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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成绩斐然

时间:2022-07-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78年7月,自治区税务局重新成立,为二级局,隶属于自治区财金局领导,11月,各市、县、旗财税局一律分设为财政局和税务局。1983年8月,自治区税务局升格为副厅级,仍由财政厅领导。次年1月,各市县税务局由自治区税务局垂直管理。1994年8月14日,召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成立大会,至此,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自治区组建两个税务机构的工作顺利完成。

1978年7月,自治区税务局重新成立,为二级局,隶属于自治区财金局领导,11月,各市、县、旗财税局一律分设为财政局和税务局。1983年8月,自治区税务局升格为副厅级,仍由财政厅领导。次年1月,各市县税务局由自治区税务局垂直管理。1990年2月,自治区税务局内部处、室升为正处级机构。

1994年,全区各地、市、县实行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在现有税务机构基础上,分设中央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机构。自治区国家税务机构设置为三级: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为正厅级,两地两市国家税务局(分局)为正处级,县、市、区(分局)为正科级。地方税务系统机构设置为三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为副厅级,银川市、石嘴山市成立地方税务局为正处级;银南、固原两地区的固原、海原、西吉、隆德、彭阳、泾源、同心、盐池、惠农、陶乐等10县暂不设置地方税务局,地方各税由当地国家税务机构代征。税务所为各基层地方税务局的派出机构,按经济区划设置。1994年8月14日,召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成立大会,至此,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后,自治区组建两个税务机构的工作顺利完成。

1.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按照“四化”标准,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及作风建设,使之成为学习型组织、创新型团队、实干型集体和廉洁型班子,依法行政能力和科学管理能力不断得到提升。着眼于税收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长远发展,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带队治税的灵魂,坚持常抓不懈,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全系统干部职工普遍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讲话、科学发展观、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提高理论素养和思想水平的同时,认真进行了“三讲”教育、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八项规定”和整治“四风”活动,开展了争当“文明单位”“文明行业”“青年文明号”“最佳办税服务厅”,争做优秀税务工作者、“人民满意公务员”和“征管能手”“稽查能手”等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干部职工奋发向上的积极性。

2.推进机构改革和人事制度改革

从1995年起,自治区国税局系统通过加强干部的教育、培训、考核,以工代干人员转干、界定各级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职数等措施逐步推行公务员制度。1997年以来,在自治区国税系统推进“两个转移”,深化征管改革过程中,抓住干部队伍建设的薄弱环节,加大改革力度,引入竞争机制,先后制定实施了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异地交流、岗位轮换和副科级以下干部竞争上岗等制度。进入21世纪,自治区国税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坚持民主测评、群众评议、公开选拔、择优录用。2007年以来,先后选拔任用处级干部170名,推进了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保证了国税事业的顺利发展。

3.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创建先进班子、文明单位,争做优秀税务工作者等争先创优活动,培养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截至2014年,受到省部级表彰的先进集体221个(次)、先进个人82人次,86%的县级局以上单位跨入自治区文明单位行列,全系统和区局机关分别被自治区党委、政府命名为文明行业和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向全社会展示了国税部门的整体形象。特别是涌现出了白芨沟税务所及王振举、丁晓莲、王永强等一批国家级先进集体和个人,为队伍建设树立了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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