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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材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路径

时间:2022-05-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建筑材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路径我国建材工业正处于一个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时期,建材工业能否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关键要看“十一五”期间能否抓住发展的机遇,迎接面临的挑战。

三、建筑材料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路径

我国建材工业正处于一个转变增长方式的重要时期,建材工业能否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关键要看“十一五”期间能否抓住发展的机遇,迎接面临的挑战。我国建材工业的发展机遇体现为三大方面,一是缓解建材产能过剩,为调整建材产业结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产业集中度提供了难得的机会;二是国内市场对建材工业提出了更高要求,加快提高产品档次、质量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已成必然之势;三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为建材工业发展开辟了新天地,构建低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节能高效的建材工业是迫切之势。而目前建材工业所面临着的挑战,首先,高生产成本时代已经到来,矿产资源、环境成本、人力成本、资金成本的提高将对建材工业发展带来制约;其次,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不足,正在影响建材行业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另外,国内市场国际化趋势更加明显,国外大型建材企业凭借其资本、技术、管理等优势,正逐渐深入国内市场,已构成了对本土建材工业的挑战。

正是基于这样一些原因,于2006年3月发布的国家《十一五纲要》提出要“以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产品质量档次为重点,促进建材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从而促进建材业的健康发展。为了实现这样的目标,在未来一段时期内,我国建筑材料工业的发展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利用产能过剩的机会调整建材产业结构

我国建筑材料工业的矿产资源消耗、能耗和环境污染问题十分突出,环境治理资金有限。因此,建材产业必须尽快告别高消耗、低产出以及边污染、边治理的发展模式,而转向低投入、低消耗、低污染的可持续发展的新道路。因此,有必要在“十一五”期间进一步消除建筑材料工业小型企业为主体的结构问题,以重点企业或重点产品为中心进行改造、扩建和重组,大力提高生产集中度,关闭少数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使我国建筑材料工业的组织结构、技术结构、产品结构得到明显改善,在总体上提高我国建材业的国际竞争能力。

目前建材行业所处产能过剩、利润摊薄、企业效益下滑的局面,也正为建材产业结构调整创造了新的机会。一方面,利用产能过剩、许多建材企业经营困难的机会,引导鼓励企业淘汰落后工艺技术,关闭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线,保留那些技术先进、规模适当的生产能力;另一方面,鼓励企业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利用建材行业产能过剩所导致的激烈竞争形势,以适当方式鼓励建材企业间的重组兼并,整合现存的生产能力。这些结构调整的努力将不仅有利于加快建材工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也有利于建材市场早日走出低谷。

2.建立原料基地,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

经济发展使资源消耗量不断增大,资源变得越来越紧缺,资源价格在不断提高。所以,必须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节约资源降低成本。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途径就是将无效消耗降下来,这样从根本上制止污染的形成。非金属矿产资源属不可再生资源,虽然我国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但人均拥有量却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因此必须贯彻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这些资源。非金属矿产多数是一矿多用,也有的多矿一用。在我国由于受建筑材料、冶金有色金属化工、轻工等分采的体制限制,基本上仍未改变“单打一”的开采方式,资源优势不能充分发挥,必须打破现行的“小矿山”的模式,统一规划,综合勘探和评价,综合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原材料质量的优良是生产优质产品的先决条件和重要基础,组建规模化经营的专业性生产基地,可以解决建筑材料生产企业,特别是中、小型建材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及质量保证问题,有效地提高最终产品的质量。此外,也需要对现行建筑材料产品进出口政策进行调整,鼓励战略性矿物资源进口,非金属矿物产品出口限定在资源储量丰富的高附加值深加工制品。

3.循环利用工业废渣,推进建材业的循环经济改造

资源价格的提高使人们对工业废弃物存量有了重新认识,挖掘其中的潜在使用价值,加以重新利用,从而既减少了新污染流量,也减少了污染存量。随着工业的快速发展,固体废弃物的数量和种类也越来越多,固体废弃物次级资源化的基本途径之一是生产建筑材料,建材生产可以融入“资源—产品—消费—再生资源”的物质反复循环流动的循环经济体系当中。可以认为,在利用其他产业的尾矿、废渣等固态废弃物或生活垃圾等作为原料或燃料,让其再资源化,从而减少资源消耗和降低环境污染方面,建筑材料工业的贡献几乎是最大的。水泥生产可吸纳利用许多其他工业产生的废渣、废料(如矿渣、粉煤灰、煤矸石等),作为本行业的生产原料或改造成为“性能调节性材料”。一些新型建筑材料也可以综合利用多种工业废渣,比如粉煤灰、煤矸石、尾矿、炉渣、磷石膏脱硫石膏都可作为新型墙体材料和保温材料的原料,生产加气混凝土制品、建筑砌块、石膏制品、矿棉制品和各种非黏土砖等,这既能够节约耕地资源,还可以减少生产能耗及治理废渣的费用。

