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生态优美是幸福的自然境遇
一般人们是从健康和审美两个视角认识幸福与自然的关系。从健康角度而言,人生存和繁衍的前提是与环境交换物质和能量。良好的生态环境输入人体的水、气、食物是相对安全的,也是品质良好的,自然有益于人体健康。健康才会有幸福。反之,没有健康也不可能奢论幸福。媒体越来越频繁地报道由于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导致居民中毒、染病、丧命的事件,使人们绷紧了摄入物资损害健康的神经,甚至有人开始自己寻找清洁水源,自己栽种蔬菜和粮食,自己饲养家畜,大有回到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愿望,甚至连大名鼎鼎的中国新兴产业互联网的领军人物丁磊,也投入巨资去搞养猪业。可以说,已经进入小康生活水平的人们无不渴求政府加大环境治理的力度,解除人们对摄入食品安全性的深深忧虑。从审美角度看自然对幸福的意义,无需高深理论,人们的直觉和经验足矣。也许是因为工业文明之后人类阔别了森林茂密、水土丰美的原生态环境的缘故,一旦现代人置身于青山、碧水、蓝天、白云之间,自由呼吸着沁人心脾的清新空气,顿生返璞归真之感,心旷神怡,陶醉不已,幸福喜悦之情油然而生。人类的审美属于较高层次的需要,在为温饱挣扎的年代,人们不会花一分钱去买一枝美丽的花,那时诗歌里写道:机器轰鸣奏出交响乐,拖拉机开出黑牡丹,伐木工人把大树请出深山建高楼……时代变迁提升了自然之美的价值(其稀缺性增加),也把人们的审美需要推到了前位,中国人遍布全球的旅游狂潮不仅是在追寻美,还是在享受幸福生活。
生态优美能提升幸福指数应是没有争议的。但一般人很难从存在论层面上感知自然与幸福的关系。当代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早在环境问题成为“全球问题”之前,就隐居德国的南黑森林,在那里他获得了人与自然同为一体的人生体验,他从哲学存在论的高度,以交融着感性和理性的诗句表达了人与自然最本质的关系。几年前笔者就读过海德格尔的《人,诗意地安居》一书,当时,对其晦涩语言背后的深刻寓意不甚理解,只能模模糊糊地意会。直到2010年挂职云南墨江县,有了一些居于崇山峻岭的经历之后,对海德格尔的观点产生了比较通透的理解。
在《人,诗意地安居》中,有很多隐喻的语句,诸如“世界和大地的对立是一场斗争”,“作品挑起这场斗争,并不是同时又要解决这场斗争……而是要使斗争始终保持其为斗争”;“我们是安居者”,“我们不安居,因为我们已经建筑”,“安居是凡人在大地上的存在方式”;“安居的真正困境绝不在于单纯的住房紧张”,“无家可归”才是“安居的困境”;“安居的根本特征是这种保护,它遍于安居的整个领域。”“这四者(海德格尔指天、地、神、人)单纯的一体性,我们称之为四重性,凡人就是通过安居而在(是)这四重性中。安居的基本特征是保护。”“凡人以拯救大地的方式安居……拯救大地不是主宰大地、征服大地。主宰和征服同贪得无厌的榨取仅仅一步之遥。”“凡人如何才能使其安居成为这样一种保护呢?如果安居仅仅是在天空下大地上面对诸神侧身众人之中的逗留,那么凡人便不可能做到(保护)……作为保护的安居,就是把四重性保持在凡人与之同在的东西即万物之中”。[1]
依笔者理解,在海德格尔看来,人是自然之子,人出生后仍然与大地母亲紧紧相连,须臾不可分离。当技术和现代城市把人从自然中“连根拔起”(海德格尔语)后,人就像婴儿离开了母亲,不仅处于不安之中,而且“无家可归”。现在的建筑只是为人提供了栖居之所,却不是“安居”之处。“安居”是要让人的灵魂得到安顿。如何才能安放人的灵魂呢?人作为存在(相当于自然)之中的存在者,和其他动植物一样,只有当他被放置在存在(大自然)之上,才能够像婴儿被送还母亲的怀抱一样,一颗劳顿、烦躁的心才能安静下来,灵魂才能“返乡”。因为存在者只有被置于存在之中,才能接收到天、地、神的信息,使天、地、神、人“四重性”合而为一。也只有在这样的“安居”之处(也许就是海德格尔隐居南黑森林的那间“六米宽、七米长”的低矮小屋),人才能体验到人与万物同在的天然状态,才能看清楚技术的本质。
在海德格尔看来,技术就像是一种“框架”(也有译为“座架”),“框架”一旦“君临”地球,“任何在场的事物都以因果联系展示自身”,“甚至上帝也会失去它的崇高和神圣,失去它深远莫测的神秘性”。[2]“今天,人在任何地方都不能跟他自己亦即不能跟他的本质相遇了。”[3]技术“对人的威胁,首先并不来自技术潜在的致命的机器和装备。现实的危险早已在人的本质处影响着人了。框架的统治对人的威胁有这样的可能性:它可以不让人进入一种更加本源的揭示,因而使人无法体会到更加本源的真理的召唤。”“所以,框架的统治之处,就有最高的危险存在。”[4]
