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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牧师幸运的法官

时间:2022-05-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比牧师幸运的法官对司法判决“唯一正解”的探寻,构成了德沃金法理学有关司法本质的最有力诠释。所谓反思均衡是指判断人在己身信念与原初信念之间不断往返观照,适时建构,直到两者完全处于和谐与均衡。对于罗尔斯“反思均衡”方法的吸收与发挥,成为德沃金构造司法判决唯一正解理论的主题资源。

三、比牧师幸运的法官

对司法判决“唯一正解”的探寻,构成了德沃金法理学有关司法本质的最有力诠释。德沃金首先从外部标准上革新了法院的“符应真理观”(truth as correspondence)和时髦的怀疑主义立场,主张对“真实”的司法探知既不同于物理世界客观法则的自动对应,也不同于价值世界主观态度的多元相对,它类似于罗尔斯的反思均衡主观态度(reflective equilibrium)与“慎思判断”(considered judgment)。对于“慎思判断”,罗尔斯曾作过细致论述:“比方说,我们可以摒弃那些在犹豫之后才做成的判断,或是那些我们不具充分把握的判断。同样地,也摒弃那些我们在激动或惊恐下所得的判断,或者我们以某种方式坚持一己的获益之下所做的判断也必须被放一边去,这一切的判断很可能都是错误的或太过注意我们己身的利益所影响。(反之)慎思的判断仅仅是那些在有利于实现正义感的情境下所做出的判断。”(109)

达成“慎思判断”的具体方法正是“反思均衡”。所谓反思均衡是指判断人在己身信念与原初信念之间不断往返观照,适时建构,直到两者完全处于和谐与均衡。用罗尔斯自己的话说便是:“假设将有不一致的情形发生,在这种情形之下我们就有一个选择。我们要么就修改对原初状态的解释,或者就修改我们现有的判断。因为,即使我们暂时看做固定点的判断也是可加以修正的。借着来往反复的修正,有时修改了契约环境的条件,有时又收回了我们的判断使之与原则相一致。最后我们将达到这样一种对原初状态的描述:它既表达了合理的条件,又同时产生了符合我们所考虑的并且及时修正和调整的判断。这种事态我称之为反思平衡。”(110)“一个正义的理论不能由自明的原则之条件或前提中被演绎出来;反之,其正当化是许多相互支持的思虑才可成就的,即一切观点都相互符应成为一个一以贯之的观点相互支持。”(111)

对于罗尔斯“反思均衡”方法的吸收与发挥,成为德沃金构造司法判决唯一正解理论的主题资源。他认为,“Rawls的反思平衡是一种过程,且是双向的;我们在和理论的符应与和信念的符应之间来来往往,直到我们达到完美的相互符应。”(112)与此同时,德沃金以司法过程的独特角度检验并拓展了罗尔斯的“反思均衡”理论。罗尔斯开放的“反思均衡”,在德沃金的笔下,变成了高度确定的“三角结构”,即“(1)蕴涵在判例中的前代法官的价值观(或说是体制的价值信念),(2)当今法官个人的价值信念,以及(3)当下法官所要建构的道德理论”。(113)在这三者中,德沃金着力强调的不是法官个人的价值观,他只是将其作为有条件的符应,即法官在优先符应体制价值信念的前提下,有限度发挥的弱意义自由空间

法官运用自己的价值信念,尝试性建构道德理论,最终目的是为了有效符应体制的价值观,做到当下判决与历史先例的高度契合。“在体制的价值观不是绝对明晰的情况下,法官尚可以由自己个人的信念出发,并暂时假定这个信念即是体制的信念,而后建立其道德理论。理论建构完成后,加以检验,用它来解释过去的一切判例,只要这个道德理论可以解释过去的一切判例,那么法官就可以用它来决断当下的案件。不过,如果这个道德理论不能通过检验,解释不通过去的判例,则法官必须放弃,而后再详加浏览推敲过去判例的意旨,而后再试由另一个信念出发去建构道德理论,很可能那就不再是法官本人认为最好、最喜欢的价值信念了;但法官他终是必须以‘配合体制’为第一考量,如此尝试到能找到完美地解释过去一切判例的道德理论为止。”(114)诚如19世纪德国著名法学家Karl Bergbohm之言:“我们会轻视一位违背自己信念去讲道的牧师,但是我们会崇敬一位在依其法感对适用的法律感到厌恶,却仍毫不动摇对其所应执行的法律之忠贞的法官。”(115)为此,法官有必要放弃自身价值信念的绝对独立与崇高,一切以完美无缺的法律体系为依归,透过极高明而道中庸的“原则立论法”,解决一个又一个横亘在司法者与社会公众面前的hard case。这可谓德沃金法理学最后落脚于“司法唯一正解”的理论背景,也可谓德沃金特色的司法均衡哲学之宏大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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