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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技术合同发展状况分析

时间:2022-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技术合同的成交数量和交易金额是反映技术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规模的重要指标,也直接体现技术交易的活跃程度。这表明中国的技术引进与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密切相关,但波动的剧烈性说明一些其他因素也对技术引进产生影响。到了统计值的2001年,国内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4763.56亿人民币,是同期技术引进合同交易额的2.76倍。

技术合同的成交数量和交易金额是反映技术市场的发展状况和发展规模的重要指标,也直接体现技术交易的活跃程度。

一、我国技术合同成交状况及发展规模

第一,我国国内技术合同发展情况:

从表8-1可以看出我国技术市场上技术合同的变动情况。从1990年起,我国技术合同的成交数量呈波状起伏,1990-1997年间相对比较平稳,虽有起伏,总体呈上升趋势。1998年到达历史最高峰后开始回落,2003-2005年十分平稳,但2006年突然降至历史最低点,比1990年的成交量还少903件。其中,交易数量增幅最大的年份是1992年,为13.3%,降幅最大的年份为2006年,为负的22.3%。与此同时,技术合同的交易额始终呈逐年上升态势,即便在交易数量最低的2006年,其交易额仍然是1990年的24.21倍;而到了2011年,技术合同交易额已经是1990年的63.43倍。其中,交易额增幅最小的一年是1994年,为10.3%;增幅最大的一年是1992年,达到59.3%。

表8-1 中国技术合同规模(1990-2011)

续表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科级统计年鉴》(1991-2012);《中国统计年鉴》(1987-2002)整理

第二,我国技术引进合同发展情况:

根据表8-1所示,1990-1994年我国技术引进合同数平缓变动,自1995年起突然连续剧增,期间于2001年出现短暂大幅滑坡后,2002年再次猛增,于2010年的达到最高点。交易金额方面,除1994年、2001年、2003年出现过几次大幅下滑外,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1995年最大增幅为217.4%。由此可知,我国技术引进的波动与中国GNP波动有较大关系,但波幅远大于GNP波幅。这表明中国的技术引进与中国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密切相关,但波动的剧烈性说明一些其他因素也对技术引进产生影响。比如同为1995年,GNP增长率相对有所下降,但技术引进合同在数量增幅和交易额增幅方面均达到采样年份的最高值,分别为717.3%和217.4%。其原因是我国开始实行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科技的进步、管理的强化、结构的优化,经济增长开始注重质量和效益,因而推动了技术引进合同规模的迅速增长。而2001年出现合同数增幅-47.0%和交易额增幅-50.0%,均为采样年份的最低值,这跟整个国际经济形势密切相关,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末出现的亚洲金融风暴和世界金融危机,波及范围很广,我国虽然受到的直接冲击较小,但在进出口贸易方面仍有影响。

从表8-1看到,我国国内市场的技术合同规模与技术引进合同的规模变化并不一致。以1990年采样的基准值为例,当时的国内技术合同的成交量不是最低值,仅交易额为最低值,但技术引进合同的成交量和成交额均为最低值。在增幅变化中,国内技术合同的成交量增幅和交易额增幅的最大值均出现在1992年,而技术引进合同的最大增幅则出现在1995年。在成交量和交易额方面,国内技术合同的最大成交量出现在1998年,为281782项,高出成交量最低的2006年达36.89个百分点;但是,交易额的最大值却又出现在2011年,达到4763.56亿人民币,比成交量最大的1998年又高出993.0个百分点,比交易额最低的1990年高出6243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技术引进合同的发展相对平稳,在2001年出现数量及金额双重增幅最低值,其后逐年增长,并于2010年达到引进合同成交量的最高值11253项,但引进合同交易额的最高值出现在2008年,为271.33亿美元。而且,从图8-1、8-2还可以发现,国内技术合同的变化情况与引进合同的变化情况不一致,

国内技术合同的变化与技术引进合同的变化在时间和规模上的差异,反映出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所受到的影响因素及其程度有所不同。国内技术合同成交量逐渐下降的同时交易额却不断增大,说明我国技术交易开始逐渐注重技术的含金量和层次。与此同时,还有一个显著的现象,即在2000年之前,技术引进合同的成交数量虽然远低于国内技术合同数量,但交易额却高出许多。这反映出在2000年以前我国技术合同结构上的不合理,即多年来国内技术交易偏重于较低层次的技术,质量不高,缺乏竞争力。企业普遍目光较短浅,急于追求效益和收回投资,喜欢短平快”的项目,或者在高水平技术获取上宁愿花更大的投入购买国外相对的成熟技术,而放弃国内市场。但是,到了2001年,国内技术合同交易额首次超过同期技术引进合同的交易额,按照当时的汇率换算,技术引进合同交易额约为751.83亿人民币,而同期国内技术合同交易额为782.75亿人民币,国内技术合同交易额比技术引进合同交易额多出4.1个百分点。之后的从2002-2005年,二者技术合同交易额几乎持平,引进合同交易额略略高出。但2006起,国内技术合同交易额呈迅速增长态势,与技术引进合同的交易额拉大了差距。到了统计值的2001年,国内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4763.56亿人民币,是同期技术引进合同交易额的2.76倍。这说明,进入新世纪以后,我国国内技术合同的含金量不断提高,技术研发的水平和创新性不断增强,人们对自主研发科技成果的认可度不断提升,国内技术市场日益活跃。

