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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国际法规制

时间:2022-05-2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章 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国际法规制从古希腊时期到21世纪,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发展基本上贯穿了整个人类的文明发展历史,并且在信息技术革命后的今天仍然生生不息。从特殊经济功能区发端开始至今,虽然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形式在不同历史时期不断演变,但是国际法始终对各种形式的特殊经济功能区进行着规制。

第二章 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国际法规制

从古希腊时期到21世纪,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发展基本上贯穿了整个人类的文明发展历史,并且在信息技术革命后的今天仍然生生不息。随着时间的流转,今日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已经不再仅仅是古希腊时期的安全通航区或者具有单纯的商品流转功能,而是迈向高科技、综合性、跨国性的新阶段。从特殊经济功能区发端开始至今,虽然特殊经济功能区的形式在不同历史时期不断演变,但是国际法始终对各种形式的特殊经济功能区进行着规制。从自由港时期以航海安全与交易安全,到出口加工区时期以国际税收,再到综合性特殊经济功能区时期的包含知识产权、环境与人权等多方面内容的国际法……,历史发展的轨迹依然昭示了发展特殊经济功能区需要相应的国际法来调整和规制相关的社会关系。

必须指出的是,国际法从广义上说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其调整对象包罗万象,调整手段也是层出不穷。国际法当中与发展特殊经济功能区相关的议题和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环境法、国际人权法、“软法”等国际法基本理论问题。由于特殊经济功能区着眼于“经济”,因此,与之间接相关的环境、人权、软法等议题本书暂不深入讨论,仅就密切相关的国际贸易法及国际投资法进行详细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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