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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与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毫无疑问,无论是银行业的对外开放还是对国内资本流动管制的放松都会给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和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入世5年后,进入国内的外资银行将取得国民待遇,经营不受地域、币种、业务范围限制,与国内银行在完全平等的条件下竞争。中国银行业在这个领域将面临激烈竞争。

5 市场准入与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竞争格局

市场准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放松对外金融管制,允许外资银行进入本国金融市场,同时鼓励本国银行进入国际金融市场参与全球范围内的市场竞争;二是放松对本国资本市场的管制,允许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同时,对国内银行各分支机构的设立也不再施加地理范围的限制,允许国内资本跨地区、跨所有制、跨行业自由流动。毫无疑问,无论是银行业的对外开放还是对国内资本流动管制的放松都会给中国银行业的竞争和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

5. 1 加入WTO给中国银行业发展带来的挑战

金融国际化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加入WTO,意味着中国金融业务融入了金融全球化的浪潮之中。入世5年后,进入国内的外资银行将取得国民待遇,经营不受地域、币种、业务范围限制,与国内银行在完全平等的条件下竞争。相比之下,国内银行面临的挑战大于机遇,劣势多于优势。

5. 1. 1 加入WTO与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发展

2001年12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取消了外资银行办理外汇业务的地域和客户限制,同时承诺在加入WTO后5年内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允许外资银行对包括国内居民在内的所有中国客户提供服务。根据中国的承诺,在入世2年后,允许外资银行与中国企业进行本地人民币业务,在入世5年后,将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零售业务(见表5.1)。加入WTO大大加速了中国银行业融入国际竞争,参与国际经济、金融的全球化和一体化的过程。

表5. 1  中国入世后银行业市场开放时间表和承诺内容

截至2005年底,共有20个国家和地区的71家银行在华设立238家营业性机构,外资银行类机构在我国设立240家代表处,已有154家外资银行获准在25个城市经营人民币业务,其中61家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2005年底在华外资银行资产总额已达845亿美元,约占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的2%,贷款余额316.06亿美元,外汇贷款的市场份额占到 21%,外资银行已经成为我国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见表5.2)。

表5. 2  外资银行在中国设立分行情况  单位:家

数据来源:《中国金融年鉴》(1998~2005年)(中国金融出版社)。

目前,外资银行机构至少可以通过五种形式进入中国国内银行市场,即:成立外资独资银行,与中国国内银行机构合资建立新银行(即建立合资银行),在中国开办银行分支机构,购买并持有中国国内银行机构的股份,与国内银行机构开展业务合作。

从目前情况来看,外资独资银行和合资银行迄今为止在中国并不是流行的形式,其中可能既有在这方面进入门槛较高的原因,也有国际大型银行并不十分看好这两种形式的原因。开设分支机构是国际大银行的典型做法,但相对来说,机构网点拓展的速度相对缓慢。就第四种方式而言,中国国内银行机构的股权市场正在对外开放进程中,采用这种形式进入的外资银行在今后将显著增加,特别是2005年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成功引进海外合格战略投资者(QFII),标志着外资银行对中国银行业的渗透逐渐增强。近几年来,已有浦东发展银行、华夏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等多家商业银行吸引了外资作为战略投资者(见表5.3)。截至2007年10月末,已有35家境外投资者入股23家中资银行,外资投资金额已超过210亿美元,占国内银行总资本的15%左右。

表5. 3  近几年发生的部分外资参股国内银行案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金融时报》相关报道整理。

5. 1. 2 入世对中国银行业的冲击

金融开放对中国银行业的冲击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同外资银行的竞争中,中国银行业将越来越多地丧失自己的优势客户资源,从而对自身的盈利能力造成严重影响。第二,外资银行的进入势必引起存款分流,如果这种存款分流超过了中国居民的心理警戒线,将不可避免地使国内储蓄对国内银行信用构成威胁,甚至引发大规模货币危机。第三,外资银行的进入,会使国内银行业中的优势人力资源外流,从而使中资银行面临人才短缺的局面。这些优势人力资源不仅意味着较高的金融专业技能,而且意味着优秀的客户资源和人际关系网络,因此人才争夺战的结果势必会给国内银行带来更大的消极冲击。第四,外资银行的进入,不可避免地造成我国银行业中间业务、国际结算业务和外汇业务的大量流失,这已经是正在发生的事实了。

与外资银行相比,中资银行的劣势体现在三方面:一是公司治理结构有待完善,且尚未在整体上形成充分竞争的机构体系;二是业务范围小和技术水平低;三是经营管理水平低,人事体制和财务体制落后,不良贷款较多(见表5.4)。其中,第一种劣势是最根本的,也是后两个劣势的原因之一,中国加入WTO后,这些劣势将导致中资银行面临压力与风险。

表5. 4  中外资银行竞争力比较


必须指出的是,中外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态势将随着加入WTO后中国政策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变化,中外银行的现有优劣势也将发生转化,如中资银行的现有优势(如机构多)可能因成本高而变为劣势,而且由现有优惠政策带来的业务优势会逐渐丧失;而外资银行较高的信息技术水平和较发达的电子网络银行可以弥补其网络有限、地域分布不平衡的劣势,加上外资银行目前受到的政策限制、业务限制的消失,外资银行的现有优势将在业务范围和技术优势方面得到大大强化,中资银行将面临以下压力和风险(见表5.5)。

表5. 5  加入WTO后我国银行业面临的压力与风险

续表

WTO对中国银行业开放要求的影响将会逐步显现,外资银行很可能定位于高端的零售业务以及在富裕的沿海地区的跨国公司。中国银行业在这个领域将面临激烈竞争。产品、服务以及有较高忠诚度的品牌将是胜败的决定性因素,但是,外资银行不能也不会去建立像中资银行那样庞大的网络和客户群体。银行业务的长期结构变化,诸如在零售业务以及收费业务方面的增长,将使转型迅速的银行获得更大竞争优势。但是这种转变将在更加自由和竞争的环境中进行,银行将面临金融脱媒、浮动的利率汇率以及更激烈的竞争,特别是在向外资银行放开人民币零售业务之后。

在强调外资银行竞争优势的同时,我们也要避免妄自菲薄。应当看到,外资银行的优势并不是绝对的,前几年外资银行“败走麦城”的事件也接连不断。据报道,自中国在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并向外资银行开放以后,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市场份额出现了下降。外汇贷款业务的市场份额从2001年的15%下降到2002年的13. 5%,外资银行在中国银行体系中所占的资产比例也仅仅在两三年间,从最初的2. 5%下降到1. 8%,再到2002年的1. 4%[1]。2003年11月,法国兴业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先后撤离了深圳。上海的外资银行经营状况也良莠不齐,一方面迎来大批外资银行的涌入,另一方面也遭遇外资银行的撤离,其撤离的数量甚至较深圳为多,且主要以日资银行为主。此外,在业务经营上,外资银行也有诸多问题,突出的问题就是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资料显示,在华外资银行不良贷款率普遍较高,2002年底外资银行的不良贷款率超过90%的有7家,超过20%的有24家,而其他违规操作行为也很严重。