图8-1 1990-2011国内技术合同成交量与引进技术合同成交量走势变化

图8-2 1990-2011国内技术合同成交易额与引进技术合同交易额走势变化

二、技术合同交易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关系

将技术合同交易额变动情况与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变化情况进行比较,会发现,技术合同的变动情况与我国经济的发展趋势基本一致,其中2009年技术合同交易额增幅出现下滑的同时,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也出现较大下滑。总体上,技术合同交易额在增幅上略高于同期GDP增长幅度,且技术合同交易额占GDP的比重也逐年小幅增加。该数据清楚地反映出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

如表8-2及图8-3所示:

表8-2 2006-2011年技术合同成交金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较

数据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2&中国统计年鉴2012

图8-3 2006-2011年技术合同交易额与GDP走势比较

如果用技术市场合同金额增长率来描述技术交易的波动情况,从表8-2和图8-3看到,我国技术合同的交易额总体上呈波动状态,波动周期与我国的经济波动周期基本一致,但其波幅高于经济波动幅度。其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我国的技术市场发展不健全,不确定因素多,导致技术合同交易额波幅较大。

三、我国技术合同的不同指标结构及其变化

在考察了国内技术合同与技术引进合同的状况和发展规模之后,接下来我们进一步对国内技术合同的不同指标结构进行分析。

1.合同数量与结构

由图8-4看到,从2007年到2011年,不同类型技术合同在整个技术市场的成交数中所占的比重及其变化不同:2007年,四类合同的比重依次为技术服务44.5%、技术咨询17.1%、技术开发33.2%、技术转让5.2%;到了2011年,四类合同的比重依次为技术服务34.1%、技术开发49.3%、技术咨询12.3%、技术转让4.3%,其中技术开发合同比重增长幅度较快,技术转让合同变化较小,而技术服务合同所占比重明显下降。而且总体上,呈上升势头的仅技术开发合同一项,其他三类合同的整体走势均在下滑。

图8-4 不同技术合同数量结构及其变动趋势(数据来源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03-2012)

2.合同金额与结构

由图8-5看到,技术合同的交易金额曲线变动幅度较数量曲线变动幅度大,技术咨询合同相对平稳,变化幅度不大,而其他三类合同的走势变化相对较大。其中,技术服务合同总体上呈持续攀升状态,技术转让合同呈逐年递减状态,而技术开发合同从2002年的41.1%逐渐下滑到2005年的底谷31.3%,然后又重新持续攀升至2011年的最高点45.5%,增减起伏在10个百分点上下。

图8-5 不同技术合同金额结构及其变动趋势(数据来源于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03-2012)

另外,不同类型的合同,其金额比重变化的时间不一致,没有相同的规律。总体上,技术开发合同金额所占比重最大,除2005年略低于技术服务合同金额外,其余年份一直居于首位,其次才是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咨询。

技术开发合同的金额比较大,这是由技术开发本身的属性决定的,技术开发设计的是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工作具有原创性,一般难度最大、耗时最长、风险也最高,因而合同费用相对较高。同样,技术咨询合同的金额最低,是因为其主要涉及就特定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和分析评价等,智力投入难度和风险均相对较小,所以合同费用较低。技术转让合同的金额不高的主要原因是,在较长时期内,我国技术研发主要承担者是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它们受限于经费不足,倾向选择承担一些短平快的项目,科技含量有限,因而技术成果的价值也不高。

四、我国各类技术合同主体结构及其变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此可见,可以作为合同主体的有如下几种: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又包括中国国际自然人、外国国际自然人、无国籍自然人;法人包括公司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其他组织包括公司法人所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企业法人所属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从事经营活动的非法人事业单位、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非法人性质的联营企业实体、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在我国可作为技术交易合同主体的“其他组织”是指那些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团体。同时,技术成果的合法持有人均可作为合同的主体,范围十分宽泛。在技术市场上,技术合同的行为主体可分为技术卖方、技术买方、中介机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以作为技术卖方或技术买方,但法人是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其中尤以企业法人为最大的参与主体。当然,事业法人,如独立的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研发单位,也是技术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并且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本书主要以企业和研发单位这两个技术供需主体的关系进行考察研究。

