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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与评标

时间:2022-07-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设计招标与投标程序依据委托设计的工程项目规模以及招标方式,各建设项目设计招标的程序繁简程度也不尽相同。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修改。若因修改招标文件造成投标人的经济损失,招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由咨询机构或监理单位准备的设计要求文件需经过项目法人的批准。如果不满足要求,应重新核查设计原则,修改设计要求文件。

(一)设计招标与投标程序

依据委托设计的工程项目规模以及招标方式,各建设项目设计招标的程序繁简程度也不尽相同。国家有关建设法规规定了如下的标准化公开招标程序,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变更或酌减。

(1)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单位发布招标广告或发出招标通知书。

(3)投标单位购买或领取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报送申请书。

(5)招标单位对投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或委托中介机构或咨询公司进行审查。

(6)招标单位组织投标单位勘察现场,解答招标文件中的问题。

(7)投标单位确定设计主导思想,编制设计方案,编写投标文件。

(8)投标单位按规定时间密封报送投标书

(9)招标单位当众开标,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10)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二)招标准备工作

1. 招标的组织准备

业主决定进行设计招标后,首先要成立招标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招标工作的有关事宜。目前我国招标组织机构主要有3种形式:

(1)由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招标的全部工作。组织机构的人员一般从有关部门临时抽调,成立临时工作机构,待招标工作完成后回原单位。这种形式不利于管理专业化的工程项目,也不利于提高招标工作水平。

(2)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设立招投标领导小组或办公室之类的机构,统一处理招标工作。这种形式在推行招标承包制开始阶段采用较多,能够较快地打开局面。但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过多干预建设单位的招标活动,代替招标单位决策,既不符合经济体制改革“实行政企分开、转换政府职能”的要求,也与工程建设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按经济规律搞建设的宗旨相违背。

(3)专业咨询机构或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受业主委托承办招标的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决策仍由业主做出。这种形式可使业主节省大量工作人员。专业咨询机构或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要在竞争中求得生存和发展,就必须精益求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这种模式符合讲求实效、节约开支和工程项目管理专业化的原则。通过实践总结可以看出,监理单位从设计招标阶段就参与管理,对于监理设计合同的履行较为有利。若业主还委托监理单位从事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由于其对业主的项目建设意图了解得比较深刻,对设计过程中关键部位或专项问题有充分的认识,有利于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的协调管理措施,保证设计意图的实施,减少风险事件的发生。

在招标组织机构内,除了必要的一般工作人员外,还应包括法律、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由他们来组织和领导招标工作的进行。

2. 招标文件的准备

招标文件是指导设计单位正确投标的依据,也是对投标人提出要求的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如果确需修改,应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每一个投标人,补充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等同的法律效力。若因修改招标文件造成投标人的经济损失,招标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1)招标文件的主要内容。

为了使投标人能够正确地进行投标,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①投标须知。包括工程名称、地址、竞选项目、占地范围、建筑面积、竞选方式等。

②设计依据文件。包括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项目建议书及有关行政文件的复制件。

③项目说明书。包括对工程内容、设计范围或深度、图纸内容、张数和图幅、建设周期和设计进度等方面的说明,工程项目建设的总投资限额。

④合同的主要条件和要求。

⑤设计基础资料。包括提供设计所需资料的种类、方式、时间以及设计文件的审查方式。

⑥现场勘察和标前会议的时间和地点。

⑦投标截止日期。

⑧文件编制要求及评定原则。

⑨招标可能涉及的其他有关内容。

(2)设计要求文件的编制。

在招标文件中,最重要的是对项目的设计提出明确要求的“设计要求文件”或“设计大纲”。“设计要求文件”通常由咨询机构或监理单位从技术、经济等方面考虑后具体编写,作为设计招标的指导性文件。文件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①设计文件编制的依据。

②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规划方面的要求。

③技术经济指标要求。

④平面布置要求。

⑤结构形式方面的要求。

结构设计方面的要求。

⑦设备设计方面的要求。

⑧特殊工程方面的要求。

⑨其他有关方面的要求,如环境、防火等。

由咨询机构或监理单位准备的设计要求文件需经过项目法人的批准。如果不满足要求,应重新核查设计原则,修改设计要求文件。设计文件的编制,应兼顾以下三方面:

①严格性。文字表达应清楚,不易产生误解。

②完整性。任务要求全面,无遗漏。

③灵活性。要为设计单位发挥创造性留有充分的自由度

(三)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招标方式不同,招标人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方式也不同。如采用公开招标,一般会采用资格预审的方式,由投标人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通过综合对比分析各投标人的资质、经验、信誉等,确定候选人参加勘察设计的招标工作。如采用邀请招标,则会简化以上过程,由投标人将资质状况反映在投标文件中,与投标书一起共同接受招标人的评判。但无论是公开招标时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还是邀请招标时的资格后审,审查内容是基本相同的,一般包括对投标人资质的审查、能力的审查、经验的审查三个方面。

1. 资质审查

资质审查主要是检验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和可承接项目的范围,检查申请投标单位所特有的勘察和设计资质证书等级是否与拟建工程项目的级别相一致,不允许无资格证书单位或低资格单位越级承担工程勘察、设计任务。审查的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证书的种类。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分为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证书两种。如果勘察任务合并在设计招标中,申请投标人必须同时拥有两种证书。仅持有工程设计证书的单位可联合其他持有工程勘察证书的单位,以总包和分包的形式共同参加投标,资格预审时同时提交总包单位的工程设计证书和分包单位的工程勘察证书。

