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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精神需要而创造

时间:2022-08-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因精神需要而创造我们现在再来仔细思考一下为满足人类的精神需要创造的物质产品。人类为满足精神需要而创造的物质产品大致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为创造精神产品的载体而创造的物质产品;第二部分是作为精神产品载体的物质产品。人类创造的伟大之处就是在创造精神产品的过程中创造了新的物质载体,也就是说在自然界中创造了某些新的确定性。

◎因精神需要而创造

我们现在再来仔细思考一下为满足人类的精神需要创造的物质产品。

人类为满足精神需要而创造的物质产品大致可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为创造精神产品的载体而创造的物质产品;第二部分是作为精神产品载体的物质产品。此处所说的第一部分的创造产品是为第二部分的创造产品服务的,而第二部分的作为精神产品载体的物质产品则可以说是为精神产品服务的。

任何精神产品从本质上说只能依附于思考着的主体而存在,只有思考着的人——具有“精神”的人才能创造精神产品。因此,从本质上说,思考着的人才是精神产品真正的载体。思考着的人是精神产品的创造者的同时又是其创造的精神产品的基本载体。然而,人与人需要沟通;需要从他人那儿得到精神产品或者需要给予他人自己创造的精神产品,于是人就需要有相对独立于自身的物质来作为自己头脑中的精神产品的载体,于是人创造了图画、人创造了文字、人创造了属于人类的能引起听觉的机械波——声波——并且是独特的声波。

凡·高(Van Gogh)的《向日葵》(图4-2)作为画本身只是颜料、画布等物质材料的组合,它本身并非精神产品,而是精神产品的物质载体,它负载着凡·高创造的伟大的精神产品。《向日葵》所负载的精神产品只有在欣赏者看到它并进行思考时才能存在,而作为欣赏者的主体在思考时产生的体验、感受、想法则是欣赏者本人经过自身的再次创造的成果,其所再次创造的可以说是新的精神产品,或者我们可以说新的精神产品产生前存在于欣赏者的思考中。作为欣赏者的主体通过欣赏所创造的新的精神产品和凡·高所创造的精神产品并不是同一的,它们可能有某种共性,然而却永远不能完全重合。我们之所以说《向日葵》这幅画是精神产品的载体,是因为伟大的凡·高创造了某些新的确定性,并把这些新的确定性通过形和色彩加以肯定使它们以稳定的状态存在。凡·高创造的新的确定性于《向日葵》中凝固、永驻,这就是《向日葵》所负载的精神产品。欣赏者因为可以看到相对稳定的形和色彩,所以体验到了凡·高所创造的新的确定性。欣赏者不可避免地要对凡·高创造的新的确定性进行思考,从而又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新的确定性,这就是对精神产品的再创造。因此,较合理的说法是:凡·高创造的属于他自己的精神产品已随凡·高的逝去而消逝了,而凡·高创造的《向日葵》所负载的精神产品是形和色彩本身所肯定的确定性,它的欣赏者们所体验到的种种审美情感是他(她)们对《向日葵》所包含的确定性的再创造。《向日葵》作为精神产品的伟大载体的意义是它所负载的精神产品——某些确定性具有普遍性的意义,它以其普遍性建立了它自身和它的创造者以及它的欣赏者之间的纽带——虽然,它自身所负载的精神产品(某些确定性)和它的创造者创造的精神产品以及它的欣赏者所体验到的也即所创造的精神产品永远无法达到完全的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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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2:凡·高《向日葵》

莎士比亚的文字本身并非精神产品,它们只是墨水留在纸上的符号,符号只有在被主体——人看到并思考时才有意义。如果莎翁的文字永远对着一面白墙,白墙永远不会为罗密欧与朱丽叶而哭泣。然而,正如凡·高的《向日葵》一样,莎翁的文字的组合的确创造了某些新的确定性,这些新的确定性就是莎翁的文字所负载的精神产品本身。不同的主体对莎翁的文字所包含的具有普遍性的确定性进行思考时便进行着再创造,于是人们说:“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莱特。”我们知道,由于文字符号相对图画来说较为稳定,所以它在指代创造主体所创造的精神产品的构成因子时有较大的精确性和稳定性。因此,文字自身所负载的精神产品(某种确定性)和它的创作者创造的精神产品以及它的读者所体验到也即所创造的精神产品之间相对于图画来说就有较稳定的、更大的同一性,但是,这三者之间也同样无法达到完全的同一。

