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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贸易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时间:2022-05-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决定我们可以看出现代贸易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2.权责明确贸易企业权责不明确的根源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有使用权,而无财产处置权和收益权,即无法人财产权。现代贸易企业的法人财产制度现代贸易企业的重要特征就是企业的法人财产制度。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政府的这两种职能必须分开。

2.3.2 现代贸易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

面对严峻的挑战,我国贸易企业尤其是国有贸易企业要在日新月异的国际环境中生存和发展,必须进行大胆改革,建立现代贸易企业制度,并探索新的发展对策。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加速转换各类企业对外的经营机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组国有对外经贸企业。” 加速转换贸易企业的经营机制重点是转换国有贸易企业的经营机制,关键在于建立现代贸易企业制度。

根据决定我们可以看出现代贸易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下面将作分别阐述:

1.产权清晰

(1)产权清晰的含义

产权就是对物品或劳务根据一定的目的加以利用或处置以从中获得一定的收益的权利。产权一般可以分为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等。产权清晰包括法律上的清晰和经济上的清晰。我国国有产权在法律上是清晰的,但是产权在经济实际运行过程中不清晰,也就是产权在经济上是不清晰的。所以,国有产权是不清晰的。

(2)贸易企业产权清晰的特殊性

相对于工业企业的国有贸易企业有其特殊性。一般地,资产分为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两种。但是国有贸易企业的有形资产较少,更多的是无形资产。然而,对无形资产的评价是困难的。所以,产权清晰的关键是做好国有贸易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

我国贸易部门在40多年的经营实践中,积累了比较难以界定和评估的多种无形资产。如商誉、营销渠道、商标、品牌、专利技术、营销技术、谈判技巧及管理经验等。这些都是贸易企业历年来底子薄、经营资金缺、市场环境差等不利条件下赖以生存的宝贵资产,如果忽视了这些,贸易企业资产就会低估,不但会造成集资无力,而且会导致无形资产甚至专业人才的严重流失。由于这些无形资产分布在生产、备货、储藏、运输、谈判、结算等各个环节,并随贸易企业国际化经营的发展,遍布在世界各地,因而对它的界定和评估难度较大。

贸易企业无形资产的两种分类:① 按无形资产取得的渠道可分为外部取得和内部形成两种;② 按无形资产是否具有独特性质又可分为可确指和不可确指两种。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的评估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所涉及的对无形资产的评估问题;另一种是企业合资、合作、转让等产权变动所涉及的对无形资产的评估问题。第一种情况下,对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和产权界定是为了摸清企业资产的实际情况,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维护有关方面的正当权益。第二种情况下,在企业的合资、合作和转让的过程中,更要重视无形资产的评估,因为这里无形资产的评估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防止企业产权变动中国有资产的流失,这类无形资产的评估应依据市场公平的原则。

总之,产权清晰是建立现代贸易企业制度的基础,尤其是无形资产的产权清晰;而产权清晰的关键是做好国有贸易无形资产的评估工作。如果产权都不清晰了,那么贸易企业各方利益主体的责权利将难以实现统一。

2.权责明确

(1)贸易企业权责不明确的根源

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有使用权,而无财产处置权和收益权,即无法人财产权。这就是国有企业权责不明确的根本原因。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仅是生产资料的使用者,至于怎样使用,用它来干什么,由国家或上级部门来安排,企业无权决定。因为企业无财产权,不是独立的法人,所有者就有权直接指挥、干涉企业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只有服从这种指挥和干涉的义务。无财产处置权,资产就难以重组、流动,经营范围必然受到限制。无收益权,无积累和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就只能负盈不负亏。企业权利不完全,责任和利益不确定,就很难有自我发展的动力、能力及约束力,它对生产和经营活动既可以负责,也可以不负责,实际上也无法负责。所以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产权谁来负责是不清晰的。

(2)现代贸易企业的法人财产制度

现代贸易企业的重要特征就是企业的法人财产制度。法人财产制度包括以下的含义:① 生产资料所有权不变;② 企业拥有财产权,可以独立地使用它、支配它,国家和其他投资者不能再随意干涉指挥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③ 企业之间的财产、利益和运用资产的权利界限分明;④ 企业经营的国有生产资料,必须保证它的价值量,取得应有的效益,并逐步增值;⑤ 所有者具有收益权和企业具有产品分配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归国家,法人财产权归企业。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归国家,即国家通过宏观经济政策、法律和法规,指导调节国民经济的有序运行,企业必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国家行使投资者的权利,选择经营者,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国家有处置企业财产的最终决定权。法人财产权归企业,使企业不仅拥有占有权、使用权、处置权,一定的收益权,即享有民事权利;而且要承担民事责任,即企业要以独立的财产对经营活动负责,对国家和其他投资者负责。国家过去是把财产交给企业使用,企业只有使用权,而且还是不完全的使用权,现在是把财产交给企业独立地运用经营;过去国家是经营者,现在企业是经营者。这样才能使国家和企业的责权明确,真正地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

3.政企分开

政企分开是现代贸易企业制度的重要特征。政企分开首先是政府的行政职能和资产的职能分开。政府的行政职能是政府作为国家行政机关而具有的职责和功能,它包括政府管理权范围。而固有资产管理权职能仅仅是对国有资产来说的,并不是针对全部社会资产。行政职能属于地方政府行政权力,而所有权职能则是一种财产权利。因此,政府的行政职能和其资产所有权职能在其性质、范围、适用的法律上都是不同的。前者由行政法来调整,后者则由民法来调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政府的这两种职能必须分开。否则,政府和企业就很难处于一种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其次,政企职能职责分开。就是说,企业是经济组织,没有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以及社会职能。政府的职责是行政管理而不是企业的经营管理,企业无行政级别,政企之间无行政隶属关系,企业员工不是政府部门的官员。长期以来,我国政企职能职责界限模糊,不仅使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行使不力,而且企业应有的经营职能也没法充分实行。

4.管理科学

现代贸易企业制度中管理科学包括科学的管理思想和规范的管理组织。

科学的管理思想是指这样的思想:从企业的运作看,任何管理者都不能以个人的意志,凭个人的经验,靠个人的权威去发号施令,而要以法律及科学的管理制度去实现企业的目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依法重塑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微观基础,使企业真正成为拥有法人财产权的独立法人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市场经济实体。

规范的管理组织包括企业组织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从组织制度看,有具体的结构模式如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等等。其他管理制度就是除组织制度以外的所有管理制度,如以激励机制为核心的现代化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以约束机制为核心的现代化监督保障管理制度,以营销机制为核心的现代市场经营管理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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