海德格尔的技术观是广为哲学界了解的,它给我们的震撼是把科学技术当做一个整体,揭示了科技(实际也包括工业)对人类自然观和生存状态的根本改变。广义的技术就像一个“框架”,不仅彻底改变了天然自然的原貌,遮蔽了人类认识自己本源的眼睛,而且“逼迫”自然界把原本可以储备的物质和能量提前交出来,供现代人满足永无止境的物质欲望。但海德格尔“拯救”地球的出路却是令人沮丧的,他希望人人都像他那样,放弃现代生活,去寻找“诗意的安居”。尽管海德格尔对科技和工业的否定有片面性,解决环境问题的出路也非常不现实,但作为保护自然的先觉者,他不是从健康、审美这样一些浅表层面来阐述人与自然的关系,而是以他哲学家的深邃目光,洞见到本体论(或存在论)层面上人与自然的原初关系。而且与众不同的是,海德格尔对人与自然关系的描述不是采用哲学家惯常的语言,而是包含着他自己的生命体验,饱蘸着对自然的热爱和敬畏之感情。何以如此呢?或许是那段隐居生活给了他非同凡响的哲学灵感。
海德格尔在南黑森林的隐居处,是在“一个开阔山谷的陡峭山坡上”,那里“群山无言的庄重,岩石原始的坚硬,杉树缓慢精心的生长,花朵怒放的草地绚丽又朴素的光彩,漫长的秋夜里山溪的奔涌,积雪的平坡肃穆的单一——所有这些风物的变幻,都穿透日常存在,在这里突现出来,不是在‘审美的’沉浸或人为勉强的移情发生的时候,而仅仅是在人自身的存在整个儿融入其中之际……”[5]
生态优美于人的健康和审美有重要意义,自不待言。但幸福就是健康、富足、家庭温馨、有保障、被尊重、被公平对待、有审美愉悦、人际和谐、有自由发展的空间……的简单相加吗?重读海德格尔,笔者开始怀疑幸福的加和公式。至少对于一部分人,即便具有了常人向往的幸福因子,他们仍然缺乏一种归宿感。这种归宿感不是回归家庭、群体就能获得,而是回归大自然、融入大自然的生命体验。林语堂就说过,常和大自然的伟大为伍,当真可以使人的心境渐渐也成为伟大。凡是环抱形的山都是一所疗养院,人居其中即好似依偎在母亲的怀里。[6]被誉为美国“先知”的奥尔多·利奥波德、《瓦尔登湖》的作者亨利·大卫·梭罗是这部分人的杰出代表。
利奥波德(Aldo Leopold),是生态学家和林务官,也是一名终身的渔夫和猎人,他是保育野生生物的倡导者,也是荒野协会的创始人之一。在利奥波德的努力下,吉拉国家森林被美国政府指定为首块受到保护的荒野地区。利奥波德荒野和吉拉国家森林常常一起被看做是遍及全美的现代荒野保育运动的起点。利奥波德所著的《沙乡年鉴》,有数百万读者,它活跃和改变了环境运动,并促进了作为一门科学的生态学的广泛影响。营养级的概念是在“像山那样思考”一节中提出的,利奥波德意识到,杀死一只掠食动物——狼,会对生态系统的其余部分产生重大的牵连影响。“当一个事物有助于生命共同体(相当于生态系统)的和谐、稳定和美丽的时候,它就是正确的,当它走向反面时,就是错误的。”这是《沙乡年鉴》为后人留下的生态伦理基本原则。利奥波德被视作美国的野生生物管理之父和“大地伦理学”(可视为现代生态伦理学)的创始人。1948年,利奥波德因扑救邻居农场上的灌木丛火灾而死于心脏病发作。
梭罗(Henry David Thoreau),是19世纪美国最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作家、哲学家之一。梭罗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他有土地测量和发明方面的天才,如果像常人那样找一份好工作易如反掌,但他却几乎在农村度过了简朴的一生。1845年7月4日,美国独立日这天,28岁的梭罗独自一人来到距康科德两英里的瓦尔登湖畔,建了一个小木屋住了下来。两年多光阴,他独自一人渔猎、耕耘、筑路、沉思、写作和观察动植物,过着与大自然相依为命的生活,并在此之后根据自己在瓦尔登湖的生活观察与思考,整理出版了两本著作,即《康考德和梅里马克河上的一周》和《瓦尔登湖》。梭罗死于肺病,年仅44岁。当时在同时代人眼中,他只不过是一个观念偏执、行为怪异的人,一个爱默生的追求者而已。一直到世纪之交他的著作才获得崇高声誉。作为哈佛才子,梭罗没有选择经商发财或者从政,而是平静地选择了瓦尔登湖,选择了心灵的自由和对自然本源的亲近。《瓦尔登湖》入选美国国会图书馆评出的“塑造读者的25本书”,但它不过是详细记载了梭罗在瓦尔登湖两年又两个月的“原始”生涯,以春天开始,历经了夏天、秋天和冬天,又以春天结束,这正是一个生命的轮回。这个轮回像湖水般纯洁透明,像山林般茂密翠绿,其中分析生活、批判习俗处,句句惊人,字字闪光,见解独特,耐人寻味。这是一本清新、健康、引人向上的书,看不见孤独和哀怨,有的却是心灵的纯净、精神的升华以及融化于自然的幸福。《瓦尔登湖》深深影响了几代人,时至今日仍然闪烁着耀眼的光辉。
