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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对大都市区相关概念的分歧

时间:2022-06-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1.2 国内对大都市区相关概念的分歧在中国学术界,学者们对大都市区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甚至可以用混乱来形容。这就使得讨论这些相关概念的异同成为研究中国大都市区以及相关问题的“必修课”。

1.1.2 国内对大都市区相关概念的分歧

在中国学术界,学者们对大都市区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认识,甚至可以用混乱来形容。使用较为频繁的相关词汇主要有都市圈、城市群、大都市带、都市连绵区、城镇群体等,在大都市区的界定标准方面,也是存在各种不同的标准和方案。这就使得讨论这些相关概念的异同成为研究中国大都市区以及相关问题的“必修课”。

如前所述,从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对大都市区的理解来看,彼此之间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这与中国学术界对大都市区令人眼花缭乱的理解和阐述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之所以出现这一差别,笔者认为有内外两个主要因素:外因是美、日、德等国家的政府部门对大都市区进行了权威的官方界定,并以此作为基本统计和研究的地域单元,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学术界对这一概念的随意阐释与发挥;内因是由于中国与西方国家语言上的差异,使得在引入一些西方的学术概念时,不同的学者在译法上存在差异,导致国内学术界对大都市区及其相关概念认识上的混乱。笔者以国内学者对Megalopolis一词的理解为例,来说明这一问题。

Megalopolis最早由法国地理学家戈特曼(Jean Gottmann)于1957年提出。他对美国东北沿海城市化地区进行研究后发现,该地区从新罕布什尔州到弗吉尼亚州之间沿主要交通干线已经形成了一个主轴约600英里长、居住人口3 000万的连绵逶迤的大城市经济地区,它的形成是一连串大都市区逐步聚合的结果。戈特曼认为这种巨大的城市空间形态应有一个专门的名称,于是他用原意为巨型城邦的希腊语词汇“Megalopolis”来命名。从地域的角度看,“Megalopolis”本身就是一种模糊的空间形态,再加上戈特曼并未对“Megalopolis”做出明确的定义,因此,国内学者在翻译过程中难免会存在不同的理解(如表1.4所示)。

表1.4 国内部分学者对“Megalopolis”一词的不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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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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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相关文献整理而成。

从表1.4中可以看出,虽然不同的学者对“Megalopolis”译法存在较大的区别,但是在内涵上还是较为一致的,基本上都认为“Megalopolis”是由若干大都市区构成的巨大城市地域复合体。基于与其他概念相区别的考虑,笔者认为将“Megalopolis”翻译为大都市带比较合适,这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其一,从定义上可以看出,大都市区是构成“Megalopolis”的基本地域单元,那么将“Megalopolis”译为“大都市区”及其与之含义相近的“(大)都市圈”和城市带等显然是不合适的;其二,大都市连绵区的概念首先是由中国学者周一星提出来的,其英文为Metropolitan Interlocking Region(MIR),虽然周一星教授本人也认为大都市连绵区与“Megalopolis”相对应,[12]但是考虑到他本人也将“Megalopolis”译为大都市区,如果我们再将“Megalopolis”翻译为与大都市连绵区相近的大都市连绵带、城市连绵带等,就显得画蛇添足了;其三,将“Megalopolis”译为(大)城市群(带),则是对“Megalopolis”和城市群这两个不同概念的误解和混淆,因为城市群属于集合城市的概念,也就是城市建成区的连绵,[13]而“Megalopolis”则是都市区的连绵,二者是有显著区别的。[14]

除了引进国外的相关概念之外,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创新了诸多有中国特色的与大都市区有关的概念,这无疑进一步加剧了国内学术界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混乱。

具体在“大都市区”这一概念上,国内的学者也未形成一致的认识(如表1.5所示)。从表1.5中可以看出,虽然目前中国学者对大都市区的论述各异,但是从本质上来看,还是存在诸多共识的。例如大多数学者都认同大都市区属于城市的功能地域概念,主要由中心城市以及周边县域组成,以及中心和外围之间密切的经济社会联系等。

表1.5 中国主要的大都市区概念及相关特征

转引自陶希东.跨省都市圈的行政区经济分析及其整合机制研究——以徐州都市圈为例:[博士学位论文].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4:11

