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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配送的运营模式

时间:2022-07-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农产品配送模式农产品配送模式对于整个农产品配送系统来说,首先要了解配送的基本模式,才能在现有物流模式的基础上,对装卸、搬运、保管、运输等环节进行分析,从而找出适合农产品配送系统的优化方案。

(一)农产品配送模式

农产品配送模式对于整个农产品配送系统来说,首先要了解配送的基本模式,才能在现有物流模式的基础上,对装卸、搬运、保管、运输等环节进行分析,从而找出适合农产品配送系统的优化方案。根据农产品供应链中不同环节的成员所占的主导地位不同,国内农产品配送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

1.直销型配送模式

这是一种以生产基地为主体的物流配送模式,由农户或农产品基地自行配送,将生鲜农产品送到批发市场或用户手中的方式,是直销型配送模式,又称自营配送模式,是最原始和最初级的物流形式。

采用直销型配送模式的优势在于反应快速、灵活,并且农户或农产品基地拥有对物流系统运作过程的有效控制权。在直销配送的情况下,农户或农产品基地可以很好地控制农产品配送活动,而不必就货物配送的佣金问题进行谈判,提高了配送服务效率。

直销型配送模式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如一次性投资大、成本较高和抗风险能力低。在目前大流通的格局下,高成本、低回报致使生产者无法独自承担这些物流职能,必须通过专业物流平台或第三方物流企业来完成所需的物流职能,因此直销配送形式的流通适用于流通范围较小、流通数量较少的状况。

2.契约型配送模式

契约型配送模式是指公司与农户或合作社之间通过契约形式加以联结,农户提供农产品,由合作社或加工企业负责进入市场,是一种“公司+农户”配送模式。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公司+农户”配送模式在国内农产品市场中占有重要地位。这种模式有三种形式:一是“农户+运销企业”,农户或农产品基地将自己的农产品运往运销大户,由运销大户对批发商进行配货,在这种配送方式下运销大户与批发商建立稳定的购销业务关系;二是“农户+加工企业”,农户或农产品基地将自己的农产品运往加工企业,通过加工后由加工企业再配送,或农产品加工企业将自己或别的基地的初级农产品和从农户手中收购来的农产品经过加工后进行配送;三是“农户+客商”,这一物流配送方式也较为普遍,如大型连锁超市、农贸市场的批发商等在农产品收获时直接到农户田头或农产品基地收购。

契约型配送模式的优势在于:第一,有助于加工企业、大型连锁超市和农贸市场的批发商克服原料来源不稳定的问题,改善成本结构,降低经营风险,使公司拥有一部分稳定的来源,提高资源控制能力和生产稳定性;第二,为农户销售产品找到了相对稳定的渠道;第三,提高了对产品质量的控制力度,公司可以加强对生鲜农产品的优选、仓储、深加工,提高生鲜农产品的附加值

契约型配送模式的劣势在于:第一,农户同企业谈判中始终处于弱势地位,农民的利益容易受到侵害;第二,企业直接面对分散的农户,在上游配送环节,市场交易费用仍然很高,配送成本居高不下;第三,公司或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连接关系非常松散,常常会出现违约现象。

对此,许多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原有的基础上,对该种模式进行了创新,发展了“公司+合作社”模式、“公司+农户(公司)+保险”模式、“公司+生产基地+农户”模式、“龙头企业+农户”模式、“配送中心+农户”模式、“公司+农户+基地”模式、“企业(外向型企业)+基地+农户+市场”模式、“集团+科教+农户”模式、“政府+企业+农户”模式、“公司+科技+基地+农户”模式、“公司+基地+农户+中介”模式、“公司+基地+中介+农户”模式、“零售集群+加工企业(批发市场)+基地农场+研发基地”模式等形式。

3.联盟型配送模式

联盟型配送模式的主导者是农产品批发市场,参与者是农产品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运输商、加工保鲜企业等,通过利益联结和优势互补形成了战略联盟。

采用联盟型配送模式的优点是:第一,能够带动各方参与,连接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运输商和加工保鲜企业等;第二,降低了龙头企业直接面对农民的交易成本,各参与方在合作与竞争中不断发挥自己的优势,专业化分工趋势逐渐明显,提高了交易效率,降低了交易成本;第三,为物流主体建立了公共交易平台,使交易双方有了更多的可选择性,提高了农民的谈判地位。

这种模式的缺点在于随着交易量的扩大,管理效率比较低,以及中间批发商仍然会对直接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信息封锁。

4.第三方物流配送模式

第三方物流配送主要是农户、农产品基地、供销社把自己需要完成的配送业务依托专业的配送中心来完成的一种配送运作模式。近年来,一些国际大型农产品销售商尝试立足主业经营,逐步将本企业的物流配送业务委托外包给专业的物流配送企业。