人类创造的各种独特的声波本身也并非精神产品,它们只是一些能产生听觉的机械波,它们只是精神产品的物质载体。这些声波所肯定的确定性包含在它们特殊的运动中。我们也可以说人类所创造的独特的声波负载的确定性就是它们负载的精神产品。当声波在人的听觉上产生听觉印象、即形成声音时,声波所负载的确定性便转化为声音所负载的确定性。声音有其自身的神秘性,它永远是流动的、稍纵即逝的。这种听觉印象就像人的精神、人的意识一样神秘,在某种程度上它似乎就是人的精神产品本身,因为人几乎在听到声音的瞬间就开始了思考。也许,我们可以把声音看作是人创造的初级精神产品,以区别于对听到的声音产生的深刻的、长久的体验。由于声波比起图画更不稳定,它所负载的确定性永远是流动的、变幻的,因而声波所负载的精神产品(被动的确定性)和它的创造者创造的精神产品以及它的接受者所体验到也即所创造的精神产品之间就更缺乏同一性、更难实现同一。刘勰在《知音篇》中有这样的话:“知音其难哉,音实难知,知实难逢,逢其知音,千载其一乎!”此处,“音实难知,知实难逢”说的恐怕就是这个道理吧。声波产生的流动的听觉印象在不同的听觉主体之间可能相似,然而,不同听觉主体对听觉印象的体验是永远不可能完全相同的,即使是千载一逢的知音,也不过是与另一听觉主体在听觉体验上达成较大的同一。

图画、文字、声波等都是人类创造的精神产品的载体,我们可以称它们为作为精神产品载体的物质产品,因为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的,它们本身也都是物质的存在。然而,当我们发现图画、文字只不过是确定了的线条、形状、色彩,人类创造的声波只不过是确定了的机械波的独特运动时,我们再仔细观察一下我们生存其中的自然界,我们会发现自然界中到处都有线条、形状、色彩,它们依附各种物质而存在,或者说它们由各种物质存在所确定。那么,在某种意义上,我们可以认为整个自然界就是精神产品的载体,因为它负载着无穷的不确定性的同时也负载着无穷的确定性。

人类创造的伟大之处就是在创造精神产品的过程中创造了新的物质载体,也就是说在自然界中创造了某些新的确定性。同时,我们应该看到,人类创造的作为精神产品载体的物质产品取材于自然,所以说人类创造之源就是自然界,整个自然界就是人类创造之“泉”的源头。人类如若不能“饮水思源”则无异于毁坏自己的创造力。凡·高作为一个画家,在1873年6月给他弟弟提奥的信中写道:“……尽可能出门散步,保持你对大自然的热爱,因为这才是学会越来越深刻地理解美术的真正途径。……”[2]

凡·高是一位“饮水思源”的伟大创造者,正因为能“饮水思源”,凡·高才会有伟大的创造。

和我一起进行思考的您可能会持这样一种意见,即认为图画、文字和人类创造的独特声波本身就是人类创造的精神产品。我是不能完全否认这种观点的,其实我有时亦是这样认为的。因为我们一旦看到图画、文字、一旦听到声音,我们即是在思考着它,我们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实现了与它们的同在,它们也似乎成了精神产品本身。然而,我更倾向于把它们本身和它们所包含的确定性分开,即认为前者是物质产品(载体)而后者是精神产品(被载体)。如果一个人在地下挖到一块有划痕的石片(如果划痕的确是一种原始文字的话),那么他可能只是把石片上的划痕看作是划痕本身。这样,我们会看到载体和被载体实际出现了分离现象:对挖到石片的人而言,有划痕的石片只是物质产品而已,他并不认为石片上的划痕是一种精神产品;而我们知道,石片上的划痕的确包含着、负载着某些人创造的确定性——这种确定性就是划痕所负载的精神产品。此时,这种确定性——精神产品实际上是存在的,然而对挖到石片的人而言却是不存在的。有趣的分离!在平时,我们把一个“字”看作是精神产品,因为载体和被载体被我们的思考合一了。这样,我们将很容易理解人类自身也是自身精神产品的载体,人的物质实体——肉体和人的精神产品是两回事,“我”之实体和“我”之思是两回事,“我”之思依附于“我”之实体。

