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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密度与外部密度

时间:2022-06-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5.2.3 内部密度与外部密度如前所述,网络组织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的联系程度,即节点之间的可能联系的最大数,表示这种联系数量的一个关键概念就是网络密度,它被用来衡量一个网络群体内部一个成员和其他成员的平均联系程度。因此,高的外部网络密度增大了跨国公司子公司获取外部知识的可能性,也加强了它的权力。关于跨国公司内部密度问题,从前面对跨国公司组织演变的历史回顾

5.2.3 内部密度与外部密度

如前所述,网络组织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的联系程度,即节点之间的可能联系的最大数,表示这种联系数量的一个关键概念就是网络密度(density),它被用来衡量一个网络群体内部一个成员和其他成员的平均联系程度。这种节点之间实际联系数量越是接近总的可能联系的数量,网络的整体密度就越大,反之则越小。在一个比较大的网络组织中,通常存在一些特殊的次级位置,在这些位置上会有一些牢固、互惠的交互联系。运用这种方法,我们就可以将跨国公司网络组织的分析层次划分为母公司(总部)—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与当地组织之间形成的内、外两个网络。

现在假定一个跨国公司M:M在六个国家分别拥有经营机构A、B、C、D、E、F,以及公司总部H。为了简化分析,我们假设M公司在所有国家所从事的都是单一的相同业务,也就是说M公司是一个单一产业的跨国公司。另外,总部H不同于其他任何子公司,它是一个提供管理、协调和服务的机构,同时假设A是与总部H处在母国的经营机构,负责在本国的经营。这里所说的跨国公司网络指的就是M公司不同的组织成员A、B、C、D、E、F和H之间的关系和联系。

如前所述,M的每一个经营机构都嵌入在独特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环境中,任何具体的交换关系都有独特的组织群(Organization set)与之对应[6](Aldrich and Whetten,1981)。以A经营机构为例,它与供应商SA、购买者BA、监管机构RA等组织之间存在着现实或潜在的交换关系,并且与同行业内的竞争者CA之间存在资源竞争关系。那么,SA、BA、RA、CA等就共同构成了子公司A的组织群OSA。在组织群OSA中,不同的网络成员之间由于内部交换关系而相互联系,我们把这种联系的广度用网络密度表示。另一方面,M中不同组织群之间也可能通过相互交换关系发生关联。比如,A国环境中子公司A的一个供应商可能是另一家跨国公司的海外子公司,它可能同时也是与子公司B(嵌入B国环境中)联系的一个合作伙伴;同样,一个地区的监管机构的行动也可能会影响其他地区类似机构的行动。这种联系在供应商和竞争者之间也存在。事实上在今天这个全球化的时代,处在不同国家环境中的消费者、竞争者以及其他关键行动者之间,都会有一定程度上的跨国联系,而且,这种日益增加的跨国联系对跨国公司的行为会产生影响。从跨国公司M的立场看,前者是以其海外子公司为核心的由东道国当地组织形成的组织群构成的网络,这个网络的密度被称为内部密度(within density);后者是由不同组织群的所有成员构成的网络,表现为不同组织群之间的联系,这个网络的密度被称为交叉密度(cross density)。

上述关于跨国公司网络密度的两个定义是由Bartlett&Ghoshal提出的(Bartlett&Ghoshal,1990),本书拟借鉴网络密度的相关概念,并基于本研究对跨国公司网络组织的定义,对跨国公司网络组织密度进行如下修正和界定:

跨国公司M遍布全球的子公司以及它们的母公司通过相互之间复杂多样的内部联系,共同构成了一个内部网络,这个网络的密度定义为内部网络密度,它可以表示为该跨国公司内部所有单元之间的实际联系与潜在联系之间的比值,所代表和度量的是跨国公司内部单元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这个密度越高,表明跨国公司内部单元之间联系越紧密;同样的,对于嵌入当地环境中的跨国公司子公司(比如B)而言,以该子公司为核心节点形成的外部组织网络的联系程度,我们将其定义为外部网络密度,这个外部网络密度不是用来刻画整个跨国公司M的,而只是用来表示M设立在东道国B的子公司在当地组织群中联系的紧密程度,它的立场是跨国公司M的海外子公司B,具体则可以表示为子公司B所在的组织群内部与B有关的实际联系和潜在的可能联系之间的比值。我们认为,由于跨国公司子公司所处的东道国通常存在很大的文化距离和地理距离,相比对于交叉密度的界定和研究,似乎针对具体东道国环境中的子公司所进行的外部网络密度的界定与研究,更有利于帮助人们理解具体情境中跨国公司的行为特征,而且,也比交叉密度这个概念更具有可操作性。

