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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哲学看封建制度的产生

时间:2022-06-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4.从历史哲学看封建制度的产生从上述分析,我们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封建制度是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互相影响的产物。我们看看王亚南是怎样从历史事实的叙述中,抽象出历史哲学,指出封建制度是从奴隶制度中产生的。认为西欧的封建制度不是从奴隶制中产生的,这种观点的产生我认为与此有关。

4.从历史哲学封建制度的产生

从上述分析,我们不能得出这样的结论:封建制度是原始社会和奴隶社会互相影响的产物。不错,马克思说过,征服有三种情况,其中一种是:征服者的生产方式和被征服者的生产方式,互相影响,就产生一种新的、综合的制度,日耳曼人的征服中有一部分就是这样。但是,这是从历史事实看的,不是从历史哲学,即历史唯物论看的。这正如从历史事实看,如恩格斯所说,国家是从办理公共事务的机构即氏族的机关演变而来的,而从历史哲学看,如马克思所说,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机器一样。

那么,从历史哲学即历史唯物论看,封建制度是怎样产生的呢?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已分析了从奴隶制的罗马大庄园经济衰落中产生的隶农,就是封建制度农奴的先驱,这在前面已论述过了。

我们看看王亚南是怎样从历史事实的叙述中,抽象出历史哲学,指出封建制度是从奴隶制度中产生的。因为谈的是历史哲学,所以他的论述不必服从历史顺序,他从晚于周人的日耳曼人的征服谈起。他说,生产方式并不是可以任意选择、任意创造的。作为它的一个方面的生产力,总是把前一社会留下来的劳动条件,作为原料,加以再组织,而作为它的另一方面的生产关系,则在基本上要求适合于生产力的性质。可是这种生产方式,虽不能任意选择,但毕竟是可以有条件的或在条件许可范围内加以选择的。在经常需要借战争来解决社会矛盾的阶级社会,战争中的胜利者总是根据他们的利害打算,来进行这种选择的。当日耳曼人征服了罗马帝国的时候,他们就把自己正在从原始共同体瓦解过程中产生出的军事组织,和那正从罗马帝国奴隶制胎内育成的半奴隶或农奴的倾向结合起来,使之成为封建生产方式,因为采取这种方式对他们是有利的。他们既不能强制罗马人倒转历史来过日耳曼生活,也不能忽视他们所以能够征服罗马,是由于得到罗马奴隶叛乱的帮忙这一事实,还继续罗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周代的征服者,也是在这种因势利导、因地制宜的利害打算中,进行他们的选择的。他们首先要计算好的,就是如何巩固和加强他们的统治,这不能不使他们考虑到,如何把征服者部族和被征服者部族,诸夏之族和戎狄之邦,大部落和小集团,分化了的集团内部的首长和成员,分别予以部署和处理;而在这种考虑当中,自然要涉及最基本的,即维系哪种统治和部署哪种经济的问题,后者就是生产问题。不管他们在当时自觉意识到了什么程度,政治和经济的内在联系性,总要逼着他们连带加以考虑。结果“封建诸侯,以屏周室”,和分别等第,以“颁田制禄”的一整套办法,就被逐渐选择、创制出来。我们就把它们概括地称为封建制度。

王亚南这段论述值得重视之处在于:罗马奴隶制度产生的半奴隶或农奴,是新的生产方式产生的根本原因;日耳曼部族在原始社会中产生的军事制度,则决定这种制度的外部形式;就是说,它使这种生产方式具有等级制度的形式,并且使其获得封建制度之名;换句话说,从历史哲学看,封建制度是从奴隶制度中产生的。

马、恩曾经考虑过封建制度的外部形式问题。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叙述社会形态的发展阶段时,他们有过“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的提法;后来等级的所有制是不提了,封建的所有制或封建制度则保留下来。

我想对封建制度一词谈点个人看法。我认为将一方是土地所有者(领主和下面论述的地主),另一方是个人农业劳动者(农奴和下面论述的农民)所组成的社会,称为feudalsystem,并准确地汉译为封建制度,这个词会妨碍我们对以它来命名的这一社会制度之本质的认识。

封建制度(feudalism)一词,源于拉丁文feudum,它表示国王的陪臣因军功领受土地,统称为封地。英语feudal这个词的根是feud,它的意思也是采邑和封地。具有这样社会特点的土地是通过政治途径取得的,这容易使人忽视封建制度按其经济关系而言,是从奴隶制后期的隶农经济发展而来的,而认为它是从政治方面,即从分封产生的。中国社会史论战时,出现过这种观点。认为西欧的封建制度不是从奴隶制中产生的,这种观点的产生我认为与此有关。feud即采邑和封地是不能买卖的。这样,限于概念,采邑的土地和封地慢慢地变得可以买卖,土地耕种者也变得可以不附着于土地      ,但社会性质还没有发生变化,即还没有进入资本主义时,这样的社会就不被认为是封建社会,亦即认为只有领主经济的封建制度,没有地主经济的封建制度。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其不同于西欧封建社会的特点是土地可以买卖,这在某些学者看来就不是封建社会,土地能买卖的就不是feud,因而中国的土地可以买卖的封建制度,在一些人看来就不是封建制度。我们将地主英译为landlord,是不准确的,因为lord是爵位,他们获得土地是凭身份,不是通过买卖,因而landlord应是领主。关于中国和印度的封建制度问题,下面再谈。

我曾想过在命名上以农奴制度取代封建制度,这样做还可以同奴隶制度在命名上取得统一。但农奴制度只能取代领主封建制度,不能取代地主封建制度,因为与地主对立的是农民而不是农奴。以农奴制度取代封建制度,西方学者也许能接受,因为他们认为封建制度就是领主封建制度,我国学者绝对不能接受,因为中国有漫长的地主封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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