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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腐败不能以“不懂法”为借口

时间:2022-07-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2005年7月13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某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张某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人民币;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案情介绍】2005年7月13日上午,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某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张某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人民币;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决定对张某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人民币。 张某除担任某市委宣传部副部长一职外,还兼某市广播电视局局长、党组书记,某市广电局下属单位有线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及某市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04年,某市纪委和检察机关在查处张某案件的过程中,从张某家中和银行查获现金、存款,共计1680555.18元人民币、34162.65 美元、15381.87港币。其中有608403.68元人民币、27162.65美元、15381.87港币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张某在担任某市广电局局长、党组书记,兼任有线网络公司及广电传输公司董事长期间,在有线网络公司增资扩股过程中,明知该市三家公司均不具备投资资格和实力,无视有线网络公司评估的净资产值为43288.75万元的事实,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成立融资小组,并将上述三家公司作为融资对象,强行通过股东会决议,使三家公司通过银行贷款享有了有线网络公司49%的股权,致使有线网络公司10892.55万元的国有资产受损;另外被告人张某还滥用职权违法同意给该市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给广电传输公司造成1020.19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张某在任该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际出资人期间,为达到偷税目的,指使公司会计采用在账簿上虚列工资、差旅费、误餐费等支出的手段,将现金套出,存入私人存折等手段共计偷税金额324934.75元。

庭审中,昔日的副部长当庭7次痛哭不已,哽咽着说:“我没有学好法律,当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受贿,但是现在我已经认识到了自己是在犯罪。作为一名犯罪嫌疑人,我应该认罪服法。”

【以案释法】贪官出事之后,以自己“不懂法”作为借口,张某不是第一人。某省原省委书记刘某“忏悔”时说:“作为省委书记,自以为什么都懂。但是,通过这次法庭审理才发现,自己其实是个法盲。”刘某这么避重就轻地说了,搞政法的某省委政法委原副书记李某也说:“我不是很懂法,并不知道事后收人家钱是犯罪行为。”据报道,中组部干部监督局在分析违法犯罪的许多名原领导干部的反省材料时发现,其中81.4%的人认为自己犯罪与不懂法有关。

其实,贪官都说自己不懂法是明摆着的谎言,真正的原因不是他们不懂法律,而是他们不懂得尊重法律。在这些贪官心目中只有一个字:权!有了这样一种“权比法大”的心理,受贿时不知有法,这是典型的没让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精神、法治信仰入脑入心。

法律格言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信仰就是要在全体人民(包括官员)心目中树立起法律权威,这是法治社会的要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谈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时,非常鲜明地提出了“让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的目标。

三、“七五”普法规划的实施

(一)对象和要求

“七五”普法规划明确提出,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在其他各类培训课程中融入法治教育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自觉远离违纪红线。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制定和实施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确保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知识教育。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编写法治教育教材、读本,地方可将其纳入地方课程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在中、高考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增强其法治观念和参与法治实践的能力。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和网络建设;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从不同群体的特点出发,因地制宜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突出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二)工作措施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1.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在法治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工作。围绕贯彻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制度,加强地方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制定和修订工作,制定国家法治宣传教育法。

2.健全普法责任制

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面向社会公众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各行业、各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3.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要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针对受众心理,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创新载体阵地,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宪法法律教育中心。在政府机关、社会服务机构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充分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组织新闻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适应我国对外开放新格局,加强对外法治宣传工作。

(三)组织领导

1.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高度重视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切实解决人员配备、基本待遇、工作条件等方面的实际问题。

2.加强工作指导

各级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党委(党组)报告,并报上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结合各地区各部门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认真总结推广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3.加强经费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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