前面列举的几个现代“隐居者”,绝不是看破红尘、遁形于世的隐士,而是以生命去热忱拥抱大自然的哲人,他们把自己作为自然生态系统的一个部分而投入自然的怀抱,并因此找到了生命归宿,获得了后世方能理解的幸福。他们把归宿自然的独特感受告诉了世人,比书斋里炮制的书籍更生动、有效地唤醒了后来者对自然母亲的依恋和愧疚。如今遍布全球,包括我国在内的无数自然爱好者(我国时下称“驴友”),他们以亲近自然为最大幸福。在他们耀动于高山峡谷的身影上,似乎还闪烁着梭罗等先驱的影子。
保护环境的呐喊者、先驱者还有许多,《寂静的春天》的作者——美国海洋生物学家蕾切尔·卡逊,被认为是引起公众和各国政府关注环境问题的第一人。她以调查揭示了农药DDT对河水、土壤、生物的毒害,告知DDT是杀死小鸟,导致“寂静春天”的罪魁祸首。蕾切尔·卡逊生前遭到农药商的猛烈攻击,57岁时逝于乳腺癌。20世纪70年代初,罗马俱乐部出版的《增长的极限》,更是以振聋发聩的警告——传统模式下,“增长阶段不可能再持续100年”!这为陶醉于现代工业凯歌的人类敲响了警钟。1987年联合国环发委员会以《我们共同的未来》,向全世界发布了可持续发展纲领。1992年,《21世纪议程》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全球行动纲领。继可持续发展后,清洁生产、绿色经济、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记录了人类保护我们共同的地球的一个个足迹。
值得欣慰的是,我国在改革开放后搭上了经济发展的高速快车,十多年之后我们逐渐在观念和行动上与国际接轨,积极参与到人类环境保护的行列之中。1994年我国发布《中国21世纪议程》,出台了环境与发展的十大对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从无到有,迅速成长。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上,经济高速增长的中国成为最大的二氧化碳排放国,温家宝总理代表中国政府庄严承诺,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2010年12月坎昆世界气候大会上,中国为会议取得积极成果而作出的努力得到国际社会高度评价。2011年11月,南非德班国际气候大会上,中国为形成框架公约作出积极的贡献。在我国万众一心奔小康的洪流中,保护生态环境的呼声越来越高,推动国家更有力地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的质量,走科学发展之路。
在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有6章都是以改善和建设生态环境为目的。它们分别是: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为我们创造幸福生活营造良好的条件。然而,现存问题不容忽视。我国目前还存在比较严重的生态不公现象。要彻底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使之呈现出向着有利于人类及生态系统存续和发展的方向变化,关键是要在全社会普及生态公平的理念,建构生态公平的制度,践行生态公平的行为。为达此目标,还有许多工作亟待开展,还有许多难题不容回避,还有深层次的改革有待启动。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7]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8]为此,我们要长期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9]为实现这一振奋人心的目标,今后将从以下方面作出努力。第一,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第二,全面促进资源节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第三,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等;第四,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国土开发保护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生态补偿制度、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这些表述,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在带领中国人民实现工业文明之后,将坚定不移地迈向生态文明。“生态文明”正在从观念形态走向制度形态,最终物化为中华民族的美丽家园。
