展望,在未来,这种人类的法权状态会不断地延伸到人类生活的各个领域,从一个主权国家内部国民之间延伸到国与国之间,延伸到世界上所有的人之间。而这种延伸,正预示着人从自然状态走向自由状态,预示着大自然赋予人的独特本性的真正展开。

至此,赵明清晰而完整地按康德的思路勾画出了对永久和平的哲学论证。

值得注意的是,此书乃“海国图志丛书”之一。此书系的总序已经表明,这些著作不是像魏源时代所追求的,学习西方作为自我救亡的手段,它们追求的是,“对万国法律,尤其是万国地理、万国历史的精深研究”。这也提示我们,对西方思想的研究应该少一些对功利的考量,多一些对真理的追求,真正深入到西方思想自身的渊源中去。赵明的这部著作已经向我们展示了怎么才能做到这一点。

【注释】

[1]赵明把康德的此文译作《论永久和平》,我这里将之译作《走向永久和平》,康德正是力图通过自己的这个哲学规划使人类走向永久和平。

[2]赵明按照施特劳斯学派的观点,把尼采思想的主题理解为现代性批判。不过,如果是这样,怎么理解尼采对苏格拉底-柏拉图主义的批判?在这一点上,海德格尔式的解读倒是更有道理,尼采思想的主题乃是对形而上学的批判,虽然他自己也难逃其窠臼。当然,这丝毫不影响赵明从尼采那里得到提示,这就是,从经验的立场看,永久和平,甚而至于整个康德哲学都是一种空想。

[3]由此,我们对尼采有一段时期快乐拥抱科学也就不必感到惊奇了。

[4]这本书最初康德是分成两部分发表的,“法权学说”部分初版于1797年1月,“德性学说”部分初版于这一年的8月。所以,我这里说《走向永久和平》与《道德形而上学》时隔2年。事实上,此书的完整版本是翌年出版的,相较原来的两部单行本,添加了一个对L-sion(侵犯)这个术语的说明以及对Bouterwek关于第一部分评论的回应。1803年康德在世时此书虽有新的修订版本,但康德并未参与其事。

[5]在此,我把永久和平表述为我们可以接近的生活,是想凸显两层意思:一方面,我们可以走向它;当然另一方面,从康德的立场看,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它会在未来的某个历史性的时刻实现(verwirklichen),我们不一定会到达它,这涉及下面所述的康德对自然和历史的合目的性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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