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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油田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实践管窥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时间:2022-06-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油田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实践管窥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张赞弘目前我国大企业越来越多、税收集中度越来越高。以酒泉某油田企业为例,该企业财务处下设11个科室,某一项涉税事项可能涉及到一个、两个或多个科室,需要由财务处领导批准协调,分头办理,甚至有些数据的获取还要延伸到资产处、销售处等其它处室,需要局领导拍板才能最终上报。

从油田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实践管窥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

■ 张赞弘

目前我国大企业越来越多、税收集中度越来越高。而大企业经营范围广、涉税事项复杂、高税收集中度的特点,决定了其在有良好遵从意识的前提下仍然存在涉税风险。为规避涉税风险,大企业对我国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实践证明:对大企业实施专业化的税收管理,对其税收成本的控制和纳税风险的防范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对大企业提供权威、合法、标准的个性化服务,对征管质量提高、纳税遵从度提升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本文试图从基层税务管理视角和企业视角分析油田企业税务风险成因,并结合油田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与服务的实践,就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与防范做一点探讨。

一、从基层税务管理视角看大企业涉税风险成因

酒泉某油田企业来讲,该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的下级分公司之一。既是纳入总局监控的大企业,也是甘肃省局、酒泉市局的重点税源监控户,是酒泉市国税局管理服务的重点对象。企业财务制度较完善、信息化程度较高,且具有较强的遵从意愿,但因其组织结构庞大,经营业务多样,税种涉及面广,计算过程复杂,核算要求高,且跨区域经营,潜在的税务风险因素很多,这其中除因企业谋划问题、内部控制问题、对税法适用理解差异等问题外,以下两点不能不说是很重要的因素:

(一)企业重视不够、沟通渠道不畅。随着经济发展的全球化,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在不断提高,其重大战略规划、经营决策、重要经营活动研究和审议一般都由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进行,但关于税务风险防范问题,无论从核心层重视程度上还是基层话语权上来讲,都让人隐忧。同时,由于大企业财务主管单位对应的与行政级别相当的级别较高,给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带来一定不便。大企业人员多、分工细、层级多的行政管理体制,决定了其在办理一些诸如法定涉税资料上报、涉税审批等事项上,因为层级审批,多头办理,导致时间延误,极易引发税务风险,并制肘其风险防范和控制。以酒泉某油田企业为例,该企业财务处下设11个科室,某一项涉税事项可能涉及到一个、两个或多个科室,需要由财务处领导批准协调,分头办理,甚至有些数据的获取还要延伸到资产处、销售处等其它处室,需要局领导拍板才能最终上报。长此以往,给企业风险管理造成的难度可想而知。

(二)税企互信度不高、信息不对称。以酒泉某油田企业来说,财税〔2010〕66号文件明确规定2010年12月31日石脑油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到期。2011年2月申报期,税务人员发现该企业并未就石脑油销售收入进行正常申报纳税,因不能准确获知企业石脑油销售出库情况,即对企业报税人员予以提醒,报税人员以当月无该类产品销售作为答复。后据税务人员了解,企业应该发生了销售,但从其总公司得到该项政策将延续执行的消息,于是将该项收入滞后做账务处理。殊不知,正确的做法是先将该部分收入申报纳税,如果政策延续,国家会为企业退税,唯此才能有效规避因政策预期发生变化而引发的税务风险。

二、从企业视角看风险形成的环境面、政策面因素

从环境面分析,长期以来,税务人员以管理者自居的“官本位”理念还未从思想上彻底根除,加上西部经济发展步伐相对缓慢,纳税人的维权意识尚处萌芽状态,税务人员还不能充分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做其所需、解其所急,导致税企之间互信度不高,纳税人风险防范意识还普遍停留在非错即好、不罚即安的一般水平。同时,由于基层税务机关服务理念意识转变不快、方法措施跟进不当,导致企业期望和税务部门表现之间长期形成“剪刀差”,税务人员管理主导型的强势形象短期内还难以从企业人员心中消退,沟通上的隐忧,信息的失真,引发“信任危机”,致使税务机关往往被置于大企业监管链的末端。同时,由于税务机关针对大企业的信息采集积累和数据库建设还不到位,还未形成与企业运作同步的信息流控制,税务机关向企业索取信息的随意性还很大,并不尽规范,使得企业疲于应付,很难适应。长此以往,造成税企不互信、信息不对称。

