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技术定价相关理论

技术定价相关理论

时间:2022-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就现有的情况看,理论上和实践上关于技术定价有以下一些主要理论:1.技术价值决定论国内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技术作为商品,其定价终究不能脱离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

就现有的情况看,理论上和实践上关于技术定价有以下一些主要理论:

1.技术价值决定论

国内相当一部分学者认为,技术作为商品,其定价终究不能脱离劳动价值论的基本原理。蔡汝魁指出:市场上自发形成的技术价格就是技术在市场中的价值体现。尽管在某一个时期,某一项技术可能存在技术价值低估或者高估的现象,但从较长时期的技术总体而言,技术价格一般能够反映供需双方对技术价值的理性估计,所以价格不会偏离其应有价值太远[1]

童利忠等认为,依据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商品的价值量由劳动量决定,劳动量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度量;商品的价格由价值决定,并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但通过对技术商品特点的分析,劳动价值论在技术定价中的运用将遭遇三个根本性难题:第一,由于技术的高智能性和高积累性,技术价值量的计算不再是劳动量或时间消耗的简单累加;第二,由于技术的非可比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难以确定;第三,技术商品的价格表现出与使用价值的潜在收益紧密相关,劳动价值量决定技术价格受到质疑[2]

2.技术使用价值决定论

有一种观点(如万君康、凌丹等)认为,技术价格主要不是按其“物化”的价值,而是由其“带来”的价值决定,即根据技术应用能带来多大收益决定。应用中创造的经济效益越大,技术要价也越高。技术价格的实质是技术所有者从技术使用者那里得到的一份超额利润,而超额利润的源泉正在于技术的应用。一方面,技术应用于生产过程,可以提高劳动生产率,节约原材料、能源消耗,使生产者以“低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生产产品,从而改变了产品的价值构成。另一方面,技术应用可以改善产品质量,提高产品功能,填补产品空白,从而使产品因新增、放大了使用价值而提高附加值。基于这种分析,进一步认为既然技术的应用带来了一个超于其自身“原始”价值的价值——超额利润,那么将其中一部分超额利润转化为技术的价值,也就是由其使用价值来决定价值,并不悖于劳动价值论[3]

3.新增经济效益决定论

这种观点(如孙裕君,2003)认为,技术成果价格评估是看其带来新增经济效益的大小,或为受让方带来新增(超额)效益的大小。这种新增收益是指不包括技术成果所依附的任何有形资产的正常收益在内的超额收益,或是指超过整体资产的社会平均收益水平的超额收益。原因是,技术成果具有生产成本的不完整性、弱对应性和虚拟性,无法准确计量其真实价值,因而不能按照传统的成本方法计算转让价格;同时,它所具有的垄断性、重要性和特殊性,又使同量的物质资料发挥极不相同的作用,转让决定了它的价格是以其可能带来的成本节约和新增收益为“中心”上下波动;再有,受让方作为买方或消费者,其终极目的是通过使用该技术成果获取更多的利润。因而,技术成果不是作为一般商品和生产资料来转让,而是作为获利能力转让,即按其超过企业或行业平均水平收益的增量大小来买卖[4]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