国内学术界在大都市区以及相关概念上的认识争议与混乱,已经引起诸多知名学者的关注与批评,[15]当然也有不少学者试图区分这些令人眼花缭乱的概念。笔者根据大都市区、城市群和大都市带这三种主要概念之间的关系,将对这些概念及其之间关系的认识归结为“两层论”和“三层论”两种类型:

(1)所谓两层论,是把大都市区看作是大都市带的构成地域单元,而把城市群“看成是对都市带的比较广义的理解”,[16]代表人物是北京大学的周一星教授。

1986年,周一星教授在分析中国城市概念和城镇人口统计口径时,借鉴西方城市不同尺度空间单元体系,较早提出了市中心—旧城区—建成区—近市区—市区—城市经济统计区—都市连绵区这样一套中国城市的地域概念体系。1988年,进而将其发展成比较完整的中国城市空间单元体系。其中与功能地域概念——都市区相对应的是城市经济统计区(Urban Economic Statistical Areas,UESA),与Megalopolis相对应的中国概念则是都市连绵区(Metropolitan Inter-locking Region,MIR)[17]。在他看来,都市区是一种重要的城市地域概念,是都市连绵区的基本构成单元,而都市连绵区概念相当于国外的大都市带,是以若干城市为核心,大城市与周围地区保持强烈交互作用和密切社会经济联系,沿一条或多条交通走廊分布的巨型城乡一体化区域。[18]在明确大都市区和大都市带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他提出要分别采用大都市区(Metropolitan Area)和大都市带(Megalopolis)来统一国外已有的、与其类似的各种概念。[19]按照周一星教授的阐释,戈特曼也是一个“双层论”者。因为戈特曼认为,从空间组织上看,大都市带是由基本单元内部组成的多样性与宏观上的“马赛克结构”,而大都市带的基本组成单元是都市区。[20]

(2)所谓三层论,是在大都市区、大都市带之间再插入一个层次,有的学者称之为城市群,有的学者称之为都市圈。由于戈特曼对“Megalopolis”的内涵阐述得较为模糊,在一些学者看来,戈特曼所主张的是“三层制”结构,也就是在大都市和大都市带(Megalopolis)之间还有大城市群层次。例如在希腊学者帕佩约阿鲁(J.G.Papaioannou)所描绘的全球城镇网络中,在大都市区(Molropolis)形态发展到大都市带(Mogalopolis)形态之间,还要经历大都市群(onurbation)阶段。[21]

陶希东也是典型的“三层论”者。他认为都市区、都市圈和都市带分别是在城市化发展不同阶段出现的空间类型,它们不仅存在较为明显的逻辑关系,即都市区是都市圈的基本组成单元,而都市圈是都市区的聚合体和都市带的组成单元,而都市带则是数个都市圈的复合体,都市圈是由都市区向都市带演变的中间阶段,而且在地域范围、规模、空间结构、形成机制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如表1.6所示)。

表1.6 都市区、都市圈和都市带的区别与联系

续表1.6

资料来源:陶希东.跨省都市圈的行政区经济分析及其整合机制研究——以徐州都市圈为例:[博士学位论文].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4:11

笔者认为,不管是“双层”也好,还是“三层”也罢,关键是要理清这些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①(大)都市区、(大)都市圈、城市群、大都市带(都市连绵区)等都是城市地域空间组织的概念,是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新型功能地域结构形态的反映,这些概念的主要区别在于规模、实力、发展程度以及空间范围和形态等方面。②在许多情况下“(大)都市区”、“(大)都市圈”可以相互通用,都是城市群和都市连绵区的基本构成单元。③城市群和都市连绵区是都市区发展到更高阶段的产物,城市群在内涵上与大都市带接近,只是在外延上要小于大都市带,可以看作是大都市带发展的初级阶段,或者是大都市区向都市连绵区发展过程中的过渡性形态。[22]④大都市区、城市群和大都市带在本质上都是特定的区域单元,但从区域类型上看,彼此不尽相同,大都市区属于功能区域,而城市群和大都市带属于类型区域。[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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