因此,只要认真分析加入WTO后中国银行业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制定相应的对策,全面深化改革,中国银行业便能够在金融开放中发展壮大。

5. 1. 3 银行业竞争的一般效应以及中外资银行竞争发展趋势

在中、外资银行竞争日趋激烈的时代背景下,有必要对银行竞争进行理论层面的研究。实际上,西方学者对银行竞争已经进行过广泛的研究,这些理论研究对认识发生在我国的银行之间的竞争无疑是有参考价值的。

对西方银行业竞争的文献进行梳理,可以发现对金融领域竞争的概念以及效应进行研究的学者比较多。按照西方经济学的传统观点,金融业竞争的加剧,会直接导致成本的降低和效率的提高。不过沃尔沃(2001)进行的研究却发现银行竞争与诸多经济指标如银行业的绩效水平、融资水平、金融稳定性以及增长率等的关系是比较复杂的。

很多学者对于银行业的竞争现状进行了实证研究。伯格和汉南(1989)用1983~1985年美国银行业的数据进行实证研究,试图揭示出银行业的集中与绩效水平之间的内在联系。吉尔伯特(1984)的早期研究从银行贷款的角度分析了银行合并的效应。伯格、德姆塞茨和斯特拉汉(1999)研究了银行合并的后果,尤其是研究了对融资的影响。也有学者对银行业准入限制及银行业竞争性进行了研究。为了研究对银行业规制所产生的后果,巴思、卡普里奥和莱文(2001)对107个国家在1999年所有针对商业银行的规制措施(包括准入限制、退出限制以及其他惯例)进行了梳理。在此基础上巴思、卡普里奥和莱文(2003)研究发现严格的准入限制对银行业的效率具有负相关的效应,因为这样会导致较高的利率水平以及较高的成本;另外对外资银行准入的限制会使银行业比较脆弱。究其原因,严格的准入限制会使得竞争大大受到限制,银行业的集中度会比较高,而市场的竞争水平提高会与银行业的效率和稳定性有直接的关系。

克莱森斯、德米尔古克·昆特和惠金加(2001)从国际的层面研究银行业的市场结构问题,对外资银行的作用进行研究,发现外资银行的进入可以使本土银行更加有效率。使用77个国家的银行的有关数据,克莱森斯、德米尔古克·昆特和惠金加(2003)研究了银行业的集中与规制之间的关系,尤其是重点研究了对效率的影响。他们经研究发现,银行业的集中对银行业的效率具有明显的负效应(但在那些银行体系发达、自由度比较高的富裕国家这种负效应并不存在),同时他们发现对银行业准入限制,使得新银行开设变得很困难,外资银行进入本国也会很难,加之直接或间接的对银行经营活动的限制,这些都会导致银行效益的低下。他们对银行效率以及边际利息率的研究虽然并不能直接确定银行业的竞争程度,但这些却对银行业的市场力量以及风险水平的确定有一定的帮助。

我国银行业自改革开放以来有过两次大规模的竞争。第一次竞争发生在1984~1997年间,银行间主要依托行政层级,以机构扩张为主要竞争手段;第二次竞争发生在1997年之后,以金融工具创新,即对西方现代银行已经发明的金融产品的模仿为主要特征。根据中国加入WTO承诺的时间表,在华外资银行将于加入WTO几年后与中资银行在本外币业务领域展开全面的竞争。事实上,在加入WTO过渡期内,外资银行已经在某些被获准经营的本外币业务上显示出了相对于中资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的强大竞争力。

在对上海、深圳、广州、北京、天津、大连、厦门等地的外资银行机构进行了全面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中国银行2003年在《外资银行在中国:业务竞争状况及其发展趋势》的调研报告中指出,中、外资银行竞争才刚刚拉开序幕,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外资银行将展现更激烈、更高层次的竞争态势。该报告认为,中、外资银行业务竞争呈现六大发展趋势:(1)沿海地区和中心城市将成为中、外资银行争夺的焦点; (2)外资银行会倚重网络银行,并通过并购方式进入我国市场; (3)中、外资银行都会更加致力于中间业务的全面竞争;(4)中、外资银行会积极争夺优质外资公司以及优质中资公司;(5)中、外资银行的人民币业务竞争将比外汇业务竞争更激烈;(6)中、外资银行都会积极争抢银行专业人才。聂丹(2003)通过系统的研究认为,中、外资银行的供给条件不同,理应采取不同的竞争战略:外资银行应针对一小部分高端客户为其提供度身定做的服务,即采取客户中心主义的竞争战略;中资银行在采取客户中心主义竞争战略的同时,还应当针对普通客户采取产品中心主义竞争战略,实行无差异性营销,取得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竞争是使组织充满活力的动力源世界银行的学者罗斯·莱文(1996)认为,外资银行加入国内的竞争会形成一定的“外溢效应”,从而提高金融中介的效率。克莱森斯等人研究了1997年47个国家的数据后证实了这一结论。具体的传导途径是:通过竞争被迫节约成本-通过“学习效应”提高管理技能-通过人员的交叉流动取长补短-通过金融立法改善银行经营的外部环境。目前中国银行业的市场结构具有寡头垄断特征,这种垄断地位给四大银行带来很大的效率损失。外资银行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和先进管理经验,拥有先进的服务技术、高水平的服务效率和卓越的商业信誉,从而对四大银行的市场份额形成威胁,由此将产生“鲶鱼效应”,提高整个银行业的效率。

5. 2 影响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银行业的因素

影响外资银行进入中国银行业的因素除了产业组织理论所述的一般市场进入壁垒,包括规模经济、产品差异、绝对成本、政策法制、技术、信用、资源和地域壁垒外,还和东道国外商直接投资(FDI)的流入、经济发展规模和水平所提供的利润机会紧密相关。

5. 2. 1 市场进入壁垒

市场进入壁垒就是指在市场中创建一个新银行所面临的障碍性因素。贝恩(Bain,1956)认为,进入壁垒是指产业内已有厂商相对于潜在进入者所具有的优势,这一优势有利于在位者将价格持续提高到边际成本以上而阻止新厂商的进入。笔者按照进入壁垒形成的主要因素,将其分为以下几种。

(一)规模经济壁垒

规模经济以两种方式为新进入银行制造难题。第一,当由于规模经济的原因使大银行比小银行更有效率时,筹集资金来建立这样的银行就可能给新银行提出难题。第二,更为微妙的是规模经济可以挤出新银行。一方面,新银行如果试图以有效率的规模进入,在利率没放开之前,它即使与原有银行有一样的成本,也会因为在客户的偏好上处于劣势,利润少于原有银行;另一方面,如果新银行选择规模较小的方式进行生产,由于达不到规模经济,成本必然高于在位的银行。这两种情况,都会阻止新银行进入。

