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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成果共享

时间:2022-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发展成果共享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而目前发展势头最猛的是私有经济。既然财产共有难以实行,就应在实现消费上的相对公平与正义、发展成果共享上下工夫。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缩小贫富差距主要体现在缩小消费差距上。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为一种政治理念应成为共识,并且要有相应的制度、政策体制支持。

三、发展成果共享

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而目前发展势头最猛的是私有经济。随着私有经济的快速发展,到本世纪中叶,我国基本实现现代化之时,私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将越来越大,成为整个社会经济的基础。能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之际,将私有经济全部取缔呢?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到那个时候,我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也仅仅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人民的生活还不是很富裕,还需坚持不懈地发展经济,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能将富有活力的私有经济一概抹煞呢?重返一大二公的公有制,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将会是毁灭性的打击,人民群众是不会答应的。尤其是,到了那个时候,现在的年轻人中的佼佼者将成为国家的领导者,他们这一代人脑海中没有所谓的“公有制情节”,怎会有取缔私有、重返公有这样的举措呢?再说,随着时代的变迁,全球化的趋势越来越明显,我国的资本走出去,外国的资本走进来,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再要搞单一的公有制,实在是天方夜谭。多种所有制并存,私有经济的比重越来越大,是不可逆转的。改变私有制不太可能,又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公平与公正,该怎么办呢?笔者认为,更多地应体现在消费公平、成果共享上。

我们知道,判断“富”与“穷”的主要依据是占有财产的多寡。有鉴于此,笔者认为,欲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消除贫富差距也只能是一厢情愿而已。财产的多寡与消费水平的高低是有内在联系的,一般地说,财产多,消费水平高,财产少,消费水平低。但财产的多寡与消费水平的高低并不能画等号。财产多的人并不一定就是高消费,其中有的视节俭为美德,生活并不奢侈浪费;而财产少的人,在消费上也不一定精打细算,量入为出过紧日子。尤其是,人们的消费是有限度的。你再富有,只能睡一张床,吃三餐饭,开一辆车。当富人的财产积累到相当数量后,其消费水平不可能随着财富的增长而按比例增长。社会主义的终极价值追求是全社会成员都能过上好日子,实现社会成员的普遍幸福。既然财产共有难以实行,就应在实现消费上的相对公平与正义、发展成果共享上下工夫。

“共有”与“共享”,既有联系,更有区别。“共有”是指财产为民共同所有,是一种全民所有的公有制,集体所有制仅仅是一定范围内的公有,尚不能称之为“共有”。从理论上讲,只要措施到位,“共有”将遏制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产生,确有其长处,但问题在于,从人的本性看,从原苏联的实践和我国改革开放前的实践来看,“共有”缺乏激励机制,反而会挫伤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于发展生产不利。生产决定消费,生产发展不起来,物质产品达不到极大丰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难以提高,就过不上好日子。原苏联抛弃了“共有”之路,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也是对此路作出了带有根本性的调整。这表明“共有”的路子在实践中遇到困难,不太行得通。既然如此,退而求其次,不追求难以实现的财产共有,而将着眼点放到消费“共享”上来,这也许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各个家庭之间,在经济方面,存在收入差距、财产差距、消费差距。收入高不等于财产多,消费水平与财产多寡也不完全成正比。只要实行市场经济,就应当承认由市场决定的较大的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但可以将消费差距缩小到一定的范围之内。消费,包括个人消费与公共消费。政府可以通过扩大公共消费,做到在公共消费上基本平等,尽量缩小消费差距,提高人民群众消费水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缩小贫富差距主要体现在缩小消费差距上。从全国来看,城市中的困难、弱势群体和农村的农民及进城的农民工,是解决“共享”中的难点。这部分人数量大,涉及面广,要让他们都享受发展成果,过上体面的生活,是最为艰巨的任务。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为一种政治理念应成为共识,并且要有相应的制度、政策体制支持。在这个方面,要做的工作很多。主要突破口是社会改革,包括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保障房等。

谈到建立社会保障制度,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目前我国经济不够发达,资金缺乏,尚不具备建立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条件,现在来谈这个问题,为时尚早。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有失偏颇。瑞典、不丹等国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方面的成功经验,可以给我们以启迪。1932年,瑞典社民党在选举中获胜,并连续执政四十多年,成功地创造了瑞典模式。当时,瑞典的人均GDP是1234.9瑞典克朗,在欧洲排名大约第7位。二次世界大战后,瑞典的社会福利体制逐步建立,全民就业、全民养老金、全民医疗保险、全民免费教育,一项一项的计划逐步落实,瑞典进入了一个“黄金发展期”。到了1980年,瑞典人用了大约20年时间,使人均GDP达到了57161瑞典克朗,比1960年增加约6.6倍。瑞典不仅成为世界上最发达国家之一,而且在联合国社会发展排名中名列第四。瑞典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时,经济并不很发达,可供切割蛋糕并没有多大。但社民党认为,必须公平地划分蛋糕,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一个“自由、平等、民主和合作”的社会,为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基础。经济不太好,蛋糕难以做大的时候,越要讲究分配的公平,越要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瑞典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在不要求、也没有平分资本所有者资产的情况下建立起来的,它们实行的是所谓“经济领域私有化+社会领域社会化”的模式。我国是一个大国,人口众多,国情与瑞典不同,不可全盘照搬瑞典模式,但瑞典在经济尚未发展起来之时即重视分配公平的做法是值得借鉴的。

我国近邻不丹王国,面积为3.8万平方千米,人口70万,物质生产水平相当低。上世纪70年代初,不丹第四代国王提出“国民幸福总值”一说,其中包括社会经济均衡发展,保护自然环境,保护传统文化,实行善治良政。在这一理念的指导下,不丹全民享受免费医疗福利和教育福利,同时为了保护环境,没有急功近利地开发土地,并对入境旅游人数进行严格限制。正因为如此,在2007年荷兰鹿特丹大学发布的《世界幸福数据库》排名中,不丹据第六,远高于许多发达国家。经济较为落后的不丹能如此做,我国经济总量已据世界第二,还有什么理由再拖延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制的步伐呢?!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大量资金。连世界上最富裕的美国都为这笔庞大的开支而忧虑,我们该怎么解决呢?我国还是发展中国家,还没有全面进入中等收入阶段,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不宜向发达国家看齐,实行欧洲式的社会福利制度并不现实,也容易误入歧途。不能把目标定得太高,一定要从我国实际出发。但必须确立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这一制度的受益面必须覆盖全体国民,应实行穷人优先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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