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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创业板市场建设大事记

时间:2022-08-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中国创业板市场建设大事记1998年3月,民建中央向九届政协会议提出《关于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此提案被列为一号提案。2000年5月16日,国务院讨论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二板市场的请示,原则同意中国证监会意见,将二板市场定名为创业板市场。2004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一、中国创业板市场建设大事记

1998年3月,民建中央向九届政协会议提出《关于借鉴国外经验,尽快发展我国风险投资事业的提案》,此提案被列为一号提案。

1998年12月,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尽早研究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问题,国务院要求中国证监会提出研究意见。

1999年1月15日,深交所向中国证监会正式呈送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成长板市场的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并附送了实施方案。

1999年3月2日,中国证监会第一次明确提出可以考虑在沪深证券交易所内设立高科技企业板块。

1999年8月2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施产业化的决定》:要培育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资本市场,逐步建立风险投资机制,适当时候在现有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门设立高新技术企业板块。

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议》,决议指出:根据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特点,其上市公司的股票将在现有的证券交易所内单独组织交易系统进行交易。这次会议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做了修改,在《公司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属于高新技术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以工业产品和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公司发行新股、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1999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公司法》做了一处修改,即高新技术企业,可以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标准在国内股票市场上市,同时通过了一个拟建单独的高科技股票交易系统的决议。

2000年2月21日,深圳交易所高新技术板工作小组成立,以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板的各项准备和建设工作。

2000年4月下旬,中国证监会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设立二板市场有关问题的请示》,就创业板市场的设立方案、发行上市条件、上市对象、股票流通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等问题提出了意见。

2000年5月16日,国务院讨论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二板市场的请示,原则同意中国证监会意见,将二板市场定名为创业板市场。

2000年6月30日,深交所第二交易结算系统正式启用。

2000年9月15日,中联重科在深交所上网发行后,深交所停止在主板市场的新股发行。

2000年9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创业板市场发展战略委员会、国际专家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和发行上市部等八个职能部门,标志着创业板市场的组织体系基本建立。

2000年10月18日,深交所通过巨潮网首次正式发布了《创业板市场规划咨询文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000年10月20日,深交所向各会员单位发出《关于创业板系统全网测试的通知》。10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全部会员单位顺利完成了创业板技术系统全网测试。

2001年11月7日,朱镕基总理在文莱表示,吸收中国香港与世界其他市场的经验,把主板市场整顿好后,才推出创业板市场。在证券市场未整顿好之前,如果贸然推出创业板市场,担心会重复出现主板市场的错误和弱点。

2001年11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在香港出席新经济与中国21世纪的发展研讨会时表示,内地创业板短期内不会推出。他说,应先整顿主板市场,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再推出创业板。

2002年6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其中第十六条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拓宽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创造条件,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各种方式直接融资;第十七条规定:国家通过税收政策鼓励各类依法设立的风险投资机构增加对中小企业的投资。

2002年11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给中国证监会《关于当前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的思考与建议》的报告中,建议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创业板建设。

2003年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副省长宋海领衔向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推出创业板市场的议案》,提出了两点建议:一是国家抓紧出台创业板市场相关法规,尽快推出创业板;二是采取分步实施方式,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在不改变现有证券市场法规、上市标准、发行审核程序和市场规则的前提下,将具有成长性及科技含量的中小企业流通股集中到深交所发行上市,作为深圳现有市场的一个板块单独监控、独立运作。

2003年10月14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完善资本市场结构,丰富资本市场产品。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推进风险投资和创业板市场建设。

2004年2月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颁布。《意见》指出、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完善风险投资机制,拓展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2004年2月14日,深交所进行配售新股测试,市场认为深市新股发行进入实质性技术准备阶段。

2004年5月17日中国证监会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

2004年5月27日下午4点,深交所在深圳五洲宾馆举行中小企业板启动仪式。除深圳市政府高层官员外,中国证监会、国家有关部委、广东省有关官员、香港交易所等有关人士出席了仪式,随着深交所中小企业板正式启动,中国的创业板市场建设也开始正式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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