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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民事公益诉讼问题初探

时间:2022-05-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第十一章 涉外民事公益诉讼问题初探人类社会总是在各种途径上不断接近正义。浙江省浦江县检察院为阻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原告身份,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随着上述民事公益诉讼的不断出现,一些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民事诉讼引起广泛的关注,成为我国当前的司法热点。

第十一章 涉外民事公益诉讼问题初探

人类社会总是在各种途径上不断接近正义。博登海默认为:“正义所关注的是如何使一个群体的秩序或社会的制度适合于实现其基本目的的任务,满足个人的合理需要和要求,并与此同时促进生产进步和社会内聚性的程度,就是正义的目标”[1]。为实现正义的目标,人类在其发展的早期就创造了司法诉讼。随着社会的发展,司法诉讼程序也更加公正、透明,利用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利的主体更多,司法裁判不再仅是统治阶级的专用工具。司法诉讼的发展史证明,通过诉讼是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最好的方式之一,因为诉讼是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以尽可能向法官恢复纠纷所涉事实的原状,由法官运用法律裁判的活动,当事人通过参与这样的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以获得一种满足感。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不同阶级的人由于身份的不同,在享受权利及承担义务上是不平等的。资产阶级掀起了契约运动,用契约约定双方的权利,强调人、组织及国家在法律上享有公正与正义。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逐渐认识到契约在形式上是公正的,但在实质上并不一定公正,因为由于当事人身份的不同,导致举证能力,运用法律的能力,以及进行诉讼时的资金能力都不同,简单强调形式上的平等就会导致不平等及不正义。现代司法的实践要求区别当事人的身份,以追求实质上的公正与正义。

在20世纪60年代,西方国家中出现了一种新的民事诉讼,私人为了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一类民事诉讼,我们称之为公益法运动。随着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这类诉讼在我国正不断的涌现。例如河北律师乔占祥认为铁道部2000年12月21日下发的《关于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上浮的通知》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其乘车共多支付9元,向铁道部提起行政复议。铁道部在复议中维持了票价上浮行为,乔遂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撤销复议决定,撤销票价上浮通知[2]。浙江省浦江县检察院为阻止国有资产流失,以原告身份,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检察院胜诉[3]。大多数比较法学者认为,这类诉讼是民事诉讼今后的主要发展方向[4]。正如盖茨教授指出,用新的诉讼方式来满足社会要求,通过比较证明它绝不是“孤立现象”,而是“一种更具广泛性的全球现象[5]”。这种新的诉讼方式就是民事公益诉讼。

随着上述民事公益诉讼的不断出现,一些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相关的民事诉讼引起广泛的关注,成为我国当前的司法热点。消费者打一元钱官司,检察机关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向法院提起诉讼,这种新型的民事诉讼,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反垄断、环保、不正当竞争等领域特别突出。但是这类诉讼也引起了巨大争议。对诉讼的原告、被告当事人资格及其与争议实体之间的关系等发表了不同的意见,这种争论在西方公益诉讼出现之初也出现过。通过下文比较各国法律可以看出,民事公益诉讼不是个别国家的法律制度,而是世界各国都面临的问题。西方国家已初步建立起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现要在我国建立基本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就必须在充分比较世界其他各国法律的基础上,寻找西方国家的民事公益诉讼中好的经验,以建立适合我国的民事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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