2001年,我国各类企业出让技术47177项,合同总金额为285.61亿元,占当年全国技术合同总金额的36%,首次超过科研机构,成为技术市场的第一大卖方。之后企业稳稳地占据技术市场最大技术吸纳方和技术输出方的宝座。根据2012年技术市场统计报告,2011年企业共输出合同161333项,成交金额4119.3亿元,占全国总成交额的86.5%,较2006年增长169.59%。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技术输出能力也进一步加强。2006年,科研机构输出技术项目44079项,输出技术交易额141.0亿元;高等院校输出技术项目18401项,输出技术交易额65.0亿元。

作为最大的技术吸纳方。2011年,企业吸纳技术190364项,成交额为3732.4亿元,占全国成交总额的78.4%,较2006年增长144.78%。2011年,平均每份技术合同成交金额186万元,比2006年增长111.36%。

表8-3 我国各类技术交易卖方合同主体在技术市场中所占份额比较(2007-2011)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全国技术市场统计分析报告》

表8-4 我国各类技术交易买方合同主体在技术市场中所占份额比较(2007-2011)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全国技术市场统计分析报告》

由以上两个表的数据反映出以下情况;

1.在卖方主体结构中,法人是最大的技术输出主体,其中企业法人是技术输出的绝对主体,事业法人也占据了一定份额。1996年时,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曾经是国内技术市场最主要技术输出者,二者的技术输出总额占了全国技术合同交易额的48.2%,接近一半的江山。而企业的技术输出额仅排第三位,占14.8%,差距明显。但是,到了2004年,企业就已取而代之成为技术市场最大的技术输出者,独占56.5%的份额,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合计只有23%,不及企业输出技术市场份额的一半。再到2011年,研究机构技术输出的金额已经不到企业法人技术输出的13%。这个情况说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主体地位更加明确,科技发展战略意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以原来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输出技术为主的结构逐步转变为以企业输出技术为主的结构。

2.在买方主体中,法人依然是最主要的购买主体,其中企业仍是最大的技术买方,事业法人居其次,但技术吸纳的金额仅为企业法人技术吸纳金额的18.9%,其他主体吸纳技术所占市场份额都比较小。说明企业作为技术商品的主要利用者以及技术创新的最活跃主体地位牢固,同时机关法人采购份额的增加也体现出政府在推动技术进步方面的作用增强。

总之,从近年的情况看,企业已经成为我国技术市场最主要的技术输出者和吸纳者,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因而,在技术合同的经济学研究中,必须对企业这一主要的合同主体的行为、决策、动力、机制相关因素进行分析,才能得出全面、合理的认识。

五、技术合同的单项成交金额变化情况

这里,我们选择2002年-2011年共十年的统计数据,来考察各类技术合同平均每份成交额的变化情况,如表8-5所示:

表8-5 2002-2011年各类技术合同平均每份成交金额(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中国统计年鉴》、《全国技术市场统计分析报告》

由上表反映出,2002-2011这十年来,平均每份技术合同的成交额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中:①2011年技术服务合同的平均单价为2002年的9.65倍,增幅达864.6%,增幅居四类合同之首;技术转让合同的平均单价为2002年的5.32倍,增幅高达431.9%;技术咨询合同的平均单价为4.74倍,增幅达373.87%;技术开发合同的平均单价为2002年的2.29倍,增幅达129.1%。②四类合同中,技术转让合同的单位成交额始终高居榜首,而其中技术咨询合同的单位成交额一直最低。数据说明,我国技术市场上,对现实技术成果价值的评估状况优于拟开发技术的评价。其原因一是因为现实技术成果已脱离研发的风险期,较拟开发技术的不确定性小,收益容易预期,交易成本相对较低;二是说明我国的技术开发能力还比较薄弱,买方对具备高风险的合同形式不愿投入太多,供方也缺乏足够的实力诱使需方做出投资决策。而技术咨询的单项金额始终处于最低,这说明我国科技咨询业尚处于发育阶段,既需要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提高认识,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支持。大力发展我国的科技咨询产业,提高科技咨询服务的水平和质量,是实施决策科学化的重要步骤,也是我国技术市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图8-6 2002-2011年各类技术合同平均每份成交金额变化走势

六、我国重大技术合同分析

重大技术合同主要涉及电子信息技术、核应用技术、先进制造技术、新材料及其应用等技术领域。它的成交情况反映了技术市场上的交易水平和层次,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重大技术合同成交数量占技术合同总量的份额越大,说明其技术市场越完善,技术创新能力越强。因为,只有在完善的技术市场作保证的前提下,交易者才有信心对抗风险,也有信心获取收益,才能做出重大投资决策。