显然,对于不同的子公司,比如A和B来说,由于它们分别嵌入不同的环境中,或者说是不同的组织群中,其外部网络密度也是不同的。许多学者发现,在日本,一个产业群中不同成员间的联系水平要明显高于一些西方国家;同样,在同一个国家中,不同的产业群内顾客、供应商以及竞争对手等,他们之间的联系也是不一样的,如建筑、印刷、纺织、投资银行业比其他行业的联系就要紧密些(Eccles,1981;Powell,1987;Sabel,Herrigel,Kazis&Deeg,1987;Eccles&Crane,1987)。对于跨国公司而言,子公司所处的外部网络密度的差异,直接反映了该子公司的当地嵌入水平,这种嵌入水平的高低则决定着跨国公司海外机构对当地知识的理解程度和获取水平,尤其处在地理距离和文化距离相对比较遥远的国家,对于当地知识的理解,特别是默会知识的理解,需要相对深的嵌入水平才能够成功,也就意味着要有比较高的外部网络密度。当然,随着海外机构当地嵌入水平的提高和外部网络密度的增大,其对母公司的依赖将减少,权力则相应增大。

例如,位于北美的飞利浦公司曾经拒绝销售荷兰总部研制生产的V2000录像机,甚至倾向于采购日本竞争对手的产品。这种情况在总部设在小国家的跨国公司中比较多见,因为这些国家的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常常比总部控制的资源还要多,赢利贡献也更大。但是,在一些大国的跨国公司中(如美国和英国)也常会出现类似案例,像IT T和联合利华就都发生过类似事情(Bartlett&Ghoshal,1989)。除了资源丰富和距离原因以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这些子公司往往都与当地环境中的关键行动者(企业、政府或者客户,等等)保持着密切关系。因此,高的外部网络密度增大了跨国公司子公司获取外部知识的可能性,也加强了它的权力。

关于跨国公司内部密度问题,从前面对跨国公司组织演变的历史回顾中可以发现,早期的海外子公司具有很大的独立自主性,那时的跨国公司更像是靠所有权维系的、拥有海外分部的国内公司。但是,相关的研究(如Chandler,1986)和今天的现实已经证明,由于全球通信和交通设施的发展,跨国公司内部子公司之间的交流越来越快速便捷,这大大提高了跨国公司的内部网络密度,而内部网络密度的提高,一方面使得跨国公司全球子公司之间的专业化程度得以提高。仍然以电信行业的IT T为例,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IT T在欧洲的每一家子公司都拥有产品开发、制造、营销等职能,而公司规模包括高层管理者在内也不超过100人,完全是国内母公司的“微缩版”,母公司资源高度分散化,而子公司的专业化程度很低。

这个行业的情况在1980年代以后发生了深刻变化:虽然子公司的外部网络密度也提高了,但同时伴随一些行业标准技术的出现以及全球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加上相关通信技术的支持,使得跨国公司的内部网络密度也得到了实质性的提高,从而促进了跨国公司内部机构之间的全球联合,以及相关知识的跨境转移和分享,大大提高了跨国公司全球知识协同效应,前面第4章中所探讨的关于跨国公司R&D全球分散化行为,实际上可以看作其通过外部和内部网络密度的提高,实现在全球搜寻、获取、转移和整合知识的一种努力。这种行为意味着,通过内部网络密度的提高,使得跨国公司有可能在全球任何一个它认为必要的区位从事学习和创新活动[7]

我们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跨国公司网络组织内部密度和外部密度的概念,并运用这两个概念来衡量在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通过全球网络获取和转移、分享知识的新行为。其中,外部网络密度可以衡量跨国公司子公司的当地嵌入程度,或者说,可以衡量其与当地组织间的联系程度,而从组织学习角度看,如果两个组织之间存在着强关系,也就是联系密切,将有利于知识的获取,尤其是那些对路径具有比较强依赖性的默会知识的获取;内部网络密度可以衡量跨国公司内部单元之间的联系程度,这种联系有助于跨国公司内部单元间知识的转移和分享,也有利于竞争优势在组织内的转移。内部网络密度和外部网络密度的提高同时对传统的跨国公司内部层级结构提出了挑战,使得跨国公司组织内部也越来越向着网络化方向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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