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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四季度浙江消费者信心指数运行情况分析

时间:2022-07-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省统计局开展的浙江消费者信心指数调查显示,四季度,浙江居民就业信心和收入信心向好,消费意愿增强,消费者信心指数明显回升。图1 全省消费者信心指数走势图11个地市的消费者信心指数均处于“乐观”区间。全职工作和非全职工作人群的消费者信心指数分别为110.85和107.24,比三季度分别上升6.01和6.89点。

省统计局开展的浙江消费者信心指数调查显示,四季度,浙江居民就业信心和收入信心向好,消费意愿增强,消费者信心指数明显回升。

一、消费者信心指数明显回升

四季度,全省消费者信心指数(CCI)为112.08,比三季度上升4.99点,回升势头明显。其中,反映消费者对当前经济生活评价的消费者满意指数为109.57,比三季度上升5.51点;反映消费者对未来经济生活预期的消费者预期指数为113.75,比三季度上升4.64点。从全省消费者信心指数走势看,在连续三个季度呈下行态势后,四季度消费者信心指数明显回升,表明随着我省转型升级组合拳的发力及互联网经济对消费的促进,消费者对我省未来经济发展持乐观预期。

图1 全省消费者信心指数走势图

11个地市的消费者信心指数均处于“乐观”区间。其中,嘉兴、湖州、绍兴和杭州的消费者信心指数相对较高,分别为118.09、117.48、116.63和 116.44,均高于115点位;温州、金华、丽水和衢州的消费者信心指数相对较低,分别为103.61、106.21、109.31和109.69,均低于110点位。

图2 四季度11个市消费者信心指数

城乡消费者信心指数均有回升,其中,城镇消费者信心指数为113.31,比三季度提升5.25点;农村消费者信心指数为110.23,比三季度提升4.61点。从城乡消费者信心指数走势来看,城镇消费者的信心指数提升较快,达到自2013年以来的最高点,成为拉动我省消费者信心指数回升的主要群体。

图3 城乡消费者信心指数走势图

主力消费人群对经济环境的信心回升。其中,21—30岁、31—40岁和41—50岁人群的消费者信心指数分别为112.46、107.66和104.23,比三季度分别上升3.36、7.01和6.55点。全职工作和非全职工作人群的消费者信心指数分别为110.85和107.24,比三季度分别上升6.01和6.89点。

图4 四季度各分组人群消费者信心指数

二、影响四季度消费者信心指数变动的几个主要因素

(一)就业信心回升

四季度,消费者对就业形势的判断普遍乐观,就业信心指数为109.47,比三季度上升6.12点,位于“乐观”区间。其中,反映消费者对当前就业状况评价的就业满意指数为107.81,比三季度上升6.93点;反映消费者对未来就业状况预期的就业预期指数为110.57,比三季度上升5.57点。从我省就业信心指数走势来看,2015年受到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就业信心下滑较快,但随着创业创新政策的逐步显效,社会就业压力有所减轻,就业信心仍有进一步回升空间。

主力消费人群对就业形势的判断趋于乐观,其中,21—30岁、31—40岁和41—50岁年龄段人群的就业信心指数分别比三季度上升3.38、9.47和6.50点;全职工作人群和非全职工作人群的就业信心指数分别比三季度上升6.30和10.05点;城镇和农村居民的就业信心指数分别比三季度上升5.83和6.56点。

图5 全省消费者就业信心指数走势图

(二)收入信心向好

四季度,消费者收入信心指数为115.81,比三季度上升3.86点,位于“乐观”区间。其中,反映消费者对当前收入状况评价的收入满意指数为114.12,比三季度上升4.06点;反映消费者对未来收入状况预期的收入预期指数为116.93,比三季度上升3.72点。从我省收入信心指数走势来看,总体保持平稳向好的运行趋势,四季度收入信心指数达到自2013年以来的最高点。

图6 全省消费者收入信心指数走势图

主力消费人群的收入信心普遍向好,其中,21—30岁、31—40岁和41—50岁人群的收入信心指数分别比三季度上升3.20、5.41和5.71点;全职工作和非全职工作人群的收入信心指数分别比三季度上升5.58和5.39点;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收入信心指数分别比三季度上升4.64和2.68点。

