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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在我国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时间:2022-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BT模式在我国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从我国基础设施目前的需求来看,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基础设施项目上的投资日益增加,但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薄弱,如果不加快发展,它将继续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瓶颈”。采用包括BT模式在内的多种渠道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将是必然趋势,但要充分发挥BT模式的效用,还存在许多障碍。

三、BT模式在我国应用中存在的问题

从我国基础设施目前的需求来看,虽然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基础设施项目上的投资日益增加,但与经济发达国家相比,目前的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薄弱,如果不加快发展,它将继续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瓶颈”。但是,要突破这一瓶颈,在我国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上进行的投资所需要的将是一笔巨大的资金流,而按现有我国中央和地方财政能力,每年基础设施建设所存在的巨大资金缺口,单靠财政投资显然是不现实的。传统的融资方式如商业银行、国际金融组织的信用贷款等也面临诸多困难,因此拓宽我国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渠道就显得尤为重要。采用包括BT模式在内的多种渠道筹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将是必然趋势,但要充分发挥BT模式的效用,还存在许多障碍

1.缺乏明确界定

BT模式作为一种新生的项目融资模式,国外的做法一般是法律先行,实践在后,如前文所述的菲律宾、越南、美国等。我国采用的方式通常为先试点再逐步推进法律法规建设,且自我国引入BT模式进行基础设施投融资建设以来,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法律来明确界定BT模式,仅有建设部2003年的30号文《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对于BT模式的建设给予了一定的鼓励和指导,这对于规范采用BT模式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在意识上形成了一定障碍。

2.缺乏统一及配套的法律规范

BT模式项目涉及投资、融资、工程建设(包括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移交付款等一系列的安排和众多的参与当事人,各参与当事人在项目建设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需通过一系列合同确定,所以BT模式是多个合同的组合,涉及纷繁复杂的多重法律关系,需要相应的统一且配套的法律进行规范(3),而这些配套措施的缺失则形成了基础设施BT投融资建设模式规范操作方面的障碍。

3.欠缺规范合同的指引

目前,我国还没有形成适应于BT模式的通用合同文本,没有形成一整套解决工程索赔、争端的公认惯例,这就无法对BT模式的回购期设置、回报率的设置等问题通过一个较权威的合同规范给予指引,更无法对包括项目的立项审批、投资概算、设计方案的确定、工程质量的检验以及财务审计等方面进行较高层面的细致考虑。另外,由于BT模式项目大多投资额巨大、技术复杂,且建设和资金回收时间长,相关风险较大,而BT模式的运行又涉及主办方、投资方、项目公司、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众多主体,因此其风险分担也非常复杂,也要在规范的指引合同中对BT模式项目的风险分担机制给予一定的指导,这也是BT模式不能规范操作的主要障碍之一。

如前文所述,BT模式显然有助于推动一国基础设施的建设。通过BT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既能保证尽快提高地方基础设施环境质量,也能提高地方财政的资金效率,但只有规范性的操作才能真正实现地方政府引入社会资本的效益。对于解决BT模式规范性操作的障碍,尽快推动BT模式的规范性操作,却有赖于参与各方对于BT模式的认识与了解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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