规模经济壁垒主要决定于两个方面:一是总体市场规模,二是最优经济规模(也称最低经济规模,MES)。当市场规模一定时,最优经济规模约束越大,规模经济壁垒越高。

衡量规模经济壁垒最常用的方法是规模障碍指数,即最优经济规模与市场总体规模之比。这里我们沿用前面得到的最优资产临界点X*,求得中国银行业的规模障碍程度:

据此可以看出,中国银行业的进入壁垒“城墙高筑、易守难攻”,符合寡头垄断下的市场结构特征。壁垒高筑使得潜在竞争者陷入一种进退维谷的困境,小规模生产缺乏竞争能力,按经济规模生产又会造成行业供给量极大增加,这两种状况都可能导致进入市场得不偿失。我国的新兴银行一般都选择小规模进入、逐步成长的竞争战略,在此过程中,它们承担了达到经济规模前较高的营运成本,以及为达到经济规模而付出的较高扩张成本。

(二)产品差别壁垒

产品差异产生于“买主对非常类似、相互可以替代的一类产品之一的偏好……也可以是由于不同的购买习惯或偏好类型。因此,所谓的偏好不同于普遍接受的对竞争产品的评级或排序”(J. S.贝恩, 1956,p. 114)。

中国银行业进入的产品差异壁垒,主要来自居民户的偏好。由于这种偏好的存在,新进入银行不得不以略低的价格卖出相对较少的产品。由于中国银行业产品价格固定,所以主要是第二种情况,即新银行由于产品差异不得不以同样的价格卖出相对较少的产品。居民户对原有银行的产品产生偏好的原因有许多,这里主要介绍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接受后来者往往需要收集产品信息,而收集产品信息则需付出成本,即沉淀成本。对于单个居民来说,选择一个新进入市场的银行,由于不了解,风险大,如果要了解则又需要支付成本,如果该银行不存在地理区位上的优势,一般说来,居民户不会选择后来银行。对于企业来说,原有银行已经与企业建立起了一种双向合作关系,要让企业重新去选择新银行,交易费用太大。因此,对新进入银行来说,由于居民户和企业的这种偏好不得不支付更多的费用。尤本等人(Urban etal,1984)考察了129种经常被购买的消费品,发现第二个出现的品牌只能享有“先动者”市场份额的75%。要想达到与“先动者”同样的市场份额,平均起来,第二品牌不得不支出相当于“先动者”3.5倍的广告费用。[2]这一情况也适用于银行业。第二个原因在于原有银行已经积累了像“生产经验”或“消费者信誉”之类的东西,这也会使人们产生不同的偏好。

中国四大商业银行设立之初是按照服务对象的不同行业进行业务划分的,又被称为四大专业银行,这时,交叉业务受到政府的严格管制,在产品服务上具有极大的差异性。尽管限制放松后,这种政策差异逐渐缩小,但市场格局的变幻促使其他产品差异因素日益复杂。将国有银行和新兴股份制银行及城市商业银行相比较我们会发现,前者网点分布密集、支付网络发达,远非新兴银行能够比拟。更加重要的是,由于许多客户对新兴银行存在认知盲点或对国有银行存在惯性依赖,因而在选择产品过程中呈现出明显的国有偏好。此种“先入为主”的产品忠诚度,不但使得国有银行在市场份额上稳保高位不失,而且迫使新兴银行支付更多广告促销费用来扩大自己的知名程度。

(三)绝对成本壁垒

如果原有企业的单位成本曲线始终位于新进入企业的单位成本曲线的下方,从而在一定范围内,原有企业能够把价格定位在稍高于成本之上而又不会吸引别的企业进入,这说明原有企业具有绝对成本优势。绝对成本优势意味着:①原有企业在购买或取得任何生产要素(包括投资资金)方面具有价格或其他优势;②新企业的进入对任何要素的现有价格水平产生可察觉的影响;③原有企业在利用生产技术方面有特别的优势(J.S.贝恩,1956,p.12)。对中国银行业而言,常见的绝对成本壁垒,主要有:①由于“父爱主义”,国有银行得到的资金成本低;②国有银行在技术、设备上优越于其他商业银行,成本低;③进入方面的政府政策和法律限制,也使国有银行产生类似于专利的绝对成本优势。

(四)政策法制壁垒

斯蒂格勒(J.Stigler,1980)在《产业组织和政府管制》一书中格外强调政府控制构成的壁垒作用,也就是政策法制壁垒。一般而言,外资银行可以收缩国内服务而向高端客户延伸,也可能到东道国寻求发展机会。它们对外资银行进入限制较少的国家感兴趣。东道国管制会限制外资银行进入是比较明显的,这样做既限制了竞争也保护了国内效率低下的银行业。福卡瑞力和珀兹奥罗(2000)研究发现外资银行更乐意到那些对银行经营限制较弱的国家去从事经营活动。福卡瑞力(2001)研究认为,东道国在对银行业的监管中往往会出现“内严外松”的现象,这种不健全的监管体系降低了外资银行的运作成本,提高了外资银行的经营收益。豪(2000)研究发现对外资银行开放度越低,国内银行效率越差,抗风险能力越差。以匈牙利为例,在匈牙利经济转轨中,银行部门的所有权结构发生了迅速变化。尽管在国有银行私有化与外资银行进入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随着政府对金融业管制的减弱,不仅银行部门的金融服务质量在逐步改善,而且外资参与银行业的速度也在进一步加快。2002年以来,国外银行收益超过其股份总额的50%,占到银行资产的57%,而在1994年只有20%。

2001年,贝思等通过对各国银行监管部门的调查,提供了91个国家外资银行持股状况(见表5.6)。这些数据突出了两个特点:一是外资银行持股量因国而异。有31个国家外资银行持股低于10%,24个国家外资银行持股超过50%。二是从发展水平来看,没有明显的差异。发达国家德国、瑞士和美国的外资银行持股都低于10%,而新西兰则超过90%。研究数据也对外资银行控股等以及宏观经济和体制指标的内在联系进行了分析,这些指标包括法律规则指数,诸如反映一国银行在接受法律调解的意愿,反映金融发展所测定指标M2/GDP。一个金融部门发展相对滞后的国家,反映在M2/GDP上比较低,因此市场机会也相对较多;相对而言,在法律法规不完善,而M2/GDP低的国家,外资银行持股仅有8.8%。在金融发达的国家,法律制度影响也较弱。在这些国家中,不管其管制制度如何,外资银行持股大约在15%左右。