(三)消费意愿增强

随着“双11”“双12”网络购物节和年底促销热潮的到来,消费者的消费意愿明显增强。四季度,消费意愿指数为106.78,比三季度上升5.54点,位于“乐观”区间。其中,认为当前购买所需物品(房地产除外)的时机“非常好”和“比较好”的消费者占56.56%,比三季度提高4.13个百分点。从消费意愿指数走势来看,随着互联网经济对消费的促进作用日益显著,居民消费意愿总体呈现上升态势,但随着年底消费热潮的结束,预计明年一季度消费意愿指数将会小幅回调。

主力消费人群的消费意愿明显升温。其中,21—30岁、31—40岁和41—50岁人群的消费意愿均从“悲观”区间跃升入“乐观”区间,分别比三季度提升5.41、5.19和9.52点;全职工作和非全职工作人群的消费意愿指数分别比三季度提升7.01和3.11点;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消费意愿指数分别比三季度提升6.15和4.62点。

图7 全省消费者消费意愿指数走势图

三、值得关注的几个消费变化

(一)通胀预期继续走高

四季度,对未来6个月总体物价水平持“上升”预期的消费者比例为44.04%,持“基本不变”预期的比例为42.10%,持“下降”预期的比例为12.24%,另有1.62%的消费者表示“不清楚”。其中,看涨未来6个月总体物价水平的消费者比例比三季度上升3.71个百分点,消费者通胀预期继续走高。

主力消费人群看涨物价的比例普遍升高。其中,21—30岁、31—40岁和41—50岁人群看涨物价的比例分别比三季度提高4.58、4.14和2.66个百分点;全职工作和非全职工作人群看涨物价的比例分别比三季度提高4.22和3.13个百分点;城镇和农村居民看涨物价的比例分别比三季度提高4.74和2.15个百分点。

图8 全省消费者通胀预期走势图

(二)购房意愿升温

受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地产去库存、央行降息降准和金融投资市场低迷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消费者的购房意愿逐渐升温。四季度,认为目前购买房产的时机“非常好”和“比较好”的消费者比例达38.02%,比三季度上升3.55个百分点。主力消费人群的购房意愿上升,其中,21—30岁、31—40岁和41—50岁人群看好购房时机的比例分别比三季度上升5.73、3.23和1.00个百分点;全职工作和非全职工作人群看好购房时机的比例分别比三季度上升3.56和6.76个百分点。分地区看,绍兴、湖州、嘉兴和舟山的消费者看好购房时机的比例较高,分别为48.25%、47.25%、44.00%和43.75%。

图9 四季度消费者看好购房时机的比例

(三)消费渠道日趋多元化,投资理财意愿增强

随着消费理念的更新和消费市场的不断完善,我省居民的消费结构向多元化方向延展。当满足基本生活开销后,选择“购买各类生活用品(如衣物、化妆品、电子家电产品告等)”的消费者比例为76.66%,选择“外出就餐”的比例为58.92%,选择“休闲娱乐(如电影、游戏、书刊)”的比例为54.18%,选择“旅游度假”的比例为45.84%,选择“投资理财”的比例为42.78%,选择“培训教育”的比例为41.22%,选择“偿还贷款、信用卡、借款”的比例为39.98%,另有5.38%和3.64%的消费者选择了“没有剩余的钱”和“其他”。可见,我省消费者的消费方向不再局限于传统的“吃、穿、住、行”,正向个性化、多样化和品质化方向发展。

图10 四季度全省消费结构比例图

受到央行降息降准的影响,消费者的储蓄意愿略有下降,投资理财意愿增强。其中,选择“储蓄/存款”理财方式的消费者比例为61.84%,比三季度下降0.31个百分点;选择投资“保险”“股票/基金/理财产品”和“房产”的消费者比例分别为44.82%、34.10%和25.10%,比三季度分别上升4.39、2.09和2.26个百分点。随着市场和投资观念的变化,预计未来我省消费者将逐步改变保守的理财策略,更多将资金投入风险和收益相对较高的投资理财渠道。

