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责任阻却说

责任阻却说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责任阻却说传统过失犯理论认为,故意与过失在客观行为即造成他人法益侵害的结果方面并不存在差异,有区别的就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过失犯的不法存在于结果无价值中,只要行为人不注意的心理态度与法益侵害结果发生具有因果关系,就可以认为过失行为已经实现了构成要件,从而表征了其违法性。

一、责任阻却说

传统过失犯理论认为,故意与过失在客观行为即造成他人法益侵害的结果方面并不存在差异,有区别的就在于行为人的主观心理。这种对于过失的见解是从因果行为理论以及区分“违法客观、责任主观”的古典犯罪论体系出发,认为行为是在行为人意志所支配、透过其身体动静而造成外界变化的一种因果流程,因此,只要行为在客观上与结果具有因果关系,就是行为。也就是说,行为所涉及的因素仅仅包括造成外界的变动,至于支配行为人的意志,包括故意和过失属于主观责任方面的问题。例如,行为人基于杀人的故意而开枪将人打死的行为,与行为人瞄准时由于疏忽没有注意旁边有人过来的事实,因而误伤而导致他人死亡,就客观方面而言没有任何方面的差异,都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但两者在主观方面存在重大的差别。前者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而后者却是过失。故意与过失都是责任要素之一,只不过过失相对于故意而言属于责任程度较轻的类型。所谓过失,就是行为人有能力履行注意义务时没有履行注意义务,而主观上对于法益欠缺关心的一种心理态度。过失犯的不法存在于结果无价值中,只要行为人不注意的心理态度与法益侵害结果发生具有因果关系,就可以认为过失行为已经实现了构成要件,从而表征了其违法性。因此,过失的本质就在于主观注意义务的违反,即行为人本身的注意义务违反性[7]。与这种过失理论相对应的犯罪论结构体系就是古典三阶层犯罪体系,但事实上并不限于此。如主张目的阶层体系的Schmidh-user也认为,过失与故意一样是责任的要素,积极的过失要素是行为人在具体情况下,能认识到他做了不受容许的侵害法益的行为;消极的过失要素则是行为虽然不认识所做的是不被容许的侵害,但是由于没有对注意法益不受侵害的义务认真对待,而导致了不被容许的危险[8]

根据上述论点,存在信赖时,可以免除行为人的过失责任,但免除的根据何在,在学说上也存在争议。

1.预见可能性的免除

该说认为,“行为人适用信赖原则,不负过失责任,系因直接排除了行为人之预见可能性,亦即因行为人信赖其他之人均能遵守生活上所共应遵守之法则,则行为人即无须超越此一社会生活上所应尽之注意义务而为注意,其既无预见,则当然不必进而负回避结果发生之义务,故其行为即无过失可言”[9]。提出免除行为人预见义务的根据在于,该危险行为的价值性以及对社会的有用性,预见可能性并不是抽象结果发生的预见可能性,而是在具体的客观条件下构成要件结果发生的预见可能性,同时行为人预见义务的有无,必须结合该行为是否超出社会相当性的范围加以理解。因此,只要该危险行为在一定范围内为社会所容许,行为人对于该危险的发生就没有预见的义务。

2.注意义务的免除

此说认为,“过失犯的成立,须以注意义务之违反为前提,此为英美与大陆学者间之通说。而注意义务可细分为预见结果发生之义务、实施一定行为之义务与回避结果发生之义务三者。倘无预见义务,则亦无实施一定行为与回避结果发生之义务。盖行为人无由对其无须预见之事件负责也。反之,既有预见义务,则虽行为人事实上已尽其预见义务,尚曰未足,仍有为一定行为以回避结果发生之义务”。“实则,信赖原则之所以有在过失犯中加以提出之必要,即在于其危险非不能预见一点上。例如,行人突然冲入车道,固大出驾驶人之意料,唯此等事实发生之可能并非绝无仅有,故非当然不能预见者。仅因信赖原则之适用,而使其因基于对其他之信赖而产生之不致发生该结果之确信,得作为免除其注意义务之依据而已。由于预见义务乃回避义务之前提,行为人既因信赖原则之适用而不具预见义务,则当然亦无回避义务矣。”[10]

但如果仅仅把过失犯的本质限定为结果不法,会导致以下一系列问题都无法解决:(1)仅以结果的发生以及行为与结果间具有因果关系,无法完全地描述过失犯的不法,因为如此一来,无避免可能性的行为也会被包括在过失犯罪行为之中,将导致无法区别出于过失或意外所造成的法益侵害状态的不同。(2)一方面认为行为只要与结果间有因果关系即可以成立过失犯,另一方面如果又强调透过行为所表现出的义务违反性与结果间必须存在违法性关联,则会导致体系内的矛盾。(3)无法说明过失行为犯的不法。因为在过失行为犯中,不以存在结果的发生为必要,亦即并无结果不法,那么过失行为犯的不法究竟为何存在疑问;况且认为过失的认定主要取决结果的预见可能性,将造成过失犯的处罚过严,进而导致现代科技生活的停顿[11]。因此,在这样的背景下,符合现代科技发展的新过失论得以产生,并促成了注意义务是违法性要素的见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