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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性问题

时间:2022-05-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目的性问题_克隆人:法律与社会第8章 目的性问题奥杰·马克我觉得,我们能够就以下论点达成一致意见:生殖性克隆提出的问题不同于非生殖性克隆所提出的问题。目的性问题处于上述两种情况之间。在我看来,也许通过明确提出目的性问题的方式,而不是采用联系双方的传统文化来考虑克隆问题的方式,我们更容易找到据以确定关于克隆共同建议的总体框架和不足的共同点。普遍化的克隆有可能是阻止人类个性冒险的因素。

第8章 目的性问题

奥杰·马克

我觉得,我们能够就以下论点达成一致意见:生殖性克隆提出的问题不同于非生殖性克隆所提出的问题。反对非生殖性克隆的人关注的是人类胚胎的地位问题,他们担心胚胎在早期就被工具化。他们甚至把胚胎看作是虚拟人。而反对生殖性克隆的人却不是担心克隆人个体的地位(他或她当然是和其他人一样的人),而是担心在生殖性克隆蔚然成风以后克隆导致的总体问题:两种不同的生育方式并存;辈分顺序混乱,兄弟姐妹消失,等等。前一种情况对克隆技术本身表示担心;而后一种情况则对克隆的后果表示忧虑。

目的性问题处于上述两种情况之间。非生殖性克隆的目的主要是治疗;而生殖性克隆的目的有时据说也是治疗(如果我们假设有朝一日能够对一个患病的个体进行克隆,譬如说,以便获得相容的骨髓),但更可能导致优先考虑采用生物的方式(而不是传统的方式)来传宗接代。一对患不孕症的夫妇当然可以领养孩子(有许多孩子可供领养)。此外,在这种情况下,优先采用生物方式传宗接代的做法会导致那么一点矛盾。采用克隆技术生孩子(没有配子结合)的做法在很大程度上迫使细胞供者依靠怀胎的“母体”来完成生物型传宗接代的任务。因为什么原因,要采取只与细胞供者有关的生物型传宗接代呢?

在我看来,也许通过明确提出目的性问题的方式,而不是采用联系双方的传统文化来考虑克隆问题的方式,我们更容易找到据以确定关于克隆共同建议的总体框架和不足的共同点。例如,对于欧洲来说,由于其基督教的历史,人由上帝创造的思想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自古希腊以来,其他传统也通过欧洲哲学和文学得到了发展。普罗米修斯象征着人类与诸神抗衡的自负。自伊壁鸠鲁和卢克利希亚以来,其间还有18世纪的启蒙运动,一种唯物主义传统给欧洲思想打上了烙印。这种传统强调的是运气和偶然、像机器或建筑一样设计的宇宙“机制”,或者人类的发明。这一传统逐渐在反基督教独断的科学史上得到了比较充分的肯定。克隆问题足以刺激和激发欧洲人的探索精神。再说,从基督教的角度来看,问题要比想象的更加复杂。某些群体认为,凡能做成的事都是上帝的意志使然。只要有那么一点想象力和反抗精神,我们就能够拒绝接受基督教的教条,而天主教的历史充满了由面对被科学所证明的事实而出现的观点转折和复兴。关于我们所感兴趣的问题,我们可以注意到基督的神性和圣母玛丽亚无玷怀胎的天主教教义,使得辅助生殖成了基督教的创世神话。我们还可以自问圣经中“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人类”或者“第一个女人由从第一个男人身上取下的一根肋骨所创造”的含义是什么。在这一点上,圣经与其他创世记叙,其他假设物质以某种方式变成生命以及生命个性化和性别化的宇宙进化论十分相似。

如果我们首先能解决目的性问题,那么我觉得,我们就能够证明进行非生殖性克隆的理由(出于治疗的目的,更广义地说,出于科学研究的目的),并且建议禁止生殖性克隆,同时又认识到关于这个主题的辩论在某些情况下有可能死灰复燃。

生殖性克隆不能(而且没有人敢进行这样的假设)被作为新的人类生殖手段来考虑。普及这样一种生殖方法事实上会引发一场符号革命:有可能导致男女性别(女人生女儿,男人生儿子,兄弟姐妹从此不复存在)、细胞核男性供者或女性供者与怀胎者之间新的根本对立,并且出现遗传性相像和辈分混乱现象——我不明白为什么这种多少有点矛盾(一方面强调分离,而另一方面进行复制,并导致混乱)的进化方式是人类所希望的方式。这种进化方式事实上首先,并且无可争议的是对个体观(如果我们把个体定义为一次相遇的产物——因此是某种偶然的产物的话)的践踏和限制。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注意到人类社会常常倾向于运用禁令和规定,通过把个体局限于一张狭小的血缘和联姻规则网络中来限制个体的个性。这方面最具戏剧性的例子便是皇室家族(古埃及、东非和西非)。他们奇特的联姻规定(皇室近亲婚配)和继位规则结合在一起,要求君主始终保持同一个性,“长生不死”。就这个意义来说,君主,即国王,一直缺乏真正的个性。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代表皇室家族的人没有比他所统治的臣民来得有“个性”。他只代表一种由他传代下去的血缘关系,一种超越他作为人的个性的等级原则。其他礼仪又进一步加剧了君主肉体的“惰性”,它的“物体”性:古代日本天皇在其臣民朝觐时静坐数小时不动(这种天皇静坐不动的礼仪在十九世纪被一种物品——御座取而代之);在某些东非王国年迈的国王“自愿”驾崩;君主不说话,而由辅弼大臣代言……因此,君主本人比他的臣民更加缺乏个性。因为,影响普通个体的约束因素(两种血缘——父亲和母亲的血缘——结合)同时也是保证某种相对的“调节”和“博弈”余地,从而使个体能够利用一种血缘关系来“对付”另一种血缘关系。联姻不合情理地为联姻之成果的“个体存在”开辟了一个至少是自主(而不是自由)的空间。联姻群体之间的关系传统上之所以剑拔弩张,那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利益、影响力和权力冲突——联姻群体的个体都有可能设法介入的冲突。不过,这种可能性在社会等级的两个极端(奴隶和国王)却消失殆尽。

