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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就是制度

时间:2022-06-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43.尴尬之三:管理就是制度管理,就是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但近来,随着中国市场化的进程,特别是随着中国融入国际经济的步伐加快,管理就是建章立制却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尴尬。换句话说,也就是生病后必须自觉接受管理。老百姓是不懂那其中的奥妙,我听说其实“局座”用心也是好的,担心咱们的大米流到了省外,肥水流入外人田,才制定了这么一个规定。

43.尴尬之三:管理就是制度

管理,就是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把制度建立起来,对事不对人,公平公正,事情就好办了。这是管理的一个基本常识,即便是在一个长期以人治为本的社会里,也强调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但近来,随着中国市场化的进程,特别是随着中国融入国际经济的步伐加快,管理就是建章立制却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尴尬。

对事不对人的规章是在人和事搅在一起的情况下一种无奈的管理选择。正因为无奈(常常忽略了在事情运行中的人的行为),所以常常是越理越乱。比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制度大家都说要改,这些年也进行了不少的探索,什么大包干、小包干呀,什么总量控制暗补改明补呀,咱老百姓都愉快地接受了。看病嘛,自己不掏点那还行。2001年,某省会城市出台了个人账户加统筹的新医改制度,上级要求的改革思路不错,谁听了都说好。可是,到了研究具体操作程序时,怪事出现了:这个新制度让人看病不是省事,而是更加费事。病人费事,医院费事,单位也费事。

我不幸,就在那时患病。按规定先拿自己的钱去看病,看完病后按规定医药费超支的部分可以报销40%~50%。我问医生去哪儿报销?医生说我自己还不知道呢。我问单位,单位说等着吧,会通知的。这时我暗自庆幸,我生的不是大病。后来总算等来了“须知”——立刻就明白了:第一,看病不是你拿钱就能看了,而是必须遵守“须知”。换句话说,也就是生病后必须自觉接受管理。第二,看病先自己掏钱,然后拿着单据到银行找自己的账户报销,也就是说我自己看完了病必须让别人批准用我自己的钱报销。第三,如果我想沾一点政府的“便宜”,也就是得到政府补给我工资中没有的那一块医药费,我还必须拿着单据跑到医保中心,让另一个人批准我可以享受40%~50%属于我的那一份。我们早已领教的政府公务员的态度是否能够永远热情相待且不去说,我要求享受我应该享受的那一份凭什么就要别人批准?我看病的一份单据要拿到两个地方,看来还要事先把全部单据复印好才是。制度一出,群起大哗,并不为自个儿掏几个钱,而是因为无法看病。

也许有人说,你懂什么?叫你咋样你就咋样好了,难道领导还不如你清楚?这使我想起好几年前,突然有一天我住的省会城市规定所有居民必须在指定的粮店内买粮食,还发了票证,加上户口本,然后再付上钱才可以买到大米。这让很多人以为是不是又回到了“文革”期间,也抱怨连天,因为实在是不方便。鄙人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家搬了户口不迁,结果每次买10斤米要从城东跑到城西。气不过,便打电话给粮食局领导,以市民的身份责问为什么买米比办出国手续还难。“局座”大怒,斥我为胡说八道。后来大约是民众反映太强烈,不久这规定便悄悄收场了。老百姓是不懂那其中的奥妙,我听说其实“局座”用心也是好的,担心咱们的大米流到了省外,肥水流入外人田,才制定了这么一个规定。可问题的核心就在于,你是服务于百姓,让百姓方便,你还是让百姓听令,让自己方便。这里面有着质的区别。

最让人哭笑不得的是在北京某地2003年挂出的一个道路交通指示牌,按之行车无法不“晕”,被司机们称之为“京城第一弯”。如下图的模样,大家可以见识一下。要声明的一句是:这不是搞笑

于是,我们发现前面已经提出的问题:谁在制定规章?这实际上也是所有企业在进行内部管理时应该回答的第一问题,却从来没有引起重视。不少人理所当然地认为:谁制定规章?当然是管理者,也就是我。

难道还会是别人?

难道就不能是别人?

覃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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