表5. 6 1998年各国银行业中外资银行所持有的资产份额

续表

资料来源:The World BankResearchObserver, Vol. 18,No.1(Spring2003)。

相比较而言,除法律制度环境外,在金融业发达的国家中,国家银行控制了银行资产的30%~35%,而在金融部门比较发达的经济中,金融控制强度更大。在金融不发达而法律较完善的经济中,银行被分为三部分,即国资、外资和私人银行;而在金融欠发达、法律不完善的经济中,国有银行处于绝对控制地位,外资银行非常少,其余为国内私人银行。

长期以来,中国银行业受到非常严格的政府管制。由于银行属于高风险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又举足轻重,各国金融管理当局为提高银行的抗风险能力,都对开办银行的注册资本有明确规定。《巴塞尔协议》更对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提出过8%的具体要求。我国的《商业银行法》亦规定“设立商业银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3],从而对进入市场的新银行规定了巨额的资本壁垒。在1995年以前,新商业银行的设立都是政府直接干预的结果,是政府经济金融改革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期间的法制壁垒极高。《商业银行法》颁布实施以后,商业银行的设立由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因为审查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银行业竞争状况,所以即使申请者符合其他条件,设立与否还有赖于人民银行对经济发展与银行业竞争状况所作的判断。

政府在市场运行过程中担负着社会稳定与经济发展的双重重任,在金融产业市场机制尚不完善的条件下,制度性壁垒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十分必要的。虽然这种壁垒无形中削弱了银行业的竞争程度,但它是渐进式金融体制转轨战略的内在要求,对整体国民经济发展具有正的外部经济性。

(五)其他进入壁垒

新银行进入市场遇到的壁垒还包括:

(1)技术壁垒。现代银行业务需要庞大的、先进的技术支持系统,它不仅包括各种仪器设备等硬件,还包括经营、管理等软件,还包括拥有大量的熟悉银行业务的技术骨干。这种技术系统的建立和有效运作绝不是一朝一夕就可完成的。这对新组建的银行无疑构成巨大障碍。

(2)信用壁垒。银行的正常运行完全依赖于信用基础,离开了信用,银行一天都无法生存。然而,在信用这个问题上,新银行面临的壁垒远远高于原有银行。这是因为原有银行存在的历史比较长,人们已经熟悉并接受了它们。对这些银行来说,信用对其拓展业务已不是主要问题。而新银行就完全不同,在人们未熟悉它之前是不会轻易相信它而把钱存进去的。

(3)资源壁垒。资源被原有银行所垄断,或者原有银行已经同资源的供应者(包括政府)建立了稳定的联系,如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实行了某种程度的联合。在这种情况下,新银行的进入就会陷入资源不足的困境。

(4)空间壁垒。有利的生产和销售场所是市场竞争的重要方面。先期进入市场的银行抢占了有利的场所,使后进入市场的银行在有限空间中处于不利地位。

5. 2. 2 FDI因素

从经济和金融发展的紧密联系来看,外资银行进入的速度和东道国外商直接投资(FDI)的进入规模有着直接的联系。一般而言,无论东道国的经济发展程度如何,外资银行都会紧随它们的客户(跨国公司)业务(服务)向海外扩展,FDI进入规模大的国家,外资银行进入的速度也就快。从发达国家来看,许多研究发现,银行业的FDI与国内外经济一体化呈正向联系。由于外资银行与其母国的跨国公司具有长期的业务往来,这些银行知道这些跨国公司对金融的需求方向,因此跨国公司在哪里投资,它们也会去哪里设立自己的分支机构,以满足客户在金融服务方面的需要。另外,由于外资银行一开始进入到东道国时,其业务范围往往受到限制,因此其服务的客户对象也只能是与自己保持长期关系的跨国公司。实际上,尽管其他因素也会促使外国经济体对金融与非金融部门的投资,但是外资银行进入会加快非金融部门的FDI。塞斯(1998)研究发现加拿大、日本和英国银行在1981~1992年期间,绝大多数贷款发放给了非本国的借款者。米勒和帕克赫(1998)研究表明,除在发展中国家外,FDI与外资银行进入有直接关系,由此可以推断由于东道国国内竞争效率低下,也会为外资银行进入提供更多的获利机会。

5. 2. 3 东道国的利润机会

克莱森斯(2000年)通过对80个国家外资银行的研究发现,低关税和高人均资本收入是吸引外资银行进入的重要因素。亚摩里(1998)研究了人均GDP对外资银行进入的引致作用。国外银行进入也与当地高经济增长预期有关。当一国经济进入稳定增长阶段,社会经济就会产生更高的现金流,从而会吸引外资银行进入,获取稳定的利润收入。有研究表明在一些FDI每单位资本流入相当高的国家,外资银行持有了这些欠发达银行部门44%的资产,而在相对发达经济部门则持有仅18%的资产份额。东道国的经济发达程度、稳定性和发展的连续性决定了外资银行进入的意愿和进入的方式。经济发展程度越高,意味着在该地区的国民财富越多,人均收入也就越高,这样对现代金融服务的需求也就越多。他们也发现很多银行渗透的原因,往往与东道国当地银行规模过小有关,在这些市场上,他们可以通过银行并购,获取更好的市场份额。由于发展中国家银行是垄断集中度最大,也是最脆弱的部门,因而也就成为外资银行重点发掘市场机会的领域。

由上可以看出,外资银行的进入在不同国家影响的程度是不同的,外资银行进入不仅有追随与其有长期业务关系的跨国公司的因素,而且也出于对东道国市场机会的把握,对利润的追逐。同时,外资银行进入发展中国家与进入发达国家的动因有不同之处。在发展中国家新的市场机会是外资银行进入的主要动因,外资银行通过并购重组发现利润机会则是主要运作手法。而在发达经济中市场机会已经不是主要的动因,主要是战略整合以及技术创新等引致性因素。

5. 3 外资进入中国银行业的方式与战略

2005年,中国银行业加速了引进海外合格的战略投资者的步伐,其目的不仅在于改变目前中国银行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机制、内部审计、信贷文化及风险评估技术与观念,而且在于改变目前国内银行业基本格局,形成有效的金融市场竞争。因为,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不仅能够优化国内银行业机构的股权结构,改变国家股一股独大的僵化局面,还可以带来先进的管理经验、技术和产品,可以增强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力;引入国际知名的股东,能提升国内银行在国际上的市场形象,有利于国内银行海外市场的发展与融资;更重要的是整个银行运作机制的改变,把整个国有银行置于国内与国际投资者的监督之下。由于中资银行对外资有不同的目标需求,外资进入中国银行的方式也各有不同。

5. 3. 1 外资进入中国银行业的方式

根据2005年中国商业银行对外资的引进来看,其模式各不相同,基本上可以分为存量重组型、增量扩张型和风险化解型三种模式。原因在于,中资银行的核心需求各有不同,侧重点分别在体制、管理、业务和资金等不同层面。关于国家金融安全的一个关键变量是,一个国家能否自主地决定其开放进度与速度,即在股权开放的进程中,所有者是否具备选择权。

