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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应考虑的因素

时间:2022-07-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职权与上级授权管理者授予下级的权力,总是同其职位相联系的,是在一定职位上应具有的权力。影响授权的因素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单位规模的大小和管理者与下属距离的远近。总之,授权的范围应当视管理者能够看清问题,并作出正确决策而定。因此,在下属主观因素基本具备的情况下,就应大胆授权。

(一)职权与上级授权

管理者授予下级的权力,总是同其职位相联系的,是在一定职位上应具有的权力。职位本身包含着一定的权利和责任,担任一定职务,应当拥有相应的权力,负相应的责任。有责无权不能有效地开展工作,有权无责会导致不负责任和权力滥用。因此,管理者应将下级的职权毫无保留地交给他们,这是授权的一部分内容。这里出现了一个矛盾,即下级权力本属于下级的,为何还要强调上级授权于他呢?这是因为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上级由于种种原因,常常剥夺了下级的这些权力,使他们成为有职无权的傀儡。因此,上级保证下级管理者拥有自己的职权,这是授权的基本任务之一。

然而授权并不意味着管理者对下属应当机械地“按职授权”,否则,“授权”就变成了“任职”,并最终归结为“职位设计”了。实际上职权同管理者授予下属的实际权力并不完全等同。二者的关系是:职权是一个大致范围和基本的恒定量,它是在设计职位时已经预先加以规定了的;授权则是一个变量,其大小是由主客观多种因素共同决定的,具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授权又不能同规定职权相差太大,而是围绕规定职权的基准线上下波动,或稍高于职权或稍低于职权。

(二)授权范围

管理者在授权时应考虑单位内外各种因素。影响授权的因素大致有两种:一种是单位规模的大小和管理者与下属距离的远近。单位越大,需要处理的事越多,越复杂,管理者就不可能事事做出正确决定。距离越远,对下属的情况可能掌握的就越少,这就必须把更多的决策权授予熟悉情况的下属,由他们自行决定。如果单位很小,管理者实行面对面的管理,就没有必要授出更多的权力。总之,授权的范围应当视管理者能够看清问题,并作出正确决策而定。另一种因素是单位内部各种业务活动的性质。业务活动的专业性越强,管理者就应当授予负责该专业的下属以更多的权力,允许在其专业范围内作出决策。因为管理者不可能样样精通,即使是在干部“知识化”、“专业化”的今天,也同样如此。

(三)下级主观承受能力

管理者授权给下级,不能不考虑下级的主观因素,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下属愿不愿意接受权力;二是他们能否胜任所指派的工作。就前一方面来说,下级对于管理者授予的权力并不都是欣然领受的。如果他对问题本身不感兴趣,或不愿承担更多的责任,就可能拒绝接受管理者授予的权力。如东汉光武帝刘秀即位以后,请老同学严光来帮助他治理国家,而严光却一再推托,宁愿做个私塾先生,也不愿在朝为官,最后刘秀不得不放走他。管理者应当明白下属也是人各有志,不可勉强。就后一方面来说,如果下属愿意接受权力,还要看其能否胜任,能在多大程度上完成任务,然后才能决定是否授予他,授予他多大的权限。如果下属独立性很强,对将要着手的工作有足够丰富的经验,完全理解上级的意图,那么管理者就应当放心大胆地授予相应的权力。

一般来说,下属的能力和胆识不及管理者本人,有些管理者往往担心下属会把事情弄糟而不敢放权。这样的结果必然是管理者事必躬亲,永远摆脱不了琐事的纠缠。因此,在下属主观因素基本具备的情况下,就应大胆授权。

(四)管理者应保留的权力

管理者善于授权是提高系统管理效能的有效方法,但管理者的主导地位和“统帅”地位是不能动摇的。因此授权不是把全部的权力都授予下级,而应保留一些重要的权力,以便于全局的统一和集中,管理者应保留的权力因不同性质的任务,不同环境和不同的形势以及不同的下属而异。一般说来,管理者应保留以下几种权力:一是事关单位前途的重大决策权;二是直接下属和关键部门的人事任免权;三是监督和协调各下属工作的权力等等。这些权力均属管理者本人工作范围内的职权。除此之外其他许多权力,可视不同情况灵活掌握。

需要指出是,授权并不是法定职权,管理者对于授出去的一切权力,均保留有收回权,即权力不可能是“一去不回头”,否则,就不成其为管理者的授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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