图11 四季度消费者投资理财结构图

(四)网络促销释放消费潜能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逐渐成为居民消费的主流渠道,网络促销更是成为释放消费潜能的主战场。调查显示,在今年的“双11”和“双12”购物节中,超过六成(61.00%)的我省消费者家庭通过网络平台进行了消费。其中,消费金额在500元以下家庭的占21.93%,消费500—1000元的占27.25%,消费1000—3000元的占30.95%,消费3000—5000元的占10.20%,消费5000元以上的占8.79%,另有0.88%的消费者表示“不清楚”。综合来看,“双11”和“双12”购物节中,消费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家庭比例占到总消费人群的一半(49.94%),网络促销已成为新的消费增长点。从消费内容来看,网络购物对实体消费的替代作用日益显著,其中,服饰类(衣帽鞋包)是消费者购买最多的商品,选择比例达到82.03%;其次分别为化妆品和日用品(52.98%),食品和餐饮(40.30%),手机、家电和电子产品(30.85%),婴幼儿用品(19.38%)和奢侈品(5.41%),几乎涵盖除大宗消费(房车消费)以外的各个方面。

图12 我省消费者家庭“双11”和“双12”消费情况

(五)境外消费持续升温需关注

2015年境外消费持续升温。调查显示,过去一年中,24.18%的我省消费者家庭通过境外游或海外代购的形式购买过国外产品,比2014年上升3.44个百分点。其中,21—40岁的中青年人群和5000元月收入以上的中高收入群体是境外消费的主力军,分别占到境外消费人数的72.37%和76.92%。从消费金额来看,2015年境外消费在3000元以下的消费者比例为38.38%,3000—5000元的比例为25.23%,5000—10000元的比例为16.46%,10000—30000元的比例为12.49%,30000元以上的比例为5.13%,另有2.31%的消费者表示“不清楚”。总体看,2015年境外消费金额在5000元以上的消费者比例(34.08%)超过境外消费人群的三分之一,境外消费对国内消费市场的影响不可忽视。普通生活消费品成为境外消费主流,其中,化妆品和日用品依然是境外消费购买最多的国外产品,选择比例为70.64%;其次分别为食品(41.85%),婴幼儿用品(36.64%),服饰类(衣帽鞋包)商品(32.75%),手机、家电和电子产品(20.76%)及奢侈品和贵金属(17.04%)。

图13 2015年我省消费者家庭境外消费情况

四、促进消费的几点建议

(一)鼓励供给创新释放消费潜能

从“双11”“双12”购物节和境外消费热潮可以看出,当前我省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依然旺盛,但随着消费结构向个性化、多元化和品质化升级,目前的消费环境已不能完全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因此,必须鼓励供给创新,增加有效供给,创造“能消费”“敢消费”和“想消费”的市场环境,激发消费潜能。一是要积极围绕市场需求,加快发展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积极推进服务性消费、绿色消费、文化消费等创新供给。二是要加快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市场倒逼企业创新供给,提供更多差异化、精细化的创新产品,满足不同群体的消费需求。三是要继续深化改革,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完善市场管理制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营造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促进网络消费平台健康发展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网络消费不再仅仅局限于购物,而是向支付、生活服务、产品定制等领域不断拓展。未来,随着“互联网+”战略的深入,网络消费将会给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带来深刻变革,网络消费平台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坚持网络消费平台的健康发展。一是要加强监管,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法规和制度,对于网络消费中存在的价格欺诈、恶性竞争、假冒伪劣等乱象给予严厉打击,积极维护网络消费平台的良好环境。二是要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网络平台创业创新,尝试建立网络孵化器平台,通过政策扶持、金融支持和政府服务,利用网络消费平台的巨大市场潜力和信息传播优势,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良好基础,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和消费潜力。三是要加快金融、物流和互联网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网络消费平台的金融安全、物流效率和消费体验,为网络消费平台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硬件保障。

民调中心 李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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