第三方物流的生鲜农产品流通运作模式具有以下优点:一是配送渠道短,环节较少,相对于其他配送模式,在配送损耗、食品质量、管理成本方面都有很大的优势;二是第三方物流通常能够灵活运用新技术,实现以信息换库存,降低成本;三是提供灵活多样的顾客服务,为顾客创造更多的价值。

第三方物流配送的最大劣势:一是农户与市场脱节,如果信息在配送中心与农户的传递过程中失真,就使得农户的生产调整不能适应市场需求;二是农户、农产品基地对农产品的配送控制能力降低,不能对进入市场的农产品的质量进行及时有效的监控;三是会出现连带经营风险,而第三方配送是基于合同的比较长期的合作关系,而第三方服务商自身经营不善,则可能会影响使用方的经营,但如果要解除合同关系又会产生很高的成本。

5.共同配送模式(协同配送模式)

共同配送(或称协同配送)是由多个企业联合组织实施的配送活动,其目的是为了提高配送的效率,核心在于充实和强化配送功能。共同配送主体既可以是作为物流需求方的制造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如多家农户、农产品基地、农业供销合作社或农产品配送中心共同组成的新公司,也可以是作为物流服务供应方的运输企业和仓库企业,如我国农产品配送的主要模式之一的供销社配送模式,在现阶段就已经引入了共同配送、第三方配送等现代配送模式,并在有些地区建立了农产品加工配送中心。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共同配送联合体的合作形式、所处环境、条件以及客户要求的服务存在差异,因此共同配送的运作过程存在较大的差异。

共同配送的优势可以提高配送效率,从农户、农产品基地、农村供销合作社或农产品配送中心的角度来看,共同配送可以降低配送成本。

共同配送劣势是管理难度加大,易造成物流设施费用及其管理成本增加及因服务要求不一致可能导致服务水准下降。

6.集团配送模式(综合配送模式)

综合配送模式亦称集团配送模式、互用配送模式,是指以一定方式聚合专业流通企业组成流通集团,集中对大中型生产企业实施定点、定时、定量供货的配送形式和以商贸集团及所有大型加工中心为媒介,在生产企业集团互相之间供货、送货的运作模式。如以物流园区为中心开展的广州市和兴隆农产品物流配送,该模式以农产品物流配送企业为主导,创建农产品产业园。在政府的支持下,引入上游农户、基地、供应商、同行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配套与服务企业进驻农产品产业园,实行农产品龙头企业与农户的紧密结合,从农田到餐桌,通过农产品的加工、保鲜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通过细分市场专注于蔬菜瓜果与肉类的经营而以调味料为辅,通过农产品的物流配送直接连接消费者市场以指导农业生产,优化农产品结构。显然,没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完善、先进的管理体系是很难组织起这类物流配送模式的。

(二)影响农产品配送模式的因素

1.成本因素

因为参与的市场主体的多样性和规模的不同,其配送成本也不一样。以上各种配送模式的成本因素各异。对于自营配送来说,考虑的主要是企业自身的配送成本;对于第三方物流会涉及转换成本,农产品配送企业为了提高核心业务能力,把转换成本高的物流功能转给与自己合作的专业物流企业;共同配送是市场上的物流企业为了共同发展需要,为了更有效地节约双方的成本,针对企业情况而协商节约成本;联盟型配送是配送企业考虑各方的需要与成本之间的关系而建立的合作关系。

2.管理因素

农产品配送企业并不是专业的物流配送商,缺乏具有现代物流配送管理理念的高素质专业人才。在管理手段上,现有的物流从业人员以手工操作和经验决策为主,很难从信息和物流的专业角度,以最低的成本提供客户所需要的物流管理和服务。因此,针对不同的客户提出的物流需求以及企业发展的现实要求,需要采用不同形式的物流配送模式。

3.技术因素

作为企业增强活力与竞争力的推动力量,企业信息化建设可以极大地提高物流服务的准确性与及时性。目前,国内许多农产品配送企业的网络信息和电子技术并不完全等同,在满足农产品物流需求的能力上也存在差异,因此不同情况场合下的农产品配送需要不同的模式相匹配。

4.环境因素

农产品物流市场尚缺乏统一的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约束,因而存在一定的不正当竞争。另一方面,农产品配送企业的配送管理和行业管理还没有理顺,也很大程度影响了物流配送渠道的畅通和高效运转,使物流配送很难达到规模经济和预期回报,因此在不同的市场环境下,只有找到适合企业自身的配送模式才能真正有效地服务于消费者,实现企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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