从政策面分析,国家针对石油石化企业的税收政策变动频繁、执行滞后,同时,由于税企信息获取渠道不同、沟通渠道不畅,给企业形成潜在风险隐患。以酒泉某油田企业来说,按照财税[2004]207号文件精神,从2009年1月1日起,对该企业发生的“用于其矿区所在地市政、公交、环卫、教育、公检法、医疗和消防社会性支出,可以在当期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的规定废止,但该企业从其总公司得到消息此项政策将继续延续,故在报2009年度所得税年报时对该部分支出继续进行扣除处理,但由于各种原因,该政策继续延续执行的文件直到2010年11月1日才下发(财税[2010]93号),导致该企业在2009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因“税前违规扣除”造成应纳税所得额计算错误。

三、加强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税务风险虽然只是企业风险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但税务事项几乎贯穿企业经营活动全过程,涉及人、财、物、技术等各个要素。大企业可设立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风险管理战略,明确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对重大风险事项(重大风险事项包括企业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活动等。企业战略规划包括全局性组织结构规划、产品和市场战略规划、竞争和发展战略规划等;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包括重大对外投资、重大并购或重组、经营模式的改变以及重要合同或协议的签订;重要经营活动指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跨国经营业务的策略制定和执行)等进行研究和审议。风险管理委员会应由公司主管风险事务的领导和相关职能部室的负责人组成。建立由各业务部门和管理部门参加的税务联席会议制度及与之配套的沟通机制和问责制度,以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对税务风险的管理责任,增强各部门对决策层意见的执行力度。由于企业的战略规划、重大经营决策和重要经营活动关乎企业的存亡与兴衰,具有复杂的复合风险,其中自然也包括税务风险。这些事项因其重要性而不允许企业存在过高的风险,因此,企业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不但要在事前分析、识别、防范风险,更应着重跟踪监控税务风险。同时,从长远考虑,企业最好能够建立独立的税务管理部门,增加企业内部税务管理人员的数量,分担会计管理部门的工作压力,提高处理涉税事项的准确性,逐步增加企业税务管理人员在战略决策中的话语权。酒泉国税通过每年度的税务决算工作及不定期的税务例会,为油田成员企业提供面对面的税企交流平台,讨论共同关心的税收政策和征管问题,并将邀请税务机关领导、业务能手对油田企业财务人员开展讲座形成一项长效机制长期坚持,油田企业也积极采取邀请税务稽查等方式,主动加强税企联系,提高企业领导和办税员工对最新政策的认识和运用水平。如果能以此为基础,进一步建立健全油田企业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其自我风险防御力和竞争实力无疑会大大增强。

(二)建立和完善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机制。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机制就是税务机关充分采用收集整理的各种数据信息资料,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分析法,对大企业涉税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综合评定,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涉税事项中的错误,实现对大企业整体、实时的控管,这是大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机制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组建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团队,实行专业化评估。二是加强税务信息的采集、整理与存储工作。税务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是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效果的保证,除了大企业按照规定报送的纳税申报、财务会计资料以及税务部门日常掌握的征管资料及有关信息外,要积极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建立与审计、工商、海关、银行、财政部门、证券管理机构等相关管理部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的联系和信息沟通制度。三是积极研究和建立科学的税务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和税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制定风险等级评定和风险预警等级评定。四是开发统一的大企业税务风险评估管理软件。五是积极引导和配合大企业定期进行税务风险评估。酒泉国税通过对油田企业实施驻厂管理模式,大大方便了税务信息的采集、整理和存储,驻企管理分局可以根据油田企业链条式的生产经营特点,充分利用资源和地利优势,积极拓宽信息采集渠道,广泛采集和利用第三方信息,建立?“税源管理信息资料库”,并依托数据库,强化信息管税手段,通过“点线”式分析法对油田企业实施专业化纳税评估,即税务人员以玉门油田分公司分析为点,以上下游企业的产业链条分析为线,向上游和下游采集购进、销售信息,通过进、销两端和第三方信息对比,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从而增强税收信息的时效性,据此与企业申报的销售收入进行比对分析评估,防止企业内部销售不申报收入或延迟申报收入的现象发生,切实防范可能因此而出现的税务风险。