生态不公是社会分配不公的一种表现形式,是利用和保护资源环境的权利、义务在人们之间的分配缺乏公平正义的社会现象,它包括资源环境利益的分配不公和对破坏资源环境行为的惩罚不公两个方面。生态不公可以表现在个人之间,也可以表现在群体、产业、地区、国家之间,还可以表现在代际之间。生态环境问题,从表面上看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但实际上与人与人之间的分配关系直接关联,因为人类整体从来就不可能在利益完全一致的前提下来利用和保护资源环境。因此,那些从破坏资源环境行为获利而又不会遭到相应惩罚的行为人就会对破坏资源环境保持着持续的行为动力,因为他们攫取资源、破坏环境而获得的利益是属于其个人的,而由此造成的资源环境损害的责任却因为制度缺陷或执法不严不由他们本人承担,而是由政府以巨大的投入来进行环境治理和恢复,环境中的所有人还将共同承受其破坏行为所造成的种种危害。因此,因破坏资源环境而获益的个人性与承受代价的社会性之间的矛盾就是造成生态不公的根本原因。如果生态不公现象屡屡发生,说明资源环境的破坏者总是与获利者合二为一,那么,他们的行为必然对其他“经济人”产生强烈的示范作用,引起更多的人效仿。所以我们说,生态恶化的地区一定存在比较严重的生态不公现象;生态改善的地区一定是资源环境的权利、义务和分配体制趋于公正的地区,因为在那里,微观主体失去了破坏生态环境的利益驱动力。
要革除生态不公现象,必须普及生态公平的理念,建立生态公平的制度。然而,生态公平理念的确立有赖于另一个概念的确立,那就是生态成本的概念。生态成本并非一个新概念,我们已经讲了多年,但正是因为它至今还只是一个理论概念,还没有被纳入经济效益核算和政绩考核,所以,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还不需要付出合理的成本,获利的个人性和成本的社会性之间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少数人破坏环境从中获利,而由其他人乃至于整个社会来分担生态成本。其实,只要生态成本一天不被运用于实践,社会微观层面的生态不公现象就将广泛存在,资源环境的破坏行为就还有不竭的动力。
什么是生态成本?学术界的认识尚未统一,实践操作还面临许多难题。从理论上讲,所谓生态成本就是一个行为(主要是投资、生产行为)所造成的资源成本、环境保护费用、环境资源恢复成本以及环境资源再生成本的总和。法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弗朗索瓦·佩鲁,在他的著作《新发展观》中指出,在旧发展观指导下的发展,如果扣除生态成本后各项发展指标为零,实际上是“有增长而不发展”。我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有些省份扣除生态成本后,GDP实际是零增长。
滇池——一颗被严重污染的“高原明珠”,其变迁的历史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生态成本”的内涵。
滇池曾经是昆明人的骄傲,也是昆明人的痛。五百里烟波浩渺的古滇池永久留在大观楼的长联里,也永远提醒着后人她昔日的美。史料记载,古滇池水面约1000平方公里,水位比现在高出50米。昆明市自古河水密布,穿城而过的八大河把松华坝、翠湖和滇池相连为一个庞大的水运网。八大河和八小河,蛛网般密布整个昆明城。这些河流有的注入其他河流,有的一直流到滇池。公元前280年,楚将庄入滇后把滇王国的都城建于晋宁,水运之便是原因之一。元朝云南的政治中心迁至昆明境内后,水运更是兴盛,出现了“千艘蚁聚于云津,万舶峰屯于城根,致川陆之百物,富昆明之民众”的繁荣景象。老人们说当时乘船就可以来到金碧路上的云津市场。如今昆明的许多地名都是“水城”的标记:苏家塘、董家湾、螺蛳湾、篆塘、菱角塘、梁家河、西坝、洪化桥、吴井桥、潘家湾、官渡、明波……航海家郑和出自昆明并非偶然。可见,誉古昆明为“水城”,一点也不过分。自古昆明人不屑于饮用湖水,而是直接饮用清澈的河水,或凿洞喷泉,饮用井水。在滇池被严重污染之后,被迫修建水库以解决饮水问题。今天,昆明变成了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许多河流已经断流、消失或被填埋。