(一)制度需求与存量重组型

除农业银行外,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已经采取的重组步骤中基本均采取了不同形式的外资引进模式,如果对我国“4+ 1”大银行进行分析,则可以观察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采取了存量重组型外资引进,其隐含的制度需求是,我国需要若干与世界通行标准相一致的大型商业银行;而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因其规模巨大、历史包袱尤为沉重,且在货币、存款和信贷市场上具有严格意义上的“寡头”垄断性质,一方面外资缺乏进入意愿与能力,另一方面在渐进式转轨进程中,诸多的经济和社会矛盾导致国家仍有保留对特大型商业银行控制权的现实需求,故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更多地在“国家主导存量、外资参与增量”的改革模式下进行重组,重组进程也就显得更为“渐进”。

制度需求是存量重组型外资入股模式的出发点。事实上,我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在严格意义上并不缺乏流动性,因而资金需求并非机构的主要目标或出发点。我们可以观察到,由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属于我国前五大银行之列,国家的干预或扶持力度也相对较大。早在引进外资之前,中央汇金公司就已经注资450亿美元和30亿元人民币于上述机构,因此在资本充足率和资金来源上并不存在现实压力。换言之,这些机构本可以持续拥有国家投资者作为其单一或主要所有者。但是,恰恰因为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是国家持续注资的出发点,而改革的核心在于如何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机构,原有的国家或国家控股显然与现代银行制度不相符合,引进外资从而在制度上改变国有银行现状是其最优改革路径,因而资金仅仅是制度的载体。

(二)业务需求与增量扩张型

增量扩张是在存量不动或触动较小的情况下进行的外资引进模式,其动因有两点:一是暂时不具备依靠外资动存量的现实可能性,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国有大型银行在目前将主要依靠国家力量和自身积累逐步解决历史包袱问题,其不良资产具有规模大但不足以引发金融危机的特点,由于规模大则外资望而却步,由于不足以引发危机,则国家股东具有逐步解决其问题的时间和空间。二是暂时不存在依靠外资解决体制问题的现实压力。如浦东发展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银行、北京银行等中小股份制银行,目前不存在所谓历史包袱,且管理体制和治理结构具备一定的优势,但在管理技术和产品开发等环节显然与国际先进水平相去甚远,因而具有引进外资以提高管理和技术能力的需求。因此,增量扩张模式附带的是“管理和技术含量”。

(三)危机管理与风险化解型

对于陷入危机的机构而言,所谓体制创新、管理优化和技术引进在短期内都是不切实际的,流动性支持才是核心因素。这在逻辑上必然导致危机化解型外资参股的投机性较强,即投资者的主要目标是通过收购陷入困境的银行,力图在短期内实现重组和财务状况的改善,以此实现银行价值提升,再转手获利。当然,这是一种可能性而非必然现实,一旦上述机构进入银行价值上升通道,即使是投机力量也将延长股权持有期。

综合以上三种模式,我们可以看到:第一,外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是一种博弈结果,不同的中资机构可能选择的外资合作伙伴存在显著差异,这取决于双方需求和中资机构在我国银行业市场的地位。第二,不同形式的外资登陆我国银行业在事实上说明国家在外资引进模式上具有选择权,这意味着外资准入并非其单方面选择的结果,而是国家根据各机构的不同需求实施了对资金来源的有效筛选,因而银行重组的主导权并未旁落。

国内商业银行的价格高低、国有资产的流失与否一直是国有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公开上市的定价时面临的质疑,但是,对每一家国内商业银行来说,不仅不同银行内在约束条件不同,而且不同的银行上市时其市场环境也殊异。因此,这些银行公开上市定价要找到一个同一的标准是不可能的。即使是同一银行,也可能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有不同的定价。国内银行上市价格的高低只能根据市场条件来确定,而无法以主观臆断去推定其合理性。因此,上市是公司和投资者合作与博弈的过程,最重要的在于用管理层的表现说服投资者相信其盈利能力。

特别是,国内银行的制度性的因素(社保、劳动政策、高管激励、税收政策、历史上不良贷款包袱等)对其定价影响较大。因此,就目前的情况而言,体制性因素是国内商业银行改革的前提条件,任何国内银行改革都不可能跨越它。也就是说,目前商业银行的定价问题并非在于其高低、在于其资产是否流失,关键是如何在实际谈判的过程中找到商业银行谈判定价与制度性约束条件影响的均衡点。

5. 3. 2 外资进入中国银行业的特点

从对已经引入外资的几家商业银行的情况分析,外资所选择的商业银行主要有以下特点:

(1)商业银行产权明晰。作为战略投资者的外资银行首先考虑的是已经完成股份制改造、产权明晰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麦肯锡的一份投资者意向报告(Investor Opinion Survey)显示,3/4以上的投资者认为他们在选择投资对象时,公司的治理结构,特别是董事会的绩效与该公司财务绩效和指标至少同样重要。

(2)地域经济发达。从外资参股国内银行的地域分布上看,上海、北京、深圳、广州、天津、厦门、大连等中心城市或大城市的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被优先作为战略目标,这与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地区为目标市场的战略高度重合(见表5.7)。因为大城市市场被广泛认为是多数国内银行机构的主要盈利来源,这也进一步揭示了未来中外资银行竞争将围绕中心城市、重点客户展开的规律。

表5. 7 2005年外资银行在华分行城市分布情况  单位:家

续表

(3)经营效益良好。从经营业绩上看,无论是上海银行、南京银行,还是北京银行,都是国内城市商业银行经营的典范,经营效益突出,发展前景良好。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盈利能力较差的城市商业银行则鲜有人问津。

中国银行业监管部门在成立后,就将外资视为帮助中资银行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业务经营方面的积极力量,鼓励外资银行作为战略投资者或股权投资者参股中资银行,允许外资机构合并持有一家国内银行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该银行总股本的25%,单一外资机构持有一家国内银行股权不能超过该银行总股本的20%。海外银行业纷纷加速与国内银行合作步伐,尤其对中小银行青睐有加,掀起了外资入股本土银行的热潮(见表5.8)。

表5. 8 2004年前外资参股国内中小银行事件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金融时报》相关报道整理。

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呈现出以中小银行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为投资对象的特点,其目的是节约开设全资分支机构所需的巨大成本,中资银行已建立起了广泛的银行业务网络,以相对较低的成本参股国内银行是一条快捷通道,并可规避相关政策壁垒,为中国银行业对外资全面开放做准备。

