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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概念的功能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法学方法论上,法律“概念”一词有它自己的定义,即“概念所欲描述之对象的特征,已经被穷尽地列举”。法律概念的功能,可依上述进路界定民法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例作一展示。具体而言,法律概念的功能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承认、共识及储藏价值。法律概念的这种认识功能,还表现为减轻法律人的思维工作负担。

在法学方法论上,法律“概念”一词有它自己的定义,即“概念所欲描述之对象的特征,已经被穷尽地列举”。所谓“穷尽地列举”,事实上,其本身就是一个概念性的设定。该设定假定,概念所包含之特征已经被穷尽地列举,而且它所列举的特征属于该概念之涵摄(die subsumtion)上不可缺少、不可替代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将一个具体事项涵摄于某一概念下的充要条件。在该涵摄过程中,①该概念的定义为其大前提;②认定该特定之客体甲,具有该定义所称之全部特征,作为小前提;③然后,以经由涵摄所获得该客体甲为该概念所指称客体之一的认识,作为其推论的结果。(9)

法律概念的功能,可依上述进路界定民法上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例作一展示。现行《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第13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上述法条可分别解析为下述三条界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命题。

法律命题一:“如果X是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p),那么,X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q)。”

法律命题二:“如果X是已经年满十六周岁但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命题 r),并且,如果X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s),那么,X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命题q)。”

法律命题三:“如果X是精神病人(u),并且,如果X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v),那么,X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q)。”

命题一的形式构造公式为:P├q或者p→q。

命题二的形式构造公式为:(r. s)├q或者r∧s→q。

命题三的形式构造公式为:(u. v)├q或者r∧s→q。

因此,当我们需要判断某一个案中的公民Y是否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时(q或者 q),他只需确定事实性小前提——Y的年龄(p或者 p,或者r)、收入、生活来源(s或者 s)以及精神状况(u或者 u,v或者 v),即可按图索骥般地将其代入上述逻辑公式之中,并可获得q或者 q的判断。

据此可以看到,法律概念通过对各种事实因素的区分归类而为法律规则和原则的适用提供了可能。具体而言,法律概念的功能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承认、共识及储藏价值。法律概念的形成过程,也是一个特定价值经由个别的承认到群体的共识而融入特定文化的过程。设定一个法律规定或用语,当时必是有所为而来,亦即对其设计有功能上的期待,希望其有助于解决当时、当地所遭遇的问题。因此,该用语设定成功时,并非一个人的创作,而是整个社会对所提出价值互相共认之后,使得那个用语具备相约成俗地符合该价值的能力。二是认识功能。人们不可能摆脱法律概念而认识法律、交流法律,法律概念可以帮助人们认识和理解法律,尤其是认识不同行为和事件在法律上的地位和意义。法律概念的这种认识功能,还表现为减轻法律人的思维工作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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