滇池的美是如何在历史长河中被一点点蚕食的?人们最容易联想到的是“文化大革命”期间的“围海造田”。实际上滇池水域的大幅度缩减始自元朝。元朝在云南首建行省。第一个平章政事赛典赤·赡思丁,把云南的政治中心从大理迁到了昆明。昆明由此成为云南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文献记载,赛典赤·赡思丁“秉政六年”、“旧政一新”。修建松华坝水库治水患、建孔庙加强中原对云南的文化影响、开通驿道沟通云南与中原的交流等被计入赡思丁的历史功绩,其中,被浓墨重彩记录的是,为了减少水患和增加耕地,他命人凿宽滇池的出水口——海口,加大了滇池水泻入螳螂川,滇池水位因此陡降,由此得良田万顷。正是这一人为工程开创了历史上连续不断的泻滇池水以得良田的“壮举”。明朝滇池海口被多次浚挖,使滇池水量和水域锐减,今天的大观楼一带才露出水面。清朝水位继续下降,致使当时治理云南的吴三桂不得不开挖一条新的运粮河,以保持昆明市区与滇池之间的航运畅通。那条运粮河就是今天的大观河。元明清三代700年左右,滇池水位下降了6.85米。几百年来,人们都把浚挖海口河,降低水位得良田列为历届行政长官的公德。但今天来看,滇池水位下降、水量减小、水域缩减正是加速滇池衰老的主要原因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加速了我国的工业化进程。如何布局昆明市的工业企业?人们自然而然地想到滇池既可以提供工业用水,又可以承接工业废水,于是,把火电厂、印染厂、水泥厂、冶炼厂、造纸厂等大型企业布局在了滇池周边,于是,作为全国第六大淡水湖的“高原明珠”和昆明“母亲湖”的滇池成了天然的废水池和垃圾场。1969年拉开序幕的“围海造田”更是对滇池“大动干戈”,发动了数万军民,以人海战术填埋滇池的湿地和外海,最终得到7500亩的耕地。但这些耕地因为属于腐植型,根本不适宜种植粮食作物,大多颗粒无收。可是,作为这点获利的代价却是剜去了滇池的半个“肾”[10],缩减滇池水面3.5万亩(草海2万亩,外海1.5万亩),鱼类种群发生巨大变化,土著鱼种仅存4种,曾经一度濒于灭绝,如金线鱼现已灭绝,给昆明人留下了永远的痛。
今滇池的水面只是古滇池的24.7%,蓄水量只是古滇池的1.9%,已经处于老年期。
滇池遭到如此严重的污染和生态功能的破坏,其中的生态成本如何计算?对此我们目前没有权威的数据,但滇池治理的难度之大、耗资之巨,可以此见其一斑。云南省和昆明市为治理滇池,实施“八大战术”(截污、搬迁、引水、掘底、禁“毒”、绿化、严管、教育)和“六大工程”(环湖截污和交通、入湖河道整治、底泥疏浚即生态清淤、农业生产面源治理、生态修复与建设、外流域引水和节水),分东线、中线、西线引水入滇池,以补充滇池水量,增加水的交换。如此庞大的工程体系,仅在“十一五”时期就实施项目65个,完成57项,在建8项,完成投资96.11亿元,加上水质监测仪完成投资75.66亿元,合计完成投资171.77亿元。截止2010年底,基本遏制滇池的水质继续恶化的趋势,草海综合营养状况指数较上年同期下降1.8%,水体透明度平均值较上年同期上升72.9%。但治理效果仍然没有明显显现。2010年当地政府又做出重大调整,在3年半内,对沿湖34.3万亩的农业种植区进行改造,彻底退出粮、菜种植,将其变为林木种植区、园林园艺景观区、湿地生态园区和农业休闲观光区。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控制沿湖的农业面源污染。根据滇池治理中长期规划,2008年至2020年间,滇池治理的投入将突破800亿元。接近1000亿的人民币,就是滇池生态功能遭到严重破坏之后形成的实实在在的、可以计算的生态成本!
滇池的故事告诉我们,违背自然规律,破坏生态环境要付出沉重的代价。这种代价的量化必须引入生态成本的概念。如果说历史上破坏滇池的许多行为是源于无知,那么我们要问,在保护生态的知识早已全民普及的今天,究竟谁还在破坏环境?回答很简单,获利者在破坏环境。正因为生态成本还只是一个理论概念,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还不需要个人付出生态成本,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成本还远远小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守法成本,环境破坏者就会依然故我。可见,所谓生态不公,就是少数人从破坏环境中获利,社会分担生态成本,居民深受其害的社会不公平状态。