4.实施清洁生产,开发和使用绿色建筑材料

建筑材料生产应当进一步推行低消耗、低污染、高产出的清洁生产,尽量缓解自然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清洁生产的实质,是贯彻污染预防原则,从生产设计、能源与原材料选用、工艺技术与设备维护管理等社会生产和服务的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控制,从建材产品设计和制造的源头减少资源的浪费,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控制污染的产生,减轻或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另外,也应当大力发展和应用节能、降耗、环保的绿色建筑材料。绿色建筑材料,是指那些在材料寿命周期全过程(从材料构想、材料组成、结构、性能设计、材料合成、制备、加工、材料使用、废弃和再生利用)尽可能与生态环境相协调的高性能、多功能建筑材料的统称。应当指出,《十一五纲要》所倡导的“节能环保的新型建筑材料、保温材料以及绿色装饰装修材料”,从节能、降耗、利废、环保等角度来看,也都属于这类生态建筑材料。

5.提高建材行业利用外资质量,优化建材产品进出口结构

(1)继续积极有效利用外资,切实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加强对外资的投向引导。继续引进国外先进技术,促进行业优化升级;着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高素质人才,做好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提高。作为资源能源依赖性的行业,建材工业在引进外资的同时应特别注重矿产资源的保护。

(2)加快转变出口增长方式。目前,很有必要进一步优化建材出口产品结构,着力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出口,控制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出口。在陶瓷、玻璃、石材、非金属矿等行业,我国已成为国际市场的重要供货商和生产基地,应当鼓励通过工业资本的输出来带动技术装备和产品的出口。应该认识到,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知名品牌的、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才是我国建材企业实现走出去战略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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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欠发达地区窑业整治的障碍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大中城市实施“禁实”,开展了以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存环境为主要目的的窑业整治活动。进入21世纪以来,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与窑业整治工作更是提到了国家可持续发展的日程。然而,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实心黏土砖依然禁而不止,窑业整治也成为一句空话。“禁实”难,窑业整治更难。经济欠发达地区窑业整治的障碍主要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

(1)局部利益。改革开放20多年来,城乡住宅建设以及构筑物的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实心黏土砖又是住宅建筑和构筑物的主要耗材,成为市场的抢手货,砖窑随之迅速发展,乡办、村办、个体一齐上,砖窑座座,烟囱林立,生产红红火火,产品供不应求。乡、镇、村从中收取各项管理费用,村里卖地可以得到补偿费,税务部门可以收取税费,电力部门可以收取电费,国土资源部门可以收取资源管理费,个人腰包也鼓起来了,多方得利,无不欢喜,成为地方经济支柱之一。尤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砖窑是棵“摇钱树”,整治窑业,就是断“财路”,谁愿意轻而易举地自断财路呢?

(2)卖地招商。在全民大招商、大引资、上项目、大建设的鼓励下,任务层层落实,县级政府把招商引资任务分解到乡镇政府,乡镇政府又把任务分解到村委会,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要上,谁英雄、谁好汉,招商引资比比看。在这种不切实际的招商引资上项目的思想指导下,对于村里来说,没有什么优势资本可言,只有卖地招商,把砖窑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引进来。引进资金的来源,相当一部分来自经济发达地区被整治过的窑主,他们从业已久,有技术,有资本,有经验,有设备,在经济发达地区被整治拆除以后,便千方百计到经济欠发达地区重操旧业,双方一拍即合。看起来,村里乡里镇里引来资金上了项目,其实是经济发达地区向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落后淘汰的设备和项目。

(3)价格优势。实心黏土砖不仅制作工艺简单,技术含量低,而且投资少,材料成本低,市场需求量大,见效快,这一点,正符合了人们低成本投入赚取最大利润的心理。实心黏土砖与非黏土类新型墙材相比,具有绝对的价格优势,这一优势恰好又符合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一次性投入低成本的要求,因此,开发商和业主在利益驱使下,放弃使用新型墙材,从而巩固了实心黏土砖的市场占有率。

