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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碳减排中的碳汇作用

时间:2022-07-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  IPCC的报告指出,林业具有多种效益,兼具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双重功能,是未来30~50年增加碳汇、减少排放成本相对较低、经济可行的重要措施。按照《京都议定书》规定,在第一承诺期内,造林是指在过去50年以来的无林地上开展的人工造林活动,再造林是指在1990年1月1日以来的无林地上开展的人工造林活动。

  IPCC的报告指出,林业具有多种效益,兼具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双重功能,是未来30~50年增加碳汇、减少排放成本相对较低、经济可行的重要措施。

  《京都议定书》在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条款中,认可造林、森林管理、农业活动等获得的碳汇对减缓气候变化有作用;但是在第一承诺期内,只有造林、再造林项目才能列为合格的清洁发展机制碳汇项目,即在附件一中指出,国家可以通过从发展中国家的造林、再造林项目中获得碳汇用于抵减本国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但是每年从清洁发展机制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中获得的减排抵消额不得超过基准年(1990年)排放量的1%。按照《京都议定书》规定,在第一承诺期内,造林是指在过去50年以来的无林地上开展的人工造林活动,再造林是指在1990年1月1日以来的无林地上开展的人工造林活动。

  此外,根据《波恩政治协议》、《马拉喀什协定》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京都议定书》确立的清洁发展机制,鼓励各国通过绿化、造林来抵消一部分工业源二氧化碳的排放,原则同意将造林、再造林作为第一承诺期合格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这意味着发达国家可以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林业碳汇项目抵消其部分温室气体排放量。  

  2003年12月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九次缔约方大会,国际社会已就将造林、再造林等林业活动纳入碳汇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并制定了新的运作规则,为正式启动实施造林、再造林碳汇项目创造了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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