我们不要以为自己都能超然于“破坏者”之列,其实,只要生态成本一天不被运用于实践,社会微观层面的生态不公现象就将广泛存在,环境破坏行为就还有不竭的动力,个人、企业和地方政府都可能在利益驱动下成为环境的破坏者和获利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小范围的治理可以通过政府项目投资解决,但大范围的治理和保护必须依靠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即建立生态公平的分配机制,把生态成本计入经济核算和行为评价,继而引入法律法规。我国目前比较重视政府投入和工程治理,把生态保护引入市场机制还很不够,即还存在生态不公现象。生态公平不会自发实现,一般要经过生态伦理、生态经济、生态政治、生态法律的转化链条,才能最终实现生态公平。生态公平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和政府努力的共同结果。
综上所述,我国今后的环境改善和生态建设,必须正视生态不公这样一个突出问题,必须破解利用生态环境产生利益的个人性与成本的社会性这样一个基本矛盾,必须把生态成本计入经济核算和引入政绩考核,必须利用市场机制和政府管控两个手段实现生态公平。不如此不足以消除微观主体破坏生态的内在动力,不如此不足以调动全民保护环境的内在自觉性。一个体现生态公平的社会运行机制,是建成生态文明必不可少的制度保障。
生态公平,包括人与自然的公平和人际公平两个方面。人际之间的生态公平又包括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实现代内生态公平,要在地区、产业、企业、个人之间达到公平公正地分配资源环境利益,公平公正地承担生态成本,公平公正地惩处破坏资源环境的不法行为。生态公平体制机制的建立,要以在全社会形成谁保护谁收益,谁破坏谁治理,谁损害谁赔偿,谁违法犯罪谁受罚的格局为目标。
总结理论和实践,借鉴国内外经验,生态公平体制机制的实现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改革分配制度,把生态成本纳入成本计算;实施绿色GDP核算;扩大和完善生态补偿;发展碳汇交易(碳交易);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采取最严厉的措施,预防和制裁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一,把生态成本纳入成本计算。要实现这一机制,首先面临如何核定自然资源环境的价值和价格问题。然而,处在不同发展阶段的人们对同一资源环境的价值评估相距甚远。例如,在上世纪90年代,生态学家评估每公顷亚马孙热带雨林的价值为100万美元,但是当地农民却自我评估为200美元,因为他们把一公顷雨林开荒种植玉米后,每年收益仅为200美元。这说明越是经济社会落后的地区,对环境资源的生态价值评估越低。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自然资源的稀缺性增大,附加值增高,自然资源环境的价值和价格会随之增高。这一规律提示我们,在核算生态成本时,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不断提高生态环境资源的价值和价格,否则穷国和欠发达地区遭受生态剥削是不可避免的。如此看来,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现实的因素。各种现实的因素延续着发展的“马太效应”,“马太效应”还在继续拉大地区之间的差距。由于对自然资源环境的价值和价格评估差距所造成的生态剥削,是造成区域发展之“马太效应”的原因之一。
第二,实施绿色GDP核算。从理论上讲,绿色GDP等于传统GDP扣除生态成本之后的剩余。用公式表示为:绿色GDP=GDP-生态成本(资源成本+环境保护费用+环境资源恢复成本+环境资源再生成本)。2005年,全国有十个省区开展了绿色GDP核算的试点工作,结果困难重重,有的省区中途申请退出试点项目,有的先搞浅绿色GDP(对生态成本的计算采取一种折中妥协的方式,略去了一些严格的计算指标),最终没有一个省区公布试点项目的成果。这表明,实施绿色GDP核算是一个繁难的大工程,但如果坚定不移地实施下去,将撼动传统的政绩观。
