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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时间:2022-06-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任务二 确定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任务目标1.了解进出口商品的计价原则和方法。本节将对价格的确定及价格条款的签订等问题作详细介绍。因此,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必须充分考虑影响价格的种种因素。如规定“由双方在2010年3月1日协商确定价格”。

任务二 确定国际贸易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任务目标

1.了解进出口商品的计价原则和方法。

2.知道进出口商品的价格构成。

3.熟悉FOB、CFR和CIF的价格转换。

4.能计算佣金和折扣。

5.熟悉价格的表示方法。

导入案例

小张是一名中等职业学校国际商务专业的毕业生。不久前,他顺利通过广东顺丰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业务部的面试,成为该公司的一名正式员工。业务主管觉得小张是个可造之材,有意培养他独立开展业务的能力。但要成为业务员须要具备扎实的贸易知识和丰富的贸易经验,小张内心有点紧张并决定继续充电学习。这几天,他购买国际商务类书籍时产生了疑问:假如国际买卖合同中的货物是书籍,其价格应该如何表达呢?是否可以表达为“¥25.00/PC(每本书25.00元)”?

在进出口贸易中,商品价格的确定,对交易双方来讲,是一个核心问题,它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现实利益。双方如何确定一个合理价格,要考虑到影响价格的诸多因素。同时,在合同的价格条款中,准确表述商品价格也非常重要。价格表述不规范,容易引起纠纷,致使合同双方遭受损失。本节将对价格的确定及价格条款的签订等问题作详细介绍。

一、进出口商品的计价原则和方法

(一)计价原则

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必须遵守下列三项计价原则。

1.以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为依据

这是三项原则中最重要的一项。所谓国际市场价格,通常是指在国际贸易中,在一定时期内具有代表性的成交价格。国际市场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着商品的价值上下波动,进出口商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获得作价的参考依据。

(1)商品在国际集散中心的市场价格;如纽约市场的棉花价格、伦敦市场的茶叶价格、芝加哥市场的小麦价格等。

(2)主要进口国家或地区对某商品的进口价格,以该商品输往当地市场的国际贸易价格为依据。

(3)主要出口国家或地区对某商品的出口价格。

某些没有国际市场价格的商品,也应参照类似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作价。

2.贯彻国别(地区)政策

在一般情况下,商品要按国际市场价格水平作价,但有时为了配合我国的外交政策,对有些国家或地区的价格,可以略低于国际价格水平出售,也可以略高于国际市场价格购买。

3.结合购销意图

制定某商品的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应该结合购销意图。在国际市场价格水平的基础上,可根据购销意图来确定,即可略高或略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二)计价方法

在国际货物买卖中,进出口商品价格的确定是买卖双方最为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因此,确定进出口商品价格时,必须充分考虑影响价格的种种因素。在实际业务中,作价办法有很多,根据具体交易的情况,通常采取固定价格和非固定价格两类。

1.固定价格

这是国际货物买卖中常见的一种做法,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合同中的价格可以由当事人用明示的方法规定,也可用默示的方法规定。主要当事人根据合同或事先约定可以将价格明确具体地确定下来,都可以算作固定价格。按照各国法律规定,合同价格一经确定,就必须严格执行,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或经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更改。这种固定价格方式具有明确、具体和便于核算的特点,但同时当事人也要承担从签约到交货付款,乃至转卖时价格波动的风险。一些不守信用的商人很可能为逃避巨额损失,而寻找各种借口毁约。

2.非固定价格

非固定价格习惯上称为“活价”,在实际业务中大体上可分为下述几种。

(1)暂不固定价格,具体价格待定 可分以下两种。①在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定价时间和定价方法。如规定“在装船月份前30天,参照当地及国际市场价格水平,协商议定正式价格”或“按提单日期的国际市场价格计算”。②只规定作价时间。如规定“由双方在2010年3月1日协商确定价格”。由于此种方式未就作价方式作出规定,容易给合同带来不稳定性,因此,这种方式一般只适用于双方有长期交往并已形成比较固定的交易习惯的合同。

(2)暂定价格 即暂定作价法,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规定一个临时价格,待日后交货期前一定时间,双方再确定最后价格。例如:每件350港元CIF香港(备注:上列价格为暂定价,于装运月份15天前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价格)。此种做法若缺乏明确的定价依据,双方可能商定最后价格时各持己见不能取得一致,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所以订有暂定价格的合同有较大不稳定性。

