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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偏离情况

时间:2023-06-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规则偏离情况按上述四种分类规则来审阅研究生论文的话,常会发现违反规则的问题。从分类规则来评论此例,可说每条分类规则都未得到遵守。研究生论文中,尤其是涉及项目评价、系统分析的论题时,经常碰到这类指标体系设计。从“种的独立性”来看,这种分类明显违反规则,CIMS和CAD,CAM相容,精益生产和灵捷制造内容交叉。可见,忽视分类的基本规则,在研究工作中容易出现混乱。

三、规则偏离情况

按上述四种分类规则来审阅研究生论文的话,常会发现违反规则的问题。有篇论文研究公司对经营风险的承载能力,将影响承载能力的因素分为三类:环境因素、能动因素和效益因素。而环境因素包括决策能力、竞争能力,能动因素包括应变能力、聚合能力,效益因素包括发展能力、创新能力、盈利能力。进而,再分解到下一层次,例如构成应变能力的因素包括自负盈亏系数、自我消化系数、自我改造系数等,聚合、发展等其他能力也细分为若干系数。最后,给出各系数计算式,将各系数值逐级汇总得出风险承载能力值。

从分类规则来评论此例,可说每条分类规则都未得到遵守。首先,将风险承载能力分为环境、能动和效益三大类因素的准则是什么,环境、能动和效益为何是同“属”,论文中没有说,读者也难以概括出来;其次,准则不明确,唯一性的规则难以符合,完备性也无从判断。如果有人说三项因素之外再加个“资源因素”或其他因素,加得对不对,没有个准则来衡量。创新、竞争、发展能力等所涵盖的下一层次各因素之间相互关联,从独立性要求来看也有问题。本例中最高层次的概念“经营风险承载能力”和以下层次的概念像“竞争能力”、“发展能力”等,从逻辑层次上也值得考虑这种划分是否合适的问题。如把“风险承载能力”看作是“发展能力”的外延并非不可。研究生论文中,尤其是涉及项目评价、系统分析的论题时,经常碰到这类指标体系设计。近年来应用颇为广泛的层次分析法(AHP),其关键问题在于设定各级指标,如果指标体系分类不能符合上述四个分类规则要求,就不用再去追问它的有效性,所推算出的结果自然不可能和实际相符。

有篇论文将制造模式分成技术型、组织型和社会型三类。技术型包括手工生产、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快速成型、成组技术等。组织型包括精益生产、并行工程、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企业资源计划(ERP)、灵捷制造、柔性制造系统,绿色生产和清洁生产等。社会型包括清洁生产、绿色生产。在概括上述各类模式的特征时,该论文提出从主导生产要素角度来看,技术型和社会型的特征是资本、技术和知识,而组织型只是技术和知识。并说从利益享用角度来看,技术型是点利益,组织型是局部利益,社会型是整体利益。这样的分类存在以下几个问题:①分类对象的选择。既然是将制造模式分类,各分类对象应称得上是一种制造模式。CAD、CAM、成组技术、BPR和快速成型等只是局部的生产技术和方法,还不能和灵捷制造、精益生产等并列为一种制造模式。每个层次的分类对象都应隶属于同一层次的种群,上下层次的种群不能混淆。同时,每种模式只能出现在一个类型中,组织和社会两类模式都有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这就难以解释。从“种的独立性”来看,这种分类明显违反规则,CIMS和CAD,CAM相容,精益生产和灵捷制造内容交叉。②分类的准则。按何种准则分成组织、技术和社会三类,不明确。CAD,CAM是技术型,为何包容CAD,CAM的CIMS和柔性制造系统等不归入技术型。③各类型的特征。独立的类型必然要具备“种差”,即区别于其他各类型的特征。这一分类中,三种类型的主导生产要素基本一样,也就谈不上是特征或“种差”。其中提到组织型缺资本一项,再细看,CAD,CAM都需要资本,CIMS却不需要,显然说不过去。从利益享用来看,点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区分,其含义就不明确,CAD,CAM为何是点利益,而CIMS,ERP,BPR就成为局部利益,也令人费解。可见,忽视分类的基本规则,在研究工作中容易出现混乱。

研究生论文中常用图形来描述变量之间的关系,亦即模型。模型的构造中贯穿着分类的思路并要遵守分类规则。首先是变量和参数的划分,变量中又分成自变量和因变量,自变量中还可细分为控制变量和实验变量等,参数也有定常和时变之分。其次,模型对各种变量、参数及相互关联性都要分门别类用特定形式化的符号区别开来,如系统动力学(system dynamics)模型中,用img22表示水准变量,img23表示速率变量,○表示辅助变量,→表示流(物流、信息流),用来显示变量之间关联等。这样,每一种符号都应表现属于同一类的变量、名词或概念。现在,有些论文构造模型显示出随意性,这从分类的视角就能辨别出来。例如,一篇论文建构的模型中有许多方框,方框之间有箭头连接,同样形式的方框内,有的指资金等要素变量,有的代表要素变量的变化,有的又代表变量间关联的结果(如“不平衡”、“不和谐”等),有的则代表人的参与行为(如“评估”等)。各方框内不是同一类的变量,这种模型就无法用来论证各变量间的关联状况。

这类违背分类规则的情况,不只是出现在研究生论文中,其他场合也会有。哲学教授俞吾金指出[5],目前整个哲学学科分类存在着严重问题。比如说,人们通常把哲学划分为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有趣的是,这里的“中国哲学”以国家作为分类原则,而“西方哲学”则以区域作为分类原则。在这些不统一的分类原则中,印度哲学、拉美哲学等又将放在什么地方呢?他还质疑,按照“中国哲学”这样的分类,能不能说世界上存在着“法国数学”或“英国物理学”呢?可见,分类是人们思考问题过程中容易出错、值得重视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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