5. 3. 3 外资银行进入战略的SWOT分析

SWOT分析法是西方企业战略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它代表分析企业优势(Strength)、劣势(Weakness)、机会(Opportunity)和威胁(Threats)。因此,SWOT分析实际上是将企业内外部条件各方面内容进行综合和概括,进而分析组织的优劣势、面临的机会和威胁的一种方法。其中,优劣势分析主要着眼于企业自身的实力及其与竞争对手的比较,而机会和威胁分析则将注意力放在外部环境的变化及对企业的可能影响上,但是,外部环境的同一变化给具有不同资源和能力的企业带来的机会和威胁却可能完全不同,因此,两者之间又有紧密的联系。

(一)优劣势分析

从内在需求来看,应该说外资银行业进入是顺理成章的事情,毕竟中资银行和外资金融机构具有优势互补的特点是很明显的。外资银行看中的是中资银行国内的网络资源、客户背景以及人民币业务的优势。相应地,中资银行看中的是外资银行先进的管理经验、外币业务的优势以及人力资源管理的优势等。外资金融机构急于通过参股的形式来拓展其在华市场,关键在于可以规避现有业务限制,提前全面进入国内银行市场。相对于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而言,参股门槛要低得多,市场准入也要快捷得多。可以预料,通过参股并购,甚至不要等到承诺的最后期限,虎视眈眈的外资银行就可以完全提前享受到“国民待遇”,可以绕开地域和客户限制,合规经营目前对外资银行限制经营的业务,从而变相从政策上“套利”。

(二)机会和威胁分析

外资银行积极寻求国内战略合作伙伴的原因之一,是由于中国经济的持续走好以及中国资本市场的渐趋成熟,对国际资本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吸引力。外资银行在中国面临三大发展机遇:一是加入WTO后,中国履行承诺,逐步放松对客户、业务和地域的限制。二是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到来和金融管制的进一步放松,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上通过非传统信贷业务增加收入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大大增加。三是银行业股份制改造正在深入开展,有的正在进行中,有的已经基本完成。首先,四大国有独资银行正在酝酿和实施的股份制改造,为外资金融机构的参与提供了现实可能性。其次,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股份化进程有的已经完成,有的正在进行中,有的则在加速进行中,还有的在进行股份重组。最后,现有的100余家城市商业银行绝大部分是按照股份制原则组建的,因而已具备外资参股的可能性和股权框架。四是中国鼓励外资银行向中资银行参股。因此,国际金融资本试图通过参与经营效益突出、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国中小金融企业,获得投资回报。

目前,外资银行向中资银行参股已经受到银监会的鼓励,主要是基于以下几点:第一,被参股的银行通过外资注入,用于充实资本金,将更符合《巴塞尔协议》规定的新标准。资本充足率的提高,可使被参股银行有效增强风险防范能力。第二,外资入股可以改变原来商业银行单一的股权结构,有助于提高银行治理效益。第三,有利于从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全面加快提升金融服务水平。第四,外资银行参股中资银行,有助于从业务国际化、机构国际化、市场的国际化等方面全面提升中国银行业的国际化水平。

5. 4 国内市场格局与中小银行的发展

目前中国金融市场的分割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由于金融抑制形成的市场分割,即一个是被政府管制的有组织的市场,其资金主要流向低效的公有企业和政府部门,另一个是没有正规管制的自由市场。在这两个被分割的市场之间存在严重的价格歧视,从而降低了资金配置的效率,使市场行为扭曲,以致影响整个经济的发展。第二,传统体制下由于行政性垄断而形成的市场分割。在实行财政分权制之后,各地方政府出于地方经济发展目的考虑而纷纷争夺金融资源,国内金融分割,各自为政的格局出现。在这种情况下,资金不能在一国范围内自由流动,从而影响了资源配置的效率。放松对外和对内金融市场准入限制后,必然会对中小企业融资和中小银行的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同时也将改变国内银行业在地区间配置的市场格局。

5. 4. 1 中小企业融资与中小银行的发展

金融部门必须服务于实体经济部门。在我国,现阶段的要素禀赋是劳动力丰富而资本稀缺,因此,具备比较优势的行业具有劳动力密集的特征。由于现阶段我国最具竞争力的企业是与我国要素禀赋相一致的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因此,尽量满足这些企业的融资需求既是银行体系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的体现,也是金融市场放松管制后银行业竞争和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中小企业的基本特征

从实际看,我国的中小企业数量很多,据统计资料显示,目前,中小企业总数比改革开放之初增长了数十倍,全国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已经超过800万家,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产值与利税分别占60%和40%,提供了75%以上的就业机会。中小企业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拾遗补缺的角色,成长为现在的国民经济的主力军。

中小企业从全局看数量众多,但是单个企业规模则较小,具有市场适应性较高、经营机制灵活的特点。虽然中小企业没有固定的研究与开发机构,但是,为了生存和发展,它们往往比大企业更具市场意识,其与市场的需求结合较紧密,其企业家的作用特别突出,他们往往亲自进行技术开发,直接组织创新,其咄咄逼人的竞争态势,也迫使大企业不断改进自己,以保持领先。所以,中小企业对市场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

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包括个人信用等级普遍偏低是一个不争的事实,部分中小企业运作很不规范,据中小企业集中的浙江、江苏两省的有关调查,中小企业信用等级60%以上都是3B或3B以下。据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统计研究处2003年三季度对陕西省十个地市金融机构有信贷关系的25544户中小企业的专项调查显示,信用等级为AAA级的仅有293家,AA级的有1324家,A级的有2048家,分别占企业总数的1.15%、5.18%和8.02%;信用等级为BBB级的有6909家、BB级的有3065家、B级及其以下的有11950家,分别占企业总户数的27.05%、11.99%和46.61%。

(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

(1)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国外,关于大企业的信息是比较容易获得的。许多大企业是上市公司,出于商业的和监管的原因,有许多机构对这些大企业的财务数据进行连续的分析,大企业的各方面信息也持续且详尽地在市场上披露。简言之,大企业的信息是“外部化”的,因此,其往来银行、投资者和研究者均能比较便利地而且以较低的成本来获得大企业的信息。即使这些大企业不是上市公司,有关它们的信息也可以从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员工工资水平、向供货商支付货款的情况、与销售商的销售合同等方面得到。与大企业相反,大多数中小企业均未上市,它们的财务报表也无需经过独立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没有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很难使外部投资者相信企业的经营质量,也很难使银行愿意提供信用贷款。

因此,人们很难得到有关中小企业的上述信息,由于各种原因,它们基本上被企业主保存在内部,形成一种所谓“信息内部化”的状况。中小企业财务信息的不透明性使得对中小企业金融结构的研究难以进行全面而缜密的数量分析,政府部门也难以制定科学的政策。商业银行和一些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收集了一些中小企业金融结构方面的数据,但是,由于金融机构提供信贷并不按企业规模的大小进行分类,因此,了解中小企业金融结构依然十分困难。

