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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学说和分配学说

时间:2022-07-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西斯蒙第和李嘉图一样,继承了亚当·斯密的投下劳动量价值说,但有自己的特点。西斯蒙第的劳动价值学说是和他的消费(需要)决定生产的观点密切联系着的。换句话说,在商品经济的社会,每个人是在为社会而劳动。价值理论虽然在西斯蒙第的整个经济学说中,占有一定的重要地位,但不是他的经济理论体系的中心。混乱的造成,归根于他的浪漫主义的小农经济思想的作祟。

西斯蒙第和李嘉图一样,继承了亚当·斯密的投下劳动量价值说,但有自己的特点。西斯蒙第的劳动价值学说是和他的消费(需要)决定生产的观点密切联系着的。他认为,孤立的个人依靠自己的劳动直接来满足自己的消费或需要,消费或需要直接决定生产;在交换经济中,个人的需要不能直接依靠自己的劳动来满足,必须通过交换来满足,消费或需要决定生产便表现为需求决定供给。因此,“自从有了商业以后,任何一个人都不只是再为自己劳动了,而是为一个自己所不认识的人劳动了”[瑞士]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何钦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90页。。换句话说,在商品经济的社会,每个人是在为社会而劳动。由此,他克服了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把商品视为产品的自然形态的非历史观点。明确指出,在前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品的价值,只用它对人的效用来衡量,而在“工业制度”货币经济条件下,“效用概念被交换价值的概念所代替”。于是,商品除了具有使用价值和固有价值外,它又是交换价值的承担者。结果,“商业把一切东西引到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的对立”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a href=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33页注33。">。

既然在“工业制度”时代,人们是依赖交换生活,商品是用交换价值评价,交换价值便成为西斯蒙第的价值理论的主要考察对象。在西斯蒙第的心目中,价值和交换价值是同一个词,也是同一概念。

交换价值究竟如何决定呢?他说,在交换中,“每个人都要估计一下自己生产自己所提供的那种物品花去多少劳动和时间,这就是售价的基础;他也把自己要给别人的物品所需要的劳动和时间和自己需要的物品所付出的劳动和时间作比较,这是确定买价的计算根据”[瑞士]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何钦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54页。。所以,商品的交换价值是由生产商品所投下的劳动时间的相对量所决定的。而且,他还进一步指出,不是一切劳动耗费都能创造交换价值,只有为社会所承认的满足需要的必要劳动才能创造交换价值。“因此,交换价值是代替个人概念的社会概念;同时它还是代替一种实证概念的抽象概念。”[瑞士]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研究》,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选辑》,第736页。

社会必要劳动又如何决定呢?他以取得银子所需要的劳动为例:一磅银子代表一定数量的劳动日,它是从银矿中取得银子以及将它运送到交易地点所需要的平均劳动日,其他商品也是如此。这样,实际上就是将社会必要劳动归结为生产某一商品的平均劳动日。这个见解比李嘉图的最大劳动量决定社会必要劳动量的见解大大前进了一步。

由于西斯蒙第强调创造价值(交换价值)的劳动的特殊社会性质,强调消费(需求)对决定价值量的重要性,他批评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把价值或交换价值视为产品本身固有的东西,从而只知道从生产的观点探讨交换价值问题。认为必须把商品的绝对价值(内在价值)和它的交换价值(相对价值)区分开来。他说:“在政治经济学中,价值通常被分为两种:一种是内在价值,另一种是相对价值。……前者是生产品和取得这种产品的劳动之间的比例,后者是生产品与需要这种产品的人们的需求之间的比例。”[瑞士]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何钦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87页。

这里,西斯蒙第一方面区分开商品的绝对价值和交换价值,不像亚当·斯密和李嘉图那样常常把两者混同起来,这是他比前人进步的地方;另一方面,在他的交换价值定义中,还接触到马克思说的第二种社会必要劳动的含义。同他的社会必要劳动联系起来看,这里提到的社会需求是指社会实际需要的商品量,不是商品的货币价格发生变化时所需要的商品量。这个社会实际需要的商品量,即社会总劳动在各个生产部门之间的按比例分配量。当社会需求大于社会生产时,价值是趋向于劣等生产条件的劳动耗费,交换价值就相应高于平均价值;反之,当社会需求小于社会生产时,价值量就趋向于优等生产条件的劳动耗费,交换价值就相应低于平均价值;供求平衡时,由平均劳动量决定交换价值。所以,社会需求既调节着决定交换价值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也同时调节着社会总劳动量的分配比例。这是第二种含义的社会必要劳动参与决定价值或交换价值的观点。它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价值理论也是一个新的补充。