(4)私人承包。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村办的砖窑厂,从营业执照的性质来看,有不少是集体的,但其实却是个人的,几乎全被个人所承包。有的村,群众对取土烧砖的砖窑意见很大,这些砖窑也被政府的“墙改”部门列入拆除计划,但承包人不让拆,承包合同没有到期,如果单方面毁约,村里则无力支付补偿金。这部分承包人的想法,就是能烧一天算一天,能烧一月算一月,能烧一年算一年。还有个别砖窑承包人就是村里的领导干部,村干部承包砖窑后,再发包给从外地聘来的窑主。由于主要承包人是村干部,土地烧完了,他们上捅下达,乡里可以再批地烧砖,或是不经任何部门批准,先划地烧砖,然后再补办用地手续,土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给窑业整治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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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逃避政策。国家要求关停或拆除18门以下的小轮窑,然而,部分窑主钻政策的空子,改建扩建增加窑门,使原来的18门小窑一下子变成20门或者更多门数的大窑,一改一扩,窑门增加了,就不在整治拆除范围了。其实小窑是窑,大窑也是窑,大窑吃得更多,吐得更多,烧的是肥田沃土,毁的是百姓的耕地。

资料来源:摘自李琳:《经济欠发达地区窑业整治的障碍及其对策》,载《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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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税制”助长毁田烧砖

据调查,我国目前80%以上的砖厂实行增值税包干制,即在变通实行小额纳税办法的原则下,每年由国税部门依据一般砖厂生产经营情况,估算核定砖厂全年应缴增值税额,砖厂无论年度经营盈亏都必须认缴。包税制是我国墙体材料行业由以国有体制为主转变为以私营、个体经营为主后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办法。包税制不按砖厂实际生产的产品数量、价格和适用税率计征税额,这就从根本上放弃和取消了国家税收政策对产业发展的调节作用,使国家税收沦落到“为钱而税”的窘迫境地。2001年12月,国家对砖厂不再实行小额纳税办法,改按17%的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但现实中各地仍普遍采取简易的包税制办法征收增值税,国家税收对产业发展的调节作用仍旧处于“空白”状态,使实心黏土砖生产没有受到丝毫影响和抑制。据调查,广西砖厂一般年包税额为3万~5万元/户。一个年产2000万块标砖的砖厂如以年均砖价0.15元/块,按17%适用税率(一般抵扣后为13%~14%)计征增值税,则应缴税额为39万~42万元/年,与包税额相差8~13倍。与此相比,同等规模的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企业,以年均砌块价格1.3元/块、按17%税率减半(一般为6%)计征增值税,则应缴税额为15.6万元/年,为包税额的3~5倍。

包税制何以大行其道?原因在于我国以增值税为主的税收结构和征税方式是生产型的,不是消费型的。消费型的增值税是建立在市场经济体制上,征税对象是消费者,其实施条件是:有形市场完备、准入制度健全、管理方式规范。而生产型的增值税是建立在计划经济体制上,征税对象以经济核算健全、规范的国有企业为主。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征税对象的私营、个体企业成为我国墙体材料工主体,企业生产完全演变为私人生产,而私人生产因资本和人才十分有限,生产规模小,经济核算和管理极不健全和规范,国税部门根本无法核实私人生产的产品数量和价格,只能让步采取“大呼隆”包税制办法,国家税收被迫付出了巨大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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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只要现行生产型的增值税没有改为消费型,包税制就不可避免地继续存在下去,成为鼓励实心黏土砖生产的“优惠政策”。而增值税由生产型改为消费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包税制仍然存在,则税收依旧不能发挥对产业发展的调节作用。

资料来源:摘自滕军力、孙宜宾、白月枝:《毁田烧砖为何屡禁不止: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调研报告》,载《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2005(4)。

【注释】

[1]《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2003),第408页。

[2]《中华建筑报》,2006年4月3日。

[3]《中国工业报》,2006年4月12日。

[4]《中国建材行业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载《中国建材报》,2005年2月25日。

[5]《中国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推进建材工业结构优化升级》,载《中国建材报》,2005年12月23日。

[6]有测算认为,即便假设我国石灰石的实际储量是已探明储量的2倍,即1000亿吨,按照年产10亿吨水泥计算——相当于2005年水泥产量,最多也只能使用80年。见刘志甫:《谈建材工业的可持续发展》,载《大众标准化》,2005(3)。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2005年6月6日)。

[8]《中国建材行业加快科技进步与创新》,载《中国建材报》,2005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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