(2)抵押和担保问题。抵押和担保是金融机构在对信息不透明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时保护自己利益的重要工具。能够提供可接受的抵押或担保的中小企业也可以得到条件相对优惠的贷款。相反,如果中小企业不能提供抵押或担保,在申请贷款时,它们不是面临着“信贷配给”,就是面临着不利的贷款条件(通常是较高的利率和较短的期限)。由于金融机构对特定抵押品的价值进行判断的成本通常比对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判断的成本要低,而且抵押和担保能够减少金融中介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成本。

许多理论研究表明,当借款人比放款人拥有更多的关于投资项目的信息时,抵押能有助于解决不利选择问题并能够避免银行的信贷配给(斯蒂格利茨和韦斯,1981,1986;贝斯特,1985;贝森克和塞克尔,1987a,b)。贝格尔和乌代尔(1998)发现,在美国,小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的债务中91. 94%属于有抵押或担保的债务。如此之高的比例说明,美国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债权,不论是贷款(包括贷款承诺和透支)还是租赁,大多是有抵押或担保支持的。

(3)现行政策问题。金融机构不愿向中小企业中信用水平较低、负债率较高、经营效益较差的企业提供贷款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银行缺乏贷款评价的经验、对发放贷款的严格限制、违约发生时对信贷人员的严格处罚,却成为符合信贷条件的中小企业获得贷款的阻碍因素。在中央银行加强监管、努力使商业银行减少不良贷款比重的过程中,各商业银行被要求将新增贷款中的不良贷款比例保持到最低的限度(要求商业银行负责每一笔新贷款的回收)。在实践中,许多银行推行了贷款回收的个人负责制,要求发放贷款的信贷员对出现的贷款偿还违约负完全的责任。如果发行贷款偿还违约,发放贷款的雇员可能要被罚款、内部“下岗”,或失去提升的机会。

这种严格的政策,一方面说明商业银行缺乏评价贷款风险的机制,另一方面严重影响了信贷人员收集中小企业信息并提供贷款的积极性。在这种情况下,许多商业银行,特别是新近组合成立的城市商业银行,为了避免重蹈国有商业银行的覆辙,往往偏重于对国债的投资,而较少地向企业发放贷款。更严重的问题是,这种倾向在国有商业银行中也大量发生。因此,从总体上说,中国的商业银行持有债券的比重大大提高了,它们对企业的贷款则相对下降了。从银行资产多样化角度来看,这种转变应当是受到欢迎的,但是,在企业筹集资金的渠道和方式没有拓展的条件下发生此类转变,无疑使得企业的发展陷入更大的困境。

(三)中小企业融资与中小银行的发展

中小企业界乎大型企业与自然人之间,不像大企业那样可以利用股票和债券融资,其他适合其特点的融资渠道比如商业信用、风险融资、利用外资、信托、租赁以及典当等,受多种因素的制约无法广泛使用,也不像自然人、个体户那样能完全依靠民间借贷来满足融资的要求。所以,从银行融资就成为其主要的融资形式。与传统大型企业相比,优质中小企业往往具有发展速度快、业务量增长迅速的特点,对银行的发展可以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得到银行的支持,所形成的忠诚度较高,降低了银行在其他方面营销的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商业银行也乐于给中小企业贷款支持。据国家有关部门调查,在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中,各类商业银行占73%,农业信用社占16.76%,民间借贷占14.6%,占压其他企业资金占14.3%,其他渠道均在7%以内。[4]由此可以看出,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依靠商业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其实是中小企业各种融资渠道中成本最低的,也许有些中小企业习惯从民间融资或向私人借贷,但是一般这种途径往往会造成企业股权稀释,而银行贷款是不会以股权置换为条件的。同时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的过程必经的种种审批也是规范其财务的重要外因,从而促使中小企业不断地规范财务管理,以适应日趋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大环境。虽然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方式,但由于受中小企业融资高风险、高成本的制约,中小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较难。据中国人民银行组织9家分行和2家营业管理部就2004年4月至8月全国流动资金贷款、中小企业贷款、非公有制企业贷款情况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上述三类贷款的满足率平均为87%,按金额计算满足率平均为83%;中小企业贷款笔数满足率平均为86%,金额满足率平均为80%;非公有制企业贷款笔数满足率平均为85%,金额满足率平均为81%。上述满足率不包括资金紧张未向银行申请的企业。

从中小企业对资金的需求特点来看,中小企业大多数以贴近当地资源优势低门槛进入市场,经营规模较小,面向市场组织生产,充分发挥船小好调头的优势,商机把握及时,经营方式灵活多样,涉及面广,以规模和数量的多样化和小批量著称,资金的需求一次性量小、频率高,相应的对融资的要求量小、面广、借期短,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发生借贷频率频繁。银行对贷款进行调查、审查、审批、发放以及提供存取、代收、转账等金融服务时,需要花费更多的人力、财力,加大了银行的经营成本。所以,中小企业自身的特征决定了传统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比较难以满足中小企业这种分散的小批量的融资需求。而新兴的中小金融机构--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比较容易满足其贷款融资的需要。

中小企业的发展既对中小银行的发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也为其提供了发展的机遇。如前所述,中小商业银行具有产权清晰、经营灵活以及对本地经济发展和企业状况比较了解等优势,但是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管理水平较低、缺乏现代商业银行经营人才、技术支持水平较低等。

从规模上来说,银行是规模经济相当明显的行业,国有银行业已拥有的国家信誉以及庞大的分支机构网络、雄厚的资金实力和长期积累的人才资源,是新兴中小银行所难以企及的。因此,即使放松银行准入,新兴中小银行在与国有银行的竞争中处于明显劣势,发展壮大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中小银行因为资金规模小,无力经营大的项目,只好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而且,中小银行与中小企业一样,分散在各地,对当地的中小企业经营状况、项目前景和信用水平比较了解,信息费用不高,容易克服信息不对称和不完全而导致的信贷风险,而且中小企业在成长过程中得到银行的支持,所形成的忠诚程度较高,降低了银行在其他方面营销的成本,因而中小银行也愿意为中小企业服务。正是这一经济合理性,使得中小银行可以有稳定的服务对象和市场基础。

5. 4. 2 国有银行的地域分布及发展特征

(一)诺思分布线

从理论上讲,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与金融组织密度之间存在严格的正相关关系,即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则金融组织的密度就会越大,分支机构设置就会越多。这种关系可用图5.1来表示。

