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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法制环境保障

时间:2022-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人民币国际化战略的法制环境保障_上海自贸区成立三周年回眸 制度篇以上都是目前关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实施过程中的主要法律依据。影响离岸人民币回流中国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外汇管制、交易品种以及税收。目前,上海自贸区已经设立了离岸黄金交易市场,并将推出人民币计价的原油期货交易。

以上都是目前关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实施过程中的主要法律依据。但是从本质上讲,上述所列出的种种规则并非法律议题,尽管在形式上都表现为各种层级的法律文件。资本流动的管制解除和放松固然需要法律制度来确认,但管制在什么时候解除或放松,在多大程度上和多大范围内解除和放松,这些都不是法律问题,而是典型的公共政策问题,政策制定者更依赖的是经济学家的判断和分析。

在笔者看来,我们应当更加重视的是如何营造良好的法律宏观环境,以促成人民币成为重要的国际货币,并使得中国的企业和居民获益。考虑到目前中国的外汇管制和资本流动的限制在短期内不可能完全消除,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中,离岸人民币市场的发展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非常有意思的是,在世界上主要的人民币离岸金融中心中,香港地区独占鳌头,上海的排名却十分靠后,不如英国、新加坡、台湾地区,甚至只是和卢森堡差不多。需要明确的是,上海是中国的金融中心,而人民币在中国是本币,在香港地区、台湾地区、新加坡、英国都是外币,但是上海的人民币离岸金融市场却一直没有发展起来,这无疑制约了人民币的国际化。

影响离岸人民币回流中国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外汇管制、交易品种以及税收。目前,上海自贸区已经设立了离岸黄金交易市场,并将推出人民币计价的原油期货交易。在笔者看来,除了这些政策性因素之外,上海要通过吸引全球的离岸人民币资金来发展自身的金融市场,各项基础性法律制度的作用不可或缺。以下几项法律规则的完善程度至关重要,但是目前却存在一定的欠缺。

在监管法律规则的适用方面,依照世界通例,离岸金融市场的监管是有别于在岸金融市场的,而中国的《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则并没有区分离岸金融市场和在岸金融市场。因此,法律明文规定存贷比指标和存款准备金要求在理论上也要适用于离岸金融市场,这对上海吸引境外人民币资金是不利的。

现代金融市场越来越依赖于完善的信托法律制度,大量金融投资产品的法律架构需要建立在信托法的基础之上,这也是普通法地区发展金融市场的先天优势。相比较于香港,在中国内地,尽管在2001年就有了《信托法》,但这部法律的适用范围被国务院限制为取得信托牌照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金融产品,这就使得大量的金融交易和金融产品无法直接适用《信托法》(关于这一问题下文将作详细阐述)。

破产法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由于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不少国家对于破产法在金融市场上的适用制定了特别的规则。然而在中国金融市场上,破产法的例外适用空间却十分有限。比如说,债权人行使加速到期的权利会受制于《破产法》中关于撤销权的规定;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中的ISDA主协议的条款也有与中国《破产法》规定相冲突的地方,这使得终止净额结算制度在中国无法顺利适用。

在司法裁判方面,一个潜在的问题是:在涉外金融交易中,尽管投资者之间可以自由选择合同所适用的准据法,但是以往的司法判决表明,中国关于外汇管制和资本流动限制的法律制度是必须强制适用的,即所谓“直接适用的法”。对于离岸金融市场来说,这样的强制性法律适用会给投资者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

最后一点,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是,中国关于金融机构客户隐私的保护力度还十分薄弱。欧洲国家、日本、韩国有专门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美国则在其国会的金融立法中对客户信息保护制定了详细的规则。但是,中国这方面的法律很大程度上还处于空白状态,这会极大地影响境外人民币持有人的投资愿望。

以上这些都表明了,要把人民币打造成为一种国际货币,不是简单地解除或者减少某些法律规定的管制措施,更为重要的要完善诸多与金融市场相关的基础性法律制度,营造一个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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