第三,扩大和完善生态补偿。生态补偿是实现生态公平的重要手段。所谓生态补偿,是指国家、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生态受益者给予生态保护建设者因其保护生态的投入或失去可能的发展机会而进行的补偿。补偿范围包括森林、草原、湿地、矿产资源开发、海洋、流域、生态功能区等。目前我国各地有力度不同的生态补偿政策,但还需要全国统一的标准和办法,才能实现跨地区的、公平公正的生态补偿。国家生态补偿条例处于起草阶段,它出台后将成为世界上首个专门针对生态补偿的法规。国家生态补偿条例将体现三个基本原则,即谁破坏谁治理谁赔偿、谁受益谁补偿、谁保护谁有偿。国家生态补偿条例颁布实施之后,最受益的将是我国中西部的资源大省及广大农牧民。
2011年3月,全国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根据会议的报道,“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加大保护水源区生态环境的力度,云南等4省将作为“重要水源区补偿机制”的首批试点,逐步推进建立国家层面的水土保持补偿机制。我国80%以上的山丘区县(市)将出台封禁政策。
第四,发展碳汇交易。“碳汇交易”也叫“碳交易”,是目前很热的一个新词儿,但目前明白其含义的人并不多。对普通公众而言,实例是最好的讲解版本。一个实例是:2005年在云南的腾冲县,有一群农民开垦了7000亩荒山种树,当时他们不指望这些树能挣钱。然而,令他们吃惊的是,两三年后,美国好几家大公司和个人“买”了这些树,而且树被卖掉后,还原封不动地长在原处,这样第一批交易就赚了50万美元。村民们不知道在美国还有叫“碳汇”的交易市场。在这样的市场上,长在大山深处的树林,因为每天都在吸收空气里的二氧化碳,可以被拿来做交易,用于出售“温室气体”的“排放权”。一些企业、公司由于“温室气体”排放超标,又不能够通过技术改造做到直接“减排”,在过去这些企业就只能接受法律制裁了。但自从《京都议定书》提出森林碳汇交易的间接减排方式后,这些企业还有第二条路可以走,就是他们可以到碳汇交易市场,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购买他们超标排放的二氧化碳的排放权。因为全球拥有一个大气层,所以森林碳汇交易可以在国际范围内进行。如果按30年计算,7000亩森林能够吸收15万吨二氧化碳,交易当时每吨二氧化碳排放权的价格是10美元。种植的7000亩森林能吸收15万吨二氧化碳,就相当于这些村民拥有15万吨的二氧化碳排放权可以上市交易。第一笔交易成功,村民卖掉了5万吨二氧化碳排放权,收入50万美元。也就是说,全部卖掉这7000亩森林的二氧化碳排放权,当地农民能收入150万美元,折合1000万元人民币。这就是全球第一个获得认证的CCB(气候、社区与生物多样性项目设计标准)的金牌项目,也是全球第二个成功的林业碳交易案例。
碳交易的第二个案例是:2010年,贵阳市开阳县许多农民意外领到20元钱,说是“外国人给的,他们买了我们的沼气池”。但当记者详细询问时,当地农民则一头雾水,说不清其中缘由。原来,该县政府曾经投资为农户修建了农用沼气池,因此节约了用柴用煤,省下了二氧化碳的排放权。这项工作被作为碳交易中的自愿减排市场项目,拿到美国的芝加哥碳交易市场进行交易。结果,被一家日本公司购买,打入208040元人民币给该县,户均分到了20元。
截至2011年,云南碳交易走在全国首位。2009年,中国有715个碳交易项目在联合国注册成功,位居全球第一。在这些项目中,云南获批项目总数为85个,位居国内各省第一。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碳交易项目有2327个,预期年减排量4.26亿吨,云南省以260多个的获批项目数列全国各省区市第一。