图5.1中,OA表示诺思分布线,它表示金融组织的密度与当地经济活动规模正相关。

(二)县域银行业市场结构变化:市场集中度上升

图5. 1 金融组织的诺思分布线

1994年成立政策性银行后,四大国有专业银行不再承担政策职能,经营目标转向利润最大化。由于庞大的机构与利润最大化并非正相关,与城市机构经营利润相比,县及县以下的银行分支机构收益比重很小,甚至亏损。为减少不良资产、防范金融风险、提高竞争力,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从1997年起,国有商业银行采取迁出、撤销、合并、降级等方式缩减经营效益差的分支机构,向大中城市收缩。1998年国有银行机构总数为144149家, 到2005年减少为71993家 (见表5.9),累计减少了50.06%。

表5. 9  国有商业银行机构变化情况  单位:家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金融年鉴》(1999~2006)(中国金融出版社)的相关数据计算[5]

从地区变化情况看,减少的机构数量地区分布不均衡。东部地区的机构退出数量最少,中、西部地区退出的机构数量较多。以工行为例,1998~2002年期间东部地区机构数量减少了24.3%,中、西部地区机构数量分别减少了42.3%、37.1%。以建行为例,1998年至2001年期间,东部地区机构数量反而增加了4.3%,中、西部地区机构数量分别减少了11.7%、9.2%(见表5.10)。

表5. 10  银行机构退出情况地区比较  单位:家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金融年鉴》(1999~2003)(中国金融出版社)相关数据整理。

银行机构向大中城市、经济发达地区收缩的趋势明显。国有银行机构退出之后,县域信贷市场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县及县以下银行业市场由农行、农村信用社取得了垄断地位。以重庆地区某县为例,2003年,农村信用社和农行在当地贷款市场的占有率分别为31.9%、28.5%,分别位列第一、第二。1998~2003年期间,该县贷款市场HHI指数由1921上升至2230,银行业市场集中度上升。虽然2000年、2001年由于各家银行争夺贷款市场的力量对比发生变化,贷款市场份额之间的差距比1998年有所缩小,HHI指数比1998年有微弱下降,但整体上,1998~2003年县域银行业市场集中度呈上升趋势(见表5.11),表明县域银行业贷款市场竞争程度削弱。

(三)城市银行业市场结构变化:市场集中度下降

继20世纪80年代交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中国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相继成立之后,股份制商业银行数量不断增多,先后有14家股份制银行成立。1998年海南发展银行被关闭,中国光大银行全资收购中国投资银行,2003年烟台住房储蓄银行与蚌埠住房储蓄银行合并为恒丰银行,2005年天津渤海银行成立。目前共有全国性及区域性的股份制银行12家。2004年股份制商业银行在存、贷款市场的占有率分别为15.4%、16.4%。在国有银行向大中城市收缩、股份制银行长足发展的同时,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组为地区性的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04共有112家城市商业银行。

表5. 11 某县贷款市场集中度

资料来源:根据某县人民银行监管科金融机构存贷款数据整理,该数据来源于陈胜军的《县域金融萎缩问题及对策研究》,第16页,西南农业大学2004年硕士学位论文,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库[6]

根据2004年对中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三个有代表性的省份的20个城市商业银行的运营情况进行的一次实地调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研究》课题组,2005),按贷款对象进行划分,城市商业银行向国有企业、500人以上大型私企、100~500人中型私企的贷款占总贷款的比例平均分别为17%、14.5%和18.6%,对100人以下的小型私企平均为17.8%,已成为中小企业重要的资金供给者。

应该注意的是,由于我国的金融二元结构,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多分布在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因此市场集中度更偏向于平均反映我国城市银行业的市场结构状况。考虑到股份制银行和外资银行的目标城市多分布在我国东部,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市场集中度应会高一些,国有银行机构从县域退出后,县域银行业市场集中度应比城市地区高。

5. 4. 3 县域中小企业金融体系的重构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大举撤并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县域金融逐渐萎缩,使得县域中小企业融资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尤为突出。因此,应根据县域中小企业融资的内在需求重新构建适当竞争的多元化金融体系。在县域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按照金融市场细分的原则,界定各金融机构的性质和功能,让不同性质和不同规模的金融机构从自身的特点出发,从事各自的金融业务,实现分工协作(曾康霖,2003)。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我国城市和县域银行业实际上采取了不同的改革道路和发展模式。对县域银行业主要是基于风险控制的立场采取了约束和抑制政策(何广文,2001),实行政府主导的强制性变迁,这不可避免会产生呆滞、萎缩的后果。而与此同时,以民间借贷为主要形式的非正式金融活动在县域内自发地活跃了起来,这种自发的非正规金融制度安排具有长期的生命力和较强的信用约束,违约案件十分少见(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 2004),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县域资金供求矛盾。因此,应尊重经济的内生性金融变迁规律,规范和引导民间金融发展,允许民间资本成立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民营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具有地缘性和社区性优势,易于通过多种渠道与中小企业建立起长期隐性契约,能从信息传导机制较为封闭的中小企业获取个性化、私人化的信息发放非标准合约贷款,改变现有银行主要依据足额抵押担保或合格财务报表等公开信息进行贷款决策的做法,提高了中小企业贷款可得性。而且,民营中小金融机构由于产权明晰,能对借贷双方形成硬约束,易于实现长期互动(Long-term Interaction)和共同监督(Peer Monitoring),避免非标准合约贷款异化为“人情贷款”。

同时,应纠正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中过度偏离县域的倾向,应在县域范围内保留相当数量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不宜全部撤离,充分发挥其在结算等方面的优势。适当下放基层行的贷款审批权,增加授信额度,加大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开展适合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创新,增加金融服务内容,力求在县域金融中有所作为。同时,改变邮政储蓄的资产运作模式,建立县域资金的良性循环机制。允许邮政储蓄资金以一定的比例入股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把资金返回县域,使当地资金服务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允许邮政储蓄发放小额贷款,把邮政储蓄网点遍布城乡的地缘优势转化为信贷决策的信息优势,使之成为中小企业融资重要供给者。农村信用社是面向中小农户、个体企业和小型乡镇企业的金融机构,贷款灵活方便、网点较多且深入基层,具有地缘优势。但也面临着市场定位模糊、治理结构混乱等问题。农村信用社应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实际采取股份制、合作制等多种模式,完善内部治理,加强经营管理,成为县域中小企业重要的资金提供者。

【注释】

[1]数据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2003年12月3日。

[2]G.Urban, T.Carter,S.Gaskin& Z.Mucha, 1984,“Market ShareRewards toPioneeringBrards”,ManagementScience, 32,p. 645.

[3]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13条。

[4]刘百宁编著:《中小企业如何贷款》,企业管理出版社2005年版,第18页。

[5]由于获取数据困难,各银行年度机构数量中包括招待所、疗养院、培训学校等,但由于所占比例很小,如1998年中国农业银行干部管理学院、职业中专、招待所及其他机构数量占本行年度机构数量的1. 8%,2002年中国建设银行培训中心、各类公司及其他机构数量占本行机构数量的1%,因此不影响分析目的。

[6]某县位于重庆三峡库区(陈胜军,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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