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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的独特政策考虑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专利法的独特政策考虑专利法的主要目的是刺激发明鼓励创新。而且,无论专利权人如何行使其专利权,这一双重行为几乎是不可避免的。专利权人将试图研究出其专利已解决的问题的所有答案,哪怕是其他答案效率更低。然而,反托拉斯法恰恰不能体现这些独特的考虑因素。

一、专利法的独特政策考虑

专利法的主要目的是刺激发明鼓励创新。这一政策考虑体现在最初的美国宪法条款中,即使宪法第1条第8款的规定“为了促进科学和实用技术的发展,通过在有限的时间内授予作者和发明者就其作者或和发明的排他性权利”。可见宪法并没有仅规定授予专利,而是为了促进科技之特定目的给国会以授权。最高法院强调了专利法的主要目标在于通过提高科技以促进社会公众的利益。例如,法官提到:“专利制度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给个人以报酬,而是科技的进步。其直接目标是促进信息的披露,这对整个社会而言都有有益的。为了得到专利法授予的垄断权,发明人将公开其发明创造,使得社会公众知悉如何实践这一发明。当专利权到期之时,这一发明就归属于公众领域。”

经济学理论已经很好地阐述了为何需要专利制度以及为何对专利施加限制。就发明中所体现的无形信息,会产生关于公众利益的问题。按照现代经济理论,发明中所体现的无形信息使得公众在整体上受益。这一无形信息可以同时为很多人使用,但是向所有使用人征收费用显然是很困难的。公众利益的一个经典例子就是灯塔。有了灯塔,很多人可以使用这一权利却不会剥夺这一权利。如果要从所有享受这一灯光好处的船只上都收取费用几乎是不可能的。尽管开发信息需要相当的投入,一旦开发出来,其他人可以轻易就复制该信息,发明人可能无法收回其投资,发明人就会缺少足够的激励机制。考虑到社会从这一发明中的获益,以及为发明人提供足够的动力,专利权才最终得以设立。

然而,专利制度本身又会对社会福利造成一定的破坏性作用。例如,专利制度目的在于鼓励发明创造以使社会可以对其加以利用。然而,一旦允许专利权人通过排除其他竞争者、征收更高价格的方式来弥补其投资,那些只能支付更低价格的人只能被排除在外。因此,专利制度实际上使得其鼓励产生的信息利用率更低。(50)价格提高和信息利用率降低的问题都是专利法和反托拉斯法两者关心的问题。然而,专利制度所造成的负面影响还不仅仅是这些。如专利权人不愿意许可或者不愿意将其产品投放市场,则专利不会对市场价格产生什么影响,因为专利权人根本就没有从市场获得任何收入。然而,专利的存在还是会提高整个体系的管理成本从而造成经济损害,(51)而且,对于社会公众而言,为避免侵权必须进行相关搜索,因此搜索成本也不可避免的增加。更为重要的是,专利鼓励某些经济上的浪费或者双重行为。专利制度导致双重行为的体现之一就是,有人为避免侵权,会在类似于某发明专利的领域内努力,而不能直接在该发明的基础之上进行再发明。而且,无论专利权人如何行使其专利权,这一双重行为几乎是不可避免的。(52)

另外,专利制度鼓励防御性的研究活动。专利权人将试图研究出其专利已解决的问题的所有答案,哪怕是其他答案效率更低。然后,专利权人会试图去把所有的方案都申请专利。如果这些方案并不比已经申请的专利高明的话,则对社会而言并没有太大的贡献。(53)

在浪费和双重行为之外,专利制度实际上还有可能阻碍发明。发明的进程往往是进化性的,一项发明往往建立在之前发明的基础之上。授予一项发明以专利,可能对下一代发明产生不利影响,因为已经获得的专利权会对下一代发明人构成障碍(54)对于那些成为一个完全创新领域的奠基性发明而言,这个问题将更为严重。对那些为早期发明作出贡献的人授予专利就会阻碍后来人的后期发展。而且,专利使得发明进入公众领域的时间推迟,从长远角度而言,也使得公众享有未来创新性成果的时间推迟。

总之,尽管设计专利制度的目的是促进社会公众利益和科技进步,但专利制度还是存在不少负面影响,包括限制竞争,增加浪费和双重行为,抑制将来发明者的发明热情,等等。因此,限制专利权的时间的范围目的就在于限制专利制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55)要判断某一行为是否不正当地超出了这些限制,所采纳的标准必须体现专利制度背后这些深层次的政策考虑。然而,反托拉斯法恰恰不能体现这些独特的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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