(3)部分固定、部分不固定价格 在一些长期分批交货的交易中,双方可以协商规定,对于近期内交货的部分采用固定价格,其余采用不固定作价办法。

(4)滑动价格 即滑动价格作价法,是指先在合同中规定一个基础价格(Basic Price),交货时或交货前一定时间,按工资、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指数作相应调整,以确定最后价格。这种定价方法主要针对成套设备、大型机械和初级产品等货物的进口,因为从合同签订到履行需要较长的时间,由于原材料、工资等成本因素的变动可能会引起价格的大幅波动,为了避免承担过大的风险,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采用滑动价格。比如规定基础价格,同时备注:以上基础价格将按某调整公式予以调整。

二、进出口商品价格的构成

国际贸易中商品价格的表述有别于国内贸易,一般由成本、费用和利润三部分组成。

(一)出口商品价格构成

(1)成本,指进货成本(含税)或生产成本或加工成本。实际采购成本及出口退税收入计算公式如式(6-1)和式(6-2)所示。

例如:某公司采购A产品的含税进货成本为人民币1 000元,所含增值税税率为17%,若A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为9%,则该产品的实际采购成本为:

实际采购成本=[1 000-1 000×9%/(1+17%)]元=923.10元

(2)费用,国内费用(包装费、仓储费、内陆运费、认证费、商检报关费、出口捐税、垫款利息、经营管理费、银行费用等)和国外费用(出口运费、出口保险费、佣金等)。

(3)利润,即预期收入,通常以生产成本或出口成本或出口报价为基数计算。

例如:某公司出口B商品,生产成本为每单位600元,出口的总费用为每单位100元,若公司预期利润率为6%,公司对外报FOB价,则以生产成本、出口成本、出口价格为基数计算的利润额分别为:

以生产成本为基数计算:利润额=600元×6%=36元

以出口成本为基数计算:利润额=(600+100)元×6%=42元

以FOB价(出口报价)为基数计算:利润额=(600+100)元×6%/(1-6%)=44.68元

(二)进口商品价格构成

(1)成本,如进口货物的FOB价。

(2)费用,如海运或其他运费、保险费、进口税费、目的港码头捐税、卸货费、检验费、银行费用、报关提货费、仓储费、国内运杂费、佣金等。

(3)利润,即预期收入。

进出口商品使用的贸易术语不同,其价格也不同。图6-2反映了不考虑折扣和佣金时三种常用贸易术语下出口商品价格的组成及其相互关系。

图6-2 FOB、CFR、CIF三种术语下商品价格及关系图

三、FOB、CFR、CIF三种价格术语间的换算

不同的贸易术语表示的价格构成因素不同。FOB术语中不包括从装运港直至目的港的运费和保险费;CFR术语则包括从装运港直至目的港的通常运费;CIF术语中既包括上述通常运费,又包括通常保险费。

1.FOB价格换算为其他价格

FOB价格换算为其他价格的公式如式(6-3)和式(6-4)所示。

2.CFR价格换算为其他价格

CFR价格换算为其他价格的公式如式(6-5)和式(6-6)所示。

img55

3.CIF价格换算为其他价格

CIF价格换算为其他价格的公式如式(6-7)和式(6-8)所示。

上述公式中,涉及一个投保加成的概念。所谓“投保加成”是指被保险人一般把货值、运费、保险费,以及专售该笔货物的预期利润和费用的总和即CIF总值作为保险金额,按该金额的110%投保,超出的10%即“一成”,被称为“保险加成率”;110%即为“投保加成”。

例如:某公司出口货物对外报价为每公吨2 000美元CIF NEW YORK,每公吨货物出口运费为150美元,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1%,则其FOB价应为:

FOB价=[2 000×(1-1%×110%)-150]美元=1 828美元

四、佣金和折扣

在合同的价格条款中,有时候会涉及佣金(Commission)和折扣(Discount)。价格条款中所规定的价格,可分为净价和含佣价。正确运用佣金和折扣,可以加强对外竞争能力,调动外商经营我国商品的积极性,也是一种竞争的需要。