价值理论虽然在西斯蒙第的整个经济学说中,占有一定的重要地位,但不是他的经济理论体系的中心。因为,他的学说是以消费而不是以生产为研究的重点的。

在分配学说方面,西斯蒙第从他的价值理论出发,把劳动收入和非劳动收入对立起来,由此揭露了资本主义的掠夺性。亚当·斯密把利润和地租视为劳动生产物的扣除,但把它看作一种自然现象。李嘉图虽然看到工人所创造的价值大于工资的价值,也没有由此得出资本主义剥削的结论。西斯蒙第则大不相同,他激烈指责资本主义制度分配的不合理。他写道,在现代制度下,“出力和报酬分开了,劳动者和以后的休息者不是同一个人,而是一个人劳动,另一个人休息”[瑞士]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何钦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87页。第59页。。并且他把资本家的利润视为一种工人创造的额外价值(剩余价值)。它是资本家“从工人的劳动果实中抽掉最主要部分作为他交给工人使用自己东西的报酬。这就是他所投入的资本的利润”同上书,第65页。

从非劳动收入的观点来考察地租,西斯蒙第同样把地租同工资对立起来,视为工人劳动产品的扣除,视为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它是一种额外剩余价值。并且他隐约看到,这种资本主义地租是有别于前资本主义地租的,因为后者没有利润的界限。比如在徭役制下,地主的谷物收入,“并不是别的,只是让农民挨几百棍子罢了,不管卖什么价钱”,“不会让出卖谷物者感到成本过高或卖价过低”[瑞士]西斯蒙第:《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何钦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60页。。由此,他指责李嘉图把英国资本主义农业一般化(包括资本主义地租一般化),没有把它同当时波兰的封建徭役制农业区别开来。这个批评是完全正确的。

但由于西斯蒙第不完全理解价值规律及其作用,当他评论到李嘉图的地租学说时,他又有一种不正确的地租理论。在地租来源问题上,他拒绝采用李嘉图的正确观点,即不赞成地租是价值规律发生作用的结果,而选择了重农学派的错误观点,认为地租是“自然劳动”的产物。

持自然力产物地租观点,必然否认农业上的剥削。他说:“我们把地租,或确切些说,把纯产品看作是直接从土地中产生出来而归于私有者的;它丝毫不剥夺农民,也丝毫不剥夺消费者。”同上书,第190页。这个脱离劳动价值学说的论点,是与他的第一种地租论点不一致的。混乱的造成,归根于他的浪漫主义的小农经济思想的作祟。作为一个小农思想家,他不愿正视现实,拒绝从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来探讨地租形成的规律。因此,他的地租理论,就整个来说,不仅比李嘉图倒退了一大步,就第二种观点说,也比他所继承的重农主义观点倒退了一大步,因为后者还没有忽视资本主义的现实。

从劳动收入的观点来考察工资,西斯蒙第认为,体力劳动者的工资应该规定在必要工资的水平。所谓必要的水平,就是不仅能满足劳动者的迫切需要,而且还能给劳动者以合乎个人情况的相当享受。他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实际工资总是低于这个水平,而且由于机器的采用和资本的集中,工资将愈来愈低。因为机器采用的结果,一些人将被排挤而失业;另一些在业工人受到劳动市场竞争以及工资的普遍下降的压力,不能不增加劳动强度,延长劳动日。在这个问题上,他比英国古典学派大大前进了一西斯蒙第能够看出资本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和机器之间的矛盾,是值得赞许的;但是他从而主张限制机器的使用和压抑发明,那又是因噎废食了。马克思指出:“这种矛盾和对抗,不是产生于机器本身,只是产生于机器的资本主义使用。”马克思:《<a href=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5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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