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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信电子数据证据的保存制度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一般应履行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不从事洗钱等非法交易、不侵犯他人各项民事权利、遵守金融平台的会员规则等义务。按照我国合同法关于电子合同效力的规定,互联网金融平台与网络用户以及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与融资者达成的合同的效力自不待言。

(一)电子合同与会员规则

互联网金融投资者在投资互联网金融产品、使用互联网金融平台的服务时,一般需先注册成为互联网金融平台的用户,在注册信息录入后,网络用户需点击“阅读并同意网站的服务协议”,完成上述程序后,网络用户成为金融平台的用户,可以进行各类投资(例如,购买余额宝货币基金)、融资行为(例如,通过众筹网发起项目,进行筹资);同时,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投资上述产品、接受平台服务的行为视为对互联网金融平台服务协议的同意和认可,基于此,互联网金融平台有权对用户的账户进行监管并且使用用户的注册信息等。

按照电子合同的规定,互联网金融投资者(平台会员)一般享有如下权利:使用互联网金融平台服务(互联网金融投资)、保障账户资金安全、隐私权、请求赔偿等权利。同时,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一般应履行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不从事洗钱等非法交易、不侵犯他人各项民事权利、遵守金融平台的会员规则等义务。与之相对,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提供的电子合同中,它一般规定收取服务费用、获取用户各类必要信息、进行用户管理、排除相关赔偿责任、约定情形使用用户交易信息(例如与其他第三方分享)等权利,以及保障用户隐私权、保密、依照合同提供服务、发生争议时提供必要协助等义务。按照我国合同法关于电子合同效力的规定,互联网金融平台与网络用户以及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与融资者达成的合同的效力自不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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