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名称:五亿美元借款协定 [1]
签订时间:1942.3.31
签订地点:华盛顿
签 署 人:中方 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宋子文
外方 美国财政部长摩根索
主要内容:
援华贷款五亿美元:“美国国会……宣称:对华之财政的及经济的援助可以增强中国反抗侵略势力之能力,中国之防御亦具有最大可能之重要性,……美国财政部同意以五万万元之贷款,列入其国库账册上之中国户内”;
贷款用途:“(一)增强其币制、货币及银行制度;(二)以资本供给生产事业并促进一切必要物品之生产、获得与分配;(三)阻止物价上涨,并促进经济关系之稳定,制止通货膨胀;(四)防止粮食与其他原料之囤积;(五)改良运输及交通工具;(六)实行促进中国人民生活之其他社会的及经济的措置;(七)适应租借法案以外之军事需要,并采取业经两国政府认可之其他一切作战力量之适当措置”;
贷款条件:“缔约国之双方议定:将决定一切财政条件(即以财政援助畀予中国及美国因而收回利益之条件)之时间延至战后,俟届时一切事态之推演可以明示何种最后条件与利益可以利于中、美两国,并促进永久世界和平与安全之建立。在决定最后条件及利益时,必须充分认识在战后及战时均宜维持中国一健全及稳定之经济的及财政的关系,并改善全世界之经济的及财政的关系”。
后果、影响:
五亿美元借款是抗日战争时期美国向中国提供的最大一笔借款。对于中国的抗战事业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帮助中国维持抗战力量、购买抗战物资、解决财政困难、维持货币稳定及对外交通等方面,都具有积极作用。
【注释】
[1]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前,美国尽管通过了《租借法案》,但仍不敢公开地、大规模地援华,尽力避免与日军在太平洋地区交手。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政府正式对日宣战。1941年12月23日,中、英、美三国联合军事会议在重庆举行,加强对日作战之协同。31日,美国总统罗斯福提议组织中国战区,由蒋介石担任最高统帅。1942年1月1日,由美、英、苏和中国4国领衔,反法西斯26国签署了联合国家对轴心国(德、意、日)共同行动宣言。中国与反法西斯国家结盟,改变了此前一国孤立抗击日本侵略的处境。同年1月,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孔祥熙致函美国财政部长摩根索提出《经济援助方案说帖》,要求美国政府以中美“存亡以共”为由提供中国政府5亿美元的借款。经美国参众两院讨论通过,3月31日,中美双方代表在华盛顿签订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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