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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为管理哲学

时间:2022-06-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人为管理哲学源于苏东水教授对中国古代管理行为学说的研究。现在就是要在“人为为人”的理念下,重新加强对“器”和“术”的学习和运用,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人为为人”的理念落实在实践中,是倡导以身垂范、合理授权与自我管理。这当然是一项很高的要求,但应该成为每一位管理者追求的理想和目标。

三、人为管理哲学

人为管理哲学也即“人为为人”的思想:无论管理者还是被管理者必须首先注意自己的行为和修养,然后从为人的角度出发,控制和调整自己的行为,创造一种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激励环境,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和积极性,使人们能够持久地在激发状态下工作,更好地发展自身,服务社会。人为管理哲学源于苏东水教授对中国古代管理行为学说的研究。

人为管理哲学也可以分解为五个要素:器、术、筹、谋、圆。

(一)器、术、筹、谋

重器利器、巧妙运术本是中国早期哲学中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后来科学技术的落后偏偏成为中国等亚洲国家积贫积弱的重要原因,主要问题在于“器”和“术”被曲解为“奇技淫巧”,置于主流道德哲学的对立面,其服务于人的积极一面反而被忽略了。现在就是要在“人为为人”的理念下,重新加强对“器”和“术”的学习和运用,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筹”和“谋”分别对应于战略和战术层面的规划与执行,正所谓“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在这两个层面的决策中,都要充分发挥民主,集思广益,用“人为”的积极参与,保证“为人”的绩效。

(二)“圆”

即圆满合理,这是衡量“人为为人”是否成功的标志。“人为为人”的理念落实在实践中,是倡导以身垂范、合理授权与自我管理。组织成员不再是某一个岗位上被动接受工作指令的“单元”,而是能够自我判断、适度范围内自我决策的真正意义上的人。正是在这个基础上,我们提出了东方管理哲学的“主体人”命题:简单的善与恶不是评判人性的合理标准,人在组织中有职位分工的差别,但每个人都是管理主体,个性和人格都是独立、完整和平等的,不存在谁依附谁、谁掌控谁的问题。在主体人理论中,人不再是管理的工具和手段,人和人之间也不再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而是为了实现组织的目标所进行的平等的互相协同、互相支持、互相服务、互相配合的关系。只有实现这样一种关系,一个组织或者一项管理活动才称得上是圆满合理的。这当然是一项很高的要求,但应该成为每一位管理者追求理想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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