(2)证书的级别。我国工程勘察或设计证书各分为甲、乙、丙、丁四级,不允许低资格单位承接高等级工程的勘察设计任务。各级证书的适用范围如下:

①持有甲级证书的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承接大、中、小型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

②持有乙级证书的单位,可以在本省、市范围内承接中、小型工程项目的勘察或设计任务。申请跨省、市承接勘察或设计任务时,须经过项目所在地省、市级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的批准。

③持有丙级证书的单位,允许在本省、市范围内承担小型工程项目的勘察或设计任务。申请跨省、市承揽勘察或设计任务时,应当持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报项目所在地省、市级勘察和设计主管部门批准。

④持有丁级证书的单位,只能在单位所在地的市或县范围内承担小型简单工程及零星工程项目的勘察或设计项目。

(3)证书规定允许承接任务的范围。尽管申请投标单位所持证书的级别与工程项目的级别相适应,如果工程项目的勘察或设计任务有较强的专业性要求,还需审查证书规定的允许承揽工作范围是否与项目的专业性质相一致。工程设计资格按归口部门分为电力、轻工、建筑工程等28类行业; 工程勘察资格又分为地质勘察、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和工程测量4个专业。

申请投标单位所持有的证书在以上三个方面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该单位应被淘汰。

2. 能力审查

能力审查包括对投标单位设计人员的技术力量和所拥有的技术设备两方面的审查。考察设计人员的技术力量主要看设计负责人的资质能力和各类设计人员的专业覆盖面、人员数量、各级职称人员的比例等是否满足完成工程设计任务的需要。审查设备能力主要看开展正常勘察或设计任务所需的器材和设备,在种类、数量方面是否满足要求,不仅看其拥有量,还应考察其完好程度和其他工程上的占用情况。

3. 经验审查

通过审查投标者报送的最近几年完成的工程项目设计一览表,包括工程名称、规模、标准、结构形式、设计期限等内容,评定其设计能力和设计水平。侧重考察已完成的设计项目与招标工程在规模、性质、形式上是否相适应,即判断投标者有无此类工程的设计经验。

招标单位若关注其他问题,可以要求投标单位报送有关材料,作为资格预审的内容。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单位可以参加设计投标竞争。对不合格者,招标单位也应及时发出通知。

(四)设计投标书的内容

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编制投标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设计投标书的内容,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方案设计综合说明书。对总体方案构思作详尽的文字阐述,并列出技术、经济指标表,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总层数、总高度,建筑容积率、覆盖率,道路广场铺砌面积、绿化面积,绿化率,必要时还应计算场地初平土方工程量等。

(2)方案设计内容及图纸。图纸包括总体平面布置图,单体工程的平面、立面、剖面,透视渲染表现图等,必要时可以提供模型或沙盘。

(3)工程投资估算和经济分析。投资估算文件包括估算的编制说明及投资估算表。投资估算编制说明的内容应包括: 编制依据; 不包括的工程项目和费用; 其他有必要说明的问题。投资估算表是反映一个建设项目所需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总文件,它是以各单位工程为基本组成基数的投资估算(如土方、道路、围墙、门窗、室外管线等)加上预备费后汇总得到的建设项目的总投资。

(4)项目建设工期。

(5)主要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施工组织方案。

(6)设计进度计划。

(7)设计费报价。

(五)评标和定标

开标后即可进入评标、定标阶段,从众多投标人中择优选出中标单位后,业主即与其签订合同。评标由招标单位邀请有关部门的代表和专家组成评标小组或评委会进行,通过对各标书的评审写出综合评价报告,并推选出第一、二、三名候选中标单位。业主可分别与候选中标人进行会谈,就评标时发现的问题探讨修改意见或补充原投标方案,或就将其他投标人的某些设计特点融于该设计方案中的可能性等问题进行协商,最终选定中标单位。为了保护非中标单位的权益,如果使用非中标单位的技术成果,须征得其同意后实行有偿转让。

设计评标时评审的内容很多,但主要应侧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方案的优劣。设计方案评审的内容主要包括:

①设计指导思想是否正确。

②设计方案是否反映了国内外同类工程项目较先进的水平。

③总体布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场地利用系数是否合理。

④设备选型的适用性。

⑤主要建筑物、构建物的结构是否合理,造型是否美观大方,是否与周围环境协调。

⑥“三废”治理方案是否有效。

⑦其他有关问题。

(2)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的好坏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①建设标准是否合理。

②投资估算是否超过投资限额。

③先进工艺流程可能带来的投资回报。

④实现该方案可能需要的外汇估算等。

(3)设计进度的快慢: 评价投标书内的设计进度计划,看其能否满足招标人制定的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要求。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为了缩短建设周期,往往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在施工阶段陆续提供施工详图,此时,应重点审查设计进度是否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避免妨碍或延误施工的顺利进行。

(4)设计资历和社会信誉: 没有设置资格预审的邀请招标,在评标时还要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历和社会信誉进行评审,作为对各投标单位的比较内容之一。

根据有关建设法规规定,自发出招标文件到开标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半年。自开标、评标至确定中标单位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确定中标单位后,双方应在一个月内签订设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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