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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的完善途径

时间:2022-06-0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的完善途径经过近些年坚持不懈的努力,青岛市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形成了具有城市特点、实践特色和综合特征的公众参与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为建设服务型机关、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如何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建立市民参与长效机制,仍是今后探索的方向。

三、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机制的完善途径

经过近些年坚持不懈的努力,青岛市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形成了具有城市特点、实践特色和综合特征的公众参与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为建设服务型机关、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如何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建立市民参与长效机制,仍是今后探索的方向。

(一)将公众评价机制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公众评价活动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包括经济、社会、文化和政府建设等。从美、英、日、澳等发达国家的情况看,它们在政府绩效评估方面普遍做到了有法可依,已经进入法治化的阶段。与此相比,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存在较大的不足,主要表现为尚未有专门的政府绩效评估法律或法规。各地指标体系的设置差异很大,没有明确的统一标准,缺少法治应有的规范性和强制性,进而影响到绩效评估的严肃性和可持续性。

为使公众参与的政府绩效评估顺利地开展下去,不仅需要坚强有力的领导和组织保障,也要从法治制度上加以保障。有两点需要加以完善:一是坚持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发达国家在绩效评估立法方面的成熟做法,推动我国国家层面制定出具有可操作性的绩效评估法律,并结合青岛市享有地方立法权的实际情况,由市人大出台有关的地方性法规,使“三民”评议活动做到有法可依,增强活动的可持续性和严肃性。二是进一步从程序上修改政府绩效评估的具体办法,将评价活动的时间、性质、评价主体、评价客体、评议方法、评价内容和奖惩措施等内容固定下来,使活动做到有章可循。

(二)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扩大民众的知情权,督促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履职尽责,接受民众监督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在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过程中,信息公开发挥着极为关键的作用,民众对所评议部门的信息掌握程度的多少与高低,直接影响着对部门的评价结果。所以,充分地掌握政府的各种信息,是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一个基本条件,是实现政府与公众相互沟通的重要基础。从某种程度上讲,政府信息越公开,民众的评价才会越公正。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后,青岛市根据《条例》和《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专门制定了《青岛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将信息公开列入了政府绩效考核的范围,并于2010年1月1日起试行。《考核办法(试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内容、考核程序等方面都作了规定。几年来,全市相关部门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机制,取得了较大成就。

确保公众长期有效地参与政府绩效评估的一个主要措施,就是继续加快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程。为此,一是政府部门需要继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其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民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这种规定,实际上是明确了对政府部门的要求,即凡是可公开的不涉密文件,都要向民众公开发布,以扩大民众对信息的知晓度,使政务公开真正落到实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活动沿着正确的轨道继续发展。二是需要充分利用和掌握网络信息技术和工具。网络信息技术和工具已经成为大众传媒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社会舆论的重要力量,是整个社会系统须臾离不开的,也是政府联系广大群众,了解群众的诉求意见,改进工作的重要平台。因此,要大力发展电子政务,加大公布政务信息的力度,为广大公众的积极参与提供和扩展互动的平台,从而使民众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宽更快更方便,使整个评估过程更加公平、公正与透明,也使民众的监督更加有的放矢。

(三)坚持创新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完善政府绩效评估要坚持创新性与科学性相统一的导向。绩效评估的公信度和实效性是衡量政府绩效评估体系的关键,这就要求政府部门把继续实施和完善“三民”活动作为健全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模式的重要抓手,有效改进政府的服务和作风,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的创新。同时,要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设计整个活动。一是在评议指标的设计上,“三民”活动在评估环节均采用统一的评估指标,即目标完成情况、履职情况、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这种指标设计在实践中可起到公平、公正的作用,使得评估在一个相同的层面来开展。但是,由于不同部门的工作职责和法定职能不尽相同,实际上也要求今后对不同部门的评估需要根据不同部门的职能来个性化设计评估指标,以体现部门的差异性。二是在评估主体的选择上,参与“三民”活动的评估主体分为3个层面17个类别,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吸收社会各个阶层的群体。然而,在代表的实际构成中,各级机关代表和群团组织代表等所占的比重还是略显得高了一点,真正的城乡居民与社区代表、服务对象代表所占比例不够高,导致在评估时一些民众和服务对象的意愿未能很好地表达出来。所以,如何进一步扩大他们的比例,仍是一个需要继续考虑的问题。

人心的向背,历来关系到执政党根基的稳固,决定着政府工作的成败。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群众路线,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建立健全公众参与的评价机制,是为了将评议政府部门的主动权自觉交给公众,在民众和政府之间搭建沟通互动的平台,拉近政府和民众的感情距离,提高民众的满意度,保持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应该看到的是,公众参与的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在我国还处在探索时期,在法律法规层面和整个评估体系上都还有一些不足,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中心,努力拓宽评估的内容、范围和渠道,激发公众踊跃参与绩效评估的积极性,同时尽快出台政府绩效评估的法律法规,使评估方法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最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公众参与政府绩效评估模式。

(作者单位:青岛市社会科学院)

【注释】

[1]〔美〕乔·萨托利.民主新论.冯克利,阎克文译.上海东方出版社1998年版,第127页.

[2]徐双敏.公众参与政府绩效管理的现状与思考——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为例.行政论坛,2009年第5期.

[3]吴建南,庄秋爽.“自下而上”评价政府绩效探索:“公民评议政府”的得失分析.理论与改革,200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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