(一)佣金

1.佣金的含义

所谓佣金,就是指中间商因介绍生意或代买代卖而取得的劳务酬金。例如,出口商支付佣金给销售代理人,或进口商支付佣金给采购代理人。因此通常适用于进出口商与代理人或中间商签订的合同。凡是在合同价格条款中明确规定佣金的百分比的,叫做“明佣”。若在合同价格条款中,未标明佣金的百分比,甚至连“佣金”字样也不标示出来,而是由当事人暗中约定佣金的,叫做“暗佣”。

2.佣金的表示方法

(1)用文字说明来表示,即在商品的价格中包含佣金。在国际贸易中,这是最常用的。

例如:“每公吨500美元CIF伦敦,包括3%佣金。”

USD500per M/T CIF London Including 3%Commission.

(2)加注佣金的缩写英文字母“C”和佣金的百分比来表示。

例如:“每公吨200美元CIF C2%旧金山”。

USD200per M/T CIF San Francisco Including 2%Commission.

(3)用绝对数来表示,即佣金不与价格挂钩,而与商品的数量挂钩,用每单位商品佣金绝对数来表示。

例如:“每公吨付佣金30美元”。

USD30per M/T for Commission.

有些中间商为了从买卖双方获得“双头佣金”或为了逃税,往往要求在合同中不规定佣金,而另按双方暗中达成的协议支付。对佣金的规定应合理,其比率一般为1%~5%。

3.佣金的计算

计算佣金有不同的方法,最常见的是以买卖双方的成交额发票金额为基础计算佣金。例如,卖方报价为某货物每公吨5 000美元CIF C3%纽约,则每公吨货物应支付的佣金为150美元。卖方每公吨实际收入应为4 850美元。

计算公式如式(6-9)和式(6-10)所示。

img57

上述式(6-9)和式(6-10)也可以写成式(6-11)。

img58

例如:买方要求按FOB价实付100美元(即净价为100美元),当佣金率为5%时,含佣价应是:

含佣价=100美元/(1-5%)=105.26美元

若已知净价,则含佣价的计算公式如式(6-12)所示。

img59

4.佣金的支付方法

佣金的支付通常有以下三种方法:

(1)从货价中扣除,即合同中规定价格为含佣价,买方实际支付价格为扣除佣金之后的价格;

(2)待出口商收妥货款后,再按事先约定的期限和佣金率,汇付给中间商;

(3)如果采用信用证付款,则在信用证中规定佣金议付时直接从信用证款项中扣除,称为“议扣”。

案例分析6-1

某公司按CIF C5%价格对外成交一笔出口业务,总金额为10万美元,但来证金额为9.5万美元,并用特殊条款表明:5%of the CIF value to be deducted at negotiation and remitted to us for payment to this opener。后经办人员又对外付出佣金4 750(95 000×5%)美元,如此付佣是否正确?为什么?

分析

这种付佣显然是不正确的。因为我方重复支付了佣金。合同中规定的CIF C5%的总金额为10万美元的价格,是包含佣金的价格,所以,要么来证金额为10万美元,要么来证金额为9.5万美元,这是可以接受的,说明9.5万美元是已经扣除了佣金的净价,但不能在来证中再加列特殊条款,另外再收取佣金。

(二)折扣

1.折扣的含义

折扣是指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一定百分比的减让,即在价格上给予适当的优惠。凡在价格中明确规定折扣率的,叫做“明扣”;凡交易双方就折扣问题已达成协议,而在价格条款中却不明示折扣率的叫做“暗扣”。国际贸易中使用的折扣名目很多,折扣直接关系到商品的价格,正确运用折扣,有利于调动采购商的积极性和扩大销路,在国际贸易中,它是加强对外竞销的一种手段。

2.折扣的规定方法

(1)用文字或字母“D”表示。

例如:每公吨150美元CIF纽约,含1%折扣。

USD150per Metric ton CIF New York including 1%discount.

或写成USD150per Metric ton CIF New York less 1%discount.

或写成USD150per Metric ton CIF D1%New York.

(2)用绝对数来表示。

例如:每公吨折扣30美元。

USD30per Metric ton for discount.

