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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生意,给多少钱让我赚我都不赚

时间:2022-08-1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李嘉诚曾经说:“有些生意,给多少钱让我赚我都不赚;有些生意,已经知道是对人有害,就算社会容许做,我都不做。”李嘉诚有自己的经商原则。在港灯决定出卖的时候,李嘉诚就已经决定要收购。这一役,为李嘉诚节省了4.5亿元。李嘉诚收购的宗旨是:无论成与不成,通常都要使对方心悦诚服。这样做生意的李嘉诚,赢得了很多人的赞赏。在李嘉诚看来,生意有能做,有不能做两种。

李嘉诚曾经说:“有些生意,给多少钱让我赚我都不赚;有些生意,已经知道是对人有害,就算社会容许做,我都不做。”李嘉诚有自己的经商原则。

在港灯决定出卖的时候,李嘉诚就已经决定要收购。但是他没有着急行动,而是筹划了好几年。倒是置地公司,迫不及待地以高价将港灯收入囊中,为此举债160亿元。而当时的香港房地产市场很是不景气,以房地产为主业的置地公司举步维艰,不得不考虑将到手的港灯转手。

在这个时候,李嘉诚站了出来,以6.4元的让折价“拣”了置地的便宜。这一役,为李嘉诚节省了4.5亿元。置地公司虽然亏损,但是却借助这次出售,缓解了公司资金紧张的问题。

李嘉诚在经营公司、收购其他企业的时候,有自己的一套原则:顺其自然,遇到阻力时,权衡利弊后,会不带遗憾地放弃。放弃对九龙仓、置地的收购时,李嘉诚都持这种态度。李嘉诚收购的宗旨是:无论成与不成,通常都要使对方心悦诚服。

收购成功,李嘉诚不会像其他许多老板一样,进行“一锅端”式的人事改组与“拆骨式”的资产调整。他会尽可能地挽留被收购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照顾小股东利益。股权重组等大事,必征得股东会议通过。收购未遂,李嘉诚也不会以所持股权为“要挟”,逼迫对方以高价赎购,以作为退出收购的条件。这样做生意的李嘉诚,赢得了很多人的赞赏。

在李嘉诚看来,生意有能做,有不能做两种。他认为,正当利益,该争则争,而于百姓、社会不利的生意,坚决不能做,这是一种最基本的做生意原则。而李嘉诚还把这一点“发扬光大”了——他坚持跟他做生意的人一定要满意,所以他才会在收购的时候照顾着别人的感受。

有一句话叫“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做生意的目的是赚钱,但是绝不能为了赚钱,而做一些违背自己良心与道德的生意。现代社会,很多人金钱至上,因为把持不住自己,禁不住金钱的诱惑,做了一些不该做的生意,而毁了自己,甚至毁了一个发展良好的企业。

古人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放在商界同样适用。不要觉得一点点的弄虚作假或者欺骗的行为就不会被别人发现,我们要始终记得经商要有底线,要有原则。“干净”的钱一定要挣,损人利己的钱给了也不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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