我们已经对作为精神产品载体的物质产品作了一些思考,现在,我们再来看看为创造精神产品载体而创造的物质产品。

画家要画画,则必须有笔、有颜料;雕塑家要雕塑,则必须有锤子、凿子;诗人写诗也少不了笔墨。任何创造者如若想创造精神产品的载体,他必须有创造所需的工具。笔墨、颜料、锤子、凿子这些工具是为了创造精神产品的载体服务的,如果我们追本溯源的话,我们就可以说它们是为了精神的需要而被创造出来的。但是,我们会发现,“为创造精神产品的载体而创造的物质产品”这一概念的外延似乎很难确定。也许有人会说,大米、面包也可以说是属于这一类物质产品,因为人吃饱了肚子才能有体力、脑力进行劳动,才能去创造笔啊、颜料啊这类产品。的确,是这样的。在为满足人类存在的物质实体——肉体的需要而创造的物质产品和为满足人类精神需要而创造的物质产品之间的界线的确可能变得模糊。这两者之间界线的模糊正是由于“为创造精神产品载体而创造的物质产品”这一概念外延的模糊性而引起的。这种模糊性使人类可以把所有的为满足人类自身存在的物质实体——肉体的需要而创造的物质产品都冠冕堂皇地归之于“为创造精神产品的载体而创造的物质产品”,并且还可进而归之于“为满足人类精神需要而创造的物质产品”。的确,有时肉体的快乐能带来精神的愉悦。有人因此认为肉体的需要也正是为了精神的需要,因而为了能带来肉体快乐而创造的物质产品也自然可以看作是最终为了精神需要。这样,我们会发现肉体需要和精神需要被混为一谈了。很显然,这种看法可能出现两个极端的发展,一种发展是强调精神需要是至关重要的,而忽视必要的物质需要;另一种发展可以把任何肉体需要引起的对物质的需要看成是合理的,并摆在漂亮的展台上加以宣扬。这实质上是为无节制的物欲找到了一个漂亮的面具。

上述的模糊性的根源可能还是在于人类自身。我们说人类自身就是为了满足人类自身存在的物质实体——肉体的需要而创造的物质产品,人类对自身的创造也是为了满足人类自身的精神需要,同时人类又是自身精神产品的物质载体;那么,人类自身同时也就是为了创造精神产品载体而创造的物质产品。这就是说,人类自身既是为了满足自身肉体需要,又是为了满足自身精神需要的产物。

这种推理应该是合理的,按这种推理也同样可能理解为肉体需要和精神需要是统一的,是同样重要的。没有肉体的人是不存在的,没有精神的人也一定不是完全意义上的人。只要是完全意义上的人,他(她)的任何时刻的活动肯定都有精神的参与(不管以何种形式),那么从本质上说,人类创造的任何物质产品都是人类的某种精神产品的载体,都是为了负载某种特定的精神产品而创造的;那么,我们前面对“第二泛创造世界”中的物质产品的分类是错了吗?让我们再回顾一下我们前面的分类。“第二泛创造世界”按创造目的分为:(一)为满足人类自身存在的物质实体——肉体的需要而创造的物质产品;(二)为满足人类的精神需要而创造的物质产品。这一类又包括:1.为创造精神产品载体而创造的物质产品;2.作为精神产品载体的物质产品。我们现在可以想到,因为我们是按创造目的来分类的,那么“目的”这一概念必然带有我们的主观判断,而这种内部包含着的主观判断其实是我们自己已对什么才是真正的精神需要、什么才是真正的精神产品有了一个隐藏于内心深处的也许是不自觉的界定。我们在自己的思想中实际上有一个狭义的“精神创造世界”的概念,而这一狭义的“精神创造世界”中的精神产品才真正和为满足人类的精神需要而创造的物质产品相对应。

这样子,我们可以认为,人类的“第二泛创造世界”中的任何物质产品从根本上说都能在人类的“精神创造世界”中找到对应的精神产品,然而,人类的“精神创造世界”中的精神产品却不一定能在“第二泛创造世界”中找到相对应的物质产品。广义的精神产品肯定有一部分只存在于人的思维中而未能促成相应的物质产品的实现。因此,广义的人类的“精神创造世界”是比人类的“第二泛创造世界”要宽广得多、丰富得多;人类的“第二泛创造世界”只不过是人类的“精神创造世界”的部分的物质实现。也许有人认为一般的精神创造仅仅存在于个人的思想中不应是精神产品。然而,我们难道能否认一般的精神活动对于一个人的发展所起的作用吗?我们难道能否认一般的精神活动对于形成所谓的伟大的精神产品(这些伟大的精神产品往往促成相应的伟大的精神产品的物质载体的出现)提供“养料”的作用吗?如果我们不能否认这些,那么为什么一般的精神活动的产物不能被称之为精神产品呢?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认识“产品”的概念。至此,您也许已明白了我们在此所说“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中的“产品”和我们平时所说的“产品”并不是一回事。此处我们把“产品”概念落在人的“存在”的意义上,人的“存在”即是创造产品——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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