3.折扣的计算

计算公式如式(6-13)和式(6-14)所示。

例如:我国某公司以每公吨520美元CIF香港,含2%折扣的价格对外出口一批货物,那么我方每公吨扣除折扣后的净收入为520美元×(1-2%)=509.6美元。

4.折扣的支付方法

折扣一般是买方支付货款时预先扣除。也有的折扣金额不直接从货价中扣除,而按暗中达成的协议另行支付给买方,这种做法通常在给“暗扣”或“回扣”中采用。

5.佣金和折扣的区别

(1)佣金是中间商的报酬,折扣是卖方给买方的优惠。

(2)佣金应纳税,折扣不需纳税。

(3)佣金通常由我出口企业收到全部货款后再支付给中间商或代理商,折扣一般由买方支付货款时扣除。

五、合同中的价格条款

(一)合同中价格条款的内容

买卖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一般包括单价(Unit Price)和总值(Total Amount)两项基本内容。

1.单价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单价比国内贸易的单价要复杂,主要由计量单位(如公吨)、单位价格金额(如300)、计价货币(如英镑)和贸易术语(如CIF伦敦)四项内容组成。可写成“每公吨300英镑CIF伦敦”(GBP300per M/T CIF London)。

国际贸易合同中,常见的单价条款如下:每公吨400美元CIF纽约(USD 400per Metric Ton CIF NewYork)。

(1)计量单位。

一般说来,计量单位应与数量条款所用的计量单位一致。若计量单位为公吨,则数量和单价中均应用公吨,而不能用长吨或短吨。

(2)单位价格金额。

要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价格,正确填写在书面合同中,若金额写错容易引起争议。

(3)计价货币。

表示计价货币时,必须明确是哪一个国家的货币,单价和总金额中所用的货币必须保持一致。

(4)贸易术语。

在此项内容中,首先,要注意正确运用贸易术语的变形来划分术语本身不能明确的责任义务的划分(如装货费、卸货费、佣金和折扣等);其次,要根据不同术语的含义和合同约定加注装运港(地)或目的港(地);再次,为避免重名港口引起的误解,有时还必须加注国别或地区名称。

2.总值

总值(Total Amount)是单价和数量的乘积。在总值项下一般也同时列明贸易术语。总值所使用的货币必须与单价所使用的货币一致。总值除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外,一般还用文字表示,填写金额要求认真细致,计算正确,防止差错。

(二)合同中价格条款示例

以下为合同中价格条款示例。

(1)每套75德国马克CFR汉堡净价。

DM75PER SET CFR NET HAMBURG.

(2)每打125港元CIF C5%香港(或CIF香港含5%佣金)。

HKD125PER DOZ.CIF C5%HONG KONG(OR CIF HONG KONG INCLUDING 5% COMMISSION).

(3)每公吨300美元FOB上海,以毛作净。

USD300PER METRIC TON FOB SHANGHAI,GROSS FOR NET.

(三)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价格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为了使价格条款的规定明确合理,必须注意下列事项。

(1)合理确定商品的单价,防止作价偏高或偏低。

贯彻我国进出口商品作价原则,考虑各种价格影响因素,并结合购销意图来确定适当的价格水平,防止偏高或偏低。出口商品价格过高不利于市场的开拓,过低会造成外汇收入的减少,甚至会导致反倾销诉讼。进口商品如果价格过高会导致外汇的浪费,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2)根据经营意图和实际情况,在权衡利弊的基础上选用适当的贸易术语。

贸易术语可以反映商品的价格构成,而各种贸易术语的价格构成各不相同,运费、保险费是价格的一部分,因此,选用贸易术语时,应考虑运费、保险费的因素。一般来说,在出口贸易中,我方应争取选用CIF和CFR术语。在进口贸易中,应争取选用FOB术语。对FCA、CPT和CIP术语的选用也应按上述原则掌握。这样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运输事业和保险事业的发展。另外,选用贸易术语时,还应注意运费变动的趋势。当运费看涨时,为了避免承担运费上涨的风险,出口时应选用FOB术语,进口时应选用CIF或CFR术语。当采用由我方安排运输的贸易术语时,则应对货价进行调整,将运费上涨的风险考虑到货价中去。