一个社会的全体成员普遍实施克隆的悖论就是,增强单线血缘,并且几乎全部废除结亲的生物基础。这种悖论一方面来源于对权力的幻觉(君主的个性世代不变),另一方面又源自于对藉以形成、确定和发展个性肯定的社会相异性的否定。

普遍化的克隆有可能是阻止人类个性冒险的因素。我当然不是说克隆人不是与其他人一样的个体,而是想说,在克隆被普及的假设中,个体观有可能因双重原因而变得贫乏空洞。一方面,克隆出来的孩子始终都是另一个体的“肖像”;另一方面,我们都明白,个体的特性是通过与其他个体发生关系来构建的;禁止一种性别生殖另一性别的“代表”,某些亲属关系的消失是对构建个体特性的客观限制。

因此,生殖性克隆不能被作为解决特殊困难的特殊问题来考虑。生殖性克隆是不是解决不育夫妇所遇到的问题的方法(或附带满足某些同性恋夫妇想有孩子的要求)?由于生殖性克隆仅仅是传代的细胞核供者的基因遗传,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生殖性克隆并不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方法。要想证明求助于生殖性克隆的正当理由,必须动用各种各样很有争议的隐喻或成见(满足怀胎的“母亲”、占有孩子的“母亲”,等等)。既然在生理不可能的情况下,人们喜欢求助于与有性生殖不同的替代技术,而不是收养别人的孩子,因此拥有孩子的权利这一概念是完全值得争议的。

我们的讨论到了现在这个份上,唯一的真正问题是要知道对治疗的关心究竟到了什么程度。出于挽救一个受到死亡威胁的孩子或成年人的目的,有朝一日为他们复制一个“孪生子”的想法可能会引起震惊,但毕竟已经扎根于广泛实施的技术(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的逻辑之中。拯救“父亲”的生命,是一个孩子出生的充分理由?由于“传种者”的疏忽、暴力和强奸,或者仅仅是由于偶然的原因,每天都有大量的孩子诞生,但并不是为了满足父母的“需要”。这个问题从它提出的那一天开始就值得我们进行认真的思考。

所以,目的性问题在我看来位于我们应该思考的各种问题的核心。如果我们一上来就拒不承认,倘若实施人类克隆也是因为人类的出格和亵渎,那么我觉得“为什么要实施人类克隆?”这样一个简单的问题能够帮助我们认识到我们希望为人类克隆设定的限制。一方面,我觉得有两个普遍适用于限制实施生殖性克隆的主要障碍。第一个障碍就是导致社会符号混乱的障碍。这种混乱涉及世界上现有或已有的符号和社会体系,因为所有这些体系都需要男女之分、辈分秩序、弟兄姐妹和长幼概念作为识别符号。这些识别符号虽然各地有所不同,但却到处存在,并且为理解个体和集体生活所必需。任何文化相对主义都不允许节省最起码的符号和知识(intellectual)秩序。第二个障碍就是符号混乱导致的有损充分个性化思想的障碍。在这里,相对主义也找不到立足之地:个体特性总是通过与相异性的博弈来构建的,而且相异性的任何退缩或干扰,都会对个体特性的肯定和构建构成潜在的威胁。无论从社会的角度还是从个人的角度考虑,普及人类克隆的假设都应该遭到声讨和拒绝。

以上提到的双重障碍具有重要意义。因为,我们能够在路易·杜蒙(Louis Dumont)之后认为,在欧洲,个人主义已经是他所谓的“社会发现”的条件。贝克(Baker)在一本合著的著作《启蒙时期的人》中,强调指出,在十八世纪,“社会”和“个人”这两个词似乎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并且是相互依存的[1]。按照这种观点,个人并不与现代社会相对立,而相反是社会的基本符号。此外,杜蒙还指出,同样由于启蒙运动,宗教从此从属于社会:宗教是凭借社会而被证明其存在理由的,但两者的关系不能颠倒。也许在其他地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经历了另一种不同的历史。因此,我觉得有必要指出,关于人类克隆的论据可以建立在作为符号秩序的社会之上,也可以基于与社会有关的个人。社会和个人都属于一般人类学的范畴。一般人类学不可简化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或历史沿革。

这种论据不能用于个人生命危机假设。根据这种假设,生殖性克隆有朝一日也许能够解决这种危机。但是,在这一领域,决不允许即兴发挥。根据以上论点,我们认为,生殖性克隆研究计划没有存在的理由。

【注释】

[1]路易·杜蒙,“Homo Aequalis”,Gallimar出版社,1977年法文版。《启蒙时期的人》,由菲利普·罗杰主持,Vivarium,1995年意大利文版。基思·米歇尔·贝克:《启蒙时期的人:社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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