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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整理项目的竣工验收

时间:2022-06-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投资的重点、示范项目竣工初验由省组织,竣工终验由国土资源部组织;补助项目由省组织竣工验收,结果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4.3 土地整理项目的竣工验收

4.3.1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概述

4.3.1.1 竣工验收的含义

项目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周期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我国建设工程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有建设工程就有项目管理,竣工验收又是项目管理的主要内容和终结阶段的重要工作。实行竣工验收制度,是全面考核建设工程,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标准,项目是否能够交付生产、使用,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所有建设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和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建设完毕,具备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都要组织竣工验收。

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一种,是指工程竣工后,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与支出预算和经审定的项目规划设计及预算等,依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3]21号)、《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及其他相关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土地整理项目进行的全面检验和综合评价的活动。

其竣工验收除了与一般建设项目相同的项目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项目规划设计与预算执行情况,工程建设质量、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以及工程管护措施等内容之外,还包括土地权属管理情况,这是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的重点内容和特色之一。

4.3.1.2 竣工验收的任务

项目经过竣工验收,由施工单位交付项目承担单位,并办理各项移交手续,标志着项目的结束,也就是建设资金转化为使用价值。对于国家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来讲,其主要任务包括以下方面。

(1)项目承担单位、勘察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包括各主要的工程分包单位)要分别对项目的决策和论证、勘察和设计以及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最后的评价,实事求是地总结各自在项目建设中的经验和教训。这项工作实际上也是对项目管理全过程进行的系统检验。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还应组织有关人员对整个项目进行工期分析、质量分析和成本分析。

(2)要办理建设工程的验收和交接手续、竣工结算和竣工决算、工程档案资料的移交、工程保修手续等。总之,在这个阶段要把整个项目的结束工作、移交工作和善后清理工作全部办理完毕。

(3)对项目承担单位来讲,应该把工程竣工作为一个过程看待,做好收尾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以便顺利通过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的项目竣工验收。

4.3.1.3 竣工验收的程序

土地整理项目竣工后,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批准下达的项目计划与预算,依据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按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统一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包括竣工自验、竣工初验和竣工验收(终验),如图4-6所示。

根据《国家投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土资发【2000】 316号),国家投资的重点、示范项目竣工初验由省组织,竣工终验由国土资源部组织;补助项目由省组织竣工验收,结果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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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6 土地整理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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