(3)争取选择有利的计价货币,以免遭受币值变动带来的风险,如采用不利的计价货币时,应当加订保值条款。

(4)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的作价方法,以避免价格变动的风险。

(5)参照国际贸易的习惯做法,注意佣金和折扣的合理运用。

在合同价格条款中,有时会涉及佣金和折扣,正确运用佣金和折扣,有利于调动中间商和采购商的积极性和扩大销路。

(6)如果交货品质和数量约定有一定的机动幅度,则对机动部分的作价也应一并规定。

(7)如果包装材料和包装费另行计价时,对其计价办法也应一并规定。

(8)单价中涉及的计量单位、计价货币、装卸地名称,必须书写正确、清楚,以利合同的履行。

导入案例解答

通过对签订国际贸易合同价格条款相关内容知识的学习,小张明白了,把书销往国外,对外报价不可以是“¥25.00/PC”。正确报价不仅要使用外国人能看懂的文字,还必须明确双方交接货物的具体条件,如采用何种贸易术语,采用人民币元还是澳元等(因为世界上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的货币单位是“元”)。所以如果进出口买卖合同的货物是书籍,则正确的单价表示方法是“CNY25.00/PC+贸易术语”,如“CNY25.00/PC CIF London”即“一本书25.00人民币元CIF伦敦”。

本节案例

某年5月3日,某国D公司(中间商)给H进出口公司(出口商)来电,要求购买A商品20万镑,请H公司报价。H公司于5月5日去电,提出以下交易条件:同意供货20万磅,分5次装运,从当年8月至12月,每月各装4万磅,单价为CIF C2%每磅1.38美元,目的港为中东某港口,发盘有效期至5月10日止。

5月9日,D公司来电称:“你5日电悉,已说服我中东客户接受你方价格,请考虑数量22万磅,5月至12月平均装运,电告合同号码。”

H公司准备缮制书面合同时,发现原盘单价因核算错误,原定价每磅1.52美元,每磅低报价格0.14美元,若按此成交,将损失外汇28 000美元(按原盘20万磅计算)。H公司顿感十分被动,随即对D公司来电进行分析,以求良策。在分析过程中,H公司发现仍有挽回损失的余地,理由有三:一是D公司表示接受报价时所用“接受”一词为“ACCEPTING”,并非“已接受(ACCEPTED)”,可理解为“正在接受中”,有不肯定的意思;二是对数量和装运期的条件虽提出“请考虑”字样,但对原发盘已作了实质性变更;三是“电告合同号码”意为请H公司作接受的表示,可视为D公司的还盘。经慎重考虑,H公司5月10日复电:“你9日电悉,只供20万磅,8月至12月交货,信用证必须于5月25日开到,5月11日我方确认有效。”复电中未提D公司来电是接受还是还盘,也未提出发盘价格有误,仅增加了一个5月25日开到信用证的条件,有效期只留两天。D公司5月12日来电接受H公司10日去电,但超过有效期一天。电文有关条文如下:“你10日电确认,电告合同号以便开立信用证。”

H公司13日去电:

“你5月12日电悉,现询盘甚多供货紧张,因有效期内你复电未到,货已他售,若有货供当即电告。”

D公司15日来电:

“你13日电悉,20万磅货我电发出仅迟数小时,请电告合同号码,以便开立信用证。”

H公司经研究后5月18日去电:

“你15日电悉,实无货供应,兹介绍另一规格货物××,可供10万磅,如有兴趣请电告。”

D公司后来又多次来电要求按原定价及数量执行,均被H公司婉言拒绝。

5月25日,H公司看时机已成熟,去电:“经我方与厂方努力,可供A商品150 000磅,CIF C2%1.52美元,10月至12月平均装运,限5月31日确认。”

D公司5月30日来电:“你25日电悉,已说服客户接受,电告A商品150 000磅合同号码。”

至此,这笔交易终以每磅CIF C2%1.52美元的价格告成,从而使H公司避免了大额损失。

请分析本案例应吸取的经验教训。

分析提示:

(1)出口报价必须慎之又慎。20万磅的交易,金额巨大。“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业务员发盘前应详细审核发盘的内容,特别是价格,只有确有把握时,才能正式对外发盘。本案之所以费尽周折,差点造成损失,主要是由于核算出口价格时的疏忽,这点是应该引以为戒的。

