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国家赔偿法》

《国家赔偿法》

时间:2022-05-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国家赔偿法》当人犯错误时,总应该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所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成了人们普遍奉行的一个观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三、《国家赔偿法》

当人犯错误时,总应该为自己的过错承担责任,所以“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成了人们普遍奉行的一个观念。在现代社会,国家犯了错误也应当承担责任,特别是因为国家的错误使老百姓的权利受到损害,更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国家赔偿实际上就是国家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其他组织造成损害时,就该以国家赔偿的方式承担责任。《国家赔偿法》规定了国家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应该赔偿;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不赔偿;具体由哪个机关进行赔偿;赔偿有什么样的程序;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案 例 公务员的所有行为都是执行公务吗?

老李在镇上开了一家小餐馆,一天,镇派出所的所长老王来到他的餐馆吃饭,其间与老李发生争执。老王一气之下,把许多餐具和桌椅砸坏,并扬言要吊销老李的营业执照。老李多次向老王要求赔偿,都没有结果。有人建议老李找县公安局,让公安局予以赔偿。老李不知道公安局会不会赔。

专家提示:现行的国家赔偿限于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给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公务员有双重身份,当行使职权时是公务员,当不行使职权时就是普通的公民,而对于公务员的个人行为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由公务员自己承担责任。在本案中,老王并非在行使职权,他的行为是个人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应由公安局赔偿。老李应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老王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二)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案 例 申请行政赔偿一般按什么程序进行?

一日凌晨,刘成方在镇农资站的仓库偷窃一包化肥,被镇派出所民警抓获后,关押在该派出所,遭民警及联防队员的殴打、刑讯,造成刘成方脾脏破裂,胸腔内大量积血。经法医鉴定,属重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刘成方想申请行政赔偿,该怎么申请?

专家提示: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违法行使行政职权时造成损失进行的赔偿;刑事赔偿是指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违法行使职权时造成损失进行的赔偿。申请行政赔偿一般有两个途径:一是单独提出赔偿请求,受害人应当首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如果赔偿义务机关拒绝赔偿请求或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二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向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一并提出。在第一种方式中,双方可以就赔偿方式、范围、金额等自愿协商,可以较快解决问题,但在实践中,赔偿义务机关可能会以种种理由拒绝赔偿请求或故意拖延。而第二种方式则较为公正,赔偿义务机关必须执行复议机关的决定和法院的判决,但时间可能较长。在本案中,由于派出所是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所以应以县公安局为赔偿义务机关。刘成方可以向县公安局提交书面的赔偿申请书;也可以在向县人民政府或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也可以在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九条 赔偿义务机关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 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十二条 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三)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案 例 国家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县公安局对常住人口进行的摸底调查中,民警刘云海对张伟家的情况进行调查,逐一核对张家人口,张妻徐丽不满,让刘云海出去,两人发生争执。徐丽随口骂了刘云海一句,刘大怒,猛推徐丽,徐丽站立不住,头部碰在墙上,当即昏了过去。张伟上去与刘云海厮打,其间损坏了电视机等物品。经医院检查,徐丽为脑震荡,住院25天。徐丽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提出行政赔偿,但不知可以提出多少数额的赔偿金。

专家提示:《国家赔偿法》规定了赔偿标准,侵犯财产权的,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侵犯人身自由权的,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每日的赔偿金;侵犯身体健康权的,支付医疗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其中,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全年天数扣除法定休息及节假日)的方法计算。本案中,徐丽可以提出物品损失的赔偿金、医疗费和25天的误工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第三十五条 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三十六条 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变卖的,给付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罚金、追缴或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