2006年,全国共成交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合同2036项,成交金额979亿元,占全国技术合同成交总金额的53.8%,平均成交额为4808.4万元。其中,技术开发为主要交易形式,共签订技术开发合同733项,占重大技术合同总数的36.0%,成交金额364亿元,占重大技术合同总金额的37.2%;技术服务合同780项,占重大技术合同总数的38.3%,成交金额348亿元,占重大技术合同总金额的35.5%;技术转让合同476项,占重大技术合同总数的23.4%,成交金额251亿元,占重大技术合同总金额的25.6%;技术咨询合同的项数和金额分别为47项和15亿元,分别占重大技术合同数量和金额的2.3%、1.5%。

2011年,全国共成交重大技术合同4626项,是2006年的2.3倍,增幅为127.21%;成交额3153.9亿元,占全国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66.2%,是2006年的3.2倍,增幅为222.16%。重大技术合同平均成交额6817.8万元,较2006年增长41.8%,是全国技术合同平均成交额的36倍。其中,技术服务和技术开发为主要交易类型,成交金额分别为1478.5亿元和1219.8亿元,分列第一、二位,占重大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的比例分别为46.9%和38.7%。技术咨询合同增长显著,成交项数增长1.5倍,成交额增长28.7%,但所占比重仍然偏低,仅为1.8%。技术转让合同成交金额398.7亿元,较2010年下降18.8%,占重大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的12.6%。与此同时,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技术合同保持快速增长。(资料来源:《2012年全国技术市场年度统计报告》科学技术部发展计划司)。

图8-7 2006年各类重大技术合同成交数量结构和成交金额结构

图8-8 2011年各类重大技术合同成交数量结构和成交金额结构

七、企业R&D经费、购买国内技术与外部引进技术支出的比较

据资料统计反映,2002年,我国企业R&D经费支出按当年汇率折算,合95亿美元,为美国的1/22,而且其中的93%集中在试验发展领域,而探索与发现新知识的基础研究几近于零。

2000年,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技术引进经费为245.4亿元,2003年达到405.4亿元,2005年下降到296.8亿元。2003年技术引进经费是企业R&D经费的56.2%,2005年则下降到23.7%。与此同时,企业购买国内技术经费支出不断上升,由2000年的26.4亿元迅速增长到2005年的83.4亿元。购买国内技术经费与技术引进经费之比也由2000年的1∶9.6增加到2005年的1∶3.6。

2011年,我国共投入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8687亿元,比上年增加1624.4亿元,其中各类企业(R&D)经费支出为6579.3亿元。从分活动类型看,全国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支出为411.8亿元,比上年增长26.9%;应用研究经费支出1028.4亿元,增长15.1%;试验发展经费支出7246.8亿元,增长24%。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占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4.7%、11.8%和83.5%。

随着国内技术创新能力的继续增强和技术市场的进一步完善,购买国内技术将成为我国大中型工业企业获取外部技术的更加重要的途径,也表明我国的大中型工业企业已经由高度依赖国外技术逐渐转变为自主研发为主、技术引进为辅的发展态势。但总体上看,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尚处于起步或者说初级阶段,R&D仍以试验开发为主,技术储备不足,基础研究支出比例较低,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同时,现有的国家创新系统也还不能为企业原创性核心技术的研发提供必要的支撑,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与发达国家的企业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我国企业规模有限的试验发展活动,也很难创造出在国际上具有竞争力的技术。因此,我国企业R&D的规模与水平亟待进一步提高。

从以上比较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技术市场规模自1990以来,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技术合同无论从交易数量还是交易额方面都呈现良好的增长势头。尤其是重大技术合同比例不断增加,企业R&D经费持续上升,购买国内技术经费与技术引进经费之比逐渐优化,显示了国内技术市场日益活跃以及技术交易质量和层次的不断提高。当然,与此同时,现阶段我国技术市场中存在的问题也十分突出,涉及许多方面,诸如技术合同的结构不合理;各类合同发展规模不均衡且不稳定,起伏较大;企业R&D投入强度还不高,技术引进合同的支出仍然居高;“短平快”项目合同居多,交易技术的总体层次仍偏低,重大合同交易数额虽然增长,但完成情况并不理想,等等。

以一言蔽之,在我国技术市场上,围绕技术合同,突出存在这样几个严峻问题:即达成合同难、交易价格混乱、合同履行效果差。所有这些问题的存在,都与我国技术合同相关制度法规的不健全、不协调密切相关,因此,如何完善我国的技术合同相关制度,就成为我们研究的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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