第五,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年12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所谓“主体功能区规划”,是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谋划未来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确定不同区域的主体功能,并据此明确开发方向和政策,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我国“十二五”规划明确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今后,有国家和省区两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市县不再进行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后,将打破各地齐头并进的发展模式;将带来一系列政策调整,将带动包括人口、土地、国家投入、产业结构、政绩考核等在内的政策改变;土地利用规划单纯服从于经济发展的模式将被逆转。
《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国家层面,将把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并明确了各自的范围、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其中,国家优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要率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着力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发挥带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作用;国家重点开发的城市化地区要增强产业和要素集聚能力,加快推进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逐步建成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和全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增长极;东北平原、黄淮海平原、长江流域等农业主产区要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供给,努力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区;青藏高原生态屏障、黄土高原—云贵高原生态屏障、东北森林带、北方防沙带、南方丘陵山地带和大江大河重要水系等生态系统、关系全国或较大范围区域生态安全的国家限制开发的生态地区,要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建设全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等1300多处国家禁止开发的生态地区,要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严禁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在国家划定的禁止开发区域内政府要重点支持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增加其财政转移支付,不再考核该地区的GDP。自然保护区内的人口部分迁出,部分转为管护人员。
从计算生态成本,到绿色GDP核算;从生态补偿到碳汇交易,再到实施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既是理论创新,更是重大的制度创新。它们是消除生态不公,逐步实现生态公平正义的体制机制桥梁。没有这些凝结着人类当代智慧的制度桥梁,保护生态环境也许永远只能是少数人的道德自觉和崇高境界。只有制度及其实现机制,才能强有力地调控绝大多数人的行为选择,使生态建设不仅是每一个人的内心希冀,也成为每一个人的自觉行动;使生态文明不仅是国家目标,也成为地区发展的目标;使生态优美不仅是人们普遍向往的幸福愿景,也成为人们切实可行的追求幸福生活的途径。
总之,我们相信,幸福城市一定是环境优美的城市;幸福乡村一定是山川秀美的乡村;幸福中国只有在神州大地重新回归青山绿水之后才会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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