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约名称:订租威海卫专条 [1]
签订时间:1898.7.1
签订地点:北京
签 署 人:中方 清庆亲王奕劻、总理衙门大臣廖寿恒
外方 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
主要内容:
威海卫及附近海面租给英国,租期二十五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延长:“今议定中国政府将山东省之威海卫及附近之海面租与英国政府,……所租之地系刘公岛,并在威海湾之群岛,及威海全湾沿岸以内之十英里地方。以上所租之地,专归英国管辖”;
建设军事设施:“在格林尼治东经一百二十一度四十分之东沿海暨附近沿海地方,均可择地建筑炮台、驻扎兵丁,或另设应行防护之法”;
租期:“租期应按照俄国驻守旅顺之期相同”。
后果、影响:
该条约使英国在渤海湾取得了一个重要的海军基地,有力地增强了它在中国华北的战略地位。
【注释】
[1]俄国在中国东北的扩张,引起了英国的强烈不满,英国决定强占威海卫作为“补偿”,与沙俄抗衡。《旅大租地条约》签订次日,英国政府即电令驻华公使窦纳乐,正式向清政府提出租借威海卫。为此,英国与日本、德国进行了交易:日本支持英国占有威海卫,英国则同意日本可以在将来认为有必要的时候采取类似的措施;英国承认山东为德国势力范围,保证不铺设从威海卫及与它同时租借的地区通向山东内地的任何铁路,德国承诺不干涉英国行动。在取得日、德的支持后,英国开始向清政府施加压力。清总理衙门照会窦纳乐,同意将威海卫租借给英国,同时提出:租期与俄国租借旅大期限相同;中国仍可使用威海卫港停泊兵轮;英国此后不得再向中国提出领土要求。窦纳乐严词拒绝第三点,宣称英国租借威海卫是专为在北方抵制沙俄的势力,如果法国在南方占有口岸,英国还将“别索一处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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