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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未来战略的发展趋势

时间:2022-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四、新西兰未来FTA/RTA战略的发展趋势由于资源禀赋和经济结构的约束,新西兰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将长期保持在较高水平上。而新西兰国内部分被保留下来的强制性标准主要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同时尽量降低对本行业发展及对外贸易的负面影响。在未来的FTA/RTA谈判中,新西兰将坚持重申TRIPS协定的基本原则与约束标准,并将其作为该FTA/RTA处理

四、新西兰未来FTA/RTA战略的发展趋势

由于资源禀赋和经济结构的约束,新西兰的对外贸易依存度将长期保持在较高水平上。货物与服务出口的持续增长以及国际资本的及时补充是新西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这也导致了新西兰始终将维持和拓宽海外贸易市场作为对外经济贸易政策的核心诉求。与重要的贸易伙伴缔结全面的、高质量的FTA/RTA协定成为实现该诉求的重要途径之一。本文仅选取新西兰参与FTA/RTA谈判时最关注的几个重要议题及其立场进行政治经济分析。

(一)FTA/RTA缔约伙伴国的选择

2009年,新西兰外交部及贸易与企业部对新西兰854家出口企业进行调查后发布报告称,新西兰今后应该更关注与重要贸易伙伴之间的FTA/RTA谈判,以确保新西兰出口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占有率。例如,当美国—澳大利亚自由贸易协定实施之后,新西兰在澳大利亚这个传统出口市场上受到了来自美国的严重挑战。而进入美国大市场时,新西兰的出口企业、贸易商和投资者也较澳大利亚的竞争对手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因此,对于新西兰来说,现有和潜在的FTA/RTA缔约伙伴包括中国香港地区、日本、加拿大、印度、韩国、当前TPP成员国(智利、新加坡、文莱)以及未来的TPP成员国(美国、秘鲁、越南、澳大利亚)[23]

与此同时,新西兰也承认与这些重要贸易伙伴缔结FTA/RTA存在诸多方面的现实困难,正在尝试以更加灵活的方式达成目标。例如,新西兰正在积极推进TPP谈判的深入开展,并将其作为参与亚太自贸区(FTAAP)谈判的基础。而与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之间的双边FTA谈判,也作为新西兰加入东亚自贸区(East Asian FTA,ASEAN+6)谈判之前的必要准备。通过这种“以点带面”、“推小及大”的方式,新西兰既规避了与重量级贸易伙伴直接“一对一”谈判的挑战,同时又实现了扩大贸易市场的既定目标。

(二)FTA/RTA产品覆盖范围议题

在FTA/RTA贸易自由化谈判涵盖领域即产品覆盖范围的议题上,新西兰将继续贯彻全面性原则和对等性原则。换言之,为了最大限度维持和开拓其出口产品市场,新西兰与其FTA/RTA谈判伙伴之间的贸易自由化合作将覆盖所有产品和产业部门,尽量避免出现例外部门。而进一步坚持对等性原则可以使新西兰在FTA/RTA谈判中充分发挥自身开放水平较高的优势,最大限度地要求贸易伙伴国做出更高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承诺。

新西兰在产品覆盖范围的问题上强调全面性原则,将不会允许某个产业部门整体作为例外而排除在谈判框架之外。例如,尤其在农产品贸易部门,新西兰为了最大限度开拓本国的农产品和初级产品出口市场,必然要求谈判伙伴在FTA/RTA框架下进行实质性的农产品贸易谈判。与此同时,针对既往已经签署并实施的FTA/RTA协定涵盖内容不全面的问题,新西兰将实施全面评估和改进措施,与缔约成员开展新的谈判,以实现在关税减让(涵盖所有产品)、服务贸易自由化、投资自由化、政府采购限制、竞争政策限制、知识产权保护、电子商务、争端解决、标准与一致化、海关程序、劳动力和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进一步实质性开放。

(三)FTA/RTA原产地规则议题

虽然每个自由贸易区都被赋予了自由决定其原产地规则的权利,并无统一的国际规则和标准,但对致力于最大限度削减贸易壁垒和交易成本的新西兰来说,复杂且差异化的原产地规则不仅将增加本地区贸易陷入“意大利面条效应”的风险,而且将可能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和贸易扭曲效应的扩大。而统一、简化、相互协调的FTA/RTA原产地规则将为新西兰的出口贸易带来更多利益。因此,根据最佳范例制定适当的原产地规则成为新西兰进行FTA/RTA谈判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新西兰执行原产地规则主要依据税号变更原则以简化相关的行政程序并降低执行成本。这种执行方式体现在NZTCEP、TPP以及2007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新修订的ANZCERTA之中。

(四)FTA/RTA非关税壁垒议题

新西兰在未来的FTA/RTA谈判中,将尤其关注非关税壁垒的实质性削减程度。目前,新西兰已经取消了所有的非关税壁垒,包括数量限制措施、出口支持措施以及进口许可证制度等。而且,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开始,新西兰开始逐步取消进口许可证制度以提高本国制造厂商的竞争力。为了尽可能避免设置新的非关税壁垒,新西兰政府要求所有新的技术规则实施前必须进行效果评估(包括成本效益分析)。由于技术规则的实施效果评估主要基于经济效率的考虑,因此大大降低了新西兰设置新的非关税壁垒的可能性。

因此,新西兰也始终将取消全部非关税壁垒作为FTA/RTA贸易谈判的重要领域之一。新西兰政府的贸易政策研究结果表明,同时消除新西兰和其他国家的非关税壁垒将对全球贸易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2001年至今,由于非关税壁垒造成新西兰出口商承担的额外贸易成本约为每年10亿新西兰元。在该领域,新西兰特别强调设置新的非关税壁垒正在成为FTA/RTA框架下关税减让谈判的补偿措施。而新西兰在未来谈判中,也将致力于推动这一领域的实质性减让。

(五)FTA/RTA标准与一致化议题

由于经济的对外贸易依存度较高,新西兰在诸多产业领域都实施了对国际标准及评估程序的单边认可政策。其目的是保证新西兰出口商品易于打入国际市场,并具有较强的国际竞争力,同时能有效避免贸易争端和降低交易成本。而新西兰国内部分被保留下来的强制性标准主要基于安全因素的考虑,同时尽量降低对本行业发展及对外贸易的负面影响。

可以预测,新西兰未来与主要贸易伙伴签署的优惠贸易协定中,将继续坚持实施双边或多边认可措施。目前,新西兰正在加强与澳大利亚之间关于产品标准的双边认可以及联合标准的开发等领域的合作,期望借此加深两国之间产品市场的一体化。

(六)FTA/RTA知识产权议题

在知识产权领域,由于目前新西兰实施的国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与TRIPS协定的基本原则保持了高度一致。在未来的FTA/RTA谈判中,新西兰将坚持重申TRIPS协定的基本原则与约束标准,并将其作为该FTA/RTA处理知识产权议题的基础。目前,新西兰在NZTCEP以及TPP协定中都执行了这样的方式。采取这样处理方式的目的是提供一个实施TRIPS义务和必要原则,以及进行多边信息交换的合作框架,从而避免将缔约成员的谈判资源浪费在大量的IPR法律条款的详细说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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