(2)对外报价中若出现问题,应保持头脑冷静,采取正确的策略,做好矛盾的转化工作。本案中,H公司变被动为主动,是把D公司5月9日的“接受”定位“还盘”,但在5月10日给D公司的还盘中并未直接指出,避免了可能引起的纠纷;同时又增列了5月25日开到信用证并给两天有效期的条件,既合情合理,又迫使客户接受超过有效期一天,使自己不再受5月5日发盘的约束,对扭转被动局面起关键作用。倘若H公司说明前报价有误,或改报新价,等于促使对方坚持以5月9日来电为“接受”来使自己成交,必将更加被动。

(3)善于抓住对方的失误,做到言之有据,据理力争。D公司5月9日来电的原意是接受H公司5月5日20万磅商品的发盘,同时要求按相同价格增供2万磅,但意思表达不明确,为H公司留下了可乘之机。如果D公司5月9日来电明确表示接受5日电,再增供2万磅,则合同成立后2万磅则成为新的递盘,这样,H公司误报价格所造成的损失,就不易挽回了。由此可见,表示接受一个发盘时,随意添加或更改发盘条件,很容易使自己陷入被动,丧失成交机会。H公司的明智之举是利用了对方接受意思表达含糊的空子,因势利导,为自己解脱困境创造了条件。

项目六·任务二实训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合同价格条款规定为“每公吨CIF大阪100美元”,这种价格是(  )。

A.净价  B.含佣价  C.离岸价  D.成本价

2.某公司对外报价为CIF价150美元,外商要求改报CIF C5%,我方应报价为(  )。

A.157.0美元  B.157.4美元  C.157.8美元  D.157.9美元

3.下列单价条款对佣金描述正确的有(  )。

A.每公吨150美元CIF上海,包括2%的佣金

B.每公吨150美元CIF上海,每公吨付佣金3美元

C.每公吨150美元CIF上海

D.每公吨150美元CIF上海,包含佣金

4.合同中的单价条款不包括(  )。

A.总值  B.计量单位  C.单位价格金额  D.计价货币

二、判断题

1.CIF价不包括国外保险费。(  )

2.在合同中选择固定价格是最佳的做法。(  )

3.出口成本价格就是出口成交价格。(  )

4.佣金是卖方给买方的价格减让。(  )

三、分析题

请分析下列我方出口单价的写法是否正确。如有错误或不完整,请更正或补充。

1.每码3.50元CIF C纽约。

2.每箱500英镑CFR净价英国。

3.每公吨1 000美元FOB伦敦。

4.每打100法国法郎FOB净价减1%折扣。

5.2 000日元CIF上海包含佣金2%。

四、案例题

某公司A与另一公司B签订一份为期10年的供货合同。规定:A公司每月向B公司供应10公吨1级菜油,价格每季度议订一次。同时规定:“如双方发生争议,应提交仲裁处理。”但该合同执行了半年后,甲方提出因合同价格不明确,主张合同无效,后报经仲裁裁决。问合同中价格条款是否明确,你认为应该如何处理争议?

五、计算题

1.我某公司向外商报价每公吨1 000美元CFR曼谷,而外商来电要求改报CIF曼谷含5%佣金价。我方应报CIF C5%曼谷价为多少?(注:设保险费率合计为0.85%)

2.如果我方向外商报价为CIF纽约每公吨520美元,含折扣2%,那么我方扣除折扣的净收入是多少?

项目六·任务二实训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D 3.A 4.A

二、判断题

1.× 2.× 3.× 4.×

三、分析题

1.错误。可更正为“每码3.50元CIF纽约”或“每码3.50元CIF C2%纽约”。

2.错误。可更正为“每箱500英镑CFR伦敦”。

3.错误。可更正为“每公吨1 000美元CIF伦敦”。

4.错误。可更正为“每打100法国法郎FOB天津,减1%折扣”。

5.错误。可更正为“每打2 000日元FOB上海,包含佣金2%”。

四、案例题

本案例合同中的价格条款不够明确。它属于非固定价格的定价方法。虽然规定了定价时间,但没有明确规定定价方法,因此容易引起争议。对此争议,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补充定价的方法。如“按提单日期的国际市场价格计算”等。

五、计算题

img61

因此,我方应报CIF C5%曼谷价为1 125.8美元。

img62

因此,我方扣除折扣的净收入是509.6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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