(三)推行针对大企业的专业化纳税服务。大企业的经营特点决定了大企业的税收诉求多,对纳税服务要求高。大企业除了最基本的纳税服务外,更希望税务机关能够提供更多的专业化和个性化服务。纳税服务部门应针对大企业各自而临的税务风险,实行差别管理,必要的情况下实行一对一服务,将控制重大税务风险摆在首位。对大企业可能出现的税务风险,税务部门要事前介入,加强辅导宣传,尤其要加强对大企业重大经营决策、重要经营活动中涉税问题的辅导宣传,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酒泉国税通过对油田企业实施驻厂服务模式,税务人员天天在企业“上班”,让企业有了贴身的“税参”。以前企业需要到国税局办理的税收优惠审批、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固定资产抵扣审核等涉税业务,现在均可在驻企管理分局办理。同时,除现场办理涉税事宜外,驻企管理分局还承担了税收宣传、税企交流、信息采集、专业化纳税评估等职能。税务人员及时向企业相关负责人宣传税收政策,企业财务人员也可随时到油田分局咨询政策法规。税务人员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对企业进行纳税评估,促使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对一些征纳双方意见有分歧的涉税业务,税务人员可以和企业财务人员面对面交流、共同研讨。实践证明:对大企业实施驻厂服务模式,不是简单的对办税服务厅模式与功能的复制,而是注重工作的个性化特点与综合实效作用,在体现全功能、全职能等特点的同时,实现了服务延伸的窗口服务、管理前置的即办服务、项目跟踪的个性服务、专业专长的咨询服务、渠道畅通的信息服务和多元参与的社会服务。在这样的管理和服务模式下,企业财务状况只有越来越规范,涉税风险的防范能力也只会越变越强。

(四)建立基础信息系统。大企业应及时汇编本企业适用的税法法规并及时更新,建立并完善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收集和更新系统,确保企业财务会计系统的设置、更改与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步,保证会计信息的输出能够反映法律法规的最新变化;根据业务特点和成本效益原则,将信息技术应用于税务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大企业应建立系统、有效、动态的税务风险识别体系,时刻注意识别和评估原有风险的变化情况以及新产生的税务风险。该体系可由企业税务部门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实施,也可聘请具有相关资质和专业能力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通过进行税务自查、税务风险评估、建立税务稽查问题库等形式,对税务问题制订可行的完善措施,确保内控制度的不断优化。在实践中,酒泉市局专门组织编写《油田企业税务风险管理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对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涉税事项以税收政策为依据,梳理出6大类102项涉税风险点予以标准化列示,对症下药,提出有针对性的控制措施。对企业来说,《手册》的编写为油田企业合理控制税务风险,防范税务违法行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没有遵循税法可能遭受的法律制裁、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害提供了指导。对税务机关来说,通过组织编写《手册》,税务机关和企业在税务风险防范上达成了共识,在编写过程中,通过税企交流探讨,双方就大量新的税收政策进行了无缝隙对接,一步步引导企业把税务风险作为内控的重要目标,有效的提高了企业的遵从意识,通过这种业务上的对接和人际上的沟通,既和谐了税企关系,使企业税源管理“难以到位”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又实现了管理与服务的统一和双赢。

(五)建立畅通的税企沟通机制。就不能仅仅局限在税收政策的沟通上,还要注重所有涉税信息的横向与纵向沟通。为了避免由于信息不通畅而形成的税务风险,税务机关要积极建立与大企业的税务风险沟通机制,保持信息畅通。当企业对税收政策理解有异议时能及时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当税收政策出现调整时,税务机关要及时将新的税收政策传递给企业,并有针对性的进行培训和讲解,做到统一认识、消除异议。这些信息不仅包括税收法规和政策,也包括企业内部涉税信息的形成、传递、编汇和使用,因此在沟通内容上,比如在确认销售额时,就需要生产、销售、收款、仓储等各个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准确地确定销售时点,并准备好与之相关的原材料、供应单、销货单、审核单等同期资料。酒泉市国税局通过实行驻厂办税,与企业建立起了通畅、有效的零距离沟通渠道和“天然”的信息采集渠道,驻厂管理在全面掌握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生产工艺流程和财务核算方式的基础上,构建了一条税源管理链条,分类专法管理,推进了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驻企管理分局可以尽可能搜集整理企业的历史信息数据,深入了解企业的货物流、资金流和发票流,对企业的原材料采购渠道、存放地,以及资金往来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形成翔实具体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分析相关涉税指标增长、减少变动趋势,可轻松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变动规律,同时,加强对企业税源的预测和分析,关注原油购进价格,成品油销售价格,国际油价变化趋势,企业加工量变化信息,注重月、季税源结构的变化规律,做好月、季税收分析,采用投入产出法、增减因素分析法进行全面的分析和比对,形成详实的税收分析预测报告。同时,在税务稽查过程中,稽查部门通过推行查前告知制度,实行查前辅导,引导企业自查,避免出现税收罚款和声誉损害等风险,进一步提升了税企互信。

(作者单位:酒泉市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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